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暗圣经》第二十七章平静前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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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方大小姐好兴致啊!现在是上课时间,这个时候你不是应该在课堂么?”那俊朗青年正背对着明珠学院大学区,显然是从那边过来的,而且看年龄也要比方林大上几岁。
    方林正玩得尽兴,突然被这破空的声音给搅得兴置全无。转过来身,怒视着来人,眼中明显闪过一丝惊讶,问道:“英聂,你怎么到高中区来了?”
    芳幽润也安静下来了,自从来到了现代社会后,她随时随地都会将自己的魔法杖收起来,以免惹人怀疑。
    那被方林称作英聂的俊朗青年正是黑金帝国排名第十的方家少爷,为人说不上坏,总是给人一张笑脸。而且,英家的祖孙三代均是如此,总是给人一种深不可测的原因。黑金帝国曾一度流传排名第十的英家可能已经远远越了他们现有的财产,但事实如何,却没有人真正知道是什么内情。
    英聂依然保持着风度翩翩的公子哥外表,对于方林的直呼其名也丝毫不见怪。上前两步,看了她二女一眼,道:“方大小姐这话可就不对了,明珠学院并没有规定大学生就不能到高中区来,更何况,这里已经是大学区了。”说着,指了指西区,又指了脚下,表示这里已经到了东边,是大学生的区域。
    “哼!”方林一时语塞,气得直跺脚。她这般可爱的模样更是惹来英聂一了大笑,赶紧给她陪理道歉。
    芳幽润一直在暗中打量着笑面迎人的英聂,她总觉得此子面带邪,属那种阴邪之辈。他的阴冷又与雷灵云不同,一个是天生的冷傲,而另一个是笑面下的阴狠。
    “林儿,我们走吧!你还要上课呢!”芳幽润看也没看英聂一眼,拉着方林就准备离开。
    “哎!”见美女要走,英聂摇头笑了笑,打趣着道:“听说高中区又新来了一位能打败雷艳凌小姐的美少女,难道就是你旁边这位姑娘么?”
    “是又怎么样。”芳幽润冰雪聪明,一眼就看出了方林很讨厌这个总是笑呵呵的青年,将方林护在身后,昂直视英聂。
    “很好,很好。”英聂扶掌面笑,连续拍了三下,赞道:“真是闻名不如见面啊!”他的声音很缓慢,总是配合着脸上的笑容。说完便转身离开了,好像从来没有来过一样。
    方林回头看了一眼远去的英聂,撇嘴道:“真是个讨厌的家伙。”
    “你很讨厌他么?”芳幽润二女慢步走向了高中区,二女大好的心情也被英聂的到来而破碎了。
    方林一听这话,顿时来气了。愤然道:“何止是讨厌,这个人可是个十足的笑面虎,爷爷说最好不要跟他们英家来往。”
    “哦!”竟然被方童提示过,芳幽润对这个英家反倒有些兴趣了,又道:“那你说说看这个英家是什么样的家族?”
    方林伸展双臂走在池塘上面的石桥上,回头仰望着正南方位的骄阳,一扫刚才的不悦,啐道:“刚才那个英聂也是明珠学院十大家族之末的英家的长孙,他爷爷英杰可是位风云人物。与爷爷和雷灵云的爷爷等十位家族族长创立了明珠学院,但他们英家却总是很阴沉,不知在想些什么?而且。”
    “怎么不说了?”一看方林那落寞和委屈的泪水,芳幽润扶着她问道。
    方林一把擦掉泪水,装出一副凶狠的口吻,道:“而且,爷爷还让孙全去调查过他们英家,怀疑当年我爸妈的死可能和他们有关。只是,一直找不到任何的证据。”
    芳幽润的身世比方林不知要悲惨多少倍了,她能够深深的体会到父母被人害死对一个婴儿的童年会造成多大的阴影,安慰道:“如果我去帮你杀了他们呢?”
    “杀了他们?”方林突然停住了脚步,盯着芳幽润看了半天,突然“噗哧”一声,笑道:“你还是不要去了,英家的老头子可不像雷家的三个少爷那么好对付,他们个个都是老狐狸,就连爷爷对他们都有些忌惮呢!”
    芳幽润没有将方林后面的话听进去,但她却已经下定决心,如果方童真查出来是英家人干的,她就会去执行她心中的命令。
    当方林二女走后,石桥上又出现了一道身影。一个年约二十,模样俊朗的青年。那青年身材高挑,生得剑眉星目,皓齿朱唇。脸上的笑容也渐渐被阴冷所取代,冷声道:“既然你们方家老头子知道了这么多事,那我就抓了她孙女,我看你方童还不束手就擒。”
    这俊朗青年正是聂英,刚才他离开后又折了回来,依靠着枫树躲着后面偷听。如果芳幽润不失忆,以她的大魔法师阶位绝对不可能让人在如此近的距离下偷听好们的谈话,但现在她的感应可谓是消失殆尽了,记忆里魔法师的实力,又如何能够展现出昔日的魔导士风采呢?
    枫树林中,英聂快播了一个熟悉的号码,电话没多久就接通了。
    “喂!请问你找谁?”电话另一头传来一个年青女人的声音,甜得像是要把人的骨头都软化一样。
    英聂听到这个声音后流露出一丝坏笑,直接道:“把电话转接到爷爷的办公室,我是英聂。”
    年青女人的声音明显更加温柔了,轻啐一声,才道:“你又在哪里鬼混啊?”
    “快点,我有非常重要的事情要和爷爷商量,听话。”英聂似乎在压制心里的厌烦,轻声道。
    “好吧!”年青女人也仿佛听出了他的不悦,电话那头传来了另一个浑厚的声音,道:“小子,又在学校里出了什么乱子?”
    “呵呵!”英聂靠在一边横出来的树干上,轻轻摇晃一下,瞟了四周一眼,小声道:“方家的老头子似乎已经知道了十五年前的事情了。”
    “十五年前的事情。”另一头浑厚的声音开始变得冷淡了,等了足有一分钟后,才直接明了地说道:“你的意思呢?”
    “虽然我们英家抵不过方童,但是,只要我们手里有他的宝贝孙女,你觉得他还能有什么作为么?”英聂一直平静的等待着电话另一头的回音,当那浓厚的声音变得阴冷时,他知道了对方的意思。站直身子,冷声道:“今天小丫头身边没有保镖,下午六点在她回家的路上行动。”说完,嘴角挑起一丝阴笑,收起电话,整理好衣衫才如同什么也没生过一样又离开了。
    雷氏家族别墅区,雷家老爷雷诺天所在的别墅外依然是花香鸟语。这里位于雷氏别墅区的正南方,也叫作南区别墅。雷老爷子最喜欢养植兰花,尤其是独爱国宝蕙兰,对其更是如痴如醉,喜爱的程度已经远远越了金钱的诱惑。
    同时,雷老爷子也特别喜欢在傍晚时分去别墅区后面海边山上的葡萄酒庄园亲自为每一株葡萄树种剪枝拔草,看着一瓶瓶装封的葡萄酒,心里总是感觉特别有成就感。
    刘雨清默默的跟在雷诺天身后,看着手中提着水壶在给兰花浇水的雷诺天,他感觉这个老爷不单是在商场叱咤风云,无论他想要做什么,或是还没有生的事情,他都能够高瞻远瞩,先旁人一步提前做好准备。
    在雷诺天二人身侧,一直跟随着两人。两个穿着职业装的酒侍和调酒师,他们的出现只是雷诺天在赏花之余还不忘以酒相对。
    兰花不益种植在阳光充足的地方,花性喜阴不喜阳,喜湿润而不喜干燥,喜通风却不能闭塞。古往今年赞赏兰花的诗句数不胜数,在全世界兰花的品种也是多达四万余种。个中优者要算是蕙兰和蝴蝶兰了。更备蕙兰为国宝之花,与白芷素有“王者之香”的美誉广为世人流传。
    兰花的花语:高雅、淡泊,现在用在雷诺天身上在适合不过了。他不喜欢商场与政界的争斗了,也厌倦了昔日的风云时代。
    “雨清啊!你说人们为什么愿意花费百万之财去买这一株兰草,到底是为了欣赏它的高雅,还是为了体会它的花香有何奇特呢?”
    雷诺天有专门养植花草的花房,他养兰花并非是为了利益,而只是为了茶余饭后有点消遣之事罢了。
    刘雨清依然戴着一副金丝眼镜,穿着淡雅,脸上带着浅浅的笑意。将雷诺天的话分析一遍后,方才仰面轻笑,道:“老爷子养花已经有了自己的境界了,雨清不如啊!”
    “养花不过是为了消遣而已,何谈境界之说?”雷诺天是个从不随意说话的人,但只要他一开口,话中必有哲理。他看似简单的一问,实则是暗藏玄机。
    为什么有人要花上百万去买一株花花回家?这个解释太多也太杂了,有人是兰花专业户,他们靠这个赚钱去养家糊口的。他们用百万之财买一株兰花就如同有人花上千万去买一件几千年的古董一样,只是为了其商业价值,但有人买这株花却只是为了欣赏它的高雅、淡泊,如果是贪官买走了,或许是为了掩盖心里的罪恶,但是文人墨客买走了,他们则为想要将兰花的诗情画意用毛墨永传后人。
    将最后一株兰花欣赏完毕,雷诺天突然坐到一侧,叹道:“绿叶淡花自芬芳,深山庭院抱幽香。惠质不堪逐流水,露华何妨润愁肠。何人轻步踏小径,几杯残酒倾三江。怜花还需解花语,花魂诗魄传潇湘。”
    正当雷诺天诗兴大时,刘雨清适时的向那位酒侍使了个眼色。那酒侍年约四十,是一位法国人,对于葡萄酒的了解可以说是登峰造极无所不精了。他跟随雷诺天的时间已经快有十年了,对其的一些习性也是摸索的在清楚不过。
    正在雷诺天吟诗之际,那位法国酒侍接过调酒师餐盘中的一瓶干红葡萄酒,先将酒瓶擦干净,再用小刀沿着瓶凹凸出的圆圈状的部位切除瓶封,接着用布将瓶口擦净,以极为优美的姿态将酒瓶开启,出一声轻脆的声响后,在将酒倒入高脚玻璃杯中。动作连贯优美,一气呵成。足以体现出他是一位经验老道的酒侍了。而在欧洲,一位酒侍的开瓶表演也能得到相对金额的回报。
    “真是好诗啊!”雷诺天接过法国酒侍的酒杯,放在手中轻轻摇了摇,算是给葡萄酒先“醒酒”。待到一分有余时,酒侍含笑示意,用标准的中国话道:“雷先生,现在是最佳的饮用时间。”
    “呵呵!”雷诺天赞赏的看了那法国酒侍一眼,挑起大母指道:“路易,你的开酒技术也是越来越优美利落了。”
    路易是雷诺天花高价从法国聘请回来的酿酒师,自从来到中国后,路易便一直跟随在雷诺天的葡萄酒庄园里。以前他是一位在法国波尔多地区工作的酿酒师,现在知道了雷诺天的喜好,也将他对葡萄酒的天份体现在了开酒身上。
    “雷先生过奖了,我只是一位业余的酒侍,对于打开葡萄酒的真缔还不能完全领悟,希望能够让您满意。”
    路易是一位比较谦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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