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轩辕修神录》北京大学社团成立制度及活动规程(转贴)[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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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相当职务。
    4、学生社团的活动经费大部分需自行筹集,对于大型活动,校团委对该活动可予适当的物质或经费支持。(参见《九、学生社团项目化管理制度》)。学生社团可寻求学校其它部门的经费支持,在报校团委批准后,亦可接受社会赞助。学生社团的经费只能用于
    内部管理和活动组织上。
    5、社团财务人员应履行以下职责:
    (1)将资金来源、去向逐项登记清楚,并有相应原始凭证。
    (2)定期向学生社团成员汇报财务状况,并接受社团成员监督。
    (3)在学生社团主要干部换届时,负责做好财务交接工作。
    6、社团文体部将对各学生社团财务状况进行不定期检查。对未严格遵守上述规定的社团,社团文体部将予以通报批评并限制其活动;情节严重者,将停止其活动直至撤销该社团,并对相关责任人按照学校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7、社团财产为学生社团集体所有,任何成员不得擅自处理;学生社团终止时,其财产归属由校团委负责处理。
    十一、学生社团定期交流、培训、签到制度
    1、社团文体部每学期召集1-2次由全体社团负责人参加的社团大会,必要时临时安排大会。
    2、社团大会向社团负责人通报学校整体工作情况,提出对社团的工作和活动开展要求,听取社团意见,研究社团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并视情况安排先进社团介绍经验。
    3、团委主管书记和社团文体部主要负责人到会,视情况邀请学校有关领导参加。
    4、社团负责人不定期分组召开交流会,由各社团负责人汇报近期工作和活动情况,交流社团工作的经验。社团负责人因故不能参加交流会,必须安排本社团其它主要成员参加会议。
    5、社团文体部安排专人主持交流会,负责记录,整理各社团的情况,并及时通报社团文体部有关情况。
    6、社团文体部不定期组织社团骨干成员培训,由各社团选派骨干成员参加,无故不得缺席。社团负责人有义务协助社团文体部做好培训工作,促进社团工作经验的交流和传递。
    7、每个社团设立联络员一名。社团负责人不能兼任联络员,联络员须在社团中兼任副社长(副会长)或相当职务。每周各社团联络员应按规定时间到社团文体部签到或通过网络在社团文体部网页上签到,汇报社团近期工作和活动情况。联络员因故不能签到,则
    需在其它时间补签并说明原因。社团签到情况将作为社团评估的一项重要量化指标。
    8、社团文体部安排专人主持签到,负责记录、整理各社团的签到情况,并及时将结果通报社团文体部长。
    9、各社团和负责人无故不参加社团大会、社团交流会、社团骨干培训,联络员无故不签到的社团,社团文体部将予以批评教育并采取相应措施,情况严重者,停止该社团的活动资格,直至取缔该社团。
    十二、学生社团评优制度
    为了更好地发挥学生社团在校园文化生活中的积极作用,提高社团活动的水平,带动社团的全面繁荣和发展,促进社团管理的规范化、制度化,校团委社团文体部在学生社团范围内定期进行社团及其负责人的评优表彰工作。
    (一)奖项类型及说明
    1、社团奖
    (1)品牌社团奖(3家):每三年评选一次,为社团评比中的最高奖项,颁发给在校园文化生活中有杰出贡献,深入人心的社团。
    (2)十佳社团奖(10家):每年度评选一次,颁发给在当年度中成绩显著、广受欢迎的社团。
    (3)单项奖:(各1家)
    1最佳活动组织奖:每年度评选一次,颁给在当年度中组织活动新颖、有序、精彩的社团。
    2最佳优秀刊物奖:每年度评选一次,颁给优秀的社团刊物。
    3优秀管理制度奖:每年度评选一次,颁发给管理方法得当,社团凝聚力强,进而在该年度活动中有突出表现的社团。
    4公共关系奖:每年度评选一次,颁发给该年度校园之外活动中表现突出,有良好社会影响的社团。
    5进步创新奖:每年度评选一次,颁发给当年度活动组织有明显进步的社团。
    6特殊贡献奖:每年度评选一次,颁发给当年度对校园文化生活有特殊贡献的社团。
    2、负责人
    (1)十佳社团负责人(10人):颁给十位该年度活动中表现优异的社团负责人。
    (2)优秀社团负责人(6人):与单项奖社团相对应。
    (二)社团评奖标准
    1、社团基本要求
    (1)模范遵守《北京大学学生社团组织管理条例》及其它有关规定。
    (2)经常与团委社团文体部交流沟通,对团委制定的有关注册登记的规定模范执行,及时向团建刊物投稿。
    (3)机构健全,制度完备,队伍团结,换届及时,财务清楚,机构面貌常新。
    (4)学期初有计划,学期中较好地依照计划组织活动,学期末有完整的总结,活动记录详尽、真实。
    (5)学年内,未受到社团文体部任何处分。
    2、社团具体要求
    (1)品牌社团
    1成立三年且连年在评优表彰中获奖。
    2社团发展最终达到十佳社团标准。
    3校园活动中作用突出。
    4在社会中影响较大,深入人心。
    (2)十佳社团
    1积极开展校内外活动,主题新颖,内容丰富健康,形式活泼多样,宣传工作及时到位。
    2活动受到广大师生好评,在校内外影响较大。
    3顾问与指导教师积极参与该社团活动,与挂靠单位联系紧密。
    4社团成立满一年,签到率90%以上。
    5有本社团的刊物,按期推出,内容丰富,受到欢迎。
    6团委社团文体部社团工作组成员中专门负责该社团的人对此社团评价优秀。
    (3)其它
    1最佳活动组织奖:一学年当中,曾经组织过同学反映好、活动精彩的一或几个大型活动,从而丰富了全校师生的社团文化生活,进而提高学生社团及学校在社会上的声望。
    2最佳社团刊物奖:一年中出刊频率高,内容丰富精彩、制作精良、广受师生欢迎,带动社团在学校乃至校外的宣传工作,增大宣传力度,创立北大社团品牌,扩大社会影响。
    3优秀管理制度奖:机构健全,制度完备,工作体系合格,制度井然有序,高效完成每学期的注册、登记等工作。
    4公共关系奖:社团在与兄弟院校及校外单位,团体协作过程中充分展现北大风采,提高北大在社会上的声望,受到合作伙伴的认可及好评,社会反响良好。
    5进步创新奖:社团规模有所壮大,活动有所增加,精彩程度有所提高,在校内外影响力较大增加。
    6特殊贡献奖:对校园文化生活及社团管理工作有特殊贡献的社团予以奖励。
    (三)负责人评奖标准
    1、负责人品学兼优,组织能力强,群众基础好。
    2、社团进步显著,工作成绩突出。
    3、在其领导下,社团精神面貌好,社团规模不断扩大。
    4、与团委工作组联系紧密,工作计划、工作总结及时上交审批。
    5、对促进社团负责人交流和培训有突出贡献。
    (四)评奖依据
    1、各社团上报书面总结材料及其它相关资料(录像带、光盘、照片、报摘等)作为评奖参考。
    2、各社团在团建刊物上的文章的内容和质量作为评奖依据。
    3、结合平时活动记录情况(指社团文体部的记录)。
    4、结合广大同学反映和社会反响。
    5、召开社团负责人总结大会进行评选。
    (五)社团评优的程序如下:
    1、根据社团文体部要求,各社团递交申报材料。
    2、社团文体部对各社团材料进行细致评审,组织力量对各社团情况进行核实。
    3、进行网上初评,评出入围社团。
    4、社团文体部组织由社团负责人、特邀评委参加的现场答辩会,以不记名投票的形式进行社团评优。
    5、校团委发文公布评优结果并予以表彰、奖励。
    (六)奖励办法
    1、通报表彰;颁发获奖证书。
    2、在团建刊物上进行专栏宣传。
    3、给予获奖社团项目化支持。
    4、给予其它方面的支持。
    十三、社团惩罚制度
    (一)惩罚措施(由轻到重排列)
    1、批评警告
    2、严重警告
    3、通报批评
    4、暂停活动限期整改
    5、取缔
    (二)社团成立
    1、未向校团委社团文体部申报的准社团,一经发现即予以取缔,并对其负责人按学校相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2、已申报成立、但尚在审批之中就开展活动的准社团,视情节轻重予以批评警告直至取消成立资格处分;造成恶劣影响的社团,对其负责人按学校相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三)社团活动
    1、社团举行重大校内活动,未按审批程序进行审批,予以批评警告;若造成恶劣影响,则予以该社团通报批评直至取缔处分,并对其负责人按学校相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2、学生社团未经校团委社团文体部批准擅自举办出游、社会实践、考察等大型校外活动,视情节轻重,予以通告批评直至取缔处分,并对其负责人按学校相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若发生重大事故,由社团负责人承担相应全部责任,校团委不承担任何责任。
    3、社团一学期没有任何公开活动(以社团文体部登记为准),予以取缔处分;一学期公开活动少于两次(以社团文体部登记为准),予以通报批评处分。
    4、违反《关于学生社团名称、印章及对外宣传、联络的规定》,给予该社团通报批评处分;若造成社会恶劣影响,则由学校相关部门依据有关规定对该社团以及社团负责人进行严肃处理。
    (四)社团刊物
    学生社团违反《学生社团刊物管理规定》,视情节轻重予以没收刊物,责令停刊整顿直至取缔,并对主要责任人给予必要的批评教育。
    (五)社团网络
    1、学生社团网站(主页)违反《学生社团网络管理规定》,视情节轻重分别予以批评警告、暂停网站(主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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