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冰与火之歌》第十一章詹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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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詹姆最先发现那客栈。客栈的主建筑坐落在弯道的南岸,又长又低的楼房伸展到河面上,似乎是要拥抱过往的旅客。客栈的底层是灰石砌成,上层用了石灰粉刷过的木材,顶棚则铺上了石板。他能瞧见客栈的马房,那边还有个爬满藤蔓的小亭。“烟囱上没有烟,”等他们走近时他指示道,“窗户里也没有亮光。”
    “上回我路过时这客栈还开着,”克里奥爵士说道。“这里的麦酒挺不错。酒窖里应该还剩下了不少。”
    “这里恐怕有人,”布蕾妮说。“要么是躲起来。要么是死了。”
    “几具尸体就吓着你了,小妞?”詹姆说。
    她对他怒目而视。“我的名字是——”
    “——布蕾妮,没错。你就不想在真正的床上睡一宿吗,布蕾妮?再说呆在这里比呆在开阔的河面上要安全多了。依我看,我们首先应该去仔细打探一下这里到底发生了什么。”
    她没回话,可没过一会儿她便把舵转了个方向,使得小船朝着那腐朽的木码头驶去。克里奥爵士手忙脚乱地收着帆。他们轻轻的靠在了墩子上,于是克里奥赶紧爬出去系船。詹姆紧随着他,他的动作因铁镣而变得十分笨拙。
    在码头的尽头,一根铁柱子上摇晃着一面脆弱的招牌,只依稀看得出画的是一位国王跪在地上,双手并拢做出忠顺的姿势。詹姆望了一眼,大声地笑了。“简直找不到比这更妙的客栈了。”
    “这里有什么特别的吗?”那小妞发问道,满是疑虑。
    克里奥爵士回答了她。“这是屈膝之栈,夫人。这客栈就建在最后一位北境之王向征服者伊耿屈膝归顺的地方。我想,那牌子上应该就是画的他。”
    “当托亨带着他的军队南下时,已经有两个国王在怒火燎原一役中送了命,”詹姆说道,“他目睹了伊耿的龙和伊耿的大军,于是便选择了一条聪明的道儿,弯下了那对结冰的膝盖。”一匹马的嘶鸣声让他住了嘴。“马厩里有马。至少有一只。”一只就足够让我甩掉这小妞了。“让我们去瞧瞧这是谁的家,好吗?”不等别人回答,詹姆叮当响着冲下了码头,把肩膀靠在门上,用力一推。。。。。。。发现自己鼻子底下便是一只上好弹药的弩箭。一个约莫十五、又矮又胖的男孩端着弩,“狮子,鱼,还是狼?”这小子盘问道。
    “我们想要的是阉鸡呢。”詹姆听见他的同伴们走到他身后。“弩弓是懦夫的武器。”
    “但我能用它一箭射穿你的心脏。”
    “或许行。不过你还没装好第二发我表弟就要捅你个透心凉。”
    “可别吓唬这小子呀,现在。”克里奥爵士喊道。
    “我们不会伤害你的,”小妞儿说道。“吃的喝的我们都会付钱。”她从口袋里掏出一个银币。
    那男孩怀疑地瞧着那硬币,跟着打量了下詹姆的镣铐。“这个人干吗带着铁家伙?”
    “杀了几个弩手呗,”詹姆说道。“你这儿有麦酒吗?”
    “有的。”男孩把弩放底了一寸。“解开你们的剑带让它自己掉下来,也许我们还能为你弄点吃的。”他小心翼翼地转着圈,来到厚重的窗户边,透过棱状的小孔打量着外面,大概想看看还有没有人。“那帆是徒利的。”
    “我们打奔流城来。”布蕾妮松开了剑带上的系扣,哗啦一声,它落在了地上。克里奥爵士也跟着做了。
    这时一个面容憔悴、长满麻子的男子从地窖门里踱了出来,手里握着一柄屠夫切肉用的大刀。“就三个,你们?我们这儿还有足够的马肉给你们三个吃,这马又老又硬,不过肉嘛还是新鲜的。”
    “有面包吗?”布蕾妮问。
    “有硬面包和放久了的燕麦饼。”
    詹姆咧嘴一笑。“瞧这儿是位诚实的店家呀。走到哪儿他们都给你端些变质的面包和生硬的老肉上来,而且多半还不承认呢。”
    “我不是店家。我在这房子后面埋了他,连着他的女人。”
    “你杀了他们?”
    “我杀了我会告诉你吗?”这男人吐了口唾沫。“似乎这是狼崽们干的好事,或许是狮子们干的,有什么区别?老婆和我发现了他们的尸体。既然是我们发现的,这地方就是咱们的了。”
    “你说的老婆在哪儿?”克里奥爵士问。
    那男人用怀疑的眼光斜视着他。“你干吗问这个?她不在这儿。。。你们三个和这儿没关系,除非你那银币的滋味能讨我喜欢。”
    布蕾妮把钱币掷给他。他伸手接住,咬了咬,塞进了兜里。
    “她那儿还有,”拿着弩的小男孩宣布道。
    “她那儿是有。孩子,去,到下面给我拿些洋葱上来。”
    这小子把弩举在肩膀上,给了他们最后一次愠怒的打量,消失在地窖里。
    “你儿子?”克里奥爵士问道。
    “只是老婆和我捡到的小子。我们有过两个儿子,一个让狮子们杀掉了而另一个给淹死了。这小子他娘被血腥戏子抓去了。这年月,大男人睡觉时总得有个人照看着才安心。”他舞动着砍刀指指桌子。“你们先坐会儿。”
    壁炉已经冷却,可詹姆仍旧挑了一个靠近那灰烬的位子坐下,把他那对长腿搁在桌子上。每动一下都伴随着铁镣的叮当响。真烦人。等这事一完结,我倒要把这堆铁链套到小妞儿的喉咙上去,瞧她会不会喜欢这玩意儿。
    那个不是店家的男人烤好了三块肥大的马肉,端上了一盘油炸洋葱,总算是弥补了那难吃的燕麦饼。詹姆和克里奥喝着麦酒,布蕾妮则要了一杯果酒。那小男孩跟他们保持着距离,坐在果酒桶子上伸长了脖子倒酒,弩还放在他膝盖上。厨子端着一大杯麦酒过来坐在他们旁边。“奔流城有什么消息?”他问克里奥爵士,他把他当作了咱们的头。
    克里奥爵士瞟了眼布蕾妮方才回话。“霍斯特公爵不行了,但他的儿子坚守着红叉河的渡口对抗兰尼斯特。两军之间有战斗发生。”
    “到处都有战斗发生。打算到哪儿去,爵士?”
    “君临城。”克里奥爵士边说边揩嘴上的油脂。
    他们的主人嗤之以鼻。“那你们三个都在犯傻。上次我听人说,史坦尼斯国王已经兵临城下啦。他们都说他足足带了十万大军,手里还有一把魔法剑呢。”
    詹姆用手摩擦着手腕上的铁铐,暗暗拧了拧,希望能有这个力气把它弄断。接着就轮到我来教教史坦尼斯怎么用他的魔法宝贝儿。
    “如果我是你的话,我会远离国王大道,”男人接着说。“我听说,那里简直糟透了。狼崽和狮子都在那儿,还有一群群土匪,他们照谁都抢。”
    “毛贼,”克里奥爵士蔑视地宣称道。“他们不敢来打搅有武装的汉子。”
    “请您原谅,爵士,可我只看见一位有武装的汉子,况且他还带着一个女人和一个带铁镣的囚犯。”
    布蕾妮阴沉地望着这厨子。这小妞儿害怕被人提醒自己是个小妞,詹姆想,再次拧了拧铐子。肌肤上的铁环又冷又硬,毫不动摇。那铁铐已经把他的手腕磨破了皮。
    “我打算顺着三叉戟河到海边去,”小妞告诉他们的主人。“我们将在女泉城找到马匹,然后沿着杜斯肯代尔、罗斯比一路南下。这条路应该能让我们远离危险的战斗。”
    他们的主人摇了摇头。“你到不了女泉城。离这儿不到三十里有两只船被烧掉后沉在水里,它们堵住了河道,有群强盗专门守在那儿打劫。往下游的跳石滩和红鹿岛也和那儿的情况差不多。而且闪电大王时常在这些地方出没。他只要高兴就渡过河流,一会在这头一会在那边,从无休止。”
    “谁是闪电大王?”克里奥爵士询问。
    “贝里席伯爵,如果您问的话,爵士。他们那么称呼他是因为他打起仗来迅雷不及掩耳,就象晴空中的闪电。人人都说他是不死之身。”
    只需一剑插下去任谁都会完蛋的,詹姆想。“密尔的索罗斯还跟着他?”
    “是啊。那红衣巫师对吧。我听说他具有奇特的本领呢。”
    是啊,他能跟罗伯特·拜拉席恩来个一醉方休,这本领还没几个人学得会。詹姆曾经听这个索罗斯向国王夸口说他之所以去当红袍僧全因为这身袍子能隐藏葡萄酒的痕迹呀。罗伯特笑得多开心,喝下去的麦酒全喷在了瑟曦的银丝披风上。“或许我没有资格来反对,”他说道,“不过我也觉得走三叉戟河似乎不太安全。”
    “正是,”他们的厨子附和着。“就算你们过了红鹿岛,也没碰见贝里席伯爵和红袍法师,可还有红宝石滩等着你们呢。上次听人说,水蛭大人手下的狼崽守着那儿呢,不过那都是很久以前的事儿了。也许现在又换成了狮子,要么是贝里席伯爵,或是别的什么人,谁知道。”
    “或许没有人,”布蕾妮坚持道。
    “如果夫人您要为此打赌的话我可得制止您。。。如果我是您,我就从这里离开河流,穿越陆地。如果你们远离大道,躲在不见光的树林里,小心隐藏。。。啊,我可不想跟你们一起走,不过这个样子你们总还有一丝机会。”
    这肥胖的小妞儿露出了疑虑的神色。“那我们得要马。”
    “这儿就有马,”詹姆指出。“我听见马房里有一匹。”
    “没错,这里有,”店家说,这人本不是店家。“有三匹,在那里边,不过它们是不卖的。”
    詹姆没法忍住笑。“那是当然的喽。可你总想让我们瞧瞧它们吧。”
    布蕾妮皱起了眉头,可那位不是店家的男人却目不转睛地瞪着她,过了一会儿,勉勉强强地,她说道,“去瞧瞧吧,”于是人们一起离开了饭桌。
    马厩已经很久没有清理了,空气中全是粪便的味道。成群的大黑苍蝇聚集在稻草堆边,嗡嗡响着飞来飞去,停靠在随处可见的马屎堆上。目光所及只见到三匹马。这三头畜生组成了个不太协调的三重唱;一匹棕色毛皮、顶迟钝的犁马,一匹半瞎的老白马,剩下的那匹大概曾是骑士的坐骑,灰色的花斑,还挺有精神的。“无论出什么价都不卖,”它们目前的业主宣布。
    “你是怎么找到它们的?”布蕾妮想知道。
    “老婆和我来到旅馆的时候那匹驮子就在马房里了,”男人说,“和刚才你们吃的那头呆在一起。那匹白的是某天晚上自己游荡到这儿来的。男孩逮到了那匹快马,上面的鞍子和缰绳都还好好的呢。在这儿,我拿给你看。”
    他拿出来的鞍具上装饰着银钉。那鞍褥的颜色本是粉红与墨黑相间,不过现在几乎全成了褐黄。詹姆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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