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豆花王道文集》第37、38章[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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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深重的绝望。”——
    ——“郑允浩会倾尽所有守护金在中。从前如此,今后依然,今世即了,来世也是一样。”——
    还有一样卑微的希望。
    若人生于我不过是一场盛大的梦境,惟愿沉醉不醒。
    若人生于我不过是一场盛大的梦境,那可不可以,更贪心一些,企望梦醒之后,身边依旧有你?
    然后,那一世一世轮转的无休止的宿命里,始终有你……
    在另一个场景里,不徐不疾地走近,再不是一身的黑色,明亮的笑容可以晃痛人的眼睛:“可以告诉我你是谁吗?”
    “我是金在中。郑允浩的金在中。”
    在中苍白的脸上,极缓极缓地,渗出两团淡淡的红。嘴角的笑意如同微澜,终于慢慢地荡漾开去。他低下头,吻上了允浩毫无知觉的脸庞。
    鲜血漫开来,是如火如荼的一抹唇彩。
    火光阑珊,他一生之中,从未如此美过。
    从未如此自信,如此确定过。
    不会分开……
    李秀满怔怔看着他,这个自己一手养大的孩子,突然举首向天一阵狂笑,斑白的须发戟张,只是再低下头时那脸上依旧木木地毫无表情:“说得好,说得好!!天上地下,都不会分开!!”
    紫瑚,可惜你在世或是往生,我们终是无缘……
    无缘……
    为什么……
    他猛地回头,一掌击在在中胸口,直击得他纤瘦的身躯腾云驾雾飞出去:“你去吧。”
    面具的下方,苍老的脸上是不是有泪水,无从得知。
    在中睁大了眼睛,衣袂款款飘飞,黑色的发丝散落开来。他怀里拥着允浩,向前急急伸出一只手,想要挽留什么,却还是身不由己地远离。距城主越来越远,飞进厅外雨幕深处。
    那一刻,先是沉静。
    接着空气仿佛是融化了,煮成了一锅粥。巨大的气浪灼热如沸,排山倒海地冲出连云城的大厅。
    半天泻落的雨顷刻间被灼成了水汽,雾茫茫地飘浮着,通红如血。
    山腰一些见机快的士兵纷纷回头奔逃,气急败坏。
    烈焰冲天而起,伴着隆隆的爆裂之声,吞没每一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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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九重劫?劫后余生
    很多年以后,江湖中人或许会记得连云城主,但李秀满这个名字,早就销声匿迹,化为飞灰。
    多可笑,一个活生生的人,却敌不过一座只有四堵墙的城,木与石。
    也许,它是我曾存于世的唯一痕迹。但是,它和所有所谓王图霸业、彪炳功绩一样,最后都是要归于寂灭的。
    这座城从无到有用了二十年,颓然倾圮却只要轰然一声。
    心里住进一个人用了一刹那,却罄尽余生也不能淡忘。
    “情”这个字,我想了很久,却不知是否曾与它错身相逢过,抑或是,对面不相识?
    我曾是一个贼,偷许多金银的,最普通的贼。
    身手不见得高明到技惊天人,却分外懒散,懒到偷得了绝世的武功秘籍,也不屑于去看一眼,只是闲闲地扔过一边,继续算计那些耀目的珠宝。——后来,很多年以后,我看见紫瑚小小的儿子金在中坐在书房里,拿着那些尘封的册子饶有兴味地看,竟忘了悲哀,也忘了阻止。
    接着说,我偷许许多多的珠宝,很大程度上是为了一个人,一个女人,也是贼,我的同伙。
    紫瑚。
    她没有来处,没有姓氏。所有的一切,归结于一双明亮的眼睛,一双柔媚无骨的纤手,还有这两个字——紫瑚。
    她有奇异的天真笑容,得到一颗宝钻时?底会有明丽的光芒闪烁,依稀蔚蓝。
    绝代风华,她生来是要魅惑人间的。
    那一年起了战乱,北夷国的新军迷了心窍进犯天朝,皇帝御驾亲征。烽火从塞外一直烧到京畿,民心扰扰,京城也是愁云惨淡,人人自危。
    她是江南来的,我自然地想带她回去,一个更富庶、更宁静的地方。那一日她满头珠翠,淡淡坐在花树下抚琴,并不应答。曲子弹了一支又一支,直到我再也耐不得,起身欲走。
    她的声音在背后响起,听闻金相爷家有一块祖传的寒玉。我想弄来把玩把玩,你可有兴趣?
    我恼恼地恨声道,你这样何时是个尽头?金银珠玉,竟比命都重要么?
    她根本像是没有听见我的话。今晚子时,相府门前,你若不来,我就自己动手。
    我也冷下脸来——今晚子时,我在城门口,你若不来,我就自己去江南。
    我当然没有去相府,可也没有到成江南。
    那一晚我愤愤离去,在路上磨磨蹭蹭走了十几天,却连河北省境都没有走出。每一刻心里都悬着她,从愤怒到怨怼到担心,我是中了毒了。到最后只余一个念头,她是那么任性妄为的女子,应该让着她的。若是有三长两短……我不敢想。
    终于还是勒马回京。
    隔出几条街,就能看见相府门口的张灯结彩。问了路人,都说是金家少爷今日要娶亲。国家战事未平,相府却大张旗鼓地办婚事,新娘还是个民间女子,早就震动了京城。
    然后,一乘花轿跟着鼓吹,一路喜气洋洋而来,停在了相府门口。然后轿帘揭开,一身大红嫁衣的新娘伸出一只手搭在媒婆肩上,袅袅婷婷地被扶出。鞭炮噼噼啪啪地放,闹得人头昏。
    我认识那双手,我曾经为它偷来无数戒指手镯,装点它的纤长如玉。如今它一溜儿戴了十个尖尖的指甲套,白色的银子,锐利的冷光一路凉到心里去。
    前庭大摆宴席时,我终于还是耐不住,溜进了婚房。
    她看着我,眼神灼灼的。说了一句,突然想明白了,你说得对,总不能一直偷下去,嫁了也好。
    她那天果然失了手,可是相府的公子漏夜打着八角的宫灯,看见那张困在罗网中的、魅惑众生的脸时,就下令放了人。
    她说,世上有很多珠宝首饰,但其实真正适合一个女人的,只有一套。或许不美不名贵,但也无关紧要,喜欢就好。扬起双手,金公子为她美丽的双手施了一道禁锢。从此以后,那留起长长指甲的手,只需要抚琴刺绣,不用再探进别人钱袋。
    我放弃了杀掉金公子的念头,在相府附近找了一家客栈住了进去。天地虽大,离了她,却都是空空。
    她曾经遣人送来一幅画给我,画上是一树繁花,她一身华服,静静坐着抚琴。满纸是浮动的花香,和离黯的琴音。这让我想起那一天,只看了一眼,仍叫人原封不动地送回去。
    后来战事结束,金相国告老还乡回南京。我骑一匹瘦骡,也跟着去了。路上她的身子开始不便,每过一处名城,就由丫鬟拥了,扶着腰去寺庙祝祷。我也跟在后面,心里一遍遍地诅咒那个肚中的孩子,但愿他一生坎坷,遭尽世间千般苦楚,不得好死。
    那一晚,从旅店里醒过来,天是奇特的灰碧色,又透着妖异的红。恍惚了许久,我想去看看她。
    突然觉得自己老了,再耗不动这许多力气了。
    或许,也是该放手的时候?
    走到城北的宅子,老远,就看见了火光,还有人影。
    我站到墙头上,大内侍卫站了一院子,竟像是十八高手都到齐了。松明的火把,烟雾灼灼地薰上来。地上躺着的是金相父子,老人胡子上一把血,金公子向一人戟指愤然叱责了一句什么,那人森然一笑,举手便是一刀。侧过了身子,我认得他是铁臂金猿。除了当今皇上,谁也差遣不动的。
    金家犯了什么事,我已经不暇细想。眼见侍卫们开始一间间屋子搜过去,无论男女老幼都是一刀砍了,四下又是点火。我打了个冷战,跳进了院子。
    紫瑚还在房里,还活着。
    她一头长发黑得幽蓝,躺在床上的一片血泊里,身边是一个肥肥白白的孩子,脐带都还不曾剪断。见我进来,她就轻轻地笑:“我想着若有什么奇迹的话,要来的也一定是你。”
    我伸手过去抱她,她缩了身子:“我是有夫之妇,你不能碰。”然后奋力坐起来,挪到了梳妆台前,拿了一把钿螺细镂的梳子开始梳头。
    我望着窗外火光,原本焦急,但她一下一下地梳着,亮得出奇的眼睛从镜里看我,也就释然了,心里依旧迷惘,许多话哽在喉头,不是说不出,而是突然觉得不需再说。
    终于,她放下了梳子,打开首饰盒。
    “哥,”认识之后,她一直是这样叫我的,“我知道你恨我,但还是把他养大吧。十六岁以后怎样都可以,但是十六岁之前,把他好好养着。”
    她的声音小下去,从镜子里开出一朵微笑。我走过去,一个长长的银质甲套插在她的胸口,血水顺着白银流下来,一滴一滴,接着汇成一条小溪。“从密室走,那里还有我送你的画,莫忘了我……”她眼波流转,死亡是坠在她唇角的一滴泪痣,奢靡如斯,“哥……死不是坏事,是解脱……
    “这些年来,紫瑚只是……觉得寂寞。”
    我抱起那个孩子,想去找那个密室,但去书房的封死了,只有硬拼出去。
    不知受了多少刀,竟然最后,我活着逃离,上了栖霞山。
    那个孩子我叫他在中,四岁前关在一间牢房里,四岁后他学会说话和识字。他一天比一天更像他的母亲,不过少了锐利,多了清冷,眼睛里从不会有那种幽幽的蔚蓝光芒,不会天真又奇异地微笑。
    不知道紫瑚的寂寞是怎生模样,是否和我的相同。它伴了我十六年,或许更久,一伸手就可以触到,有形有质的寂寞,如影随形。
    而最寂寞的是在中。
    他没有缺过一顿饭,穿最好的衣裳,病了我亲口喂他吃药。但是无人同他说话,我不许任何人同他亲近。
    或许是因为也没有人同我说话,同我亲近。
    他十六岁那年我没有杀他,而是给了他一把剑,让他去杀人。
    我选择在他去和归之间苦苦地等,即盼他回,又盼他死。他不是紫瑚——若他是紫瑚,我又是谁?
    后来他成为连云城最好的杀手。
    后来他爱上一个男人。
    后来他离开连云城。
    连云城,其实是一座寂寞的城。紫瑚死后我没有出去过一步。最后的最后,它同我一起化作齑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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