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豆花王道文集》第28、29、30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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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江湖。
    在过去的多少个清平或混乱的年代里,有多少温柔的母亲在深冬的夜拥着孩子,絮絮为他讲江湖的故事。江湖里短不了的是一诺千金豪气干云,或是英雄气短儿女情长。江湖里有侠客和浪子,无论经了多少忧患,劳了筋骨苦了体肤,他们的剑最终还是会命中仇人的喉头,留下传奇般的声名供后人去瞻仰。夜是长的,衾被是暖的,母亲的声音如同昏黄的烛火,孩子便会遗忘了屋外的冷雨寒夜,眼皮沉沉合拢,异常心安地入眠。刀光剑影为他织出的是一个繁华的梦,梦里的自己铲奸锄恶,换来多情美人眼波宛转,含笑带嗔,犹如杏花烟雨的江南。
    年年烟花遍地锦的江南……
    一寸相思一寸灰的江南……
    但讽刺的是,真正的侠客,譬如现在的朴有天、金俊秀,日后的郑允浩、金在中,都连自己的母亲是什么样子都不曾见过。
    他们童年仅有的温暖,都来自于彼此。
    这一年的江南风雨飘摇,烛照山庄一夜空城,落虹庄、太湖水帮同室操戈。偌大一个江南武林群龙无首,在短短四个月里,盟主之位就易了主。十二月里,南京城外的栖霞山上群雄云集,城主穿了深紫色的华袍端坐在高台上接受各派来降,神情深不可测。甚至朝廷,都惧了这可怕的势力,要派人来结纳安抚。
    站在他身边的是一个瘦高的少年,身子端得笔直,人们都说他人如其名,一般的出尘脱俗。他听了,也就是用声音笑一笑,没有表情的脸让人不寒而栗。
    就是他,手刃了大名鼎鼎的金俊秀和朴有天,让昆仑绝学从此失传于天下,又杀了连云城的叛徒金在中,取而代之。
    他比金在中还要冷还要独,甚至他连“影子”都没有。
    他叫沈出尘。
    江湖人是善忘的,多数只注目于今朝显赫。正因为如此,之前深秋时节的一天,太湖边的一个小树林里住进来两个俊美异常的青年男子这件事,根本不曾引起谁的瞩目。就似一泓清水里落进一颗石子,微澜之后又归于死寂。追捕他们的人脚步遍及南七北六十三省,连昆仑山和大漠都没有放过,唯独遗忘了这已成连云城的辖地的江南——富甲一方的烛照山庄曾经数不清的佃户之一。
    这是被遗忘的一个角落,江湖的名利扰攘和这里的人已经无关。
    他们的木屋离群而建,两人兄弟相称,有时候一起上山,不出半天就能扛回许多猎物来,羡煞多年的老猎手。
    落脚之后一个月左右,又有两个不速之客造访了这片树林。
    来的人很狼狈,接的也好不到哪里去。
    朴有天慌慌张张放开怀里的俊秀,恋恋不舍地离开暖被窝穿上衣服去开门,一头撞进来的是满身霜花的允浩。怀里黑色皮裘裹了一个人,摊开来看,却是奄奄一息的金在中,脸色青紫,已经是半死的样子。俊秀忙不迭地烧热水煮姜汤,死命灌进去几口,金在中才睁了眼,没来得及说话就是一阵猛咳。只咳到黑水晶一样的眸子蒙上一层红色的水雾,脸由白转成了骇人的深红,才勉强算是止住。肺里仍是一阵一阵的气喘,异物堵塞一般的可怕响动。
    房间是刚到此处就给他们就备下的,被褥都是现成。朴有天和金俊秀原本一直担着心思,怎么南京到无锡区区几百里路两人却走了一月有余,如今一看在中这副样子,也就明白了。只是担心更甚。
    两人站在小厅里,一起看着郑允浩又抱起在中,默默无言地放到床上,在他身后叠起厚厚的棉被以方便半坐的姿势。烧开另一壶水,烫热毛巾给他擦因为冰冷而几乎透明的肌肤,直到它呈现出充血的红,再替他换上干净的衣裳。每一个动作都是轻柔而熟练,带着十二万分的呵护。
    俊秀依稀发觉这一举一动里的滞涩,再仔细看进去,允浩的手脚,每一次挪动都会牵起脸部的扭曲。
    他低下头,似乎是自言自语:“他用止水散落下的病根,像是比我还要重。”
    话声恰好是有天能听见的音量,有天却只能保持视线的方向装作没有觉察出其中的哀怨,继续目不转睛地看着郑允浩也半坐到小床上,把在中揽到胸前,展开棉被密密裹住他,在那漆黑发丝掩映的小脸上注目许久,低头轻轻一吻,然后熄灯。
    他这才意识到——金在中,竟然已经病重到连平躺入眠也是不能。
    心里有忧虑丝丝缕缕地缠上来,他回过头对着俊秀有些委屈的面容,很用力地挤出一个笑容:“还在怪我么?”
    “是!”自从来到这里,他就很喜欢撒娇。
    “那我该怎么办呢?”
    “今后好好服侍我!不许让我再做粗重活了。端茶扫地种庄稼劈柴都要你来!”
    俊秀眼中那一抹天真的甜蜜几乎让他窒息,他真切地觉得自己的心是抽痛了,痛得不能自抑。一把搂过他,在他耳边说:“没有问题,那我现在就来好好‘服侍’你。”
    我发誓,不管用什么方法都要让大家平安。尤其是你,师兄。
    朴有天笑着把金俊秀再一次抱进属于他们房间时,在心中这样下了决心。
    隔壁传来克制的调笑声,允浩恍然有一种流泪的冲动。
    江南冬日的冷与北方不同,少了呼啸和凛冽,只有阴寒一寸一寸攀上肌肤,沁入骨髓,赶在人觉察之前,悄悄让身体四肢冰凉透心,再无暖意。
    今年也会是有雪的吧。那在中的病,又怎么熬得过这个冬……
    那一次的云雨也不知持续了多久,彼此如同疯了一般给予和索取,汗湿了一身又一身,体液和泪水血水混在一起是让人窒息的昏沉味道。因为前路渺茫,因为自由仿佛触手可及,所以更需要用疼和温暖来证明彼此的存在,彼此的忠贞。
    最后,虚弱地相拥着昏昏睡去。醒来看见身边的在中面色潮红,还以为是未退的春色,凑过去亲吻了,才知道是高烧。
    想去找大夫的,可那是在栖霞山下,在中哪里肯让他冒这个险。又说事先同朴大侠金庄主说好了,救了他就过去会合。只能带了他匆匆往无锡赶。
    可在中多日积劳,栖霞山一役时就受了伤,密室里又是数日不吃不喝,全凭一股内力强撑着。内力失了一半,顿时无以为继,病势如山。没出南京界,已经转了喘症。两人不能白天上路,只能赶在晚上风寒时出发。如此一来,非但在中的病一天天拖得沉下去,就连自己的手脚也像是重了风寒,愈来愈不便。从南京到太湖边,竟然走了一个月。
    原本以为静好岁月就在眼前,可是一伸出手去,仿佛镜中花水中月,怎样都是触不到……
    怀里的在中难耐地扭动一下身子,又开始咳嗽。嘶哑的声音从胸腔里冒出来,像是要裂开。允浩忙在他背后轻轻拍打,更紧地拥住他簌簌发抖的身子。
    我发誓,不管用什么方法都要让你平安。还有他们。
    允浩闭上眼,倦意如同巨鸟的羽翼扑面而来,瞬时将他带进无边的黑色梦境。
    第二天,朴有天是被金在中不能抑制的又一阵咳嗽惊醒的。没有睁开眼,习惯性地伸手去试探,却没有摸到俊秀温暖柔软的身体。他怏怏地爬起床,在另一间屋子里找到了正在喂病人喝水的老婆。
    脸色很不自然地僵硬了:“郑允浩呢?”
    “我打发他去镇上请大夫了。”
    “师兄,你疯了?”多么辛苦才找到合适的隐居地方,实在不应该随便冒险露面。毕竟这也算是连云城的老巢了。
    “就去一个小镇,能打什么紧?”俊秀很不习惯有天的顶撞,“你看他这个样子,难道真要他送命?”
    看着在中因为低烧而毫无血色的脸,有天没有再说什么。心里却是暗暗叫苦,别说这小镇上有没有能治好喘症的医生,就算有,难道等他医好了在中,再给他一剑做报答?日后若是冤魂索命问起来,总不能说,对不起,我们是大侠,我们两情相悦,因此我们的命比你金贵好些……
    总之,想要逍遥自在地闲云野鹤,似乎还是太早。
    29
    坠落,坠落……
    冰冷的风吹彻每一个骨节,天空变得无比高远,有一瞬间几乎已为自己是停滞了,但身旁不断向上掠去的石壁明确无误地打破了这一错觉。
    突然就这样意识到,坠落的代价是失去身体,失去骨骼血液,失去呼吸,失去天地尘世,失去所谓的爱恨……和他。
    恐惧在一瞬间让心破碎。于是手开始胡乱地舞动,嗓子开始嘶哑地喊,却喊不出声。坠落,只剩坠落……坠进缭绕的云雾深处不知名的所在,用肉身去换一声最后碎裂时分低哑的响动,然后消弭。
    那嶙峋的山石和累累白骨,近了,近了……
    在行将坠地前的一刹那,沈出尘自被褥间蓦然坐起,每一缕发丝都浸透了冷汗。
    门外响起时庚的声音:“沈师兄,盟主召唤,让你去一趟大厅。”
    是的,城主已经成为盟主。这样的好手段,迅雷不及掩耳地铲平江南武林,代价不过一个金在中一个郑允浩而已。
    懂得规则的人,总是赢得容易些。
    或者说,有舍有得。只有狠得下心的人,才能比别人得到更多。
    那沈出尘想要的是什么?
    他把那一道白色纤瘦的身影,那一场幽暗的漫天花雨,那一缕最销魂的夺命暗香,连同他须臾不离身的那抹凌厉阴鹜的黑色影子,永远埋在南京城北的瓦砾场里,回到这座四面高墙的城,继续搏一条单薄的命。冥冥中若有人可以坦诚拥住他的消瘦双肩,问他一句意欲何为,他必定也是答不上的。
    他其实不过想好好活下去。一颗心早就枯死,做什么都是古井无波。对与错,好或坏,都比不得能在这世上继续呼吸来得现实。何况,这座城里还有人需要他,把他当作左膀右臂——不管这倚重的目的是真心或是利用。
    城主似乎已经把他视为第二个金在中:“江南已经没有什么可图的,从明日起,你带几人往山东去吧。”
    “是。”唯一的不同,他不会像金在中一样站直了身子应答。
    “还有,迅雷堂秦家的人,先避过了不要招惹,我自有安排。”
    “遵令,盟主。”
    从厅里走出来,出尘仰头看天。初冬绝早的清晨,云朵是淡墨色的,沉甸甸堆在浅了一个色调的天空上,近得仿佛触手可及。那满盛着的雪,不知何时就会洒下来。
    不知道,我真的不知道。
    一样的雪,可会让你们那方天地洁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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