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三哥传奇》一百三十八仙人不跳小鬼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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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好事不出门,坏事传千里,这话一点儿不假。
    一天后,柳三哥企图独吞三十六条水道,谋杀把兄老龙头的事,便在江湖上传得沸沸扬扬了。
    有人不信,认为柳三哥不是这种人,不是水道当家的搞错了,就是仇家陷害的,柳三哥在江湖上行侠仗义,结的冤家不老少,恨他的人,日日夜夜盼着他死翘翘,恨不得将屎盆子扣在他头上,说他杀兄谋位还是轻的呢;有人感叹:人这东西呀,难说啊,人心都是肉长的,在水道,成日面对白花花的银子滚滚而来,有几个能做到坐怀不乱,眼不红,心不跳的呀,换了我,说不定也会豁出去,干他一票呢,哈,说不定,也就成了耶;大多数人,把这事儿当成听大书了,千方百计的打听搜罗柳三哥的案子,加油添醋,聊作酒后茶余的谈资,而这案子,江湖上每天都有新鲜的内容跟进,奇崛诡异,突兀刺激,传得活龙活现,有鼻子有眼的,你想不听都难,故而市井大哗,江湖沸腾。
    此时,飞天侠盗丁飘蓬在绍兴。
    他住在一家客栈的二楼,二楼的窗口,正对着小巷对顾绍兴师爷余文章老家的大门,他在这儿已将近呆了一个月,却连余文章的影子也没见着。
    深夜,丁飘蓬身着夜行衣靠,掠入余府,悄没声息,一个一个房间,摸排寻找,却根本没有余文章。
    一次,碰巧偷听到余夫人与儿子的一席对话,余夫人道:“唉,儿啊,你父亲一年没回家啦,前几天,寄来一封信,说是为躲仇家,不回家啦。”
    儿子已成年,生意人模样,奇道:“他哪来的仇家呀?又不是在江湖上混的。”
    夫人道:“这你就不知道了,这个仇家,谁也惹不起呀。”
    “谁?”
    “飞天侠盗丁飘蓬呀。”
    “咦,丁飘蓬不是已被刑部处决了嘛,娘。”
    “那是个死囚冒名顶替的,刑部做的手脚。”
    儿子道:“娘,你别信传言好不好,江湖传言多为好事者杜撰,哪能当真啊。”
    余夫人道:“你爹说的。”
    “啊?爹来过了?”
    余夫人道:“他是托心腹送信人捎的口信,叫我万不可外传,要传出去,连刑部都脱不了干系。”
    儿子道:“丁飘蓬可是个侠盗,爹不该开罪他呀。”
    “当初,你爹是刑部的要员,丁飘蓬是刑部通缉的要犯,他也是身不由己啊。”
    儿子道:“要我才不死心眼儿呢,应应景,装糊涂,就过去了,况且,丁飘蓬可是顶天立地的大侠啊,何必要跟丁大侠过不去呢,真是的,哎,如今到好,常年在江湖漂泊,让家里人为他担忧。”
    丁飘蓬听了,不是滋味,拂袖而去。
    若丁飘蓬是大盗,会将绍兴师爷余文章的一家老小,统统杀光,一泄心头这口恶气。
    或者绑架了他的家人,逼迫余文章就范,不从,则灭门。
    不过,丁飘蓬从骨子里是条好汉,是大侠,恩怨分明,讲究的是冤有头,债有主,既不屑于咬不着“炮”,就咬“车”,当然,更不至于会拿仇家的亲朋好友出气开刀,干出滥杀无辜,灭绝人性的禽兽勾当来。
    今儿找不着姓余的,明儿再找;今年找不着,来年再找;要是一辈子找不着,算他命大,算老子前世欠他的,该!
    丁飘蓬如今真有点儿信命了。
    原来,这个人精,也知道我在找他呢,吓得不敢回家了,哈哈,你逃得过一时,难道,还逃得过一世么!
    小桃的死,让丁飘蓬极为内疚自责,不把害死小桃的余文章杀了,就无颜面对九泉之下的小桃,这是他的一块心病。
    小桃之死,始于余文章的毒计,终于余文章的毒药—销魂蚀骨散。
    余文章必须为小桃的死,付出生命的代价。
    之前,丁飘蓬失去了美丽温婉的小桃;之后,又失去了活泼开朗的梅欢欢。如今的他,被命运播弄得目瞪口呆,郁郁寡欢,七荤八素,心有不甘。
    以前,他一点儿也不信命,自从,在京城茶馆,遇上算命先生神仙爷爷后,对命,想要不信都难。
    一个素昧平生的糟老头,竟能将自己的身世遭际,说得一字不差,字字句句,直叩心肺,听得他毛骨悚然,脊梁骨发寒:命好不如运好,好一阵子,坏一阵子,你交的是竹节运呀,这些话,他这辈子是忘不掉了。
    管他呢,既是命运安排的,老子就认了,啥竹节运春笋命的,这事儿想起来就头疼,不如不想了,船到桥头自会直,不直也无妨,此头掷去血斑斑,留得豪气在人间。
    人活着,该干啥干啥,左不过一条命,哪能心里瞎捣腾,自己找自己麻烦呢。
    说是这么说,可他却依旧活得肃然无趣,百无聊赖,而找到余文章,杀死余文章,为小桃报仇,几乎成了支撑他活着的唯一精神支柱。
    听说,梅欢欢出家做尼姑了;办完了余文章这事儿,我也出家当和尚去,据说,剃光了头发,入了空门,就会忘了俗世的一切烦恼。
    不过,他真有点儿不信,难道连小桃与梅欢欢也能忘掉吗?
    其实,忘掉一切,该有多好,忘得连自己都不知道自己了,就更好。
    无心无事,无病无灾,饭吃三碗,闲事不管,该有多好。
    近一年来,他在两个城市来回跑。
    一个是绍兴,那儿有他的恨,是绍兴师爷余文章的老家,是仇家余文章原籍所在地,他会整整一个月,暗中守候在余宅附近,就像一头潜伏在草莽中的豹子,随时准备对猎物发起致命的扑噬;另一个是苏州,那儿有他的爱,是救命红颜小桃的故乡,在郊外的天平山下,一丘坟茔埋藏着小桃的骨殖,他常去小桃坟前祭拜,带着小狗阿汪,在小桃坟前一坐就是一天,对着小桃的墓碑说说话,心里便好受得多。
    起初坟亲(墓地管家)把他当成了盗墓贼,后来,见他旁若无人地对着墓碑说话,才知道他是个神经病。
    当然,他也想梅欢欢,忘不掉的是分手的那一刻,她那双美丽的眼睛,凝聚着惊怖、瑟缩、困惑、痛楚、绝望的眼神,定定地看着自己,像是看着一个可怕的陌生人,不,更像是看着一个杀人凶手,就像一只受惊了的小鸟,只要自己一伸手,她立即会吓得振翅高飞。
    白毛风的死,惊着她了,白毛风的死,拆散了一对交颈嬉戏的鸳鸯。
    小桃死了,可她觉得小桃离自己很近,近得就像拉着她的手,跟她在促膝谈心;梅欢欢活着,却觉得离自己太远,远得就像隔着奈何桥一般,音信杳无,即便自己有一天,走过了奈何桥,梅欢欢也会逃得无影无踪。
    想起梅欢欢,丁飘蓬明白了什么叫命运,什么叫造物弄人,寂寞长夜,常使他辗侧难眠,喟然长叹。
    要忘却从前,以酒浇愁是没有办法的办法,喝一点,能睡个好觉。不过,人在江湖,他又不敢喝得酩酊大醉。
    那天夜里,丁飘蓬跟往常一样,在绍兴八字桥下的太白酒家喝了几杯黄酒,那是二十年陈的女儿红,口感不错,后劲颇大,当他从酒家出来时,便有了几分微醺,踏着小巷的青石板路,回客栈去,无意间一抬眼,见灯火辉煌的如梦酒家门前,站着一个身姿曼妙的姑娘,长得竟跟梅欢欢一模一样,粉脸含春,桃腮若花,姑娘那双水灵灵的媚眼,正一波一波的向自己频递秋波呢,丁飘蓬喜出望外,三步并作两步上前,一把抓住姑娘的手,道:“欢欢,你也在绍兴呀?”
    姑娘道:“是。”
    “听说你当尼姑去了呢。”
    姑娘笑道:“尼姑?不能跟男人滚床单,不能吃鱼吃肉吃酒,把人憋死,老娘才不会去当尼姑呢,你认错人了吧。咦,不对,刚才你叫我啥来着?”
    “欢欢。”
    “哈哈,我又不叫欢欢,我叫喇叭花。”
    丁飘蓬呐呐道:“喇叭花?”
    喇叭花说的官话,带着浓重的绍兴口音,而梅欢欢却是一口的东北腔,根本就不是一个味儿,定睛一看,不是欢欢,只是长得像而已。
    他松了手,喇叭花却抓紧他的手,不肯放,撒娇道:“大哥,玩玩嘛,便宜,快餐十六个铜板,过夜翻一翻。”
    原来是卖春的鸡呀,他手中握着喇叭花滑腻的纤手,腹部灼然一热,一股火辣辣的欲火直冲喉头,喇叭花长得真像梅欢欢,腰肢纤细,前凸后翘,肌肤白嫩,香气馥郁,他的眼睛直了,目光像锥子似的往她白生生的领口里钻,由不得内心一荡。
    喇叭花一眼看出来者着了道儿,不由分说,牵着他的手,走进了酒家。
    如梦酒家前厅是喝酒的,穿过人声鼎沸、杯盘叮当的前厅,转过屏风,是个雅静的院子,也是个客栈,客房散布在院子四周,喇叭花牵着丁飘蓬的手,走到院子深处,绕过一丛竹子,来到一间背静的客房,丁飘蓬觉得不对劲,此处太过阴冷,要出事,不过,他艺高胆大,且**难熬,没往心里去。
    喇叭花打开房门,点上灯,将丁飘蓬拉到床边坐下,就动手为他宽衣解带了,扒光了的丁飘蓬,直愣愣地在床上坐着,看着喇叭花将自己的衣衫一件一件的脱下,当雪白的胴体呈现在丁飘蓬眼前时,丁飘蓬低沉地“嗷”了一声,扑了上去……
    一阵暴风骤雨后,他俩汗浸浸地互拥着,喘着粗气,心里甜甜的,说着话。
    喇叭花道:“哥,真有劲。”
    “是嘛。”
    “心肝儿,从没见过这么有劲的汉子。”
    “哈哈,好戏才开场呢,有你受的,爽死你。”
    喇叭花的纤指在他额头上一点,嗔道:“色鬼!知道不,好色的人没好报。”
    丁飘蓬笑道:“唔,不一定,算命先生说,我命犯桃花,只能吃野食。”
    喇叭花道:“听说柳三哥杀老龙头,是为了霸占葛娇娇,看看,这么有本事的人,只因好色,如今落得个亡命天涯。”
    丁飘蓬心头一惊,道:“此话当真?”
    喇叭花道:“我骗你干啥,你消息也太不灵通了,如今,柳三哥杀老龙头的事,江湖上传得沸沸扬扬,亏你还是走江湖的呢,连这个都不知道,不如我一个妇道人家。”
    丁飘蓬抽了一口冷气,道:“啊,……”
    话声未了,突然,砰一声,房门大开,冲进两条大汉,手握单刀,直扑而来,喇叭花“哇”一声尖叫,裹着被子,一个翻滚,滚到床角,惊恐万状地蜷缩在一旁,嘤嘤啼哭。
    丁飘蓬知道遇上“仙人跳”了,他完全可以后发先至,放倒两条大汉,将他俩打得满地找牙。
    不过,却没动,想看看“仙人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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