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冰与火之歌》序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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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天色灰蒙,严寒刺骨。狗儿闻不到气味。
    黑色母狗嗅了嗅熊的足迹,便往后倒退,夹着尾巴缩回狗群。狗儿们在河岸边凄惨地瑟缩成一团,风鞭笞着它们。齐特也有相同的感受,他层层的黑羊毛和熟皮衣都被风给刺穿了。人或野兽,均不能承受如此酷寒,但他们却身在此处。他的嘴扭曲着,几乎能感觉自己脸颊和脖子上遍布的疱疮因忿怒而发红。他本该安全地待在长城,照料那些可恨的渡鸦,为伊蒙老学士生火。都是那个杂种琼恩.史诺和他肥胖的朋友山姆.塔利夺走了这一切。他会在这里,在这闹鬼的森林深处和一群猎狗相伴,冻得可恨的卵蛋都快掉了,全是他们的错。
    「七层地狱。」他猛力一拉皮绳,唤起狗儿的注意。「快去追,你们这些狗杂种。那是熊的脚印。要想吃肉,就去找!」但猎狗群只是缩得更紧,发出哀鸣。齐特在它们头上挥动短鞭,那头黑母狗向着他咆哮。「狗肉的味道可是和熊肉一样好,」他警告她,他每说一个字吐出的气息都结成了霜。
    姊妹群岛人拉克双手抱胸,手夹在腋下。虽然戴着羊毛黑手套,却老抱怨自己的手指冻得多厉害。「这么要命的冷天不适合打猎,」他说。「操那头熊,为了它被冻僵一点都不值得。」
    「我们不能空手回去,拉克。」小保罗的咕哝声从几乎盖住整张脸的棕色髭须里传出来。「司令官大人会不高兴。」这大块头男人哈巴狗似的塌鼻子下结着冰块,那原本是他的鼻涕。戴着毛皮手套的巨掌紧攫着一柄矛。
    「我也操他的熊老,」姊妹群岛人说。他是个身材削瘦的男人,有对神经质的眼睛。「莫尔蒙黎明之前就得死,记得吗?谁管他高不高兴?」
    小保罗眨眨自己黑色的小眼睛。他大概忘了,齐特想;他笨得可以忘掉任何事。「我们为什么杀熊老?我们为什么不自己跑掉,随他去算了?」
    「那你认为他会随我们去吗?」拉克说。「他会一路追补我们。你想被追补吗,大笨头?」
    「不想,」小保罗说。「我不想那样。不要。」
    「所以你会不会杀他?」拉克说。
    「会。」这个魁梧的男人拿矛往结冻的河岸一掼。「我会。他不该追捕我们。」
    姊妹群岛人抽出手转向齐特。「照我说,我们必须杀掉全部的军官。」
    齐特一听这话就厌烦。「我们早就全盘讨论过。熊老得死,还有影子塔的布莱恩。葛拉布斯和埃森是因为签运不好要轮哨,戴文和班能是因为他们追踪的能力,而猪爵士是因为负责管渡鸦。全部就这些人。我们会在他们睡觉的时候悄悄干掉他们。只要有一个人尖叫我们就全部会变成蛆的食物。」他满脸的疱疮因暴怒而泛红。「你只要办好自己的事,也监督好你那些表兄弟办他们的,至于保罗,拜托你记住,你是轮第三哨,不是第二哨。」
    「第三哨。」那大块头说,由胡须里发出充满鼻涕的声音。「我和蹑脚。我记得,齐特。」
    今晚不会有月亮,他们又在抽签时使诈,所以将有八个自己人担任守卫,外加两个看马的。再也没有比这更好的时机了。何况如今野人随时都可能追上他们。齐特想在那发生之前离这里越远越好。他要活下去。
    三百个立过誓的守夜人弟兄越墙北进,其中两百人来自黑堡,另一百人来自影子塔,这是人们记忆中最大规模的一次游骑兵活动,出动守夜人近三分之一的军力。他们期望能找到班扬.史塔克和威玛.罗伊斯爵士,以及其他失踪的游骑兵,也想找出野人迁离村落的原因。然而离开长城后他们并没见着史塔克和罗伊斯的踪影,却的确发现野人都不见了──他们往上游去,进入冰封的山岭,那为诸神所遗弃的霜牙。他们大可以在那里蹲着直到时间的尽头,也不关齐特半点痛痒。
    但事与愿违。他们往下游来了,沿奶水河而下。
    齐特抬起视线,河就在眼前。布满石砾的河岸覆着冰,奶白色的不透明水流自霜牙源源而下,如今曼斯.雷德和他的野人也将循相同路径前来。三天前梭伦.史摩伍德气急败坏地跑了回来,他向熊老报告侦查结果的同时,他的手下凯基.怀特埃也把消息讲给其余的人听。「他们还在丘陵上,但很快就会到。」凯基边说边在火堆上烤手。「打前锋的是狗头哈玛,那条该死的母狗。戈迪潜入她的营地,在火边见到那个丑女人。汤伯琼恩那笨蛋想用箭射她,好在史摩伍德的脑袋比较清醒。」
    齐特吐了一口唾沫。「你看他们有多少人?」
    「多得不得了,两万,或三万,我们没留下来算。哈玛的前锋有五百人,个个都骑着马。」
    围在火堆边的人交换着不安的视线。要发现一打骑马的野人都是件稀奇事,而五百个人
    「史摩伍德派班能和我绕过前锋去查看主要队伍,」凯基继续说。「根本望不见尽头,他们移动得像冰河一样慢,每天四五呎,但看样子他们不打算回村落。半数以上是女人小孩,前头还赶着牲畜,山羊啦,绵羊啦,甚至有拖雪橇的野牛,载了所有家当,毛皮一捆捆、大片兽肉、鸡笼、牛奶桶和纺车。骡子跟马驮的东西重得快把它们的背压垮。女人也背一样多的东西。」
    「他们沿奶水河走的?」姊妹群岛人拉克问道。
    「我就是这样讲的,不是嘛?」
    奶水河将带领他们行经先民之拳这座古代环形堡垒,守夜人扎营的地点。只要脑袋稍微清楚些的人都晓得应当立即拔营撤回长城。熊老却用尖桩、陷坑和铁蒺藜加强此处的防御工事,但对抗这样一支大军根本是行不通的,如果留在这里,他们一定会被吞没、被毁灭。
    梭伦.史摩伍德还想发动攻击。甜蜜唐纳.希尔是梅勒多.洛克爵士的侍从,史摩伍德前天晚上去过洛克的营帐。梅勒多爵士本来和老奥廷.威瑟斯爵士一样力主退守长城,史摩伍德却说服他接受不同看法。「境外之王永远想不到我们会在这么北边的地方,」甜蜜唐纳转述史摩伍德的话。「他的大军不过是乌合之众,充斥一张张无用的嘴,连该握剑的哪一边都不知道。只要一次打击就能让他们斗志全消,大喊大叫逃回自己的破屋继续待上五十年。」
    三百对三万,齐特只能把这称之为全然的疯狂。更疯狂的是梅勒多爵士竟被说动,两人合力,眼看也即将说服熊老。「如果我们等太久,就会永远失去良机。」只要有人肯听,史摩伍德就重申自己的主张。为了与此论调相抗衡,奥廷.威瑟斯爵士说,「我们是护卫国土的盾,若没有好理由,就不该丢弃这面盾。」梭伦.史摩伍德却反驳,「刀剑相向的时候,最好的防御当然是一口气夺取敌人性命,而非龟缩在盾牌后面。」
    然而史摩伍德和威瑟斯都没有指挥权,有的是莫尔蒙大人。他还在等其他斥候,包括去攀巨人梯的贾曼.布克威尔,与探查风声峡的断掌科林和琼恩.史诺。但布克威尔和断掌却迟迟未归。八成是死了。齐特想象琼恩.史诺这杂种发蓝结冰的尸体躺在某座荒凉山峰上,屁股插着一根野人的矛。这念头令他微笑。希望他们把那头可恨的狼也宰了。
    他突然下了决定。「这里没有甚么熊,不过是个旧脚印。咱们回拳丘。」狗儿们几乎是在拽着他的脚,和他一样渴望踏上归途。也许它们认为回去就会有吃的。齐特不由得想笑。他已经三天没喂狗,令它们饥饿如狂。今晚,在他遁入夜色之前,甜蜜唐纳.希尔和杆子脚卡尔切掉马的系绳之后,他会将狗放入马群。整座拳丘会一片混乱,到处是咆哮的猎狗和惊惶的马,跑过火堆、跳过围墙、践踏营帐。可能要过好几个小时才会有人注意到十四个弟兄不见了。
    拉克想拉拢两倍多的人加入,但你对那些满身鱼腥味的姊妹群岛蠢材能抱甚么期待?只要找错一个人多说一个字,你连脑袋甚么时候掉的都不会晓得。不,十四是个很好的数字,足以成事,又不会多到守不住秘。人大多是齐特亲自找的。小保罗是其中之一,整座长城上数他最强壮,即使动作比死蜗牛还慢。他曾经抱住一个野人压断了他的背脊。还有短剑,此人因其爱用的武器而得名。另外有个被大伙称做蹑脚的矮小灰发老头,年轻时**过上百个女人,老爱夸口从来没人能看到或听见他的动静,直到他把家伙插进女人的身体里。
    计划是齐特拟的。他可是个聪明人;他曾为伊蒙老学士管事达四年之久,直到私生子琼恩.史诺赶他走,把这工作交给自己的肥猪朋友山姆.塔利。今晚他打算杀了山姆.塔利,先在他耳边轻喃:「向史诺少爷致上我的爱意,」再划开这猪爵士的喉咙,让血从层层肥油里冒出来。齐特了解那些渡鸦,不会有麻烦的,塔利也一样,这懦夫只要用刀轻轻一碰就会尿湿裤子哭着求饶,让他求吧,但没用的。划开他的喉咙之后齐特会打开笼子赶出所有的鸟,不让任何信息抵达长城。蹑脚和小保罗杀熊老,短剑解决布莱恩,拉克和他的表兄弟则令班能与老戴文永远沉默,无法追查他们的行踪。他们已储存两周份量的食物,甜蜜唐纳.希尔和杆子脚卡尔将备好马。随着莫尔蒙的死,指挥权将转移到奥廷.威瑟斯爵士手上,这行将就木的老废物日落前便会逃回长城,也不会多费人手追赶他们。
    穿越树林的路上,狗儿一路拖拉着他。齐特可以望见拳丘突立于一片绿荫之间。天色阴暗,熊老已沿环形石墙燃起一圈火炬,仿佛为这陡峭石峰加了一顶王冠。他们其中三人开始涉过小溪。水寒刺骨,溪表结着一层薄冰。「我会往海岸方向走,」姊妹群岛人拉克向他们透露。「我和我的表兄弟们,我们要造一艘船,回姊妹群岛的家。」
    在家乡他们会知道你们是逃兵,砍掉你们那愚蠢的脑袋,齐特想道。一旦立誓,没有人能离开守夜人军团,无论在七国何处,他们都会追补你、杀死你。
    现在换成奥洛.拉普汉在说自己想坐船回泰洛西,他断言那里没人会因为做点诚实的赃物买卖就被砍掉双手,也不会因为和哪个骑士的老婆上床就被送到这种冰天雪地的地方葬送一生。齐特考虑是否要和他一起去,但他不会说那种软腔软调的语言。而且他能在泰洛西干什么?他在盲鳗沼长大,完全没有做生意的本事。他父亲一辈子都在别人的田里挖土捉水蛭,只围一块破烂厚皮革光身泡在泥水里,一上岸从乳头到脚踝就爬满水蛭。有时他会叫齐特帮忙剥掉它们。有一次一条水蛭吸住齐特的手掌,齐特嫌恶地将水蛭拍烂在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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