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魔王的绝地求生》正文卷第二百零九章安德烈的翻身之日[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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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的双眼怒视着这只小“爬虫”,猛地一爪扫了过来!
    以高等级异兽的力量之强,这样一爪扫来怕是足以铲平一座不太高的小山丘!
    哈迪斯以他的血肉之躯如果被这样扫中的话,恐怕就连完整的去死都会变成一种奢望
    畜生!这个世界真是太不公平了!难道我不是主角吗!
    此情此景,哈迪斯也只能无奈的闭目等死。
    只是他的心中却充满了怨恨,他恨这个世界,他恨这个世界的所有人,他也恨老天为什么没能让他走上巅峰之路
    弄死这小子!把他碾成碎肉!
    与此同时,在上面看得起劲的里雍也在心中不断地呐喊着,那强劲有力的双手紧紧地捏着,手心里满是汗水。
    身为当代魔王,里雍实在是太想看见一位勇者确实的死在他的面前,因为这样才能确定自己找到了杀死勇者的办法。
    但是正因为如今的里雍太过紧张,并且将全副心神都集中在了哈迪斯身上的缘故,对周围的情况自然是有些疏忽的。
    例如,他并未发现就在山谷内的不远处,一个扛着大剑的魁梧身影正朝这边飞奔而来
    “怪物!住手!”
    正当“金目地龙”的爪子即将把哈迪斯的脑袋砸烂的时候,只听一声爆喝突然响起!
    与此同时,浑厚的血气从不远处犹如闪光般激射而来,在空气下形成了一道无比巨大的冲击波,瞬间朝着“金目地龙”的身躯轰去!
    “轰!”半秒后,一声巨大的爆破声响起!
    这时,“金目地龙”那十余米长的庞大身躯就像是一只撞上了野牛的小猫一样,被这强大的冲击力轰地飞了出去!
    咔嚓!与此同时,从“金目地龙”飞出去的那边还产来一阵恐怖的骨头断裂声,像是这只地龙在瞬间就被击碎了不知道多少根骨头
    我去你大爷!
    当那个身后背着一柄大剑,身披墨色披风,散发着强烈的“老子很强”气势的身影落在哈迪斯身前的时候,里雍无声的张大了嘴,拼命忍下了那即将出口的各种脏话。
    哎?什么声音?我还没死?
    这时,哈迪斯睁眼望去,这才发现自己的面前出现了一个非常魁梧的身影。
    “小子,没事吧?”
    这时,那个突然出现的身影转过脸,对着这位“大难不死的少年”笑了笑,言语中展露出了一种豪迈的感觉,就像他本人那样。
    这个男人看上去大约四十岁左右,正处于人生中最巅峰的壮年时期。
    他高大强健,脸型方正,双目有神,气势雄厚,举手投足间仿佛龙蟠虎踞,显然是一位世间罕见的英雄豪杰。
    除此之外,这个男人身上最为标志性的特点,莫过于他双手手臂上那强壮到像是岩石般的肌肉,以及身后背负的那把虽然没有被举起,却依然给人强烈存在感的超级大剑了
    没错,男人背后背着的大剑是真的很大,其长度几乎接近了他那接近两米的身高,宽度也有成年人的腰部这么宽。
    所以这玩意与其说是剑,看上去更像是一大块门板,难以想象这玩意挥动起来会是什么样的动静。
    “你非常感谢救命大恩,不知道大师的尊名是?”
    这时,哈迪斯终于意识到自己似乎得救了,于是他立即换上了一副正人君子的面孔,带着一点装出来的胆怯对男人说到。
    “这个好说,本大爷叫”男子听到这小子用尊敬的语气跟他说话,似乎脸上也带上了罕见的笑容。
    “月光剑豪-路德维希!”
    就在男子向哈迪斯介绍自己的时候,山上的里雍一边咬牙切齿的捏着拳头,一边恨叨叨的说出了这个男人的名字。
    这时候如果仔细观察一下这位魔王的话,不难发现他脚下的岩石都已经被跺成了粉碎,而这还只是里雍在愤怒之下的随意之举罢了。
    明明都已经快把哈迪斯逼到死路了,但却在这时候杀出来一个高手把人给救了?这也行?
    里雍叹了口气,眼神凶狠的望着山谷内的两个身影。
    第二十章人类最强战力
    自从这个背着大剑的男人出现的那一刻,里雍就知道哈迪斯这波算是挺过去了。
    因为他非常清楚,这个叫路德维希的男人的实力。
    在前世以及现在这个时空中,这位称号“月光剑豪”的男人,路德维希,正是位于猎魔人中最为顶尖的九位“封爵级”猎魔人之一。
    封爵猎魔人有多么强大,只需要看看煞群方面与其对应的王煞即可。
    当人类的血脉之力强化到了这个阶段后,即使用随手就能毁天灭地来形容也毫不过分。
    而路德维希正是这样一个男人,一个能以肉身与最为强大的王煞正面硬钢的铁血真汉子。
    并且由于他常年出没于战争前线的原因,这个肌肉男在战斗技巧方面的磨练也是人类中的最顶尖水平或者说仅次于里雍的水平。
    对了,提到路德维希这个男人,在前世里雍还是勇者时虽然没有跟其有过什么来往,但却也在各种场合见过他几次。
    不过在当时,让里雍印象最为深刻的却不是那一身像是要爆炸的腱子肉,而是他身后那把像门板这么大的“月光大剑”。
    “月光大剑”,属于在“神造级”、“圣者级”、“凡星级”三个级别里排名第二的“圣者级”血制圣器,是当代排的上号的有名神兵。
    虽然没有亲眼见过路德维希出手,但里雍却听说这柄“月光大剑”有着吸取月光之力,并且借此发出远距离攻击的效果。
    据说寻常的兵刃在其面前犹如牙签般一触即崩,可见这柄大剑的威力。
    鉴于里雍本人的“碎星”是当代独一无二的“神造级”血制圣器的原因,他本人倒是对这把门板大剑和路德维希没什么感觉。
    但从世俗的角度而言,这位封爵猎魔人真的很强,很强
    然而这时,这位在世界上赫赫有名的顶级高手却像是受到某种命运指引似的,居然莫名其妙的出现在了快死的哈迪斯的身边。
    这一个亮相,还顺带把某人气得差点吐了血。
    吼当路德维希介绍完了自己后,不远处那只刚刚被他轰飞的“金目地龙”终于挣扎着爬了起来,拖着伤痕累累的身躯吼到。
    只是听这声吼声就不难猜到它现在的情况肯定不是很好,毕竟“封爵级”强者的一击可不是开玩笑的。
    如果不是“金目地龙”皮糙肉厚的话,甚至在这一击之下怕是早已身死当场。
    喔?这只异兽还站得起来?倒是挺耐打的。
    路德维希刚跟这个“看起来很顺眼”的小伙子聊了没两句,就发现不远处那个庞然大物还在挣扎着跑过来,于是眉头不禁皱了皱。
    对于猎魔人而言,“异兽”与“煞魔”不同,并非是必须要猎杀的对象。
    在某些时候,猎魔人还可以借助异兽的力量来对抗煞群,于是一般高阶的猎魔人很少无缘无故对异兽狠下杀手。
    所以在发现这“金目地龙”还具有一定的攻击性后,路德维希并没有使用背后的“月光大剑”。
    他选择了直接一跃而起,瞬间出现在了那大家伙的头颅上方,并且一拳从上往下砸了过去!
    咚!由于双方的实力相差过大,于是那头“金目地龙”根本就没有看清楚究竟发生了什么。
    它只觉得头顶上一阵剧痛,随后就眼前一黑,陷入了长期的昏迷中
    咕,看到这一幕后,哈迪斯不禁吞了一口唾沫。
    由于刚才路德维希的第一次出手时他闭上了眼睛没看见的缘故,如今的哈迪斯才第一次见识了“封爵级”猎魔人的实力。
    对于现在的哈迪斯而言,这只堪比“白金级”猎魔人的“金目地龙”已经足够强大。
    这家伙使还在虚弱的状态,也能逼得他走投无路,但路德维希的出现却瞬间解决了这个局面,那路德维希的实力又有多强?
    要是现在打起来的话,怕是一百个我都不是他的对手
    哈迪斯苦笑了一下,对于自己还低微的实力表示有些感慨,但他马上就振作了起来。
    没关系,我可是主角啊,什么前辈什么世外高人,还不都是给我升级的npc罢了。
    哈迪斯暗自握紧了拳头,心中出现了强烈的变强欲望
    然而,这就是勇者们迅速变强的动力之一。
    “好了,等这头地龙醒来后应该会没这么暴躁了吧。”
    在一拳击晕了“金目地龙”后,路德维希的脸上露出了豪迈的笑容,转身走回了哈迪斯的身边。
    “路德维希大师,您”
    “哎,别大师大师的,咱们同样身为猎魔人没这么多讲究,我看咱们也是有缘,你就叫一声大哥就行了。”
    也不知道为什么,当见到哈迪斯这个小青年的时候,路德维希就对其有一种莫名的亲切感。
    再加上他本性豪迈,于是竟然立即与他称兄道弟了起来。
    其实,这就是勇者四大潜质中“圣人气质”的作用。
    而大老远的看到了这一幕后,里雍不禁捂住了脸,只觉得满肚子都是火。
    因为这种勇者修正的原因,绝大多数的人在与勇者进行近距离的接触时都极其容易跟其亲近。
    如果是女性就会非常容易产生爱意,男性则会有惺惺相惜的感觉。
    而如今的路德维希,很显然就是被这种修正所笼罩又或者说是被“侵蚀”的状态。
    他也不知道怎么地,居然跟一个年纪不到二十岁的小子这么亲近,总感觉有些不太对劲。
    “那我就不客气了,路德大哥,今天非常感谢您的搭救,如果不是您的话说不定小弟已经身死当场了。”
    套上了近乎后,哈迪斯腼腆的笑着说到。
    看他此时的这样子,还真像是一个人畜无害的年轻猎魔人,很难想象这家伙刚才做出了拿三个同伴的性命去换取宝物的举动
    “不用谢我,大家同为猎魔人本就应该互相帮助,只是大哥今天还有点事要去赶着处理,就不在这里久待了,你拿着这枚印记,有什么事可以来协会里找我。”
    拍了拍哈迪斯的肩膀后,路德维希随手将原本別在自己胸口的一个银制“小月光大剑”取下,放到了这个小兄弟的手中。
    所有的“封爵级”猎魔人,都有权利使用自己的印记而非猎魔人协会的印记。
    见印记如见人,而路德维希的印记就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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