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十年代纪事》100.100章:

七十年代纪事最新章节目录
   薛逢的首饰盒里珠宝翠钻,应有尽有,齐淑芳这几年的收藏与之一比,简直是小巫见大巫,其中以美钻居多,几乎占据总数的三分之二。
    薛逢很爱美,并且直白地表示自己最喜欢闪闪亮亮的钻石,宝石次之。
    “姐姐怎么不早说?我家里收藏了几个钻石戒指,都是旧上海时期流行的火油钻,有一颗很大的蓝钻。早知道姐姐喜欢,我就给姐姐带来了。”齐淑芳有点后悔挑选的礼物了,本来是想表达对薛逢的尊重,所以选在自己心目中最好的东西。
    这对手镯完美无瑕,艳丽浓阳,仅次于她最喜欢的帝王绿手镯,但是没想到自己喜欢的翡翠薛逢并不特别喜欢,齐淑芳不禁懊恼。
    “没关系,翡翠我也很喜欢。”妹妹的心意,怎么可以嫌弃呢?她会好好收着。
    薛逢指着首饰盒让她挑自己喜欢的,“随便挑,我送你。”
    齐淑芳的确很羡慕薛逢的收藏品,但她手里也有不少,就摇了摇头,最后拗不过自己不选就要生气的薛逢,就从首饰盒选了一串双层的翡翠圆珠项链。这串项链的珠子一般大小,颗颗圆润,同料所出,在首饰盒里是单品,但可以和她从陈宁朋友手里买的帝王绿手镯配套。
    帝王绿可遇而不可求,她最喜欢那对手镯,后来很用心地寻找,终于给手镯配了同种水同色调的一个戒指和一对耳环,就是脖子上空空的,现在可以配齐了。
    拿了薛逢价值连城的翡翠项链,改日把蓝钻送给她。
    齐淑芳不喜欢吃亏,但也不喜欢占便宜。
    “咦,你喜欢翡翠?”
    “算是吧,相比较其他珠宝而言,我喜欢翡翠变化多端的颜色。”齐淑芳在心里紧接着跟了一句,她最喜欢翡翠,琥珀蜜蜡和珊瑚玛瑙次之,其余宝钻珠玉居末,软玉虽然历史更悠久,更有文化意义,但颜色不及翡翠灵动,也不及其他首饰颜色鲜艳。
    “翡翠易碎,不如钻石坚硬,没想到你会喜欢,可惜我收藏的翡翠不多。不过我认识一个翡翠商人,家被抄得七零八落,现在不敢冒头,有空带你去拜访,他手里的翡翠便宜得很。”
    薛逢坐在床上,把首饰盒翻了一遍,好不容易才在角落里翻出比两个巴掌还大点的锦盒。
    打开看了看,薛逢递给齐淑芳。
    “呐,如果你没送我翡翠手镯,我都想不起来,我还是喜欢钻石,哈哈!这就是那个翡翠商人感谢我救他一条命送我的,王府太监偷了福晋的首饰卖给他爹,他转送给我。送给你了,你别推辞,把你说的蓝钻送我就算交换了。”
    是两支翡翠雕花簪子,还有一对翡翠耳环和一对翡翠指环、一对翡翠镯子、一串翡翠朝珠,通体满绿鲜艳,底子干净清透,种水比起齐淑芳送给薛逢的翡翠手镯一点都不差。
    不是帝王绿,也不是祖母绿,而是正阳绿。
    阳绿根据浓淡分很多种,翡翠手镯的色浓艳一点,略稳重,这套首饰的色则鲜嫩一点。
    齐淑芳惊为天人,这才是真正同料所出的整套首饰。
    薛逢见她喜欢,得意地道:“那个翡翠商人说,以前的老东西抛光手艺比后来的略差一点,这首饰在佩戴之前,需要找师傅里里外外仔仔细细再打磨抛光一遍,更加美艳。”
    “嗯。”齐淑芳不客气地收下了。
    姐妹两个围绕首饰聊天,越聊越投入,谈起许多事,不知不觉,说到了新郎慕青云头上。
    “两年前有过一面之缘,当时我就觉得他年纪很大了,姐姐比他至少小了十几岁吧?怎么会走在一起呢?这么大年纪,结没结过婚啊?”薛逢是未婚女青年,看着风情万种,其实在男女关系上非常规矩,如果慕青云是二婚,薛逢就亏大了。
    薛逢眉毛一挑:“你见过青云?哦,我想起来了,两年多前的夏天,慕青云确实去过古彭市一趟,奇奇怪怪,连夜去,连夜走,都没来得及去看我,我问过他,他也含糊其辞。”
    “具体原因我不好说,姐姐改日问当事人吧。”她连贺建国都没告诉,怎么告诉薛逢?
    “我肯定会问他。”
    “那么,多大年纪了啊?是雪寻的叔叔呢。”
    薛逢噗嗤一笑:“他就是面相显老,二十岁像三十岁,三十岁像四十岁,其实啊,他只比我大十岁,今年四十岁。当然是没结过婚,要是他结了婚,我才不会看上他!”
    “四十岁?两年多前我就觉得他超过四十岁了!”齐淑芳脱口而出。
    “哈哈!不止你一个人这么说!”薛逢乐不可支,歪倒在床上,见七斤眉头动了动,好像要醒,连忙伸手拍了拍,让他继续睡。
    齐淑芳问道:“怎么现在才结婚啊?四十岁,等我到这岁数,我家七斤都二十岁了。”
    薛逢想了想,漫不经心地道:“没时间。十年前我还年轻,大好时光怎么能被家庭束缚住?我不想结婚,他也天天忙忙碌碌,驻守在西南那边,根本没时间回来,就这几年情况才缓和。四年前他回了首都,我却去了古彭市,自然就结不成婚了。”
    第二天一早,齐淑芳就见到了来找薛逢的慕青云。
    和两三年前相比,没有一点变化,仍然是洵洵儒雅,风度翩翩,身姿修长依旧,完全没有走样,不少人位高权重后就挺起将军肚了,他没有。
    看到齐淑芳,慕青云目光闪了一下。
    “姐夫。”齐淑芳假装没看到他目光中的探究之意,笑着问了好,然后逗弄坐在薛逢怀里的七斤,道:“七斤,来,给大姨夫一个亲亲。”
    七斤大眼睛眨了眨,泛着清凌凌的波光,举起小胖手,在掌心里亲一下,飞送过去。
    “七斤真聪明!”薛父大笑,薛逢也夸赞不已,“七斤,亲亲大姨好不好?”
    七斤搂住薛逢的脖子,吧唧一声,很熟练地在薛逢脸上印下一个湿漉漉的吻,然后侧脸靠近薛逢,直到薛逢在他脸蛋上狠狠亲了几下,他才心满意足地把脸蛋靠在薛逢肩上。
    慕青云额头上青筋乱蹦。
    吃醋了,嘿嘿,齐淑芳偷偷一笑,悄悄对儿子竖了个大拇指。
    “薛逢同志,婚礼上穿的列宁装已经做好了,请你和我一起去试穿,如果尺寸不合,提前让裁缝修改,免得后天穿了不合体的衣服。”慕青云当机立断地开口,决心把她怀里碍眼的胖小子丢开,丢得远远的。
    “今天不是周末,你不上班?”薛逢诧异道。
    慕青云一脸儒雅的微笑,“我请了假,婚假,总共半个月。”
    “哦。”是了,他在军区,和机关单位不一样,有探亲假和婚假,而薛逢则是调进了一个清闲衙门,三天打鱼两天晒网,于是哦了一声,转身就对齐淑芳道:“淑芳,你好不容易来一趟首都,青云有车,咱们一起出去逛逛。”
    当电灯泡?发现慕青云脸色有点发黑,齐淑芳笑着婉拒:“做了那么长时间的火车,我还没缓过来,外面风又大,就不带七斤和姐姐出去了,改日再去。”
    慕青云的脸色立刻阴转多云。
    薛逢有点失望,“那好吧,你在家好好休息,我给你带好吃的回来,你想吃什么?”
    “北京烤鸭!”齐淑芳冲口而出。
    “啊?好,中午给你带只烤鸭回来,你和爹等我们回来一起吃饭。”全聚德的烤鸭,本来就是首都一绝,来到首都不尝尝烤鸭的滋味,简直是白来一趟。
    薛父是慕老的警卫员,薛逢很小就认识慕青云了,那时候薛逢还是个农村小丫头,又黑又瘦,一个字不认识,一般来说她这样的孩子应该很自卑,很畏缩,不敢在公众场合说话,偏偏她不一样,被薛父收养之前她就很懂得察言观色,又勤快又伶俐,人人都喜欢她,教她读书写字,被薛父收养后,面对家庭比她厉害又比较跋扈的孩子,她张牙舞爪,毫不畏惧。
    大概就是她的性格,让所有人接受了她,没几年,越长越好看,人缘也越来越好,连薛父都不知道慕青云怎么会等薛逢到现在,一等十几年。
    齐淑芳留在薛家,向薛父询问姐姐的过去以及慕家对这桩婚事的看法。
    她对这件事很好奇,昨天就问薛逢了,可惜薛逢的嘴巴像紧闭的蚌壳,撬不开,她就不好意思再往下追问了。但是,她有一种感觉,他们的故事一定是个浪漫的传奇。
    薛父跟她说了很多,第一次见到薛逢是什么样,后来怎么收养了她,又怎么看着她和周围打成一片,唯独和慕青云的事情,薛父不太清楚,“慕老没有门第之见,对这件婚事乐见其成,凭你大姐的本事,只有她欺负人,没人能欺负她。你大姐这丫头心眼儿可多了,现在都是她当家做主,我的退休工资都是她掌管,首都里腥风血雨从来没影响我们爷俩。”
    薛父是个大老粗,女儿有本事,直接就把家交给她管了,反正女儿管家后家里的生活水平就直线上升,自己么,吃吃喝喝,或者陪几个老首长说说笑笑,自在得很。
    虽然慕薛二老地位有高低,但两家真是亲密无间。
    以慕家的势力来说,薛逢和慕青云的婚礼可以用两个字来形容,简陋。
    不知道是不是因为越是位高权重的人行事越低调,反正与何胜男的婚礼比起来,慕青云和薛逢的婚礼真是简单到了极点。
    新人:慕青云、薛逢,一个穿军装,一个穿列宁装,笔挺笔挺的,前者不新不旧,后者则是新衣,并且是羊毛呢料,两人的胸前佩着领导人像章和大红花,齐淑芳送的手表就戴在他们手腕上,闪闪生光。
    主婚人:慕老,身穿旧军装,肩章闪耀,没带一枚功勋章。
    在场的家人,同时也是证婚人:慕家那边在场的是慕老夫人、慕青云的哥哥慕青山、嫂子李阳、侄女慕雪寻,薛家这边就是薛父和齐淑芳母子,慕老的随从人员除外,大家都是很平常的衣着打扮,慕老夫人的衣服上还打着俩补丁哩。
    算上七斤连同新人一共十个人,正好凑一桌,七斤再小,也是个人不是!
    婚礼开始之前,发生了一点插曲。
    慕雪寻乍然见到薛父身边的齐淑芳,忍不住揉了揉眼睛,当她得知齐淑芳是以薛逢家人身份出席这场婚礼时,惊喜地尖叫出声,飞快地窜到齐淑芳跟前围着她转了两圈,喋喋不休地道:“淑芳姐,真是你呀!我简直不敢相信,我们会在这里相见哪!怎么会?怎么没听你说小婶是你姐姐呀!这是七斤吗?都这么大了,我居然一次都没见过!”
    问题像连珠炮一样,不等齐淑芳回答,她就向家人引见,郑重地道:“这就是我的好朋友齐淑芳,真没想到会是小婶的妹妹,她的儿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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