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级音乐大师》第三百零七章开始(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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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忍耐、爱和仁慈的责任。”这一文件获得了广泛的认可。但是,麦迪逊却认为,梅森所沿用的洛克的“宽容”一词不妥。因为这个词暗示,某些人或某个机构有宗.教上的特权,他们居高临下地宽容那些不属于这一机构或教派的人。因此,这个词就没有把宗.教自由当作自然权利的一部分,无法使所有公民享有充分的平等和自由。于是,麦迪逊把这一条修改为:“宗.教,或者说我们对我们的造物主所负的责任,以及传播它的形式,只能靠理姓和说服来指导,不能靠强制或暴力;所有人都有权根据良心的指挥,充分而自由地进行宗.教活动;没有人或人群应该因为宗.教而得到某些薪俸或特权……”
    麦迪逊的这一稿不仅改掉了梅森稿中的“宽容”一词,而且其矛头直指弗吉尼亚的官方教会圣公会,遭到了很多弗吉尼亚人的反对。于是,麦迪逊只好退一步,删去了关于宗.教特权的句子。但这一文件的最终形式还是保留了他针对梅森作的修改:“宗.教,或者说我们对我们的造物主所负的责任,以及传播它的形式,只能靠理姓和说服来指导,不能靠强制或暴力;所有人都有权根据良心的指挥,充分而自由地进行宗.教活动;这是所有人相互实践教堂徒的忍耐、爱和仁慈的责任。”
    在很多方面参考了《弗吉尼亚权利宣言》的杰佛逊并没有把宗.教内容写进《读力宣言》。但是,1779年,他在弗吉尼亚议会上提出了著名的建立宗.教自由的法案,把宗.教自由问题进一步推进到具体的立法之中。
    杰佛逊首先提出主张宗.教自由的原因:“首先,人们的意见和信仰并非来自自己的意志,而是来自其心灵所能接受的外界迹象。”这一条在后来通过的议会文件中删去了,但这一带有明显的洛克痕迹的哲学主张,表明了杰佛逊思想的复杂姓,即,他并不是无原则地主张自由意志,而是把心灵对外部事物的被动接受与自由意志相结合。而这一切的根源,都在上帝那里。于是,他紧接着讲出了第二个原因:“全能的上帝创造了自由的心灵,并让心灵保持自由,不受任何约束的限制,以此证明他的无上意志。”因为上帝赋予了自由的心灵,所以,“一切用世俗的惩罚、负担、剥夺公民资格来影响心灵的企图,只会养成虚伪和卑鄙的恶习,是违反我们的宗.教的神圣创造者的意图的。宗.教的神圣创造者作为身体和心灵的主宰,不喜欢使用压迫两者中任何一种的手段来传播宗.教,尽管无所不能的他完全有能力这样做。”基于上述原因,杰佛逊认为,那些把信仰强加给别人,认为自己的意见和思维方式是唯一正确的标准的立法者和统治者,不论世俗的还是教会的,其实都是不虔诚的,他们所建立的都是伪宗.教。而这样的立法者和统治者却遍及世界的各个部分,也存在于历史上的多数时期。强迫人们向自己不信的教会交纳钱财,就是有罪的和僭政式的;强迫人们支持某种宗.教教条,也是剥夺其固有的宗.教自由。无疑,杰佛逊这里明确批评了弗吉尼亚的圣公会及其宣教和征税办法。杰佛逊这里明确批评了弗吉尼亚的圣公会及其宣教和征税办法。
    除去关于信仰自由这种自然权利的主张外,杰佛逊和洛克一样,诉诸政教分离的观念,并批评弗吉尼亚对公职人员的宗.教信仰的要求。他说:“我们的公民权利不依靠我们的宗.教见解,就像不依靠我们的物理学或几何学见解一样;因此,一个公民除非表明信仰或不信仰这种或那种宗.教,否则就被剥夺公民权,宣称他不知的公众信任,没有资格担任有报酬的公职,这种做法等于是剥夺他和他的公民同胞一样因自然权利而具有的特权和利益。”自然权利本来就来自神法,因此,剥夺自然权利,也就是亵渎了神法,那么,“用垄断世上的荣誉和报酬的办法来贿赂那些表面上信仰和遵奉一种宗.教的人,实际上是败坏本来想予以鼓励的那种宗.教的原则。”他进一步指出:“人们的意见不是公民政斧的职责范围,不受它的管辖;听任行政长官在意见领域内滥用权力,随便假定一些原则或清香不亮就不准信仰或传播,这是一种危险的错误,会立即把全部宗.教自由回调。”不过,杰佛逊还是给政斧在非常时期干预宗.教事务留下了一点余地:“当一些原则突然变成公然破坏和平与秩序的行为时,公民政斧为了其正当目的应要求其官员进行干涉。”
    上述这些论证,与洛克在《论宗.教宽容》中的说法如出一辙,一方面是基于新教这种“良心宗.教”的理解,另一方面是基于自然权利与社会契约论的政治哲学观念。于是,杰佛逊代表州议会提出,“我们,弗吉尼亚州议会兹规定,不得强迫任何人举行任何宗.教礼拜仪式,或资助任何圣地或牧师,也不得由于其宗.教见解或信仰而对其人身或财产施加限制、强制或折磨,一切人均可自由表明并通过说理坚持其宗.教见解,决不可因此而缩小、扩大或影响其公民权。”
    在这份法案的结尾,杰佛逊指出,虽然按照法律规定,他们这一届议会无权限制以后各届议会的行为,因此不可宣布这份法案是不可撤销的,但他还是强调,这里所宣布的,乃是人类的自然权利,以后谁要撤销这项法案,那就是对人类自然权利的侵犯。
    杰佛逊所提出的这一法案在弗吉尼亚得到了广泛的支持。1786年初,弗吉尼亚议会通过了这一法案。到这个时候,不仅梅森那里含义模糊的“宽容”概念不见了,而且,麦迪逊遭到反对而不得不删除的内容,也被加进了法律规定之中。宗.教自由问题,首先在弗吉尼亚取得了丰硕的成果。
    在1787年通过的美国宪法中,并没有关于宗.教自由的条款,也没有任何关于个人.权利的规定。在制宪会议中,很多代表就对此表示了异议。当时对此的一般反应是,对人.权的规定是没有必要的,因为国家本来就没有限制人民自由的权力。比如,宪法里没有赋予联邦政斧限制言论的权力,为什么还要规定人民有言论自由的权利?宪法里没有规定联邦政斧有宗.教迫害的权力,为什么还要规定人民有宗.教自由的权利?
    作为美国宪法之父的麦迪逊并没有认为这些权利是不重要的,但是他还是没有把各州代表们提出的权利法案写进宪法正文,因为他担心,这样就会使反联邦党人借机抬头,破坏联邦党人已经取得的优势,从而破坏国家的稳定。因此,梅森等反联邦党人虽然极力呼吁加入权利法案,1787年宪法里还是没有相关的规定。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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