《隐秘的种族TheHiddenRaces吴斯谬篇》97夜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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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终鹿谨是怎么处理那个女人尸体的,我被他支走没有亲自看见,所以并不知道。
    其实我根本也不想知道。
    从那天起,我跟着他开始了昼夜颠倒的生活。
    白天酒店,晚上夜店。
    睡觉,觅食。
    别说杀血族了,只要动手的事情,他都从没叫我帮过,我只负责安安静静等在包厢里,然后就是吃
    我是一个来月后偶然才得知,他为了掩盖我身上令血族敏感倒胃的狼族味道,不知道从哪儿弄来狼族的血,每次都洒在自己的衣服内侧。而一般除非纯血,在人转血的血族人眼里,我和他是一样不仅有血族气息,还有狼族气息,简单从外表分辨不出来我们的区别。
    一天一个,说直白点儿,我只要在鹿谨身边过一天,他就会为我杀一名女性血族成员来喂养我。
    而许是由于从未见过她们像那被我杀掉的男人最终一样,眼中盛满对生的乞求,在鹿谨段位超然的拏云握雾下,相反,是带着欢欣甚至雀跃来赴死的缘故,我没自己料想中那样反应激烈的去排斥抵触。
    从一开始的愧疚自责,睡梦中都能被她们一张张或性感美艳,或俏丽娇娆,总之在我眼里个顶个都是绝色的脸庞数度惊醒。到后来,虽然没有被鹿谨洗脑成这是所谓“强者”的天经地义,却终于开始对她们的生死慢慢麻木。
    我不是去辩解否认什么,但想象一下,在你饥肠辘辘时,当你看到那些无从替代,你唯一可以摄取的东西向你靠近走来时,就会觉得这世上没有什么含蓄的事情了。
    那一刻,在你这里,她们不再是可以怜的同族活人,而是可以爱的必需食物。
    负罪感在温饱面前不值一提。
    鹿谨是无辜的,我是无奈的。
    这件事本就是约定俗成的东西,两个人都没有错。
    没有
    人啊,明明我们本不该做的事,做了,并不能自拔,却偏要找来种种的托词来妆点粉饰好让自己心安理得。
    “从来如此,便对吗?”
    看过的书曾这样质疑呐喊过。
    对罪恶的屈服进而开脱,让罪恶有了根。
    这算是人性中最黑暗的一面了吧,自私且卑劣。
    同时,废物之所以是废物的原因在于既没办法心狠手辣又做不到心无芥蒂。
    夹在中间的滋味最是难受,最是难明。
    鹿谨对我这曲折矛盾的心思意念想必是知道的,但没有再多劝说过什么,始终只是乐呵呵地带着我四处游荡。
    应该是怕引人注意,我们从不去同一家夜店超过三次。不过,他那种享受惯了的人是绝忍不了一般酒店的住宿环境,因此一旦挑好一家,宁可来回奔走的路途遥远也认了,更换得倒没那么勤。
    在这个城市这样待了两周左右的时间,可能是他的事情办完了,也可能是他口中那个“该走的人”走了,我们便离开去了别的地方。
    之后,维持这个频率,差不多两到三周我们即会换一个城市,或远或近。
    他很忙,白天偶尔醒来,他基本是不会在酒店的,有时我都不禁想问,这位高人你难道不用睡觉的么?
    他给我的那部手机,我没有用过。
    虽然可以说他是我现在唯一的依靠,但我觉得事情如果在自己能力范围内,就不想那么惹人嫌的太纠缠着他,或者说是任何的谁。
    所以,尽管很多时候确实想问他去干嘛了,却终究连拿起手机的想法都没有。
    我想帮他多少做些什么,琢磨了很久,好像并没什么可做的。
    打从穿越至此处,我这二十来年一直过得是米虫的生活,不必去努力什么,奋斗什么,当然,实际情况是留给我努力的机会和奋斗的空间逼仄有限到几乎趋近于无。
    不论出发点是好是坏,一切皆有人为我设计安排打点。
    在周围几乎所有人眼里,我唯一值得做的事情大概就是听话,我也尽力去满足大家这个真的不叫要求的要求。
    昼伏夜出,这种别样的夜晚生活渐渐开始让我习惯,甚至是
    迷醉。
    完全不同于我以往的任何日子,每次“吃过饭”我们几乎都没有直接回过酒店,而是被他带着,继续到处的浪。
    他能玩儿,爱玩儿,更会玩儿,我们乐此不疲地在夜色笼罩下的各个城市留下了到此深度一游的丰功伟绩。
    就像穿梭在黑暗中的王者,于黎明前肆意地挥霍着人类最珍惜的时间,尽享夜晚呈献给我们的欢愉。
    自由,可以毫不夸张地说,是这辈子的我都前所未有过的自由。
    尤其处在刚从暗月和白贤那封闭窒息的高压之后,更好似鸦片一样,一点点让我沦陷其中不能自拔,却又不是鸦片,因为我从没有感受到它带给我任何负面的影响。
    然而,我还知道,天下无不散之筵席,拥有这般让我如入天堂的美事,享受得越多,成正比的,待到回归现实之时,也就承受得越痛。
    情感上,我开始害怕,甚至是排斥去想失去这自由的分别时刻。可理智上,我又深知现在这种醉生梦死绝不可能是我的永远。
    不是我不想要这样的生活,而是我根本不可能长期拥有这样的生活。
    或者应该说,我这辈子能有过这样的生活就该偷笑了。
    曾经看到有人说过这么一段话,大意是对于迷失自我的人,旅行能够给予的,只是逃开旋涡暂时的平静和更多的思考时间,并不是解决根本问题的方式。
    权当是一场将来记忆里过去美好奇妙的旅行。
    于我来说,依照行为我确实偏向类归于血族,但除此以外的任何其他地方,从一开始我便是狼族的人,早晚是要回去的。
    痛并快乐着,就好像踩在冰与火之间,让人几欲发狂。
    随着时间的推移,我愈发地珍惜和恋恋不舍,却惶恐与惴惴不安。
    我从不敢在鹿谨面前表现出来我这种如同在悬崖边行走的复杂情绪,我知道他带着我这么一个危险的不定时炸-弹,除了每次外出都对我精心变装一番,于我基本算是放养的状态。
    而这么做的目的,无非是图一个让我在他的庇护下没心没肺地活着,最好能开心,再开心一点。
    无论怎样,我不想让他为我担心或者失望,让我微笑,我就大笑,笑得流了泪,笑得渐渐分不清楚到底是真的因为开心还是难过。
    两个月后。
    “就你那小身板儿,两个月都没脱离这个轮椅,你还打台球?你杵着台球杆儿在边儿上站着还差不多。”刚从夜店里吃完出来,我推着鹿谨漫步在夜晚的街道,去往台球室的路上。
    “诶你这话我就不爱听了,坐轮椅怎么了?我觉得舒服,我就喜欢不动腿被人直接推着到我想去的地方。”他转悠着手里正吃一半的棒棒糖,扭身抬头斜楞我一眼。
    “觉得舒服你坐在上面老动来动去的变姿势干嘛?当我瞎?”我探身在他身侧,同样没给正眼,瞥着他,拆穿诡计,“也没外人就说实话吧,我不会笑话你的,是不是想去泡昨儿晚上碰见的那几个妹子了?”
    穿得人模狗样的,不去耍一耍,非得老老实实当残疾人,这岂是他鹿谨所为?
    “你那是个什么眼神?”他把脸一虎,上手推开我的脑袋去一边,“泡个什么啊泡?!我需要泡么?再说了,我都带着你来了,我能泡谁啊我?!赶紧推你的轮椅!”
    理直气壮,就是这样的道貌岸然。
    不才区区在下对极品一向有着溺爱般的忍耐力,站稳住脚,摆正视线,受教地猛点头附和不迭,“是是是,您教训的是,您都是被泡的那个。那我把您推到台球室,我就回酒店了,别耽误您正事儿。”
    他是死猪不怕开水烫的没皮没脸,浪荡惯了不怕看,我可是洁身自好,正经人家的正经闺女,两类人,不能瞎掺和到一块儿玩儿。
    他眉毛一挑,双目炯炯有神地瞪我,“世风日下,人心叵测,你就不怕我行动不便,遇上个色鬼流氓的出什么事儿么?”
    “你的意思是他们搞基你?”我上下打量他一个来回,可以的,鹿谨,你可以的。
    他稍愣了下,旋即伸个懒腰,展颜笑开,“想好了再说。”
    这就是小说里写的那种杀伤力巨大的魔鬼迷之微笑吧,霸气侧漏。
    威胁,赤-裸裸的威胁!
    这位高僧大有一甩袈-裟,盘腿打坐开念的劲头啊!
    “咳咳我的意思是您老男女通杀!”干咳几声,我急摆出一个自认十分讨好的笑脸,“爸爸,咱们又可以一起做什么伤天害理的事情了?”
    “你要这么说啊,我今儿不坑死个妞儿还真对不起你了。”他抬眼瞧着我,撇嘴咂巴了下,把棒棒糖重新塞进口中,“还有,我说过,你爹姓吴,我姓鹿。”
    翘起那条残腿换了个非常舒服的坐姿,又补充,“干爹我也不答应。”
    他摇了摇手指,十足拒绝的意思。
    德行大了。
    不答应?我长得有那么缺爹四处乱认的样子么?!再说了,真情假意,真死假死的,哪儿是坑“个”妞儿,你这渣男手里坑的妞儿还少啊?赖我身上我还不答应呢!
    不对,他这眼神不对劲儿,我怎么觉得像是被他盯上要遭算计了似的,浑身不自在呢
    不不不,肯定不会是我,他怎么会坑我呢?
    但这变态之心一起,就不知道是哪方要遭殃了,善哉善哉。
    什么叫腹诽?在肚子里不说出去的话那才叫腹诽。
    心中那茫茫草原万马奔腾对他有多么无限声嘶力竭地唾骂,表面上我就有多么疯狂地摇旗呐喊俯首称是,“好的爸爸,没问题爸错了是鹿爷说得对!鹿爷说得都对!”
    窝囊就两个字,我只说一次。
    “聒噪。”他无甚表情地挥挥手,似是对这个马屁不怎么满意,打出手势示意我推快点儿,“想占我便宜?没门儿!嗯,叫哥就行,爷还不至于。”
    哥就行了,他是想表示他挺谦虚的呗?
    我聒噪?一个以絮絮叨叨念经声名在外的花和尚说我聒噪?!另外,我都头回听说屈尊喊别人爸爸的才是占便宜的那一个。
    我刹车停了轮椅,转去站在他前方低头瞪着他,“你是刚才没吃饱急着想赶场下一波么?稍微忍着点儿,明天再坑,不是,明天再吃行不行?”
    我算明白了,我刚才以为他说的坑是坑颗心而已,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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