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汉帝国》第七十三章大军压境[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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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开出城,往东
    。
    不得不说,郜高并非无能之辈,他练的阅越军队很不错。阵势整齐,气象森严,两万大军行进,章法井然,杀气腾腾。
    “隆隆!”
    阅越军开进,声势不凡,溅起的烟尘不少。
    部高骑在战马上。打量着闽越军队。大是得意,嘴角浮现一抹冷笑。这次,他赢定了。一旦打败了双军。再趁势进军,把东既拿下来。
    只要一碍手。即使汉朝再派军队前来,那已经是既成事实了,吃下去的肉,谁会吐出来?
    如此大功,自从闽越立国以来。就没有过,郜高越想越欢喜,下令闽越军队急赶。
    阅越军队以步兵居多,至于骑兵。不是没有。而是很少。很少,所占比例太低。骑兵不多的原因。不仅仅在于闽越缺马,还在于闽越不便于骑兵行动。
    阅越所产之马,个头矮力气不大,韧性不好,不能在战场上冲锋。只能用来拉车,用在后勤运输上还不错。
    再者,闽越的地形复杂,多山地丛林,不象大漠那般空旷无垠,不便于骑兵驰骋。是以。闽越对骑兵的重视度极低。骑兵所占比例小得可怜。
    这两万军队亦不例外,得靠两条腿赶路。还有大量的战车,使得阅越军队行军的速度更加缓慢,跟蜗牛有得一比。
    三十里的路程,对于骑兵来说。喝杯水的时间就赶到了,部高却是费时不短。
    远远看见汉军的营寨,部高打马上前,仔细观察起来。
    侦骑说得没错,这营赛气象森严,营地里的帐幕横成行,竖成列,远非东既军队所能比。再瞧塞栅的坚固程度,亦非东晓军队所能做得到。是汉军没错。
    把营地一打量,营地不算大,最多容纳一万多人,两万人的话,要把营地挤爆。
    就这么一点兵力,也敢深入闽越腹地,汉人发疯了!
    疯了才叫好!给他送上一件天大的功劳。
    郜高有兵力上的优势,两军战法相同,他要不胜都不行。越想越兴奋,一声令下,闽越军队开始布阵。
    这支阅越军队练有素,布阵极为快速,没多大功夫,就布成阵势。
    战车布在前面,战车后面是车兵,车兵旁边是戟手和剑手。这是准备与汉军肉搏用的。若是汉军进攻,闽越军队就可以凭借战车的掩护,大量杀伤汉军。
    战车后面是弓箭手,密密麻麻的,人数不少。
    弓箭手后面是剑手,护住后背。两翼也是剑手。他们的任务是掩护军阵的安全,不给汉军侧击的机会。
    虽是由闽越军队布下的军阵。却和汉军以前的阵势一般无二。在周阳统兵之前,北地的汉军就是用这种阵势与匈奴对抗的。
    区别在于,北地的汉军拥有数量比闽越军队多的骑兵,虽然当时的汉这骑兵并不多。
    “擂鼓!”郜高一声令拜“咚咚!”
    战鼓声乍起,响彻天地,极是惊人。
    “这人懂兵法,练得不错!”营的中的周阳,打量着闽越军队布阵。不住点头,大是赞赏。不抹煞敌人的优势,这是周阳的优点,一直保持着。
    “是不错!”李广也是点头赞赏。话锋却是一转:“可惜,他想逆天,那是自寻死路!大帅,部高这猴子已经跳了好几圈了,也该我们露上几手了!莫要给他小瞧了!”
    “迎战吧!”周阳微微颌首,下达了命令。
    营门打开,汉军一队队的开了出来。最先开出去的是骑兵,个个身如铁塔,顶盔贯甲,好象钢铁怪兽。
    排着整齐的队形。开出了营地,来到营外布阵。骑兵的行动非常快捷,很快就布成了一个庞大的骑阵。
    “咦!”
    部高看在眼里,奇在心头,这不可能是会稽的驻军。他对会稽驻军是相当了解的。虽有骑兵,却没有如此之多。更别说了,这支骑兵与众不同,身材高大,精悍异常,一瞧便知,这是一支能征善战的精锐骑兵。
    最显眼的就是汉军骑兵的盔甲了。根本就不是郜高熟悉的札甲了,这种盔甲他根本就没有见过。
    虽然没有见过,以部高的眼力一瞧便知,这盔甲的防护能力好得出奇,他们的弓箭难以伤及。弓箭可是闽越赖以获胜的利器,若是给克制了,他的胜算就会大降,郜高念头转动之际,一阵阵心惊。
    就在他惊讶之时,陌刀手开了出来。望着一把把闪闪发光的陌刀,郜高惊讶得眼珠都快掉下来了。
    虽然没有见识过陌刀的威力。可是,从陌刀手走路的沉重步伐就可以猜得出来,定是沉重异常,一旦劈在身上,谁受得了?
    “噬!”部高倒抽一口凉气,徒然之间,背上凉飕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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