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神重生》暴风要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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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里除了普通的房子,这里还有一座用房子堆砌而成的标志性建筑物。
    这座标志性的建筑物,是由无数把锃亮的剑组成的。
    这些剑就这样组成了一把大剑。
    大剑?可以住人,拥有十来层的房子。
    此时,在这最顶层的房子处。正有一个面容阴鹫的老人站在剑尖,眺望着远方。
    他的身后,束手立着一名穿着管家服的中年人。
    , 正
    这中年人的手很奇特,第一眼你看上去,会发觉很白,如玉般透彻。但是如果你够细心,能观察久点的话。你肯定会发现,其实这并不是白,而是他的手正在发光一 那是种闪莹洁白的光。
    “宾逊!这件事你怎么看?”
    弯下腰,中年人恭敬地道:“老爷,依属下判断,杀死柴斯切尔应该不止灭天一个人
    “哦?说说看?”
    “属下去他气息消失的地方查看过了。其中,发生激烈对抗而残留下来的力量波动,除了一股比较正常之外,好像还有一股隐隐掺有地狱黑暗的力量波动
    “嗯,你的意思是说,如果灭天不是地狱黑暗来的势力,那就是他的帮手是?”
    “这个属下只是怀疑,不敢妄定!”说到这,他小心地看向老人。
    这个柴斯切尔可是老爷的得力干将,现在突然死了,老爷却没有什么心情变化。这让他很害怕,害怕这是暴风雨前的宁静。于是,说完他就噤若寒蝉地束手在旁。
    幸好,幸好老人没有什么反应,只是好久才又开口:“你继续说”。
    “是”小心翼翼地看了老人一眼,他继续道。
    “柴斯切尔的领域是老爷给的。老爷你应该很明白,他的领域就是将人吸入里面,形成一种奇异的能量空间。既然他开启了这个空间。就必然是把对方吸入了。在那个空间里,我想灭天是耐何不了他的,而耍对他造成威胁的话,那就只有外面的人了。”
    “嗯,你说得很有道理!然后,你怀疑外面的人,就是地狱黑暗的势力?。
    “是的!”中年人说完,退后两步,再没说话。
    “传我命令,让左剑干掉他。如果可以的话,用他佣兵总部的身份!”
    “可是左剑 ”中年人的额头突然冒出细汗。
    这左剑的实力虽然也是天级强者,可是。让他去根本完不成任务啊!
    “看来,你的脑子有点不好使了!”
    “啊,啊啊”。中年人吓得倒退好几步。他真怕老人下一句话,是“你用不着这脑袋了
    只是千分之一秒,中年人就想清了其中的缘由,眼睛一亮:“老爷你是准备嫁祸于佣兵总部?”
    “嗯!那批家伙上次不是网毁了我们一个基地吗?最好就让他们狗咬狗去。”
    “老爷英 ”他想说英明两个字,不过想起老人最不喜欢这种拍马屁的废话,又赶紧回吞下去。
    “暴风要塞那里的事办得怎样了?”
    “我已经照您的吩咐,安排好了。相信这次天神榜组织会,我们能取到更多的血液!还有,云梦一族的青**剂,也差不多到手了。”
    “嗯,办得不错!”
    丰年人忙诚惶诚恐地道:“不敢!”
    好久都没皿应,待他睁开眼时,他才发现老人已无声无息地离开,就如同前面毫无预兆地出现一样。
    暴风要塞,是神禁大陆,人类国度中最大的一座城市。
    这座城市占地面积没有人计算过。
    为什么?没有专项的人才能计得来啊!
    单单这座城市的常住人口就有上亿,又怎是人力能计算得出来的。
    上亿啊,这可是整个大陆总斑口几十分之一!
    可想而知。这座城市有多大。
    根据大陆通史记载,暴风要塞,始建于一万年前,是用来抵抗外族侵略所用。
    所以在这屯积了万国之兵。
    于是,它又有一个响当当的称呼为“万国之都”!意思是说,这是万个国家所拥有。
    暴风要塞面对的是南火部!
    那里是一年四季都很热的地方,由于生活条件太苛刻了,人类根本在那生存不下,于是,大多生活的都是异族人。
    暴风要塞,防的就是这些异族人。
    谁不想待在好地方生活,谁不想过上好日子。这些异族人也是,拼了命挤破头都想冲进这些人类国度。于是暴风要塞就应验而生了,化成这庞然大物拦住他们的入侵之路。
    暴风要塞除了人口多,防守力量多以外,强者也很多。
    这些强者,大多是自愿守护人类的!
    其中,天级强者也很多,他们大隐于市,默默守护着人类国度。
    天神榜组织会。也因此,开在这里。
    天神榜组织会,是一个不知名的势力所创。
    这势力之强,骇人听闻。
    手下能差遣的人级强者,竟有十名以上。
    单就这一点,他们就有这个实力,来组织这今天神榜组织会了。
    天神榜组织会
    趁着这个机会。每今天级强者,都会来到这里,或是寻求帮助,或是互相交易。
    拍卖会,就是其中最重要的一项环节。
    拍卖会坐落在暴风要塞的中间!
    这座建筑之高,站在最上面,你可以环视整个暴风要塞。
    同时,众多国家也承认了其位置,不然,他们也不能占据这个暴风要塞最显眼的地理位置。
    毕竟在战争中,强者是一把尖刀。
    如果没有这把尖刀,战争有时候,根本不用打,单士气就输了。
    今天一大,李权七跟心誓,还有金光来到这里了。
    冷酷少年境界只是地级,所以根本进不了会所,只能随便找个地方住下来。
    “你有钱吗?”
    走在路上。忽然心誓想起什么似的,开口道。
    钱?
    钱对强看来说应该没什么用吧?李查当然也不会带有多少,只能摇摇头。
    “天材地宝?”
    “没有 ”李查想了想,自己那好像也没什么天材地宝,最珍贵的,应该属精灵族的生命源泉,但对天级强看来说,生命源泉也不算是天材地宝。
    “神器?”
    “有!不过我不想卖!”
    “心誓忍不住叫了起来:“那我们凭什么争精灵圣箭!”
    他说的很有道理!
    精灵圣箭是拿出来拍卖的,如果你没有什么东西可以抵得上。或拥有同等价值,你怎么去拍卖这东西?
    可是。他没有想到,李查根本不讲道理。
    他只说一句话,就彻底让心誓无语了。
    那就是“我用抢的,行不行!”
    的确。李查的心思。从最早就没有想过。要拍卖下来。
    那么对势在必得的他,就只有靠蛮力手段了。
    “唉,算了,我想,还是我来帮你争取吧?”想想拍卖会在场的,可能有上百名天级强者。要从这么多人手中抢到这东西,心誓就有点头皮安麻,极力劝解道:“我这里有一株十万年份的天茎!应该是一件别人都及不上的宝物!”
    说着话。他的手中拿出一截植物来。
    这是一根金光闪耀的植物!
    其金光刺眼的程度,就如同太阳般,让人根本不敢直视之。
    “天茎!”
    就算李查再无所谓,也是惊叫一声。
    , 正
    他还真没有想到,心誓有这样的宝物。
    天茎,传说中就是大陆上最强的植物啊!
    最完整的植物,听说能一直攀长到天上去,直抵神界。
    里面蕴含的能量,就更不用说了,简直是无法形容与想象的。
    天茎,很多人称呼它为“一步登天”!
    也就是说,吃了它,你就立马能一步登天,成为天级强者。
    当然,这只是传说,要是配上药的话。作成药剂还有可能。像李查就有那么一个秘方。只要里面掺加天茎这逆天的宝物,就能让人喝下去。立马变成天级强者。
    这可是好东西啊!
    超越神器级的存在!
    就连李查都不禁眼红了,跟牛犊子一般。
    这要是别人,怕藏着掖着了。怕人知道。
    可是心誓却拿出来,要帮自己换回精灵圣箭。
    这让李查的心里涌起一股暖流,很是舒服。
    这就是兄弟,这就是哥们!
    不过,李查不能摇受,不是他矫情,这东西显得太贵重了,比神器还要贵重。
    “快收起来。
    ”李查紧张道。
    “怕什么,我们俩人一起,还怕谁能抢去啊!”心誓没心没肺地道。
    “呃,可不行,这好东西,你还是留给你的学生吧!”李查摇摇头。
    “切,我的学生?你还怕他成不了天级强者啊,有老子在呢。给他纯粹是浪费!”
    心誓说得也对。
    他的那个学生。能这么年轻就抵达地级境界,已是天纵奇材。
    单凭这点,有生之年成长到天级强者。肯定是板上钉钉的事。
    “拿去吧。我记得以前。你可不是这么罗嗦的!”
    说着。心誓就把那株植物扔向李查。
    这动作,这感觉,就如同在扔垃圾一般。
    这要是让一些懂得其价值的人知道,肯定恨不得踹死心誓。
    这可是宝物中的宝物啊!
    别人要是得到,怕含在嘴里怕化了,拿在手中怕摔着,可是他却用扔的”,
    呃,要是他这举动在拍卖会上。肯定会让人用眼光直接杀死。
    但心誓就是这么一个人。根本不是一个会看外物的人,他的信念,那就是人比东西重要多了。
    人是有感情的,再怎样,也比东西重要!
    东西没了还可以找,但人,朋友没了,那就真没了。
    看到他这样抛“天茎”李查也有点怒了。屏住呼吸。紧张地赶紧伸手去接。
    可就在这会,异变突生,一阵风竟然从旁吹过,卷起天茎,如闪电般往天际消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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