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宋》第两百五十章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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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两百五十章 诉讼
    由于涤河稳定,三军会师。赵玉任命韩世忠为大宋兵马大元帅统领三陆路一海路。张俊回京述职。其职位由薛柄暂代。
    而这位有功之臣的回归也是目前的最热话题,大家都知道,先前由于其兼并土地导致两起人命案还在开封府挂着。古代律法,比如**有可能只是充军流放,但如果受害女子自杀,那罪犯就是死罪。也就是说,虽然现代法律上说,张俊不用为两条人命负责,但是在古代,就是要负责。
    圈地现象是比较严重的。不说百姓,就是个五品四品的京官,有权的一样欺负你。王黼强占左邻门下侍郎许将的房宅,光天化日之下,将许将一家从内眷到仆隶一起扫地出门。相当嚣张,当然也看欺负谁,那许将是那时候比较有名的能臣,也是三朝臣子三品大臣,不过皇帝并不看重。反之现在谁敢动欧府,欧阳可能会刨了他祖坟。
    所以这种事似乎都不是什么大事,但有了两条人命就另当别论。提刑衙门早就收集了所有证据交给李纲,在张俊回来前几天,李纲转到了皇帝那。北宋对刑狱相当看中,四品的京畿提刑不用皇帝允许,有权调查一品宰相刑事罪名。刑狱由皇帝直接控制。而且还有每十日录囚,就是皇帝要亲自看刑事特别是人命的卷宗。对每一个人命案都要三推,甚至到最后的五推,各级部门层层监督,直到大理寺和刑部。如果喊冤,还要再推,中书省、门下省、台鉴等等全部要过。皇帝还会派出身边人到各地方监察刑狱。千万别相信包青天有权当场把人干掉。更别说知县去斩首犯人。
    所以人命案还是很大的,否则当初阳平就没沉尸案。皇帝要压住人命案,御史就必须出面,否则就是失职。皇帝有特赦权,但没有包庇权。
    张俊在莱州战事起到的作用是显而易见,如果没有张俊的才能,就没有目前的局面。这是有大军功的人。赵玉非常犯难。李纲也知道赵玉为难,但是这种事不能不处理,必须要有个交代。而张俊的罪名是:兼并田地,逼死人命。前者可以无视,后者必须重视。
    李纲请教了太虚子。太虚子道:“此事无论怎么断,都不行。放张俊,刑部、大理寺、御史台,中书、门下省全部不能答应。严惩张俊,则寒了将士们的心。张俊的功劳是有目共睹。这个张俊是给皇上出了一个大难题。”就象计划生育,如果有个大官生两个不被处罚,那工作就难做了,可能引发体制大变。
    “为君分忧,是臣子应尽之力。”李纲问:“你看有什么办法?”
    “办法就一个,立刻派人把欧阳抓来。我估摸这小子要跑路,所以要快。”太虚子道:“对这些案子,欧阳是比较在行,这是实话。这人不趟浑水,张俊死不死和他关系不大,为避免皇上传他进京,所以可能会去哪里躲几天。”
    “这事这么难办,他也会有办法?”李纲不相信。
    “玉州、西夏、女真劳工等等哪件是好干的事?”太虚子补充:“就因为这件事更不好办,所以要抓,不能请。最少让人盯死了,皇上手谕一到,不来都不成。”
    ……
    于是欧阳被人出卖,很不爽的来到了东京。张俊已经在禁军军营住下,他也知道目前的情况。莱州豁出性命,最后再冒险用血本打一大仗,就是想将功折罪。草菅人命也不是不行,但别留下把柄,事情别闹大。也不是没有这样的事,但闹大之前,事主会和苦主达成一定协议。或者是借助权势来个暴死。
    面对期待的赵玉,欧阳叹口气道:“陛下,微臣其实就是一个知县,陛下不能又让微臣当钦差,当监军,当路查使,当……”
    赵玉不理会问:“能办吗?”
    “能,不过要花费很多时间和精力。”欧阳道:“陛下都让微臣来了,微臣能不办吗?不过据微臣所知,张俊此人会打仗,但也很贪婪。在河北兼并土地。微臣觉着,早晚还是个贪官,不如早点办了。”
    赵玉道:“让你来帮忙,不是来拆台。你要怎么帮?”
    “唯一办法,打掉这场官司,证明两个死者的死,张俊不用负责,或者不用负主要责任。而后可以名正言顺的让他戴罪立功,还可以彰显我大宋重刑狱,刑狱重证据。”
    “打掉这官司?”赵玉指自己面前道:“卷宗上已经是铁证如山。”
    “所以说要花费很多精力和时间。”欧阳苦笑:“至于陛下说的卷宗,微臣看实在是漏洞百出。”
    “这倒不失是一个好办法。”赵玉就计算得失,根本不去理会欧阳要花费的时间和精力,左右都很闲嘛。赵玉道:“一个月时间够不够?”
    “够了,不过无论结果怎样,微臣要收一笔费用。”欧阳算算道:“最少要一万贯,打官司嘛,总是要花钱的,总不是赔本赚吆喝。”
    “好啊”赵玉笑道:“左右这钱不是朕给就成。”
    ……
    于是,阳平大学律学教授学生,阳平商业的讼师组天前往东京。按照手续,张俊的老婆去喊冤,说张俊是被人诬陷。张俊也只承认兼地,不承认涉及人命。于是这本就引人注目案子更加引人注目。
    别小看欧阳的律师团,有几个是资深退役提刑,还有的能把宋律倒背如流。有一个教授去年还提出宋律中存在的三十几个漏洞,邢部和大理寺都非常重视,目前正在草拟修订。本案涉及也是最为关键的宋律中的宋刑统漏洞多达十几处。
    大宋最为骄傲的是严正完善的经济立法,傲视五千年。
    一部分律师前往河北调查大家讨论出来的几个疑点,剩余部分看卷宗,会见张俊。由于苦主喊冤,按照程序此案还要再推,大理寺再审理。欧阳来宋之前,宋的讼学就比较发达,不过多是经济讼师,刑事方面只有写状纸,几乎没有辩护之说。但讼师名声并不好。贪婪、冷酷、狡黠、奸诈的,最善于播弄是非,颠倒黑白,捏词辨饰,渔人之利是当时他们的定位。春秋时候有个叫邓析的人开启了辩论的先河。历史记载了一次其最为无耻的协调官司。
    一次大水,郑国一富人被淹死,穷人打捞起了尸体。富人家属和其谈判,价格太高未果。请邓析。邓析就说,他不卖你,还能卖谁呢?穷人等急了,尸体不能砸在自己手里,于是也去找邓析。邓析就回答:他不找你买,能找谁买呢?同一个事实,邓析用角度不同,制造出两种结果,每一个似乎都符合逻辑,但合在一起说就扯淡了。从而也可以知道这鼻祖是个很没有原则的人。当然,当讼师有原则的人不多。很幽默的是邓析也收律师费,大案是成衣一套,小案子或上衣或裤子。据《吕氏春秋》记载:“郑国大乱,民口喧哗”,问题不解决不行了,于是就把邓析杀了。罪名……没有罪名。
    ……
    律师团是大,但是上场的只能一人。这人就是阳平商业协会的首席讼师,阳平大学的客席教授刘浪。从小这破小孩就非常叛逆,不仅提问题把先生难倒,而且还对官府政策挑三捡四。十岁那年梅田乡发生盗窃被抓之事。盗窃的是他姑姑,他就写了状纸到官府,说自己姑姑是清白的。官府不理,他竟然送状纸到提刑司,状纸上说,他姑姑不可能盗窃主人家中的珍珠,因为珍珠很难销脏,而姑姑又舍弃金器不拿,不和常理。还有珍珠虽然是姑姑屋子搜出来的,但是试问怎么有人可能将贼赃放在一眼就能看见的床上。提刑深觉有道理,于是亲自来查,最后证实其姑姑的清白。
    刘浪一上场就对苦主叔叔提问:“郑氏(第一名死者,身份母亲)是不是久咳难止?还时常出血?”
    “是”
    “儿媳妇是不是对她很不好?”
    “不是”
    “你胡说。”刘浪道:“我这边有你们村族长头人的证明,儿媳妇常在外人面前说自己婆婆是老而不死,说话尖酸刻薄。”
    叔叔回答:“婆媳之间矛盾家家都有。郑一(第二死者)很孝顺,媳妇不敢说什么。”
    “也就说郑一不在,媳妇就敢说什么,甚至是做什么了是吗?”刘浪逼问:“甚至说了一些很难听的话,让自己婆婆伤心之下,感觉拖累了自己儿子,而后上吊自杀?”
    “不可能。”叔叔坚决道:“我大嫂不是那样的人。”
    “可是据我们调查,在她死的三个月之前,她去买过砒霜,还一路对人说,儿媳妇不好,她要死给她看。”
    叔叔道:“那是想让郑一好好教训下他婆娘。”
    “也就是说,郑氏在土地被并之前,确实是有过想自杀的行为,是吗?”
    叔叔叹气点头:“是”
    刘浪抬头道:“大人,不仅儿媳之事。左邻右舍都知道,郑氏脾气不好,一次耕牛借不到,就跑到族长家闹。被赶了出来后,就要在族长家门寻死。后来族长没办法,才把耕牛先给她家用。所以我们有理由相信,郑氏的死不全是张俊的过错。”
    郑氏名声不好,一哭二闹三上吊在郑村都使用过,甚至为了点芝麻的事,都要在别人家哭闹。刘浪提供了很多画押人证证明了这点。这是提刑卷宗内所没有的。大理寺卿显然同意刘浪的说法,有可能是张俊,也有可能不是张俊导致郑氏间接死亡。
    ……
    第二死者,刘浪提出了无责任论。郑一是因为认为自己投告无门而死,并非张俊责任。刘浪提供很了很多证据,他居住的客栈伙计可以证明郑一话语和情绪很颓废。特别是知道李纲劝告他暂时不告后,精神就垮了。投诉无门,不了解事实就妄下判断,是导致他死亡的真正原因。
    刘浪道:“张俊将军深负密职重任,而如此军国大事李相自然不敢明言,那不是一个人,而是三万禁军兄弟的生死。李相身为宰相,不仅到君前请命,而且还百忙之中特意去安抚郑一,赠金银,允诺李纲一日不死,此案终究有再审之时。但郑一执著钻牛角尖。他认为官官相卫,没有一个说理的地方。为表达不满,最后在李相门前上吊。大家要看到这点,他在李相门口上吊,而不是在开封府前上吊。说明他不仅不感激李相做的,而且还对李相很不满,此人忘恩负义。”
    大理寺卿摇头:“郑一是因为郑氏的死无法伸张,并非……”
    “大人说的好。”刘浪道:“郑一是因为郑氏的死而死。但我们先前就证明,郑氏的死有可能是张俊的责任,也有可能不是。所以郑一是否张俊间接害死,只要弄清楚郑氏是不是张俊间接害死就可以了,是这样吗大人?”
    陪审几人听了都感觉有道理,如果郑氏之死和张俊没关系,那郑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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