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隐秘的种族TheHiddenRaces吴斯谬篇》121吾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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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有些意外,绘画馆这边相较雕塑馆要安静许多,都没什么人,竟然能碰上如此绝佳的机会,幸运程度绝对满星,简直可以将今天封为逛博之日了。
    本盘算着想跟水晶好好聊一聊,做个深层次的文化交流活动什么的,毕竟以她的岁数和阅历充当讲解员这份差事全美术馆都没有比她更能胜任的了,哪怕馆长本人亲自上阵也不行。结果刚进展区没多久她就被星辰一通电话叫去外面听,我在原地等了等还没见人,想是可能他们那边又出了什么状况,有什么事情要谈,一时半会儿回不来了,她既然没叫我一同离开,横竖应该也不是太要紧的,于是便放下心,往里面走,边等边慢慢地看。
    比起雕塑,其实我更喜欢画,尤其西方古典主义风格的画作,格外偏爱。以前赶上画展总是要排开日程早早订票,去了后更一定得从开馆泡到闭馆,算是真的很能蹲的那一型。
    无聊么?
    一点儿不会。
    有时候当你心无杂念,全神贯注于一幅画上是真的可以感受到它的温度,触碰到它的灵魂,仿佛能穿越进入其中,直抵那时的场景,成为另一种意义上的观看者,乃至是参与者。
    过去,我十分享受这种沉浸在自己所喜爱的事物里,时光于悄然间流逝的感觉。
    也因此,每次去美术馆基本都是一个人独自前往。
    大家都是忙人,上班的忙事业,当学生的忙学业,空档期不太容易撞上,难得抽身,不好去占用那么多本就来之不易的闲暇时间勉强对方做他并不感兴趣的事情。
    朋友们一般爱逛街听音乐会或者参观现代艺术展那些,鹿谨工作多、应酬多,在这里陪我一待得大半天,太浪费,不现实。
    这并不是说他会断然拒绝我的邀请,粗鲁失礼又伤害感情的事鹿谨的性格是不可能对我做的,他是很婉转的那类人,说话做事皆会给我们彼此留下余裕。
    他会陪我来,但也会继续做他的事情。
    接连不断的手机震动,一次次或长或短的失陪告辞,他没有说任何责怪的话,却更是使我惭愧到惶恐。
    我好像令他为难了。
    这个认知让我变得胆怯,害怕我的自私影响他,甚至叫他厌烦,从一开始斟酌约会地点,到后来自觉地减少本就不多的约会次数,一点一点的,他彻底绝缘了我这些“浪费时间”的爱好活动。
    我认为没什么大不了的,很正常。
    他忙嘛,是在为了我们的以后努力啊。
    这就是我当时的想法,现在想想实在是可怜又可笑,可站在那时的立场和角度,总觉得这有什么的?那又有什么的?好像对太多别的女生会发作的事情全无所谓,认为没关系,不去计较。
    一再地让步,全然无条件,绝对地理解、包容,谨小慎微地照顾、体贴、迁就他的心情和喜好,渐渐习惯了太多本应当情侣间二人共同分享、经历的事情里只有自己去面对和承担。
    不知道打哪里来的爆棚信心,明明没有多少资本可倚靠仰仗,却还是随心所欲地奢侈。
    天真又任性,我活在自以为是的世界里,扮演着知情识趣好女友的角色沾沾自喜,乐此不疲。
    所以,到底该说是他演技太好,还是我两眼昏花?
    旁人很简单便能看出来的东西,连鹿谨在我复生醒来,第一次与我正式见面时寥寥几句便下了定论,直言他不爱我。
    切中要害,半分都没有说错。
    我愚笨又执拗,想当初那时候啊,周围人真是暗示表达过,提醒也给过,我却依然不明就里。
    因为他实在是很好,不,简直是好极了,他和我曾接触过的人都不一样,他不像与我长大的白贤那样毒舌我,嫌弃我,约束我,谦和温柔到近乎一个完人。
    他从没有,更不会对我说烦。
    即便他一点儿不喜欢。
    他不喜欢那些画,不喜欢那些歌手,不喜欢那些建筑,不喜欢那些朋友。
    也不喜欢我。
    有些东西当时想不到,或者其实根本是不愿意想到,只因那人不是别人,是他。
    原来,昏花近盲的不是我的两眼,而是那颗拱手交出,却被遗落丢弃的心。
    可惜,我明白得太晚了些。
    真的很固执,看来从很早以前,我就是这个样子的。
    似乎总是能够不计较意义和结果,莫名其妙地去坚持一些所谓的原则和事情,维持一段注定不会幸福的感情。
    一根筋。
    一旦认定了那个人,便不会再轻易动摇,直到对方放手前,我会撑到底。
    哪怕前方艰难险阻。
    哪怕被世人咒诅。
    哪怕独自一人。
    《维纳斯的诞生》在前世便是我最爱的几幅作品之一,如今有幸重新得见,和记忆里的杰作一模一样,惊喜之余不免让我念及些陈年旧事。
    维纳斯的仪态和容颜不曾改变,她的表情还是那么忧愁和迷惘。
    就和我一样。
    不由得摇头发笑。
    被我忘在记忆里的,除了女神,曾经的那个鹿谨我也很久没想起过了,当然很大一部分原因是根本没空儿去想,这辈子的事儿我已经快顾不过命来了。
    反复深吸几口气,吞下喉间因想起那些往事而涌起的酸涩。
    也许是太多的原因和压力,最近越发多愁善感起来。
    欣赏艺术不该是这样惆怅的心情,况且好不容易出门一趟,更是没必要了。我挥去那些阴霾沉重的情绪,静下心认真地体会每一幅作品。
    良久。
    才看完高卢人宏大惨烈的帕加马之战长幅油画,顺着廊道,拐个弯进入肖像画分厅。
    我连着后退两步,踉跄着差点儿一屁股坐到地上。
    有如被雷劈一般,正是形容我此刻震撼的心情。
    除了不可置信,还是不可置信。
    占据展厅正中央黄金位置,外面,装裱的画框复古,不,看那雕饰的纹路感也许真的就是件古董,里面,乍一看便可知其品质之精良,价格之昂贵的高级画纸,做旧泛黄的背景自带古典主义风格的暗纹。
    如此高规格的前期铺陈,仅仅是为了最终展示这样的一幅
    我该怎么说?
    嗯,是这样的一幅幼儿园级的作品。
    中班的。
    不能再高了,大班的水准都画不出这么个玩意儿。
    惨不忍睹。
    不信?
    来,请您自备呕吐袋,随我品一品。
    这画上的是两个小人儿,平心而论,右边确实是能看出个人形的,头顶圈圈,两眼只见正圆形空洞的眼眶而未见眼仁在其内,斜刘海儿,长发过腰,一双叉子一样的三指手上方处横出一对比例真不算小的蟹钳。
    看这清秀可人的小脸蛋儿,应该是死得透透的了。
    不过,这只母夜不是,这位女孩子,为什么要在身上插两根儿蟹钳呢?
    行为艺术?
    也不太像,想不明白了。
    等等。
    啊,好像有点儿懂了,致死的原因是被蟹钳插死的。
    噢,天,人间惨剧。
    真令人感到饥饿,不,是可怜。
    再看左边。
    左边
    不太好说清楚那到底是个什么生物。
    硬要说的话,它勉强像是一头长着巨大的耳朵和鼻子,四肢却只有米粒大小的熊猫,戴着一顶类似亨尼帽的黑色尖顶高帽站在那里。
    除去画纸本身的底纹和颜色,画面中唯一的彩色是被这怪物捧在怀里的一颗心形状物体。
    红得正,红得艳,红得晃瞎我的24K硬化氪金狗眼。
    这二位
    是升天,死了吧?
    挖了心,戴高帽的黑无常领着被巨型蟹钳插死的女子游走在黄泉路上。
    嗯,这幅作品,不知道该让人说它表达的内容惊悚,还是表现的画功惊悚。
    二者实在不分伯仲,难以取舍,相得益彰,缺一不可啊。
    这超凡的意识,这逆天的水平,这通天的本事,还有最关键的,这熟悉的笔触,不作他想,除那一人无人能办到。
    何况
    请看画的最下方。
    哪怕纸张的花纹再繁复也依旧无法掩盖住那赫然的黑色签名——“”。
    张牙舞爪,龙飞凤舞的凌厉笔锋彰显着主人的没有文化对不起,冒犯了,是狂放不羁,霸气冲天。
    没关系,甭管你怎么贬低吧,反正该作者绝不允许人出现分辨不出来,被冒认作品的乌龙事件发生。
    而且这些都还不算完,最后,也是最恐怖的是名字旁边那两颗紧紧相依的连笔小桃心和一行小字落款。
    “谨赠吾爱。1190。”
    不久前的恐怖经历从脑海中翻腾着向我滚滚袭来,在我扬言绝食的强烈抗议下,那幅《广场上的旋风土豆》总算没有被挂进卧室,到我眼前朝夕瞪着我耍剑。不过,它已经被严密地收好,据可靠来源的消息,将来势必要被请进半山的图书馆,那这一幅黑无常押解蟹钳女岂不更是要
    不忍再想。
    可怜我那未出世的孩子,还没建成就得承受它这个年纪不该承受的重量。
    妈妈对不起你,妈妈心里苦,是妈妈无能啊!
    不,我不能认输,上次人就在我眼前,没的选,这次可不一样!
    我稳住已经被雷得要撑不住崩溃暴走的身形,四下瞄瞄,很好,没人,放下心来,拍了两下烧烫发热的脸颊,吸气,呼气,做了几个深呼吸平复,佯装没看见,扭脸准备撤退了。
    对不起父老乡亲,我没能扛住,受到了太严重的伤害攻击,对方这已经不是辣眼睛的浅层问题,这是一击洞穿我整个人,辣到了灵魂深处。
    墙上的喇叭里突然传来一小串简短清脆的提示音乐,随后,广播开始,“请绘画馆肖像展厅的沐瑾小姐带走您的垃圾咳您的个人物品。”
    就算他不指名道姓地点我,光冲这破锣嗓子我也知道是哪只活腻味的竹鼠准备好抑郁了。
    我可是见惯了大场面的人,这才哪儿到哪儿?毛毛雨啦!
    非常淡定,摆摆正包包的肩带。
    喇叭里说什么了?我什么都没听见啊。
    无视那道欠扁又熟悉的声音,迅速埋头继续往前走。
    没几步路。
    “沐小姐,请您留步。”地面的前方出现了一双打理得锃亮崭新的黑色皮鞋。
    我不得不抬起头,看向不知何时走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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