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生之无限逆袭》第一百七十九章回国(下)[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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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br>李亚楠找到李林艺,只有一个要求,她要出去,她要去机场。
    李林艺的回答也很干脆,“你要出去,可以,我可以让六哥送你去任何你想去的地方,但唯一一点,不能去机场。”
    李亚楠狠狠瞪着李林艺,两个人僵持着。
    最后耗不起的还是李亚楠。
    李亚楠的泪水毫无征兆地就涌了出来,七分真三分演,抹着眼泪,“你为什么不让我见陈歌,他这一次去大陆不一定能回来,你为什么不让我见陈歌。”
    李林艺最受不了的就是李亚楠受委屈,好不容易硬起来的心这时候又忍不住软了,“你先别哭。他一定会回来的。”
    “你胡说,他不一定回来,他这次去大陆我问过人了,他们都说他不一定能干会回来。”
    “他一定会回来的,他和你吕叔叔还有一个戏要拍。”
    李亚楠只是嘤嘤哭着。
    李林艺沉吟一下,“这样吧,只要你这几个月被不要再闹着去见他,等他四个月以后回来,你再要见他我一定不管。”
    李亚楠放下抹眼泪的手,“真的吗?”
    “真的。”
    “你不是骗我的吧。”
    “不是。”
    “好,那我就等四个月,四个月以后我要去见谁,你都不要再管我!”
    好不容易吧李亚楠哄走了,李林艺脸色阴沉下来。
    六哥走了进来。
    李林艺问:“亚楠怎么样了?”
    六哥说:“在做瘦身操。”
    李林艺问:“陈歌那一档综艺节目什么时候录完?”
    “三个月吧。”
    李林艺坐了一会,拿起手机给吕良打了一个电话,“喂,老吕。”
    “林艺,什么事?”
    “陈歌的那个戏,你接了吗?”
    “还没有,我告诉他说等票房出来再说。”
    “你打电话告诉他,就说接了,等他现在在做的这档综艺录完就开拍。不过老吕,这次要麻烦你去一趟大陆了。”
    “怎么了?”
    “他的东邪西毒我记得你说过,大部分场景都是在大漠,到时候你就不用等他回香江,你直接去大陆,找到合适的地点,拍完再回香江吧。”
    “我没意见。不过林艺,你这么做是为什么?”
    “没什么。”
    吕良知进退,没再问下去,“那我先挂了,林艺。”
    “嗯。”
    《我去上学啦》的拍摄和《东邪西毒》的拍摄,至少要大半年。
    李林艺对年轻人的所谓爱情看得很透,最受不起时间的考验,何况是在千里之外,想来用不了几个月,以李亚楠的性子就会把陈歌忘得干干净净。
    ······
    ······
    陈歌蒙着眼睛坐在飞机上。
    他最喜欢感受飞机起飞时候的失重状态,一颗心悬在半空中,刺激、晕眩、带着一种生理上的正常恶心。
    飞机稳定下来以后,陈歌摘下眼罩,对面坐着一个十三四岁的小姑娘。
    小姑娘正是情窦初开的年纪,看见陈歌摘下眼罩眼前不禁一亮,面前这个大哥哥好帅!
    小姑娘脸红了,不停地偷瞄陈歌。
    陈歌身边坐着陈如,看见此景不禁有些好笑,拄起手附在陈歌耳边,“没想到你从十岁到六十岁通杀呀。”
    陈歌白了她一眼,轻声反击道:“哥的魅力你还没见识过呢。”
    陈歌说话的时候附在陈如耳边,温热的气息吹在陈如耳边,陈如心里有些异样,这是第一次有异性离她这么近,有心想要躲开,却又忍不住想多感受一阵。
    “嗯?你耳朵怎么红了?”正当陈如三心二意时,陈歌忽然奇怪道。
    陈如一手推开陈歌,“滚蛋!”
    陈歌心里暗笑,一个雏儿还想和小爷逗,太嫩了太嫩了。
    正得意间,陈歌看到在一边戴着眼罩小憩的王琪璇,心里不知怎地泛起一阵罪恶感。
    王琪璇的心里整天念着自己,自己却和别的女人在这边暧昧,有点太不是东西了。最重要的是不能告诉她自己就是她想的那个人,陈歌的心情又变得低落。
    几个小时后。
    陈如碰了碰陈歌,把正在睡梦中的陈歌惊醒。
    陈歌摘下眼罩,“怎么了?”
    陈如说:“再有一个小时就下飞机了,醒醒吧。那边那个小姑娘从刚才开始就看着你欲言又止,看样子想和你说什么,又怕打扰你。我估计是想和你要签名什么的,你就满足一下她吧。”
    陈歌看向小姑娘,小姑娘红着脸躲开目光。
    陈如开口道:“小妹妹,你是不是有什么话想说?”
    小姑娘怯怯地开口:“我想问大哥哥,是不是叫陈歌。”
    陈歌尽量让自己看起来温和一点:“我是陈歌。”
    小姑娘这下有了信心,“陈歌哥哥,我很喜欢你,我看过你演的《黑色旺胶》,你能帮我签个名吗?”
    陈歌哥哥,陈歌对这个称呼有意见,心想找个时间要起一个专门让粉丝叫的称呼,陈歌哥哥这个名字也太欠了。
    陈歌笑道:“当然可以。”
    小姑娘从包里取出一个本子。
    陈歌接过来,在封面上很快写好陈歌两个字,递给小姑娘。
    小姑娘依旧看着他,“陈歌哥哥,能帮我多写几个签名吗?”
    “可以啊,你是要送给同学吗?”
    “不是。陈歌哥哥,我刚才给你的那个本子是日记本,我希望陈歌哥哥你能在每一页都写一个签名,这样我每天写日记就能觉得陈歌哥哥和我在一起。”
    陈歌低头,翻了一下日记本,三百多页的加厚日记本。
    我靠···
    陈歌看向陈如,陈如一脸幸灾乐祸,“签吧,看我做什么,你难道对粉丝这么一点点小小的要求都不能满足吗?”
    陈歌咬着牙,“当然···能。”
    不知道什么时候醒了的王琪璇看着陈歌的窘态也忍不住笑了。
    四十分钟后,陈歌将日记本递给小姑娘,“小姑娘,时间不够了,只写了大概一百页左右。”
    小姑娘接过日记本,“好,陈歌哥哥,谢谢。”
    “没事,只是小事。”
    陈歌的手腕隐隐作痛,心想,“只是小事,只是小事。”
    写签名和平常的写字不同,比写字要难得多,因为签名的要求要更多,如果只是普通的写字,三百页的陈歌两个字很简单,但是签名···
    而且陈歌对签名这种事不是很熟练。
    当天晚上,小姑娘的日记本上多了一篇作文《十年后的自己》
    十年后的自己:年少的我们很迷茫,不知道为自己的将来着想。十年后的我们会变成什么样呢,那就让我们穿越到十年后来看看吧。
    身穿蕾丝裙,脚踩高跟鞋,黄色的秀发,(老师在这里批语:黄色的头发是因为缺钙,不是秀发)让我的身材十分的美好。(老师批语:病句)我在一家公司做模特,工资一般高,(老师批语:一般高是多高)那时我还是一个普普通通的模特。(老师:病句)一次机会,让我从一个普通的模特变成了一个名模。那就是一个公司来我们这里选人,找我们这里的人和明星一起拍广告。没想到最后选到了我,我很高兴。
    到了那个公司里,一看和我一起拍广告的那个人,竟然是——陈歌。我的天呐,他可是我的男神,好震撼啊!我的心情真的是美美哒,开始我有些紧张,到后来就越来越放松了。拍完以后,陈歌对我说,你拍的很不错,加油。我对他说,你拍的才好呢。从那以后,我和陈歌成了无话不谈的好朋友,只要一有空,我们两个就会在一起玩,或者聊天。(老师批语:想得很美好)
    时间长了,我们了解了彼此,也很有默契,也互相喜欢着彼此,我下定决心和他告白,虽然一般都是男生和女生告白,但我不会退缩的。我们约在了一家咖啡厅。我特意打扮了一下,去见他。
    “我喜欢你,陈歌。”我的脸通红通红。
    “其实,我也喜欢你。自从我们成了好朋友,我就···”陈歌很害羞,脸红着低下了头。(老师批语:这个画面可以想象)
    这在我意料之外,我说:“那我们在一起吧!”“好的!”
    就这样,我们在一起了,没过几天,我发现我有了,于是我们结婚了,于是我们一家人过着幸福的生活。
    日记结尾这里,出现了陈歌的签名。
    (老师评语:理想很丰满,现实很骨感。有写小说的潜力,陈歌的签名也模仿的很好。但是这篇日记零分,因为陈歌是我的。)
    ······
    ······
    西山机场到了。
    一行三人下了飞机,接机的人陈如早已经联系好,刚出通道就看到举着写着陈歌两个字的牌子的接机人员。
    同时还有一批闻风而来的粉丝。
    这一点陈如之前已经想到,几个黑衣大汉护送陈歌上了一部商务车。
    陈歌听着后面高喊自己名字的粉丝其实很想停下给他们签名,但是之前在飞机上签了那么多,陈歌实在是有心无力。
    飞机上要签名的小姑娘成为了陈歌粉丝团队里的最神坑队友。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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