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隋末逐鹿记》第二十六章杀出个黄昏[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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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双方的步兵前锋,左侧是临阵脱逃,瞧见援军出现又重新回到战场上的单雄信部,他征召来的数千新兵已经溃散,旗下仍有三千精锐,这三千人乃是他的根本,其中的中低级军
    他的宗族子弟,随翟让起兵以来就紧跟着他。
    最初,由于王世充指挥地军队在和瓦岗军的交战屡次失败,他以为能捡一个大便宜,因此极力鼓动李密放弃固守僵持的战术,而是采取主动出击,说动李密之后,他自动请缨,要前来担当前锋,想立一个大大的功劳,李密若是能夺得天下,他最起码也能落个公侯之位,光宗耀祖。
    不想,这次隋军地攻势如此勇猛和疯狂,和以前不可同日而语,在以往和隋军的交锋中,凡是处在僵持阶段,最终,首先支持不住败下阵来地往往都是王世充的部队,他的士卒缺乏必死的信心和战斗意志。
    而这一次交锋,首先支持不住的却是瓦岗军,虽然,溃败的大多是新兵和那些慕名来投的小股流贼,然而,单雄信非常清楚,就算把自己这三千精锐投进去,也最多只能支撑得久一些而已。
    所以,他选择了逃跑,不!用他的语言来说,这是战略性撤退。
    他的主力部队虽然败了,却没有乱,仍然安排有不少斥候在战场上游弋,得知援军从北邙山杀出之后,他立刻杀了个回马枪,重新出现在战场上,若是没有援军,他自然是有多远逃多远,对李密的忠诚在他心中的分量自然远没有自己的生命和实力重要,他不会为任何人做无意义的牺牲,用自己的死换取他人的生,在单雄信眼中,只有傻瓜才会这样做。
    “出击吧!”
    瞧见中军大旗打出来的旗语,单雄信叹了一口气,命令位于第一线的部队向隋军发起进攻,他知道,一味地保存实力也不行,这个世界,谁也不比谁愚蠢多少,要想建功立业,他就必须付出一定的代价,当然,这个代价不能是自己的生命,命都没有了,那些功名富贵拿来又有何用?
    瞧见左翼的单雄信部上去了,秦叔宝一直紧绷的神经稍微松了下来,他在张须陀帐下效命时,经常和瓦岗军交战,那时,就多次和单雄信作为对手打过交道,投入瓦岗之后,与单雄信作为兄弟打的交道就更多了,单雄信这人,对人颇为豪爽,很有点仗义疏财孟尝公的味道,只是,秦叔宝觉得这家伙太聪明了,目光也太灵动了,待人处事也太热情了,过犹不及啊!在秦叔宝眼中,这样的人不适合做一个贴心的朋友,也就是说,在打仗的时候,最好不要将自己的后背交给他。
    这次和隋军的交锋,秦叔宝对单雄信的表现甚为不满,先是没有扼守渡口,让隋军轻易就过了洛水,然后,没有凭借营盘的工事来防守,而是采取主动出击的战略,和敌军野战也没有什么,这么快就败下阵来,就难免惹人诟病了。
    若他仍然率领部队在和隋军纠缠,扰乱隋军的阵型,程咬金和裴元庆率领内军骠骑再从一旁杀向隋军侧翼,打对方一个措手不及,就能保持了骑兵的机动性和隐蔽性。如此。胜负之数也就难说了。
    由于他保存实力,临阵脱逃,使得隋军仍然保持着整齐的队形。内军骠骑地冲击也就没有了丝毫地突然性,遇见对方又早有准备,结局可想而知。
    在下令全军进攻的时候,秦叔宝生怕单雄信再来一次战略性转移,顺便把自己的左侧让给隋军,还好。那家伙也还知道事关重大,并未这样做,秦叔宝因此松了一口气。
    不过,因为担心单雄信在部队损失惨重地时候再次脱离战场,秦叔宝让罗士信率领五百精骑位于后方,并未让他们去冲击敌人的阵脚,骑兵在战场上转移的速度无疑比步兵快了许多,若是左翼崩溃。他们也能及时赶到。
    “拉弓!”
    “上弦!”
    敌我双方的部队相互间的距离只有一百五十步时,士兵们能听清楚对面军官声嘶力竭的喊叫声,那是弓弩手在为远程攻击做准备。
    随后,沉闷地大鼓声猛地响起。前锋的指挥军旗一阵猛摇。
    “杀!”
    双方的士卒同时发出一声惊天动地的嘶喊,他们排着整齐的队列。发足朝前面冲了过去,刀盾手将盾牌高举在头上方,没有盾牌的士卒则猫着腰,拼了老命朝前冲。
    箭矢升空,无边无际。
    随着一阵阵凄厉到了极点的尖啸声,无数的黑点在空中穿梭,你很难看清他们地来处和去处,不时,有箭矢在空中相撞,跌落下来,然而,更多的箭矢还是没有丝毫阻滞地落在奔跑的人群之中,成为了收割生命的利器。
    这一百来步就是生与死地距离,运气若是不好,就算你勇冠三军,在密密麻麻的箭雨中,也有可能丧命,是地,在这种大规模无限制的攻击中,对一个普通士兵来说,运气才是最为重要的。
    三发!仅仅三发而已!
    三发刚过,奔跑中的双方士卒就迎面撞到了一起,就像两股巨浪相交,激起了千层浪花,发出了一声轰然巨响。
    “杀!”
    位于第一线的士兵们奋力在嘶吼,然而,他们的声音依然嘶哑,虽然大张着嘴巴,发出的却是荷荷的声音,鲜血染红了他们的眼睛,在他们的视线中,只是一片触目惊心的红。
    要想活着,只能拿起手中的武器,杀死对面的敌人,没有丝毫的怜悯,没有片刻的畏惧,冲啊!杀啊!你死我活,本就是战场上的奏鸣曲。
    横刀落下,长矛前扎,人影在视线中不停地晃动,刚刚还站在自己身侧与自己并肩作战的同伴,下一刻,也许就已经倒下不再起来,临死之前,他们
    什么?家乡的田地?微笑的妻?牙牙学语的儿子?还得吃上一顿的饱饭?也许,他们来不及想什么吧?就那么脑子空空地摔倒在地,被仍然在厮杀的人踩成肉泥!
    为什么会这样呢?
    为什么会出现在这里,向和自己一模一样的人挥舞手中的战刀,他们也有自己的家园和孩子吧?他们也有他们想念的人和物?为什么,非得杀死对方,自己才能生存,为什么非得你死我活?
    没有人会想这样的问题,思索,对战场上的普通一兵来说没有任何意义,他们只知道机械地舞动手中的兵器,向对面与自己一样在愤怒地嘶吼的敌人砍去,砍下对方的脑袋,或是脑袋被对方砍下,在这里,生命的意义不外如是。
    申时三刻,太阳从乌云中钻了出来,当然,也可能是乌云被风吹走了,不管怎样,阳光反正重新出现在了天地之间。
    在敌我双方奋力厮杀的交界处,一条血线在延伸,最初,这条血线是一条直线,界限分明,一会朝北邙山的方向推移,一会又向洛水的方向推移,后来,随着双方预备队逐渐加入战团,这条血线就断裂了,它变成了许多条细小的血线,错综交错,密布在厮杀的人群中,此时,已经形成了乱战,双方的阵型都已不复存在,没有前方也没有后方,每一寸土地上,都在进行着致命的厮杀。
    程咬金赤着上身,杀得性起时,他将那具满是刀痕和枪眼的甲冑解了下来,甲冑虽然能保护他,然而,却延缓了他的步伐,使他杀起来一点都不痛快。
    他在不停地大笑,一路行来,笑声不断,每杀一人,必发出一声大笑,手中的宣花大斧舞动得水泄不通,所向披靡,无人可挡,转瞬之间,他已斩首十余人,被他杀死的家伙,个个死相惨烈,有头颅被砍飞的,有全身被砍为两截的,也有脑袋被他的斧背击中,变成一团肉酱的,声势极为骇人。
    以往,那些与他放对的敌人此时多半胆颤欲裂,不敢直面其锋,然而,今日一战,那些隋军仍然不顾生死地围了上来,阻挡他的冲击,没有丝毫的退缩。
    在敌人状似疯狂的攻击下,程咬金也不是什么不死之身,虽然,身边有着亲卫保护,他那粗壮的身躯上仍然挂了不少伤口,后背上插着一根断箭,那白色的箭羽已然被鲜血染得通红,随着他的每一次动作,剧烈地上下摆动。
    不仅是程咬金,单雄信,秦叔宝,罗士信等人也陷入了苦战之中,裴元庆因为伤重,已经被他的亲卫送回了偃师,故而,并未加入战团。
    在隋军方面,主将杨公卿,张镇周同样在身先士卒地冲杀,敌我双方的士卒分成无数个小团体,在这个并不算宽广的原野上激烈地厮杀,呈犬牙交错的状态,这时,中军的指挥已经没有了什么用处,所有的预备队都派了上去,就连身边的亲卫也没有保留。
    战局进行到现在,已经不需要将领的指挥了,双方比拼的是士卒们的勇武和战斗意志,谁要先崩溃,谁就会失败!
    一般情况下,往往都是隋军先崩溃,然而,现在的这只隋军已经走投无路了,他们除了战斗再也没有任何出路,而位于战斗中的困兽是极其可怕的,所以,一直到太阳西下,他们仍然没有半点崩溃的迹象。
    这次出战的瓦岗军乃是李密的精锐部队,秦叔宝,程咬金,罗士信也是有名的猛将,在他们的率领下,战斗力与隋军相比,不差分毫,况且,他们的兵力还占有一定的优势,他们一直厮杀到现在还没有占据上风,隋军将士们疯狂作战的程度可见一斑。
    单雄信的战马已经被敌人砍伤,他的右腿在战斗中也不知道被谁砍了一刀,行动有些不便,走起路来一拐一瘸的。
    头盔不知道什么时候已经丢了,他披头散发地坐在一个小土坡上,全身血污,土坡周围,数十个亲卫围着他,土坡下,尸横遍野,血流成河。
    部队已经全部打散了,他的帅旗虽然依旧插在土坡上,在傍晚的徐风中飞扬,亲卫也吹响了集结的号角,却没有多少手下往这个方向集结,到是迎来了不少敌军,他们瞧见土坡上的单雄信,就像苍蝇瞧见牛屎堆一样,蜂拥而来。
    若是能取得瓦岗大将的首级,那功劳可是大大的。
    亲卫们经过几番血战,付出一定的代价,把这些敌军杀退了,渐渐地,他的部下从四面八方慢慢地往土坡这边赶来了。
    士兵们都召集到这边来了,对战局会不会有什么影响,这些,单雄信全然不顾了。
    这次亏大了,功劳没有捞着,实力却损失了不少,单雄信暗自懊悔,早知道就不该抢着当这个前锋了。
    不仅是单雄信,秦叔宝同样吹响了集结的号角,与此同时,隋军方面,杨公卿和张镇周也在鸣金收兵。
    太阳下山了,天色慢慢暗了下来,士兵们也大多疲乏不堪了,战场上的喊杀声也变得有气无力起来,既然,无法彻底击溃对方,又没有夜战的准备,那么,除了鸣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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