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腹黑小狂后》62夏侯擎天的独特礼物[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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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只是看着玉绯烟,让她来决定。
    他的态度,让赵胜非常惊讶。
    这少女是谁?
    虽然玉绯烟蒙着面纱,看上去年岁不大,可是霍神医是大陆上唯一的药王,他这么看重这少女,她究竟是何方神圣?
    “算了,一起走吧!”
    与其一路上一直都被夏侯雪追逐着,不如一起走,省事儿。
    “不知道这位姑娘怎么称呼?”
    看出霍神医对玉绯烟的重视,他有礼貌地问道。
    不等玉绯烟回答赵胜的话,夏侯雪蹦蹦跳跳地跑了过来。
    “赵胜,她的名字你肯定听说过!她就是鼎鼎大名的玉罗刹,医术可高明了!现在给莲哥哥治病!”
    夏侯雪挤到玉绯烟面前,睁大眼睛看着她。
    “罗刹,没想到你也要去斗药大会啊!太好了!我们这一次同路,真的是缘分啊!莲哥哥就拜托你了,他身子骨弱,经不起颠簸的!”
    缘分你妹啊!
    玉绯烟头上冒出三条黑线。
    如果要强硬地给他们的出现安上缘分两个字,玉绯烟觉得,这肯定是一场孽缘。
    “公主——”
    见夏侯雪这样,玉绯烟心里憋着一口气,必须发泄出来。
    “你没事儿把眼睛睁这么大,不怕眼珠子掉下来吗?就算有霍老这个药王在,但他恐怕也没有办法把掉出来的眼珠子安装回去!”
    玉绯烟的话,直接戳中夏侯雪的伤心处。
    大周皇室盛产俊男美女,夏侯雪也算的上是个美人胚子。
    唯一让夏侯雪不满意的是,她是单眼皮,眼睛并不大。所以夏侯雪从小就喜欢努力睁大眼睛,好遮掩自己小眼睛这个事实。
    现在直接被玉绯烟点出眼睛小的事实,夏侯雪当场就差点儿哭了出来。
    眼睛小又不是我的错,干嘛欺负小眼睛!
    看到夏侯雪郁闷,玉绯烟心情大好。
    果然,遇到让自己不舒服的人,只有让对方更加不痛快,才能心情舒畅,这是永恒不变的真理啊!
    玉绯烟抒发了心情,满面笑容地离开,就在她路过薛蔷的时候,他忽然站了出来。
    “罗刹姑娘,好久不见!”
    这是区区八个字,薛蔷像筹划了一个世纪似的,刚说出口,他那张玩世不恭的脸立刻变成了淡淡的粉红色,像初春的桃花,迷人眼睛。
    “嗯!”
    玉绯烟“嗯”了一声,算是回答。她没有忘记当初在红星镇的鸿月酒楼,薛蔷是如何毒舌地咒她死掉。
    没有办法,她就是这样小心眼的女人!
    虽然不至于为了一句话就报复薛蔷,但是给他好脸色,和他做朋友,那是不可能的!
    薛蔷不知道自己已经被玉绯烟烙上了“夏侯楠党”的烙印,见玉绯烟冲自己点头,他乐得有些忘乎所以,心里冒起粉色的小泡泡。
    自从上次见过玉罗刹后,薛蔷的心里就有一棵叫做“暗恋”的小种子,开始悄悄萌芽。
    怎么有女孩子长那么漂亮,就连发怒的时候,都是那么娇里娇气的可爱呢!
    薛蔷的春心萌动落在薛子怡眼里,她大惊,立刻上前和玉绯烟打了招呼,把弟弟拽了回来。
    薛蔷是阴山公府唯一的男丁,自小就收到百般宠爱,薛子怡也非常疼爱这个弟弟。可是现在看到薛蔷喜欢的对象居然是玉罗刹,薛子怡吓得小心脏差点儿掉出来。
    不行!
    她必须找个时间和薛蔷好好谈谈。
    玉罗刹是临江王的人,薛蔷和夏侯擎天抢女人,无疑是飞蛾扑火,自寻死路!
    再说,玉罗刹医术那么高明,薛蔷除了阴山公世子的身份,再也没有别的出色建树,玉罗刹是不可能看上他的!
    薛子怡已经打定主意,必须在薛蔷心里的小种子刚刚萌芽的时候,给他掐断!
    免得他犯傻,最后自己受伤,还连累阴山公府!
    虽然薛子怡面对外人时会算计,可薛蔷是她同父同母的弟弟,对他,薛子怡是实打实的好,生怕弟弟受伤害。
    玉绯烟不知道这些事情,她和莲瑾说了几句话,叮嘱他有什么不舒服一定要喊自己,之后大家便准备出发。
    突然,一阵急促的马蹄声传来。
    柳晟骑着枣红色的马,身边奔跑着一头巨大的黑狗。
    “玉姑娘,请等一等!我家王爷有礼物要送给你——”
    柳晟下马,带着大狗来到玉绯烟面前,“王爷知道玉姑娘要去参加斗药大会,怕你路上孤单,就把憨子送来给你做伴!”
    “憨子?!”
    这是玉绯烟第二次见到这头叫“憨子”的狗。
    它体格魁梧,个头有老虎大小,但是模样憨头憨脑,看着傻乎乎的,极具欺骗性。
    不过,玉绯烟还清楚地记得就是这个长得具有欺骗性的大狗,在玉家一口吃掉了浙夏筠的胳膊。
    真是有其主必有其狗,名叫憨子,实质上却和它的主人一样凶残……
    只是,夏侯擎天把憨子送来给她做伴,这是什么意思?
    就算是送女生礼物,不是应该选择蝴蝶犬,挪威梗这样的萌萌乖巧的小型犬吗?
    送一头大狗来,马车里装不下啊!
    似乎看出了玉绯烟的疑惑,柳晟笑着摇着玉扇。
    “玉姑娘放心,憨子耐力极好,跟在马车后不会掉队,你不用管它。它饿了会自己出去捕食,不会给你添麻烦的!而且,憨子体格好,你可以把它当坐骑!”
    对柳晟说的话,玉绯烟是一百个不相信。
    她总觉得这个长着一双美艳狐狸眼的男子是十足的笑面虎,特别他摇动玉扇的模样,只有两个字可以形容,那就是——闷骚!
    “我可以拒绝吗?”
    玉绯烟问道,她不是憨子的主人,管制不了它。
    万一这个凶残的大狗像它的主人一样,路上看到谁不顺眼,就上演大吃活人的戏码,怎么办?
    “哎——”
    见玉绯烟不乐意,柳晟长长地叹了口气,无奈地看着大狗,声音里透露出一股可怜劲儿:
    “玉姑娘恐怕不知道,王爷说了,你要是嫌弃憨子,等他回来,就把憨子宰了炖狗肉!不能讨你欢心,憨子活着也没有什么意义,不如当下酒菜,这是王爷的原话!”
    “嗷——呜——”
    柳晟这么说,大黑狗顺势趴在地上假装发抖,肥大的前爪捂着眼睛,做哭泣状,差点儿笑翻玉绯烟。
    如果你是宠物型,撒娇卖萌,那叫可爱!
    可是,一只巨型犬趴地上傲娇,这完全就成了搞笑,好吗!
    看出玉绯烟强忍着笑意,大黑狗幽怨地看了她一眼,可怜兮兮地垂着头,像被抛弃的流浪狗一样,让玉绯烟忍不住动了恻隐之心。
    “好吧!”
    想到那个不按常理出牌的夏侯擎天,玉绯烟还真的担心他脑子抽风,宰了大黑狗。
    玉绯烟对狗并不排斥,甚至很喜欢狗狗。
    即便憨子体格的确壮硕了一些,但改变不了它是狗的事实。
    玉绯烟蹲下来,点了点大黑狗的湿漉漉的鼻子,“不想变成狗肉,就要听我的话!我让你东,你不能西,我让你咬人,你不能撵鸡,知道吗?”
    “嗷——呜——”
    憨子像能听懂人话似的,使劲点头。
    咬人?
    它最喜欢这样的游戏了!好开森!
    看来主人说的没错,跟着这个小姑娘,绝对有开森的事情!
    于是,去斗药大会的队伍中,又加入了一只大狗。
    多出一只动物,夏侯雪非常好奇,原本心情郁闷的她,这会儿也忘了刚才的不愉快,跑到了大黑狗面前,惊讶地看着它。
    “这是十四叔养的狗?果真好……”
    想了半天,夏侯雪也找不到什么合适的词语来形容憨子。
    “呜——”
    面对夏侯雪的友好,憨子肥硕的头扭到一旁,身子也后退两步,站在玉绯烟旁边,表明了自己的立场。
    “好……有个性!”
    被一只狗嫌弃,夏侯雪小脸垮了下来。只好在心底暗自安慰自己,不能跟畜生一般见识!
    更何况这是十四叔的狗,最好还是要离它远点儿!毕竟跟在凶残的十四叔身边,也不会是什么好狗!
    珍爱生命,远离十四叔……以及他的一切!夏侯雪在脑子里不断重复着这句话。
    别了柳晟,队伍启程,憨子主动地趴在了玉绯烟身边。
    这是,请她去骑它?
    玉绯烟骑过马,年幼的时候骑过猪,骑过山羊、驴,还真没骑过狗。
    快来快来!憨子欢乐地摇着尾巴。
    玉绯烟想了想,真的跨坐在憨子的背上。
    这一坐上去,玉绯烟才知道柳晟说的不假。如果不是因为憨子是只狗,她都要怀疑自己是骑上了一头野兽。
    憨子奔跑得时候四平八稳,坐在它雄壮的背上,玉绯烟一点儿都感觉不到颠簸。
    而且它看似蠢萌,其实威武霸道,但凡憨子和玉绯烟所到之处,百鸟惊飞,连野兽都退避三舍……超级拉风!
    玉绯烟不由得想,这要是回现代社会,她完全可以跟迪拜那些晒老虎、豹子的土豪们比拼了!
    看着马车前飞奔的大黑狗,莲瑾若有所思。
    为了玉绯烟,那个男人还真是舍得下血本啊,他这是,动了真心吗?
    只是,你想和她在一起,先要问我答不答应——
    这一路上,非常顺利。
    即便偶尔会遇到小打小闹的山贼土匪,可那些人一看到凶猛的大黑狗龇牙咧嘴,锋利的银牙像刀子一样闪闪发光,立刻吓得哭爹喊娘地丢下武器就跑了。
    这也让玉绯烟可以预见,憨子会和他的主人一样,暴戾之名,四海远扬!
    现在,除了每天给莲瑾诊治时,玉绯烟会在莲瑾的马车上呆上一段时间,其他时候她都骑在憨子上,一路张扬,十分惬意。
    “看到了吧!”
    薛子怡指着队伍最前面的玉绯烟对薛蔷道,“蔷儿,不是姐姐说你,你就死了心吧!你们不是一个世界的人,她,你要不起!”
    “姐,你怎么老说打击我的话。”薛蔷很郁闷。
    薛蔷骑着白色骏马,路上总会跑到玉绯烟身边和她说话,刷存在感。
    可是,那只大狗似乎非常不待见他!
    薛蔷始终认为,憨子每次见到他时的表情简直就是一个横眉冷对,它甚至还故意对着他的马咆哮,吓唬它!
    有一次这大狗扑上前,做咬白马的脖子状,惊了马,把薛蔷从马背上摔下来,摔破了他的裤子,闹了大笑话,害薛蔷好几天都没脸见玉绯烟。
    可是,薛蔷就是个越挫越勇的性子!
    憨子越是这样不买账,他越是想收买这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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