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隐秘的种族TheHiddenRaces吴斯谬篇》106藏娇[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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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功用也不尽相同,观赏用的水池与室外泳池结合一体,过渡流畅。而大胆打破常规惯例的同时还保留有一定的传统审美,因此并不显得迥异离奇,叫常人一时难以欣赏,曲高和寡。
    水到渠成,它总体讲的还是一个顺其自然的概念。
    有向往森林湖泊的,有偏爱蓝天大海的,人天生有亲水性,环境里总归脱不开一个水的陪伴,到他这儿更甚,可谓是情有独钟了吧。
    不需要多余的华丽辞藻修饰,他这个宅子就用一个好字来形容最恰当。
    所有的东西看上去都是无可挑剔的,但仅仅有一点奇怪的是,作为被评论团首席祸害喻为用来藏娇的金屋,它的院子里没有种上哪怕一朵,爱情故事里必备,尤其所谓吸血鬼们偏爱的玫瑰。且在彻底拆了固定搭配之后,亦不见海边庭院里常爱用的争奇斗艳、色彩绚丽的花灌木。
    点缀这里颜色的,就只是深浅不一的绿而已。此时,经过一场雨的润泽,青翠欲滴。
    选种、栽植位置考究,修剪整齐,片片团团,空间层次感分明。能看出是经富于经验的园丁之手保养维护,精心打理的,和对面所谓同样私岛的豪宅一样,装点的同时兼顾了私密性,不叫人过分地窥探到什么,但未免太过朴素了些吧。
    与邻浓郁西西里风情的休闲度假胜地,这边空旷得颇有种闲置了挺大个园子的遗憾。
    不过话说回来,倒是挺符合他的性子。
    无为而治。
    身处统治地位对人对物皆如此,任其发展,之后,发掘潜力,最大程度的优势利用。
    这么一想释然不少。
    就再拿回这池子讲好了。
    正面向起居室的那部分向外延伸,长探出灌丛院界,撑在外面的花岗岩崖坡上,加之居高的地势,托着它由对岸看来可能像悬苑一样横空出世。
    前提是能看到的话。
    晴日里无风时池水如镜,无边的构造使于室内望去仿佛同蓝天碧海相接,交相掩映,触手可及,而置身池中酌酒仰瞰却又是另番视角的震撼。
    对自然的流动与静美之力由衷地赞叹。
    我相信,它的夜景更让人沉醉,心驰神往。
    居移气,养移体。人在这种环境里待久了,怕是想不心怀若谷都难。
    天然去雕饰,美得孤高,美得壮阔,还美得包容,美得韵致。
    合而为一地交融后,谁又能说皱起串串涟漪,趴在最边沿那处享受这一切的自己不是雄奇美景中的一部分呢?
    这时间,远岸灯火陆陆续续点起,热热闹闹,很快,辉煌蔓延一整山。
    云虽蔽日,天已泛红,晚霞一出来一扫这天气的厚重阴沉,满是勃勃生机。
    雨停了。
    三岛的滨海小镇尚笼罩在未全部消散的水气里,薄烟似的迷蒙中带了一点点旖旎,那侧卧休憩的哪里只是个年轻貌美的姑娘?分明是瑶池天界的神女下凡,仙气萦绕。
    波光潋滟,萤闪着粼粼的金色,好似璀璨的水晶串联洒了孔雀蓝的无垠大海,衬得它像绚丽的蓝宝石般熠熠生辉。潮水一波接一波涌向绵延的海岸线,打磨出五彩光泽的贝壳,淘出细腻如泥的软沙,留下一岸的白糖色。
    如此丰盛的颜色难道不比区区一园蔷薇来得浪漫和性感太多么?
    我是不大懂中式那套阴阳五行,件件物品码放皆讲究凶吉寓意的玄之又玄风水学,顶多瞧出个玉带揽腰的鹅卵石小径和并不算是严格意义上水曲有情的长池布局,单从老本行的建筑角度来看,这绝对算得上是设计感十足,且充分体贴、人性化的一栋后现代主义风格的别墅了。
    瞧到这儿,记起曾读过这样一段话,大致意思是狭隘的暴发户俗不可耐才会事事追求奢华和高端。坐拥数不尽财富,并在经历了漫长的岁月沧桑后不为物质所拘,对事物的价值和格调仅取决于喜欢与否,可睡黄金榻,可穿蓑草衣,拥有这样恣意潇洒性情的才是真正的贵族。
    懂,非淡泊无以明志,非宁静无以致远嘛。
    然而,我一直是不以为然的。
    不歌颂财富,不拜金是对的,但刻意回避它带来的正面作用,同样引人发笑。
    我不否认凡事有例外,可那到底凤毛麟角,万里难挑一。
    好比吴煜凡,他年纪两百多,岁月够长,经历够多了,早已不需要用一望而知的不菲珍宝来衬托自己,那难道他便会放着琼楼玉宇不住,跑去钻破瓦寒窑里“修身养性”么?
    恰恰相反。
    贫不学俭,富不学奢。他生而处尊居显,血统所代表的不仅仅是他背后我尚未曾见过的族群势力,更是他摆在明面上毋庸置疑的自身实力。不同于脆弱的人类,他们贵可常尊,俗世财富在他们那里只是必然的附加值。而正因为是真正的贵族,对事物的喜好自然是固定在一定范围内的,才不可能允许他出现那样大的偏差。
    低调不是低就,不刻意不等于不在意,富贵不傲物不代表他能自降身段去过什么返璞归真的简朴日子,那未免太滑稽,想都未曾想。
    忆苦思甜,他哪里来的辛酸的回忆?
    朴实无华,他几时过的朴实的日子?
    草屋寒舍,在他的视野范围中连出现的机会都不会有。
    优胜劣汰,这是生物在生存竞争中的法则。品味和标准这两样东西一旦养成很难降低,哪怕偶尔一次都无法适应忍受。
    就像当初带着我四处逃亡,依然不忘对衣食住行择优取之,严选把关的鹿谨。
    就像不得不藏躲在升斗小民中间,也绝不凑合,一定要打造出一个优渥清雅居住环境的白贤。
    这些并不是不分场合的摆架子,臭讲究。
    习惯而已。
    回来到眼前这房子。
    它造价高昂,具创意,很精致,乍看造型随性,实质拥有着强迫症式的完美细节,光凭它外观中的几何美学将其定性为艺术品也是合理的。
    诚然,它的主人对品质有着极高的要求,可另一方面,它却并不高冷,叫你敢看不敢碰的。
    东西再好都理当服务于人,它其实不过是个设施高级点儿的私宅罢了。
    所以你万万犯不着拘谨得像是再见鲁迅的闰土那般,你大可以想怎么折腾怎么折腾,随便住。
    原因很简单,这里不是博物馆,它温暖、窝心,满满的人情味儿,是放松休息的地方。
    是家。
    暮色渐浓,终于,自宅水池底及园子里的灯也亮了起来,发出柔和的光芒。
    风拂着叶,沙沙作响,微凉清新的空气里弥漫着雨后特有的泥土气息,好闻得不行,猛来上几口恨不得全身被滋润了一样的酣畅淋漓。
    我猜的。
    我喜欢雨,大的小的打雷闪电都行,气味和景色占了一定的原因,更主要的是它能让我安静下来,将我从现实中剥离片时,抚平我偶尔泛起的惆怅和低落。
    以前是可以的,就像以前我还可以闻到那么美妙的味道。
    现在。
    现在我不知道还有几件事是可以的。
    我估计不出水晶到底要跟吴煜凡嘱咐些什么,不过不管她去说什么,表面怎么没正经,我明白,实打实的,总归为我好是一定的。
    刚才跟她没顾上聊几句,别的没了解到多少,只彻底确定了一件事,顾言蹊至少在鹿谨和吴煜凡决裂这点没有骗我。
    他们如今的情况,先不说顾言蹊作为血族长老深不可测的实力,单让吴煜凡去救鹿谨这一条,就强人所难,天方夜谭,太扯淡了。我即便再想,也根本没那个资格和立场去开口求他。
    可鹿谨因我身陷囹圄,我必须管他。
    管,说得好听,怎么管?
    拇指抵上食指的戒指,上面凸起的雕饰硌得指间发白。
    有些疼。
    用它杀了吴煜凡么?
    果然是那句金玉其外,败絮其中。明明没有配得上的实力,却徒有其表白落个混血的称号,不仅让自己屡陷阴谋,引得我身边的人都跟着危机四伏,命途多舛。
    以前也不止一次的唾弃鄙视这个身份给旁人带来意想不到的麻烦与灾难,这会儿头一回更是干脆让我厌恶到憎恨。
    内疚、愤懑、悲哀、彷徨,繁多极端的情绪纷至沓来。
    残阳似火,霞明玉映,风里,我独坐愁城。
    这里的秋本不该和苍凉沾上半点边的。
    “非风动,非幡动,仁者心动。”
    是了,没错。
    绷起身子紧抓栏杆,很想对海大声发泄。
    然而。
    反复张了几次口,最后还是阖上,收敛回来。
    我又怎么能那样放肆,惹人担忧。
    可叹自是人生长恨水长东。
    经历了那么多,我终究学不会做一个深沉的人。
    “想喊就喊,憋着干嘛?”声音确有刻意压低,但仍旧吓我一跳。
    右手下意识地瑟缩,攥起拳忙往袖子里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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