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头号鲜妻令之宠妻不备》第三十二章我受伤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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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偏僻的巷子里,七八个男人围着一个孩子,是的,在冉暮看来那就是个孩子,大约十来岁的样子。
    让她停下脚步的是男孩眼里迸射出的凶狠,一群男人围着他,男孩孤零零一个人,身上都是大大小小的伤痕,可他却没有丝毫畏惧,眼神刚毅阴狠,像一头孤狼,死死盯着敌人。
    冉暮也仅仅是停了一瞬,然后淡定离开了。
    别说她没有同情心,主要是这么多人,个个威武雄壮,她觉得就算她上也是徒增伤亡而已。
    还不如少死一个是一个。
    再说,她家阿易也不会允许她做这么危险的行为的,嗯,就是这样。
    想通的冉暮淡定迈出脚步,身后打斗声又激烈了些。
    她听不见,她听不见。
    “姐,”身后蓦地响起一道声音,她脚步微顿。
    然后声音继续传来:“去找人来救我。”
    下一秒冉暮脚下的步子怎么也迈不出去了,因为之前围着男孩的人,现在起码分了一半到她这边来。
    冉暮:
    她挤出一抹无辜的笑容:“我不认识他,他应该是认错人了,误会,都是误会。”
    男孩凶狠的眼神突然露出了笑意,冉暮暗叫不好,果然,
    “你们不准动我姐,有本事冲我来。”
    冉暮:
    玛德,狼崽子,落到我手里你就死定了。
    几个男人怀疑的看着冉暮,冉暮立即说道:“对对对,你们要杀要剐冲他去,千万别动我。”
    “艹,敢耍我们,今天一个都别跑,”被绕来绕去的几个男人怒气冲冲的提刀而上。
    冉暮想说,她真的只是路过。
    可伸到面前的刀不允许她退缩,只能身体迅速一转,猛地踢向男人手腕,男人没把冉暮放在眼里,以为轻松就能解决了,所以也没有防备她。
    冉暮踢过来的时候他想躲已经来不及了,手一疼,刀骤然掉落,冉暮动作很快,直接伸手接住,然后手握刀柄架在男人脖颈上,对其他人厉呵道:“住手,否则我杀了他。”
    谁知道其他人完全不受影响,被她挟持的男人还交代后事:“我死之后把我的尸体带回去。”
    冉暮:
    现在的人都这么敬业的吗?
    她手狠狠一敲,男人晕了过去,冉暮又再次加入了打斗。
    男孩目光落在她身上,眼底有奇异的光闪过。
    两人身手都不弱,男孩之前是被几人拖着,耗去了大半力气,才会处于下风,现在人被冉暮分走了大半,局势很快就反转了。
    冉暮发现,这狼崽子不仅眼神凶,打架也很凶,跟不要命死的。
    很快七八个男人就被他们解决了。
    她好笑的说道:“弟弟,再叫声姐来听听,”刚才叫的不是很顺口吗?
    男孩紧紧抿着唇,不说话了。
    “你知不知道你今天的行为很不道德,嗯?”冉暮打算好好教育教育这小狼崽子。
    男孩这次说话了:“哥哥说了,危险的时候要利用身边一切可用资源。”
    冉暮:
    半晌,她点点头:“嗯,你哥把你教的真棒。”
    她说完果断离开,不再跟小屁孩计较,现在小孩子有这么强的自保能力也是不容易。
    而且看围堵他的那些人的身手,他就知道这孩子背景不简单,她只想安安静静学个设计,多的都不想了。
    只是她走出一段路以后就发现不对劲了,小狼崽子还在她后面:“你跟着我干嘛?”
    男孩不说话,冉暮走,他也走,冉暮停,她也停。
    冉暮从来没有带过小孩子,是真猜不出来对方的心,最后只能无奈的问:“你到底要干嘛?”
    “我受伤了,”男孩神情有些别扭。
    冉暮:“所以呢,关我什么事?”
    男孩:
    他直直看着她不说话了,她是他见过最奇怪的女人,看见打架也不惊慌,还很淡定的离开,他下意识不想让她如愿,所以故意叫她姐,就是想看看她的反应。
    结果这女人身手很厉害,把那些人全部解决了。
    现在自己受伤,她还一脸淡定的问关她什么事。
    哥哥不是说女人都是同情心泛滥吗?为什么她不是?
    女人看着他直直的目光,恍然道:“所以,你现在是想讹在我身上?”
    男孩:
    冉暮最后无奈,只能带他去处理伤口,偏偏这狼崽子还不肯去医院,她只能去药店,把绷带,止血止痛的药买了一堆。
    “呐,会包扎吧,”她把东西全部递过去。
    男孩接过药开始处理伤口,有些地方伤口很深,冉暮看着都觉得触目惊心,他却一声不吭。
    男孩动作生疏,应该是第一次处理伤口,冉暮最后看不下去了:“算了,我来。”
    虽然她也不会,但比起他那种直接往伤口上倒酒精的方法,她的应该还算温柔。
    冉暮帮他上药,男孩就直直盯着她,能感受到她动作很轻,尽量在避免加重他的疼痛。
    男孩眼神有些疑惑,她看起来不像是关心他,因为之前他浑身是伤她也能毫不犹豫离开,和家里那些看见他破了个口都惊慌失措的人不同。
    可现在帮他上药动作又很轻很柔,似乎是怕他痛,偶尔还会帮他吹一吹,总之就是很奇怪。
    弄完一切,冉暮将剩下的绷带和药收起来:“好了。”
    “你家在哪?能自己回去吗?”她问。
    男孩摇了摇头:“不能。”
    冉暮:
    “那你就在这待着吧,”她觉得自己已经仁至义尽了。
    可偏偏她去哪,男孩也跟着她去哪,还问不开口,反正就是要跟着。
    “真是欠你了,”她叹了口气,带着他去了房产售楼部。
    因为她有预感,这狼崽子肯定不会住酒店旅馆之类的,而确实,冉暮的预感是对的。
    他们进去的时候工作人员还有些不相信是来买房的,毕竟冉暮看起来年纪不大,就二十出头的样子,另一个更别说了,衣服破烂,伤痕累累的。
    不是逃难的就已经很好了,还想买房?
    冉暮抽了抽嘴角,也知道自己被嫌弃了:“你们这里,价格在两百万的房子有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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