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冰与火之歌》第十五章琼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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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你觉得够大吧?”雪花星星点点地落到托蒙德宽阔的脸上,在他的头发和胡子间融化。
    巨人们在猛犸象的背上缓缓地摇晃着,两骑一排地经过。琼恩的矮种马被这一奇景吓坏了,惊恐地往后退却,但究竟是猛犸象还是它们的骑手吓着了他,却很难说。连白灵也退后一步,呲了呲牙,仿佛无声的咆哮。巨狼身材硕大,但是猛犸象更大,而且它们数量众多。
    琼恩用手抓住马匹,将他稳住,以便数清有多少巨人从牛奶河沿岸飞舞的雪花和苍白的雾气中出现。他数到五十好几的时候,托蒙德说了些什么,使他忘记数到了多少。肯定有数百个。不论已经有多少走了过去,他们似乎还是不停地走来。
    在老奶妈的故事中,巨人是体型特别大的人类,住在巨大的城堡里,用巨剑战斗,他们穿的鞋可以让一个男孩躲在里面。这些却不大一样,更像熊而不是人类,而且跟他们骑的猛犸象一样多毛。他们都坐着,很难说究竟有多高大,也许十尺高,也许十二尺,琼恩想。也可能十四尺,但不会再高了。他们隆起的胸膛也许可以认为跟人类的一样,但手臂悬得太长了,而且他们的下半截躯干看上去比上半截宽一半。他们的腿比手臂短,但非常粗,而且根本不穿鞋;脚宽宽扁扁的,又黑又硬,长着角质的茧。没有脖子,巨大沉重的脑袋从肩胛骨间向前伸出,他们的脸扁平凶残。老鼠一般的小眼睛只不过象珠子那么大,陷在角质的皮肤当中几乎看不见,但他们不断地嗅着,嗅觉跟视觉一样重要。
    他们没有披着兽皮,琼恩意识到。那是毛发。乱蓬蓬的毛皮覆盖着他们的身体,腰部以下比较密,上部比较稀疏。他们身上散发出来的臭气令人窒息,但有可能是猛犸象的。乔拉姆吹响了冬之号角,将巨人们从地下唤醒。他寻找十尺长的巨剑,但只看到棍棒。大多数只是枯树的断枝,有些仍然拖着残破的分枝。少数有石球扎在末端,形成巨大的槌子。歌谣从来没有说那号角可以让他们重回睡眠。
    向他们走来的巨人当中,有一个看上去比其余的年长。他的毛皮是灰色的,带有白色条纹,他所骑的猛犸象比其他的都要大,同样也是灰白相间。当他经过时,托蒙德朝着他喊了些什么话,用一种刺耳铿锵的语言,琼恩无法领会。那个巨人张开嘴唇,露出满嘴巨大结实的牙齿,他发出一声一半象打嗝,一半象轰鸣的声音。过了一会儿,琼恩意识到他是在笑。那头猛犸象转过它那巨大的脑袋,短暂地看了他们俩一眼,这头巨兽笨拙地走过时,一根巨齿从琼恩头上掠过,它沿着河边在柔软的泥浆和新雪上留下硕大的足印。那个巨人用跟刚才托蒙德一样的粗犷语言冲着下面喊了些什么。
    “那是他们的王吗?”琼恩问。
    “巨人没有国王,就跟猛犸象一样,雪熊也没有,灰海里的巨鲸也没有。那是玛格·玛·屯·多·威格。强壮的玛格。如果你愿意,可以向他下跪,他不会介意的。我知道你那爱下跪的膝盖又痒痒了,总是想要向着某个什么王下跪。但小心别让他踩到你。巨人的眼睛不好,也许看不到有只小乌鸦就在脚底下。”
    “你跟他说了些什么?那是古语吗?”
    “是啊。我问他是不是他父亲生的,他们看上去太象了,只是他父亲的气味要好一些。”
    “他跟你说什么?”
    雷拳托蒙德咧开缺齿的嘴笑了。“他问我边上骑马的是不是我女儿,脸颊又白又光滑。”野人抖落手臂上的雪,圈转马匹。“可能他以前从没见过不长胡子的男人。来吧,我们回去。如果在惯常的位置找不到我,曼斯会大发脾气。”
    琼恩调头跟着托蒙德回去队列的前端,他的新斗篷沉重地挂在肩头。它是用没有清洗过的羊皮做的,有毛的一面穿在里面,就像野人们建议的那样。它能很好地防雪,在晚间,它很暖和,但他还保留着黑斗篷,折叠起来放在马鞍底下。“你真的曾经杀死过一个巨人吗?”他们向前骑行时,他问托蒙德。白灵安静地在他们边上慢跑,在新落下的雪上留下爪印。
    “啊,你为什么要怀疑象我这么强壮的人呢?那是在冬季,我还是个半大的男孩,就跟一般的男孩一样傻乎乎的。我走得太远,我的马死了,然后遭到一场风暴的袭击。真正的风暴,不是现在这种象撒面粉一样的。哈!我知道在它结束之前我就会冻死。因此我找到一个熟睡的巨人,割开她的肚子,就这么爬进去。她确实让我相当暖和,但那臭气快把我熏死了。最糟的是,春天到时她醒过来,把我当成了她的孩子。在我逃离之前足足喂了我三个月的奶。哈!不过有时候我还挺想念巨人奶的味道。”
    “如果她喂你奶,你不能杀死她。”
    “我根本没有,但你千万不要传出去。巨人克星托蒙德听上去比巨人婴儿托蒙德强多了,那是千真万确的。”
    “你怎么获得其他名字的?”琼恩问。“曼斯叫你吹号人,是吗?红厅的蜜酒王,熊夫,千军之父?”他特别想听的是关于吹号那个,但他不敢问得太直接。乔拉姆吹响了冬之号角,将巨人们从地下唤醒。他们就是这么来的吗,还有他们的猛犸象?曼斯·雷德已经找到乔拉姆的号角,把它交给雷拳托蒙德来吹吗?
    “所有乌鸦都那么好奇吗?”托蒙德问。“好吧,故事是这样的。那是另一个冬季,比我在巨人肚子里渡过的那个还要冷,没日没夜地下雪,雪花象你的脑袋那么大,不是象现在这样的小东西。雪下得如此之大,整个村子都被埋住了一半。我在我的红厅里头,陪着我的只有一桶蜜酒,也没什么事可做,只有喝酒。我喝得越多,就越想住在附近的那个女人,一个强壮漂亮的女人,一对奶子比你见过的都大。她的脾气很坏,那家伙,但是,哦,她也会很热和,在隆冬季节,男人需要她的热和劲。”
    “我喝得越多就越想她,越想她,我的那玩意儿就越硬,直到我再也受不了了。我真是个傻瓜,把自己从头到脚裹在毛皮里,脸上蒙一块羊毛布,就出去找她了。雪下得太大了,我打了一两个转,风穿透我的身子,把骨头都冻僵了,但是我终于找着她了,跟我一样全身裹在毛皮里。
    “那女人脾气很糟,当我抱住她的时候,她反抗得相当激烈。我费劲全力才把她带回家,脱掉她的一身毛皮,但我这么做的时候,哦,她比我记忆中的还要热烈,我们好好地享受了一阵子,然后我就睡觉了。第二天早晨,我醒来的时候雪已经停了,阳光闪耀,但我的状态却无法享受阳光。我全身布满一道道伤口,那玩意儿被咬掉一半,而地板上是一张母熊皮。很快,自由民们就传说在树林里有一头光秃秃的熊,身后跟着两只非常怪异的熊崽。哈!”他拍了一下粗壮的大腿。“但愿我还能找到她。跟她睡觉真不错,那头熊。从来没一个女人能这样反抗我,也不能给我生这么强壮的儿子。”
    “你找到她又能怎么样呢?”琼恩微笑着问。“你说她咬掉了你的那玩意儿。”
    “只有一半。我的那玩意儿是其他人的两倍长。”托蒙德喷着鼻息说。“那么,关于你……他们把你带来长城的时候真的把你那玩意儿给割掉了?”
    “没有,”琼恩说道,感觉受到了羞辱。
    “我想那一定是真的。否则为什么拒绝伊格蕊特呢?她根本不会反抗你,在我看来。那女孩想要你,那太明显了,一看就看得出来。”
    实在太明显了,琼恩想,似乎队伍里一半的人都看出来了。他研究起飘落的雪花,好让托蒙德看不到他脸红。我是守夜人的一员,他提醒自己。那为什么他感觉就象一个害羞的少女?
    他白天大部分都跟伊格蕊特在一起,大多数晚上也是。叮当衫不信任“投奔过来的乌鸦”,曼斯·雷德对此并非视而不见,因此在他给了琼恩新的羊皮斗篷之后,他提议他也许要跟巨人克星托蒙德一起骑行。琼恩愉快地同意了,就在第二天,伊格蕊特和长矛里克离开叮当衫的队伍,也加入了托蒙德的行列。“自由民愿意跟谁一起走,就跟谁一起,”女孩告诉他,“我们受够了那一堆骨头。”
    每天晚上他们扎营的时候,伊格蕊特总是将她睡觉时垫的毛皮铺在他的边上,不管他离火堆近旁还是隔得远远的。有一次,他醒来发觉她依偎着自己,她的手臂搁在他的胸前。他躺着听她的呼吸听了好久,试图忽略下腹部的紧绷。游骑兵经常同睡一张皮垫子来取暖,但他怀疑取暖不是伊格蕊特想要的全部。之后,他利用白灵来将她隔开。老奶妈从前讲的故事里,为了名誉的缘故,骑士和他们的女士同睡一张床时,中间会放一把剑,但他想,这一定是头一次巨狼代替了剑的位置。
    即便如此,伊格蕊特仍然坚持不懈。前天,琼恩犯了一个错,说希望有热水洗澡。“冷一点好,”她立即说道,“如果之后有人帮你取暖的话。河水只有一半结冰,快去吧。”
    琼恩笑着说,“你会让我冻死的。”
    “所有的乌鸦都害怕鸡皮疙瘩吗?一点点冰不会杀死你。我会跟你一起跳下去来证明这一点。”
    “然后这一天余下的时间里都穿着湿衣服,冻在我们的皮肤上?”他反对道。
    “琼恩·雪诺,你什么都不懂。你不要穿着衣服下去。”
    “我根本不会下去,”他坚决地说,然后他就听到雷拳托蒙德在朝着他吼叫,要他过去(他并没有叫他,但那没关系)。
    因为她的红发,野人们都认为伊格蕊特极其美丽;自由民当中红发很少见,有红发的人据说是被火亲吻过的,应该会幸运。也许会幸运吧,但红色是肯定的,不过伊格蕊特的头发乱七八糟一团,琼恩忍不住想要问她,是否只有季节更替的时候才梳理。
    他知道,在领主们的庭院里,那女孩一定只不过被认为是相貌平平。她有一张农民的圆脸,一个扁平的鼻子,稍稍有些歪斜的牙齿,而且她的双眼分得太开。琼恩第一次看见她就注意到了这一切,就在他的匕首抵到她喉咙上的时候。但是后来,他注意到其他一些东西。当她咧嘴笑时,歪斜的牙齿似乎并不碍事。也许她的眼睛分得太开,但它们有着漂亮的蓝灰色,而且是他见过最生动的眼睛。有时候她用沙哑的声音低声吟唱,那会令他感动。还有时候,她抱着膝盖坐在炊火边,火焰与她的红发交相辉映,她望着他,只是微笑……啊,那也会触动某些东西。
    但他是守夜人的一员,他已经立过誓。我将永不娶妻,永无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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