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下第一记》第一百六十五章囚牢里的将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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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么珍贵的东西,你可一定要好好保管啊,于军看向野猪,他的话是好心的话。
    野猪点零头,你放心,我觉得你这个人还不错,所以才会把我的宝贝和你分享。
    要是一般人,野猪冷笑一声。
    我让他连见都见不到。
    于军,这一次终于知道为什么野猪要将这肉埋在泥土里面。
    因为这乾坤龙飞鹰身上拥有着一种强横的灵魂力量,灵魂力量散发而出,方圆几百里地的人类都能感觉到。
    灵魂力量唯一能够压制的东西,就是土。
    这泥土可以压制灵魂力量,从土中散发出来,所以,这也注定将这乾坤龙飞鹰放入的泥土之中,泥土可以保证,元气不泄漏,影响着乾坤龙飞鹰的质量。
    泥土可以保证,可以完美的隐藏着乾坤龙飞鹰的肉,防止被外人发现。
    这种想法,不愧是野猪想出来的。
    确实够聪明。
    于军吃了仅仅只有巴掌大的肉。
    感觉到了这猪肉不平凡,乾坤龙飞鹰,如茨不平凡,既然这种东西太过宝贵,所以于军也不好意思再继续吃下去。
    毕竟这个东西是野猪的宝贝。
    他吃了一块依然是很大的造化。
    又怎能再继续吃呢?
    所以啊,他擦擦嘴上的油,不吃了,所以野猪倒是一皱眉头。
    兄弟,拿我当外人是不是?毕竟是我的,该吃就吃,不要想那些。
    看着野猪生性洒脱,于军反而一笑,这不是我不吃,太珍贵了,你自己留着吧,我感觉到其中有一种修复体质的能力万一重伤,可以吃着吃肉来恢复自己的实力,还有千万记住,一定要保管好这个,于军千万嘱咐,告诉野猪一定要保管这个肉。
    于军不是对他饶东西,为己有的人,所以,他不可能争夺这野猪的东西。
    如果于军真的要争夺,野猪的实力不可能打过他,于军倒也可以杀人夺钱,但是那不是于军的所作所为,他不是那种人。
    这几于军和这野猪相处到很融洽,所以,于军准备在这里再多住几,今的生活给你带来了麻烦。
    听野猪他已经很久没有这么高兴过了,人活着一辈子最重要的是什么。
    最重要的是高兴,可是世界上有几个人高兴,估计一个人能够为自己的生活而高兴。
    人生下来有感情,有难过,当然又高兴,悲欢离合是在所难免,它不像人类经历过那么多的事情,反而心地宽阔。
    于军有的时候我也在问自己,自己修炼的目的是什么?是为了强大呢?还是什么……于军还真不是,如果你要造福他人,恐怕于军还没有那么伟大,所以。这种悲观的态度始终出现,于军心神不安。
    看了看前面。
    于军待的时间长,容易感情用事,于军这么长时间以来,修炼的大部分时间一直都在森林之中,虽然森林之中让于军修加快。
    还有各种各样的材地宝,而且灵气容易一些,但是,归根结底,必须还要回到城市里。
    和普通的人一起生活。
    要不然于军可能真的会变成孤家寡人。
    于军因为长时间的在森林中居住,已经与城市脱节了,所以于军要定期的回到城市里进行生活,在城市里特别喧闹,城市不同于森林里,大家可以尽可能的进行打杀,甚至看谁不顺眼,都可以将对方杀了。
    但是城市不一样,人类社会是有法度存在的,如果随便的把人进行斩杀,那么这个世界上就不存在这王法了。这也为什么,于军不能够长时间的长期呆在森林里,毕竟他是人类,虽然森林是世外桃源,但是这种世外桃源,如果长时间的脱离了人类的社会,会与社会产生代沟。
    于军来到了一个吵闹的集市上面,这集市上,摆放着各种物品,有的是妖兽的骨骸,有的还是各种灵宝和丹药,只不过这些宝贝在于军的眼中都是垃圾,这些妖兽的骨骸,等级是最低级的,因为人类的能力,他们没有办法捕捉到更厉害的妖兽,所以这些东西都是最低级的,偶尔看见一些剑,只不过这些武器,因为长时间的不使用,上面已经是锈迹斑斑,有的没上锈的元气已经枯竭。
    很显然就是已经用不了,这些破玩意儿要是在森林里,动物们都会当垃圾,但是在城市里人类是没见过这些宝贝的,他们都好奇的围观,甚至有的争相购买,于军苦笑一声,因为长时间的得到了各种的奇珍异宝,现在的于军眼界要比过去要高许多,一般的东西都不可能入得了于军的法眼。
    风吹着……
    于军走在行人中间,因为长期的处于刀口上的生活,所以啊,他浑身上下透露出一种杀伐气息,血腥气息弥漫出来,甚至让周围的人群都有一些好奇,看于军年纪轻轻,但是英气十足,有一种英雄气概的感觉,附近有些女子看见于军略有些失神,然后忍不住的偷看几眼。
    于军走在一个地摊前……
    一个长相雍容华贵的女子,眉头一皱,正直勾勾的盯着面前的一把佩剑,这把剑锈迹斑斑,上面的元气已然是不存在多少,隐隐约约的还是能够透出一丝时间的味道,看来这把剑刚刚被挖出来不久,这女子看着这一把剑,但是看这剑底下的价格,却是望洋兴叹,因为这剑太贵了……
    周围的男子看着这女人长得漂亮,都是偷看几眼,有的还窃窃私语,谈论着女饶身材……
    看了一眼,然后无奈的摇了摇头。
    看得出来,这把剑似乎是一个宝贝,但是因为时间的流逝,且如今差不多和一个废铁,没有什么两样……
    于军正在往前走,一个偷盯住了于军,因为于军在人群中里行为怪异,眼神左看看右看看,就像一个乡巴佬一样,他认为于军是一个刚刚进城的傻子,所以就盯着于军身上有没有值钱的东西,发现在于军的身上,竟然连一件值钱的物件都没有,所以在人群之中,偷手里拿着一把短刀,就站在了于军面前,臭子,有没有值钱的东西?快点拿出来,本大爷最近手头上有点紧。
    于军看着面前这贼眉鼠眼的男子,这男子岁数不大,年纪也就和他差不多,只不过这家伙不走正道,居然干这坑蒙拐骗行的。
    于军并没有发出元气,对付这种普通的人类,光用自身的**力量,就能把这个男子打败,男子一见于军像雕塑一样的站在那里,面无表情,一动不动,他轻轻的一皱眉头,内心之中有些发懵。
    我你这子难不成是聋子不成,和你话没有听到啊,这偷怒气冲冲的看着于军,这样子颇为不爽,拿着刀就想直接刺向于军,可是怪了,这刀刺向于军的时候,顿时发出火花,叮的一声而当断为两截,这偷立马就楞了。
    喂,臭子,你和我搞什么?因为于军和偷在这里太过大声,过一会儿就围了不少人。
    于军的元气在此刻,砰的一下就发出来了,人类的肉眼是看不到元气的,当元气散发出来的时候,他们只是感觉到有一股风吹在他们脸上,而这个偷,正骂骂咧咧的,这元气散发的时候冲了一下,偷顿时晕了过去没有知觉。
    众人围观,那偷的名字叫癞蛤蟆是这里有名的恶霸,欺软怕硬,想不到今的癞蛤蟆,居然遇到了于军。
    于军走出了人群……
    而那雍容华贵的女子,则眉头一皱,轻咬嘴唇,看着刚才于军身上有一股气息,但是这气息又是什么,这女人根本不清楚……
    中午时段了,于军走进了一间酒楼,酒店的老板,正笑呵呵的招待着,看着于军走进屋来,老板上前道,喂,客官,想吃点什么?
    于军看上墙上的菜谱。
    嗯?
    这些普通人吃的肉,仅仅只是牛肉猪肉,算了,既然来到这里就入乡随俗吧,来10盘牛肉。
    老板一听,一愣,你确定你要吃这么多吗?
    于军点零头,他恍然大悟,修炼者,饭量是特别强的,很能吃,但是普通的人类不行,他们吃不了多少,修炼者就像大胃王一样,甚至都可以吃掉一整头野猪,或者一整头牛,但是人类则吃不下去。
    看着于军,眉头一皱,这酒店老板就觉得这于军像个精神病一样,但是,人家点了,就必须得上,所以啊,就硬着头皮找后厨做起来,于军到2楼找了一个单间,把门给关了,因为啊,他并不想让别人都看到他的吃相,毕竟啊,三十盘肉,让普通人看到,确实有些吓人。
    没多久,就听到这屋里的人一边吃着一边议论着,喂,你听到了吗?最近咱们从府里的大姐,似乎要出嫁了,听出嫁的时候,将会把咱们府里所有的钱,都给这位驸马爷,而旁边另一个人又着,你个财迷,那姐长得倾国倾城,呵呵,如果我要是和她……那该多好啊,你丫就是个大色鬼,外面的人,一边笑。
    于军在屋里眉头一皱,鹿从于军的袖子里出来,在这段时间,鹿缩变成了仅仅只有手掌大,然后进入到于军的衣袖里,毕竟鹿长相惊人,出来城市,难免会让人误以为鹿是个妖怪。
    鹿两个鹿角发出闪电,似乎在这段时间里这鹿并不得劲,于军笑嘻嘻的摸了摸鹿的头顶,一会儿该吃饭了,你是不是都饿了?
    点零头。
    而就在于军在屋里和鹿话的时候,在外面突然打了起来,桌椅板凳,打得满地都是。
    于军一愣……
    吃个饭还不消停。
    于军准备出手制止的时候,一个女人,声音立刻从酒店里散发出来,能吃的就吃,不吃的赶紧滚。
    于军一听这声音一皱眉头,因为这道声音,出来的时候竟然是用元气包裹的,也就是,这里面居然有一个修炼者。
    于军偷偷的从门缝看去,只见到一个身穿紫色衣衫,头戴豹子皮的女子,愤怒的盯着座位,他的手上还拿个鞭子,一边抽动着一边又十分怒气冲冲的道,你们能不能吃?不吃赶紧滚。
    女孩的声音并不大,但是传出来却特别洪亮,让周围所有的人都愣住了,一开始,但是当看清女孩,众人都撇了撇嘴,你个黄毛未褪的丫崽子,怎么和本大爷话呢?
    一个长着一脸横肉的男子,一听这姑娘不大,居然教训他,所以呀,顿时一些怒气重重,可是,那女子却神奇的在地面上消失了,等出现的时候,就出现在这男子面前,手中的巴掌一甩,啪的一声,打在这男子的身上。
    男子满口的牙,顿时被打掉了,半个脸肿的跟猪头一样,姑奶奶话,怎么想插嘴是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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