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冰与火之歌》第十章达弗斯[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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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怎么知道。我告诉你,等着。”那人带着他的长矛兵离开了
    伊耿花园里有一股令人愉快的松木清香,又高又黑的树木从四周拔地而起。还有野玫瑰和高高的刺棘丛,一块潮湿的地方生长着蔓越橘。
    他们为什么把我带来这里?达弗斯不明白。
    随即他听见一阵轻微的铃铛声和一个孩子的咯咯笑声,突然小丑补丁脸从灌木从中跳了出来,摇摇晃晃,尽其所能地快步走着,希琳公主风风火火地紧跟在他后面。“快回来,”她对他喊道。“补丁,你回来。”
    小丑看见达弗斯,猛的停了下来,锡制鹿角盔上系的铃铛叮当叮当直响。他一边来回跳着脚一边唱,“小丑血,国王血,姑娘腿上的血,链子拴住宾客,链子拴住新郎,啊呀,啊呀,啊呀。”这时,希琳差点就抓住他了,但在最后一刻,他跳过一片蕨丛,消失在树林里。公主就在他后面。看到他们,达弗斯笑了。
    他对着手套咳嗽起来,此时,另一个小小的身形从灌木丛中冲了出来,正好撞在他身上,将他推倒在地。
    那男孩也跌倒了,但他几乎立即就站了起来。“你在这儿干吗?”他一边拍掉尘土,一边问道。他乌黑的头发坠至领口,眼睛蓝得令人吃惊。“我奔跑的时候你不该挡我的路。”
    “没错,”达弗斯表示同意。“我不该。”他挣扎着站起来时,又爆发出一阵咳嗽。
    “你不舒服吗?”那男孩扶住他的手臂,将他拉起来。“我要召唤学士吗?”
    达弗斯摇摇头。“是咳嗽。会过去的。”
    男孩相信了他的话。“我们在玩怪兽与淑女,”他解释说。“我是怪兽。这是个幼稚的游戏,但我表妹喜欢。你叫什么名字?”
    “达弗斯·西沃斯爵士。”
    男孩怀疑地上上下下打量他。“你肯定?你看上去不太象骑士。”
    “我是洋葱骑士,殿下。”
    蓝色的眼睛眨了眨。“驾驶黑船的?”
    “你知道那个故事?”
    “在我出生之前,你为我叔叔斯坦尼斯带来鱼作为食物,那时候提利尔公爵正围攻他的城堡。”男孩挺直身子。“我是埃崔克·风暴,”他宣布说。“国王罗伯特之子。”
    “当然,你是的。”达弗斯几乎立刻就知道了。这孩子有花伦特家醒目的耳朵,但头发,眼睛,下颚和颧骨都是拜拉席恩家的。
    “你认识我父亲吗?”埃崔克·风暴问道。
    “我去朝廷里拜访你叔叔时见过他许多次,但我们从没说过话。”
    “我父亲教我战斗,”男孩骄傲地说。“他差不多每年都来看我,有时我们一起训练。上一个命名日,他送来一把战锤给我,就跟他的一样,只是小一点。但他们让我把它留在风息堡了。我叔叔斯坦尼斯真的砍断你的手指?”
    “只是最后一个关节。我仍然有手指,只不过短了一点。”
    “给我看看。”
    达弗斯摘下手套。男孩仔细地端详他的手。“他没有削短你的大拇指?”
    “没有。”达福斯咳嗽着说。“没有,他把大拇指留给了我。”
    “他不该砍断你任何一根手指,”那孩子判断说。“那是很糟糕的行为。”
    “我是个走私犯。”
    “是的,但你为他走私鱼和洋葱。”
    “斯坦尼斯大人为了洋葱而授予我骑士称号,为了走私而砍断我的手指。”他又把手套重新戴上。
    “我父亲不会砍你手指。”
    “你说得对,殿下。”没错,罗伯特是跟斯坦尼斯不同的人。男孩象他。是的,而且也象兰利。这个想法令他焦虑。
    男孩还想要再说些什么,但他们听见了脚步声。达弗斯转过身。阿克瑟·花伦特爵士正沿着花园的小径走来,领着十来个卫兵,都穿着带衬垫的上衣。他们的胸口带有光明之神的徽纹,一颗燃烧的心。王后的人,达弗斯想道。他突然一阵咳嗽。
    阿克瑟爵士矮小结实,有着圆桶一样的胸膛,粗壮的胳膊和弯曲的腿,而且耳朵里长有毛发。他是王后的叔叔,当龙石堡的城主已经十年了,他知道达弗斯受到斯坦尼斯的钟爱,因此总是对他彬彬有礼。但是当他讲话时,语调里既没有礼貌也没有热情,“达弗斯爵士,你没有被淹死。这怎么可能?”
    “洋葱会漂浮起来,爵士。你是来带我去见国王的吗?”
    “我是来把你带去地牢的。”阿克瑟爵士挥手示意他的人上前。“抓住他,拿走他的匕首。他想要用它来刺杀我们的女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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