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恋终有晴》第四十五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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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优异,任谁看了这作业都赏心悦目。”
    时一闻言、抬头,看了一眼他抽取的作业本后才了然。她笑笑,谦虚的说:“这只不过是她用来批评你的幌子。你要是拿出对数理化一半的执着分给语文,她也就不至于总拿你说事。”
    “人生都因语文而变得不美好了。”林越慌乱中还不忘打趣,故作无奈的叹息。
    可是却因此成了我唯一有资格在你面前炫耀、令你赞叹的资本。这种借由他人之口,让你稍加注意到自己的成就感莫名在心中逐渐升腾,经久不息。
    “也许它生来就不可爱。”时一也应和着,“但你也不应该把这份委屈在作业中表现得太露骨。”
    “很明显吗?”
    “你说呢?”
    后来林越便不再拜托时一借作业,语文老师也接连找他谈话过几次,此后他都恪守本分,语文作业也不随意了事。时一不敢邀功的以为这次的聊天改变了多少他对语文的态度,她更愿意相信是大难临头前优生与生俱来的学习自觉。毕竟中考近在眼前。
    所以对他而言,自己充其量只不过是名同班同学。时一想。
    “似乎很多人第一志愿填报附中。”这数据一点也不可靠,连她自己都不知道“很多人”多到怎样的程度,也许没准也就一两个。时一不懂,为什么自己突然这么主动的迫切希望与他聊点什么。但讲完她就开始后悔,这话题岔的一点也不高明,胡编乱造的开场白一点也不严密。这是今天第二次谈到这方面的内容,可除此之外再也想不到其他。
    “是吗?不过我可不想在这呆六年。”林越似是玩笑的说出口。
    附中与他们所在的中学处于同一区域,省内数一数二的高中,按常理来说,算是一个很好的选择,熟悉的地形路线,优良的教学资源,没有理由不心动。仅因“不想在这呆六年”这点而将自己拒之于门外,理由似乎有点牵强。
    所以他报了弘毅?时一想不明白,却也没再问出口。
    也许人各有志。这么理解比较说得通吧。
    在熙攘的人群里,是这三年来的第一次并肩而行,她迈着与他相同频率的步伐,随着他一步步朝着同一人生岔路口前进。
    人群终于游散开来,毕业生们在校园内游逛、合影留念。
    时一找不到尤翘楚和廖韵之,欲从包里将诺基亚掏出拨打电话。她爸说,等成绩出来、各校录取名单公布后再给她换新机。初中时买诺基亚纯粹是为了提防她沉迷电子产品而耽误了学业,用他的话讲就是“你只需要在必要时打电话、发短信就好,其他功能也是白搭。”毕竟她当初嘟嚷着让他买手机也是以“万一有问题需要向同学请教”学习上的联络为理由,且那时真正意义上的触屏时代还没到来,诺基亚的普及程度可想而知。
    “要拍张合照吗?”时一正欲拨出的键,在听到林越的邀请后,收回了手。
    刚才在自己附近不少人要求与林越合影,他人缘一直不错,长相也讨人喜欢,受到大家的青睐,特别是女生也是无可厚非的。为防被当成人肉背景,她已经尽可能的站远些,可他突然这么热情的邀约,着实有点受宠若惊。
    当然她还是很知趣的懂得,这话不过是三年同学情谊的彼此客套。
    “下次吧。”时一看了看他身后的围观群众,无论男女争先恐后欲和他合影的人如果排成队伍,恐怕一时半会还轮不到自己,她扬扬手中刚拨出的电话,谢绝他的好意。
    林越的交际圈在时一心中仅次于尤翘楚。
    她一直懂得拿捏分寸,懂得不着痕迹的收放自如,就算喜欢了他三年,在毕业的当口也从未有过告白的冲动。所以下次吧,来日方长,她又何必急于一时,机会总会眷顾有所准备的人,而下次他们将会在另一所校园相遇。
    时一伸手撩了撩额头上几缕因汗水扭打在一起、紧贴着皮肤的发丝,皮肤上擦拭不完的汗水,周身都笼罩着一股夏日的燥热。
    今天真的是太不适合拍照了。
    很久以后,在高中的课堂上,时一回想起中考前后的那段日子,不禁失笑。尤翘楚总说毕业后要将课本撕碎,抱着一叠练习卷从楼层的阳台上纷纷扬扬的洒下,鼓舞了一帮“有识之士”,这画面她不止幻想过一次,她甚至一直秉着如此雄壮的信念坚持到中考结束的那一刻。可真到那时,她却只是嘴里拽着一句“混蛋,老子终于毕业了!”然后拿起一本书重重的拍向课桌,如愿的传来一声巨响,随后跟着大家老老实实的把所有的课本和卷子一摞一摞的整齐叠好,送给校门口收废品的阿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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