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冰与火之歌》第十五章琼恩[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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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永无子嗣。他曾在鱼梁木面前说过这些话,在他父亲的诸神面前。他不能反悔……他也不能向熊之父雷拳托蒙德承认他那么不情愿的理由。
    “你不喜欢那女孩?”他们经过另外二十头猛犸象的时候托蒙德问他,这些猛犸象驮着的不是巨人,而是高高的木塔,其中有一些野人。
    “不,但是我……”我说什么他会相信呢?“我仍然太年轻,不能结婚。”
    “结婚?”托蒙德大笑着说。“谁说结婚了?在南方,男人必须跟每个上过床的女孩结婚吗?”
    琼恩可以感觉到自己又脸红了。“叮当衫要杀我的时候,她替我说话。我不想损害她的名誉。”
    “你现在是个自由民,伊格蕊特是个自由民的女子。如果你们睡一块儿,哪会有什么不名誉?”
    “我也许会让她怀上孩子。”
    “对啊,我但愿如此。一个强壮的儿子,或者一个活泼欢笑的女孩,被火亲吻过的,那有什么害处?”
    他一时说不上话来。“那孩子……那孩子会是个私生子。”
    “私生子比其他孩子要虚弱?更加容易得病,更加容易夭折?”
    “不是,但——”
    “你自己就是私生子出生。如果伊格蕊特不想要孩子,她会去森林女巫那里,喝一杯月茶。一旦种子种下,你就不用管了。”
    “我不要生一个私生子。”
    托蒙德摇了摇他那毛发杂乱的头。“你们爱下跪的人真是愚蠢。如果你不想要这个女孩,为什么要偷她?”
    “偷?我从没……”
    “你有,”托蒙德说。“你杀了那两个跟她在一块儿的,还把她带走,你说那是什么?”
    “我俘虏了她。”
    “你让她向你投降。”
    “是的,但是……托蒙德,我发誓,我从没碰过她。”
    “你肯定他们没有把你那玩意儿割掉?”托蒙德耸耸肩,仿佛是说他永远不会理解这种愚蠢的行为。“好吧,你现在是自由民,但如果你不要那女孩,最好替你自己找头母熊。如果一个男人老是不用他的那玩意儿,它就会变得越来越小,直到有一天,你想要尿尿,却找不着它了。”
    琼恩对此无言以答。难怪七大王国的人认为自由民简直不是人类。他们没有法律,没有荣誉,甚至连简单的道德准则也没有。他们互相之间无休止地偷窃,象野兽一样繁殖,更喜欢强暴而不是婚姻,让整个世界充满了出生低贱的孩子。但他渐渐开始喜欢巨人克星托蒙德了,尽管他非常喜欢说大话吹牛。还有长矛。还有伊格蕊特……不,我不要去想伊格蕊特。
    然而跟托蒙德和长矛他们一起骑行的还有其他各种各样的野人;象叮当衫和哭泣者那样的人,他们很乐意朝你吐吐沫,也很乐意捅你一刀。还有狗头哈犸,一个象木桶般粗壮的女人,脸颊就象一块厚厚的白肉,她痛恨狗,每隔两星期就杀死一条狗,用新鲜的狗头做她的标志;没有耳朵的斯迪,瑟尔族的马格拿,他的族人更象是把他当作神,而不是首领;六张皮的瓦拉米尔,象老鼠一样的小个子男人,他的座骑是一头凶猛的白色雪熊,后腿直立起来有十三尺高。不论那熊和瓦拉米尔走到哪里,总有三头狼和一只影子山猫跟在后面。琼恩只见到他一次,然而一次就足够了;光是看到那个人,就让他毛发耸立,就连白灵看到那头熊和黑白相间的长大山猫时,脖子后面的毛也竖立起来。
    还有比瓦拉米尔更加凶猛的族人,他们来自鬼影森林最北端,霜雪之牙山脉中的隐秘山谷,甚至还有更加奇怪的地方。冰冻海岸的人们驾着由海象骨头做的战车,拖车的是一群群凶猛的狗。可怕的冰河部落据说吃人肉。穴居人把他们的脸染成蓝色,紫色和绿色。琼恩亲眼看到角足人赤着脚列队疾走,他们的脚底象沸水里煮过的皮革一样硬。他还没有看到任何蛇鲨或者恐兽,尽管他已经知道托蒙德会弄一些来,把它们当夜宵。
    琼恩判断,野人大队人马中一半的人活了一辈子都没看过长城一眼,而且大多数人不会讲通用语。那没有关系。曼斯·雷德说古语,甚至用它来唱歌,他抚弄着鲁特琴,让夜晚充满了奇异野性的音乐。
    曼斯花了许多年整合起这支庞大冗杂的队伍,他一会儿跟这个部落的女酋长谈判,一会儿跟那个部落的马格拿谈判,用甜言蜜语赢得一个村落,用一首歌谣赢得另一个,然后用剑锋赢得第三个,让狗头哈犸与骸骨之王讲和,让角足部落与夜行者部落讲和,让冰冻海岸的海象人与大冰川的食人部落讲和,将一百把不同的匕首打造成一支巨矛,瞄准了七大王国的心脏。他没有王冠也没有权杖,没有丝绸与天鹅绒的长袍,但对琼恩来说很明显,曼斯·雷德不仅仅是名义上的国王。
    琼恩按照半手科林的命令加入野人。“跟他们一同骑行,一同进食,一同战斗,”那游骑兵曾在死去的前一夜告诉他说,“并且监视他们。”但一直以来,他靠监视了解到的东西很少。半手怀疑野人们进入贫瘠荒凉的冰冻之牙山脉搜寻某件武器,某种力量,某种没落的巫术,用来突破长城……但如果他们找到了上述任何一种,没有人公开地炫耀,或者向琼恩展示。曼斯·雷德也没有向他诉说过任何计划或者策略。自从第一天晚上之后,除了远远地望到,他几乎没有见过这个人。
    如果有必要,我会杀死他。这种前景无法让琼恩高兴起来;这样的杀戮没有荣誉可言,也意味着他自己的死亡。然而他不能让野人们突破长城,威胁到临冬城和北方地区,威胁到先民荒冢和诸川陵,威胁到白港和磐石海岸,甚至威胁到颈泽。八千年来,为了保护他们的人民不受这些破坏者与掠夺者的侵害,史塔克家族的人们为此而生,为此而死……不管是不是私生子,他的血管里流着同样的血。而且布兰和瑞肯仍然在临冬城。鲁温学士,罗德里克爵士,老奶妈,狗舍总管法兰,锻造炉前的密肯,还有烤炉边上的盖吉……每一个我认识的人,每一个我爱的人。如果琼恩必须杀死一个他有一半敬仰的人,以尽可能保护他们不受叮当衫,狗头哈犸和没耳朵的瑟尔族马格拿的残害,那么他就得要这么做。
    然而他依旧向着父亲的诸神祈祷,免除他这一令人沮丧的任务。大队人马非常缓慢地移动着,为野人们所有的牲畜群,孩童,和贫瘠粗陋的财产所拖累,而大雪使得进程更加缓慢。现在大多数队伍已经走出了丘陵,象寒冷冬晨的蜂蜜一样顺着牛奶河西岸慢慢流淌,沿着河流的轨迹进入鬼影森林的心脏地带。
    琼恩知道,前方不远处,先民之拳耸立在树林上方,那儿驻扎着守夜人部队的三百名黑衣弟兄,全副武装,配有座骑,他们正等在那里。除了半手,熊老还派出了其他探子,现在贾曼·布克威尔或者梭伦·史莫伍德一定已经回去,带去消息说有什么正从群山中走来。
    莫蒙特不会逃跑,琼恩想。他太老了,也走得太远。他会进攻,尽管人数相差太多。不久后的某一天,他就会听到战号的声音,看到一队骑手杀过来,黑色斗篷飘扬,手里擎着冰冷的武器。当然,三百人不可能有希望杀死一百倍他们的人数,但琼恩认为没有必要。他不需要杀死千百个人,只需要杀死一个。都是曼斯一人将他们维系在一起。
    境外之王已竭尽全力,但野人们的无纪律性仍然令人绝望,这使得他们脆弱。蜿蜒数里格的行军队列中,不时会有跟守夜人一样勇猛的战士,但是有三分之一强都聚集在队列的两头,在狗头哈犸的前锋里,或者在凶蛮的后卫部队中,跟巨人,野牛和投火器在一起。另外三分之一跟曼斯本人一起在靠近中段的地方,守卫着推车,雪橇和狗拉的小车,其中装载着大军的补给品,是上一个夏季收获物所剩下的全部。其余的分成小队,由叮当衫,贾尔,巨人克星托蒙德,还有哭泣者之类的带领,作为先驱骑手,强征队员,和驱策者,沿着队伍无休止地跑前跑后,让队伍或多或少以一种有序的方式移动。
    更明显的是,一百个野人中只有一个有座骑。熊老将象斧子穿过麦片粥一样击溃他们。当这种情况发生的时候,曼斯一定会带着中间的人追赶,试图挫败这一威胁。如果他在接下来必然发生的战斗中死去,那么长城又会安全一百年,琼恩判断。如果没有……
    他伸曲着烧伤过的手指,那是他握剑的手。长爪挂在他的马鞍上,这把大剑刻着狼首的石头平衡球和柔软的皮革把手就在他能轻易取到的位置。
    几个小时之后,他们遇上托蒙德的小队时,雪下得正大。白灵在半路上离开了,融进森林中追踪猎物的气味。巨狼会在晚上他们扎营的时候回来,最晚不超过黎明。不管白灵巡游到多远,他总会回来……伊格蕊特好像也一样。
    “那么,”那女孩看到他时喊道,“你现在相信我们了吗,琼恩·雪诺?你看到巨人在他们的猛犸象背上了吗?”
    “哈!”琼恩还来不及回答,托蒙德就喊道。“这只乌鸦谈恋爱了!他打算娶一个!”
    “女巨人?”长矛里克大笑说。
    “不,猛犸象!”托蒙德吼道。“哈!”
    琼恩让他的马减速至慢行,伊格蕊特在他边上小跑着。她宣称比他大三岁,尽管她的站立高度要比他矮半尺;不管那女孩到底多少岁,她是个强韧的小家伙。他们在尖笛道抓住她的时候,石蛇说她是个“矛妻”。她没有结婚,她专用的武器是一把由角和鱼梁木雕成的短弓,但“矛妻”的说法还是很适合她。她有点让他想起妹妹艾莉亚,虽然艾莉亚更年幼一点,或许还更瘦一点。伊格蕊特穿着许多兽皮兽毛,很难判断她是胖是瘦。
    “你会‘最后的巨人’吗?”伊格蕊特没有等待回答,就说,“你需要比我更深沉的嗓音才能唱得像样。”然后她唱道,“哦——,我是最后的巨人,我的族人从地面消失。”
    巨人克星托蒙德听到这些歌词,也咧开了嘴。“最后的山巨人,我出生的时候他们统治着整个世界,”他透过大雪向后吼道。
    长矛里克加入了歌唱,“哦,小人族偷取了我的森林,他们偷走我的山我的河。”
    “他们在我的山谷间筑起一道巨墙,捕尽我溪流中所有的鱼,”伊格蕊特和托蒙德依次用相称的宏亮嗓音和应他。
    托蒙德的儿子托雷格和多蒙德也以他们低沉的嗓音加入进来,然后是他的女儿蒙妲和所有其他人。其余的人开始用他们的长矛敲击皮革盾牌,大致迎合着节奏,直到最后整个战队都边行边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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