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宋仕途》第二百三十四章成就[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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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虽然他强装沉静老成,可是年纪毕竟是太小了,脸蛋又嫩,实在没有大人的模样。这些天,他经常跑到海州各出酒楼,听大家说这个大学地景况。他很在意大家的说法。赞大家的建造者沈欢的好话!
    哦,忘了说了,他是沈欢的学生——正宗的学生!沈欢年轻收的十五个学生里头,他就是其中的一个男孩,算是其中最大的一个。他是海州本地人,父母都是老师巴交地农民,六年前不幸在灾害里身亡了,而且又没有其他亲人,武家只剩他一个人了。
    一个六岁的小孩。能有什么生存的能力?好在有些村民还算好心,时常给他一点接济,奈何大家都穷,实在也没有多少东西可给。他只好出外乞讨,有上餐没下顿,算是吃百家饭长大的。后来,有富人在当地修了私塾,他是孤儿,年纪又小。是在入私塾的行列之中。
    自此之后,他总算结束了流浪的生涯,安定下来了,在私塾里,虽然吃得不算很好,却也足够饱了,也有衣穿了,比之往常要强了百倍不止。还有书读,他穷苦惯了,认识到读书的好处。因此特别发奋,在私塾里比很多小孩都要努力。由于出色,入了欧阳发的法眼。给选到了海州城来!
    到了海州,他才知道为什么地方的富豪会出钱建私塾与养老院了。原来都是新任知州沈大人地奖励政策,给他们出名的机会。得到了惠利的武华。在海州把之前对富豪的感激都转移到了沈大人的身后来……就是这样了,他成了沈欢的学生!
    武华是个很聪明的孩子。也特别勤奋,在沈欢的学生里头,算是非常出色的一个,又因为少年老成,大有沈欢地风范,深得他的喜爱。对于他的教育也比较上心,若有问题,讲解得也比较仔细。以前的武华因为吃不好,身体比较瘦弱,这**个月下来,在沈府吃得好穿得好,身体满慢回复。十二岁正是长身体的时候,一下子就窜了老高,比外头一般的孩子还要高了;身体滋润,脸色红光,穿得华丽,都与富家公子没什么两样前,倒不需沈欢把头低得厉害。不过此时的沈欢,眉头倒皱得厉害,一脸不解地看着武华这个半大的孩子。
    “你说什么?”沈欢以为自己听出了,“你要去大学上课?”
    “是的,老师。”武华低着头承认刚才他是说了这话,这是初九地早上,重阳节,南方有祭祖,沈欢老家在河南,回不去,无事之下,一大早就召集这些孩子上课了。早上课完,出来的时候,武华跟了出来,在走廊上叫住他,说出要上大学的愿望。
    沈欢有点不悦了,道:“怎么,难道嫌本人教得不好?”
    “不是不是!”武华急了,他对沈欢地尊敬,与父亲比他大十岁而已,然而他更清楚,若没有眼前这个师父,他只是一个乞儿,说不定哪日就死在哪个角落了,哪有今天的生活!
    沈欢吸了口气,强令自己镇定下来,看着武华无辜地眼睛,不由感慨了。武华这个孩子,在他的学生中,是最聪明地一个,也是最勤奋的。当别地孩子在欢笑玩乐的时候,他能静在一旁看书练字。上课的时候,也爱思考,对沈欢的新式科目,总能问一些令沈欢惊艳的问题。也许是小时侯的苦难,造成了他的沉静,老成的模样,都像小大人到底是什么原因要去大学上课?”沈欢和声问道,他倒想知道,是什么原因让这个学生产生了要到大学去的兴趣。别的孩子都希望能在自己门下承欢,这个学生到好,要走出去,这种不同,一比较就显得奇特了!另外,沈欢还有一些怨气:难道在他门下就学不到东西,他就教不出好学生?未完待续,如欲知后事如何,请登陆章节更多,支持作者,支持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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