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穿之不二情书》念念不敢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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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青春时的喜欢,都是小心翼翼的藏在心里了,日记本里是他的名字,人群里能一眼就找到他,有时从他们班走廊经过的时候,会假装不在意的回头,只为了多看他一眼……
    在别的女孩口中听到他的名字,心里虽然苦涩,却还是会竖起耳朵,听一听到底说了什么……
    尤其是燕子,在四个人里她是最花哨的,和许多男孩子都玩得来,每一次她都会在我面前讲和谁一起说了什么笑话,和谁在一起做了什么。
    向云书的名字在她口中被提到过多次,我总觉得有些炫耀的感觉。向云书在二中是隐隐有学生王的架势,会唱歌,会跳街舞,运动很好,当然和那个年纪所有中二的男孩子一样,他会侠肝义胆的打架和躲在厕所吸烟。
    但在花痴的女孩在眼里,那就是帅极了。
    当然,也包括那时候的我。
    qq的单人分组里静静的躺着他的企鹅号,那次我“解救”他之后,我们就加上好友了。闲暇时,会聊上两句,隐隐的夹着些青春荷尔蒙的味道,曾经的我以为那就是喜欢,然后一醉不醒。
    世界上最难拔除的除了牙齿,还有人的记忆。
    有些东西你越是想忘记,就越是不断的在你的脑海里反复回忆。
    我还记得有一天,我忽然发现熊熊的头像变得很眼熟,猛地,我打开向云书的资料卡片,我看见他们用的竟然是情侣头像,那一瞬间,我一直反复的告诉自己是我想多了。我像失了幼崽的母兽一样,拿着这两张头像询问了许多人是不是真的,他们的回答如出一辙,将我打到了十八层地狱。
    我还记得那一晚我躲在被窝里,耳机里循环的是a-lin的《好朋友的祝福》,眼泪流了一整夜,我一直期盼着天亮,可那一夜格外的漫长。
    后来,熊熊对我们不好意思的笑笑,“那是我们开玩笑啦,大家都是同学而已。”这一刻,看着她脸上灿烂的笑容,和眼里的得意,我想有一些东西还是不一样了。
    临近毕业的前一个月,我在qq上私聊了向云书,我说,“我好像喜欢你,毕业后我们要不要在一起试一试?”
    我等了大半夜,他也没有回复。从那一天开始他的头像就再也没有亮起来过。
    忽然间,我感觉小小的二中也变得如此陌生,操场上再也不见他的身影,路过三班回头也看不见那个阳光的大男孩……
    当一个人有心躲着你的时候,你哪怕是翻遍了全世界,也找不到他的任何音讯。
    2012年的七月,盛夏,我毕业了。
    坐在小镇的中心大街上,大鱼和我一起吃着雪糕,她说,念念你知道为什么班主任一直不喜欢你吗?
    我问,为什么。
    她踌躇了一下,将头靠在我的肩上,轻轻的说,“熊熊和燕子经常去班主任的办公室……”她没说完,可我已经明白她想表达的是什么了。
    当时我就笑了,觉得自己特别的蠢,这就是自己掏心掏肺对待三年的好友……
    那天,我们一起靠在椅子上,仰着头,也许这样就不会流泪了吧。
    换了一个学校,换了一个地方,我开始去忘记,一次次的告诉自己不喜欢他,自以为是的自欺欺人,在又一次听见他声音的时候,丢盔弃甲。
    前几天,我们偶然联系起来,向云书说:“念念,一起玩游戏吧!”那时候,我为了他接触了自己并不熟悉的网游,还认识了后来的好友。
    沉默了很久,我才答应他,“好。”
    晚上连麦的时候,他对我唱了一首情歌,陈奕迅的《十年》。是的,我喜欢他,喜欢了十年,彼此心知肚明。
    我狼狈的关了语音,眼泪止不住的流,为了曾经的自己,也为了这迟来的喜欢。
    可是,已经很晚了。
    每一次想起他,心疼无比,心里空落落的时候我就加倍的努力,让自己变得优秀,我喝过最烈的酒,见过最美的人,却都比不上他一句,“念念,我发现我喜欢的还是你。”
    向云书,并不是所有人都会画地为牢的。
    虽然,听见关于他的信息还是会下意识的留意;看见他的照片会走神发呆;听见他的声音会一阵难过又一阵欢喜……
    可,我已经放下了,我决定不在喜欢你了。
    青春是糖,甜到忧伤。
    我取出衣柜里最漂亮的一件衣服,画上精致的妆容,出门。那个人等在那儿,对我笑得温柔宠溺,他对我说,“遇见你是我这一生最温柔的缱倦。”
    书上说,人的一生会遇见两个人,一个惊艳了岁月,一个温柔了时光。
    就让向云书留在那一段年少初识情愁的年华里吧,给曾经的自己一个拥抱,那时候的她不知如何是好。
    我说,“对不起,没有在我最好的年华里遇见你。”
    他说,“念念,遇见我才是你最美的年华。”手机用户请浏览阅读,更优质的阅读体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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