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惑国毒妃》第九十四章温香软玉下[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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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是我家娘子看你嘴甜有眼光,让我给你的,拿着就是了,你说是不是,娘子?”
    小姑娘似有些不安,但见秋叶白那笃定的模样,便喜形于色地连连道谢:“多谢大哥哥,您和您家娘子是善心人,定会百年好合,多福多子。”
    秋叶白感觉自己拽着的人愈发地僵硬,心中愈发地爽快,便摆摆手:“托你的吉言,说不得这会子已经有一个了。”
    说着她就一脸感慨伸手在百里初的小腹上抚摸,当然,她瞬间感觉到两道阴森森如刀子一样的目光直接穿透了那面纱扎在她的脸上。
    那种几近实质的刀子一样的眼神让她微微瑟缩了下,但奈何秋叶白什么不厚,脸皮还是很厚的,这会子大庭广众之下,百里初绝对是不肯掀了斗笠的,他戴着那斗笠本来就是为了隔绝‘肮脏’的人群,何况这会子众目睽睽。
    所以,她照旧一脸温柔地抚摸着百里初坚硬平坦的小腹,唏嘘感慨地道:“但愿这回稳稳当当的,别再流了,让娘子你遭那大罪。”
    秋叶白越说越感觉百里初身上那股子冷黑之气渐渐盛,纱帘子里响起了压低了的咬牙切齿的声音:“秋叶白,你别太过分了。”王爷贵性
    她微笑,一边继续温情脉脉地抚摸他的小腹,一边阴笑:“阿初,我不过是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罢了。”
    周围的人听着秋叶白这么一说,皆对百里初投去了怜悯的目光,果然是红颜薄命,竟然总是小产么?
    “小伙子,你可要多怜惜你家娘子一点。”一边卖脂粉的老大娘忍不住多嘴了一句。
    秋叶白立刻一脸受教的样子:“那是自然的,我家娘子最是贤淑温柔了。”
    说着,她目光在那老大娘的摊子一扫,便硬拉着百里初走了几步过去,然后一转头温柔地对着百里初道:“娘子,为夫总在外头奔波生意,难得这会子陪你回娘家省亲,你看看这里的脂粉,钗环可有中意的,选些去罢。”
    那老大娘闻言,知道有生意,眼睛一亮,随后含笑对着百里初道:“姑娘,难得遇上个知冷知热的男人,也是福气呢,可要好好孝敬公婆,伺候夫君。”
    随后,她见秋叶白在拣选胭脂水粉,便大概是想伸手过来拉百里初想说什么,但是见百里初那一身冷煞,顿时不敢伸手,暗自嘀咕,这小娘子真是个傲气的。
    她便凑近百里初,压低了声音道:“小娘子,老婆子看你也算是有福气的,衣食无忧,只是身段子太硬了,不像个好生养的,古话里说,不孝有三无后为大,你家郎君看着是个好的,指不定多少野狐狸惦记,可要早点为你家郎君生个大胖小子才是正经,别学有些小姑娘要看着窈窕好看,不吃饭,那胎更坐不住了,平白便宜了外头的野狐狸!”
    那老大娘自以为和百里初说悄悄话,旁人听不见,但她惯卖了东西,吆喝的嗓子哪里能压住声音。
    秋叶白早已经拽着个胭脂盒子笑得肩头一抖一抖。
    许是说得兴起,那老大娘终似忍不住,竟伸手捏了把百里初的后腰,随后直摇头嘟哝:“不得,不得,这样硬的腰板子,生娃的时候,怕是要难产。”
    秋叶白已经支撑不住,似弓着身子在看脂粉,实际上是抱住肚子半蹲马步在那无声地笑得脸都变了形。
    斗笠下百里初全无了动静,跟只木头似地矗在那里,周身一股子阴冷杀气,但是奈何周围都是小老百姓,不曾有几个是见过世面的,这会子虽然觉得那美貌娘子身上一股子看起来极为骇人的气息,却也没有多大要散开的自觉。
    隐没在人群里控鹤监的鹤卫们默默地,默默地,慢慢地远离。
    不,他们什么都没有听见,什么都没有看到。
    ……
    百里初忽然伸手一把拽着秋叶白就往外拖,气力大的秋叶白都感觉手腕被扯得生疼。
    她看着百里初快要忍不住变化出妖魔形态了,便随手丢了一串钱,胡乱抓了一把胭脂水粉塞进袖子里,对着那老大娘摆手:“多谢。”
    那老大娘看着秋叶白被这么拖走,顿时急得跳脚,对着百里初背影直嚷嚷:“那个小娘子,真是个瓜女子,咋个不听劝啊,怀了头三个月不能用大力哎哟喂!”
    百里初闻言,脚下生风似的,硬生生地拽着秋叶白一路急匆匆地前行。
    秋叶白也不着急,让他就这么拽着走。
    百里初直接拽着秋叶白走出大老远到了一处人烟稀少的巷子,方才放开了手。
    他才刚要开口,就看见秋叶白瞬间趴墙壁上去抖了,他顿时聊起面纱,阴冷地瞪着扶着墙壁的人:“你笑够了没有!”
    秋叶白听着他愈发冷柔的声音,也知道身后之人真的火了,便勉强止住笑,转过身来道:“阿初,你有什么好恼火的,女装穿久了,难不成这种夸奖你的话,还听得少?”
    秋叶白的一声‘阿初’虽然不过是因为出行在外,不便暴露百里初的身份,她随意一唤,却瞬间让百里初眼底黑色的阴毒火焰闪了闪,在他自己都没有发现竟淡了许多。
    “你那是夸奖,而不是报复,嗯?”百里初看着她笑的有些含泪的眸子,危险地眯起魅瞳。
    什么叫坐胎坐不住,怀了三个月!
    居然还有人敢摸他!
    百里初想到这里,眼底的凶光就忍不住露了出来,一把扯出一张帕子,使劲地擦方才被那老大娘摸到之处。
    这里再偏僻也是大街上,秋叶白哪里会担忧他会做什么,看着他那接近抓狂的模样,笑盈盈地奚落:“你我不是情人么,别人误认为夫妻不出奇。”
    百里初冷哼一声,一边擦,一边还是忍不住郁恨难消:“那些混账蠢物,都是什么眼神,本宫明明就是穿的是男装!”
    他分明比秋叶白要高上足足一个头,便是要被误认,也该是她是娘子,他才是夫君!
    只是越是想到这一点,他心中就越是愤懑,但说出来只怕还要被眼前之人嘲笑。
    百里初这会子其实忽略了一点,他身姿行止优雅,皆是贵族做派,这等风姿在上京贵族子弟之中最是寻常。而且他的衣衫款式皆是宽袍子大袖,因为平日里必须装扮做女子,他不喜女子装束,更多是男女皆适宜的装束,即便是一身黑,也自有一股精致华美的气度,又戴着斗笠面纱,和秋叶白站在一起,自然容易让人误认为女子。
    北方有些女子比南方的男子更高,所以嫁给比自己矮的夫君也算不得出奇。
    但是秋叶白却是在民间呆了许多年,又出了上京,这般短打行头走路的时候,做派自然更贴近民间,比起百里初在他人眼底更有男儿之气。
    秋叶白心知肚明,却并不揭破,毕竟她难得看百里初吃瘪吃得如此的痛快。
    看着百里初将手里的帕子拧做一团,随后厌恶地扔在了一边,她含笑着递过去一只杏花:“戴着罢,你在人群里穿梭来去,想必那些味道并不好。”
    她很早就发现百里初的鼻子极为敏感,便猜测,或许是因为素来娇生惯养,所以养成那样敏锐的嗅觉,南岸之中有不少挑夫,炎热夏日身上味道并不好闻,那些汗味,她已经习惯了,并不觉得有什么,但是百里初大约是会觉得极为不舒服的。
    百里初一怔,却没有拒绝,只是接了过来,低头优雅地嗅了嗅,随后便纳入了衣袖里。
    秋叶白一笑:“我以为你会拒绝。”
    经过方才的事儿,他竟不觉得簪花是一种侮辱么?
    百里初淡淡地道:“汗味虽然不好闻,但是你若是习惯了唇齿之间都是尸体腐烂的味道之后,便会觉得这世间,没有什么不好闻的味道了。”
    秋叶白一愣,不以为然地道:“啧,说的你似吃过尸体似的。”
    这娇生惯养的‘公主’殿下,便是一点子别人的触碰过都难以忍受,皇家之人就算闻过尸臭,估摸着是那些死在他们手里的人身上的,但就算是被处置了的人,还没有腐坏就会被清理掉。
    虽然知道这位爷鼻尖是个属狗的,敏锐得很,却也未免矫情了些。
    百里初神色淡淡:“人,饿极了的时候,和畜生没有两样,同类的尸体又如何,也不过是果腹之物,也只有新鲜的,或者不新鲜的区别而已。”
    秋叶白只觉得他说得越来越离谱,这位就算真如某些史书里丧心病狂的贵族吃腻了山珍海味,要吃人肉,也是养菜人,哪里会去吃什么腐坏的尸体。
    她挑眉,讥诮奚落:“哦,那何为不新鲜,何为新鲜,还分三六九等不成?”
    百里初看了她一眼,忽然弯起唇角,露出一个古怪的微笑:“如小白这般被放干了血,初死,还未曾出现尸斑的头一两个时辰之内,死而未僵者为上品,若是已经僵硬出现尸斑,则是次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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