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娱超新星》第一百二十八章这一次我跟你站在一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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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qu 他可以忍辱负重,任劳任怨,能尽其所能地贡献自己的力量去帮助别人,而不会与别人争功争名争利,这就是老子“善利万物而不争”的著名思想。
    老子在自然界万事万物中最赞美水,认为水德是近于道的。而理想中的“圣人“是道的体现者,因为他的言行有类于水。为什么说水德近于道呢?王夫之解释说:“五行之体,水为最微。善居道者,为其微,不为其著;处众之后,而常德众之先。“以不争争,以无私私,这就是水的最显著特性。水滋润万物而无取于万物,而且甘心停留在最低洼、最潮湿的地方。在此后的七个并列排比句中,都具有关水德的写状,同时也是介绍善之人所应具备的品格。老子并列举出七个“善“字,都是受到水的启发。最后的结论是:为人处世的要旨,即为“不争“。也就是说,宁处别人之所恶也不去与人争利,所以别人也没有什么怨尤。
    《荀子·宥坐》记载了孔子答第子子贡问水的一段对话:“孔子观于东流之水。子贡问于孔子曰:君子之所以见大水必观焉者,是何?孔子曰:夫水,偏与诸生而无为也,似德。其流也埤下,裾拘必循其理,似义。其洮洮乎不屈尽,似道。若有决行之,其应佚若声响,其赴而仞之谷不惧,似勇。主量必平,似法,盈不求概,似正。淖约微达,似察。以出以入,以就鲜洁,似善化。其万折也必东,似志。是故君子见大水必观焉。“在此处,孔子以水描述了他理想中的具备崇高人格的君子形象,这里涉及到德、义、道、勇、法、正、察、志以及善化等道德范畴。这其中的观点与道家有显而易见的区别,但也有某些相似之处。可以此段引文与《道德经》第八章参照阅读。
    这一章正面讲一般人的为人之道,主旨是要留有余地,不要把事情做得太过,不要被胜利冲昏头脑。老子认为,不论做什么事都不可过度,而应该适可即止,锋芒毕露,富贵而骄,居功贪位,都是过度的表现,难免招致灾祸。一般人遇到名利当头的时候,没有不心醉神往的,没有不趋之若鹜的。老子在这里说出了知进而不知退、善争而不善让的祸害,希望人们把握好度,适可而止。本章的主旨在于写“盈”。“盈”即是满溢、过度的意思。自满自骄都是“盈”的表现。持“盈”的结果,将不免于倾覆的祸患。所以老子谆谆告诫人们不可“盈”,一个人在成就了功名之后,就应当身退不盈,才是长保之道。
    本章论述的重点是“盈”和“功成身退”。贪慕权位利禄的人,往往得寸进尺;恃才傲物的人,总是锋芒毕露,耀人眼目,这些是应该引以为戒的。否则,富贵而骄,便会招来祸患。就普通人而言,建立功名是相当困难的,但功成名就之后如何去对待它,那就更不容易了。老子劝人功成而不居,急流勇退,结果可以保全天年。然而有些人则贪心不足,居功自傲,忘乎所以,结果身败名裂。比如秦国丞相李斯即是如此。李斯在秦国为官,已经做到丞相之职,可谓富贵功史于一身,权大势重不可一世。然而最终却做了阶下囚。临刑时,他对儿子说,“吾欲与若复牵黄犬,出上蔡东门,逐狡兔,岂可得乎?”不仅丞相做不成了,连做一个布衣百姓与儿子外出狩猎的机会也没有了,这是多么典型的一个事例啊!然而,对普通人而言,如果他没有身败名裂之时,是不大可能领会“功成身退”的真谛的。
    作为普通人要做到淡泊名利与地位,才有可能“功成身退”。事物的发展本来就是向着自己的反面在一定条件下转化的,否泰相参、祸福相位,古今中外的历史上常盛不衰能有几人?“功成名就”固然是好事,但其中却也含有引发祸水的因素。老子已经悟出辩证法的道理,正确指出了进退、荣辱、正反等互相转化的关系,否则便会招致灾祸。因而他奉劝人们急须趁早罢手,见好即收。在事情做好之后,不要贪婪权位名利,不要尸位其间,而要收敛意欲,含藏动力。宋代著名文学家欧阳修有这样的诗句:“定册功成身退勇,辞荣辱,归来白首笙歌拥”(《渔家傲》),这正体现了“功成身退”的精神。
    这一章着重讲修身的功夫。这里写了六名问话,似乎是把“道”在运用于修身治国方面所做的几条总结,对一般人和统治者提出了概括的要求。本章每句的后半句似乎是疑问,其实疑问本身就是最好的答案。老子要求人们无论是形体还是精神,无论是主观努力还是客观实际,都不可能是完全一致的。但是人们在现实生活中应该将精神和形体合一而不偏离,即将肉体生活与精神生活和谐。这样就必须做到心境极其静定、洗清杂念、摒除妄见,懂得自然规律,加深自身的道德修养,才能够“爱民治国”。
    本章继前几章而深入阐述有关修身的问题。开头六句提出六种情况、六个疑问:“能无离乎?”“能无为乎?”“能如婴儿乎?”“能无疵乎?”“能为雌乎?”“能无知乎?”这六个问题实际上说的就是有关修身、善性、为学、治国诸多方面的内容。对于这一章的解释,学术界有些分歧。一是对“生之畜之,生而不有,为而不恃,长而不宰,是谓玄德”这句话的判定,有人认为是与五十一章“道生之,德畜之”等相雷同,因而系错简;也有人认为,五十一章就道而言,本章就圣人而言,文句相同,其对象不同。在《道德经》一书中,文相同或近似的情况,前后重复的情况都是常见的现象,不必认定为错简。此外对于“载营魄抱一”的“一”,有学者认为此一为“一身”的意思,即精神与躯体合而为一身,不可分离;有人认为“一”即“道”,“抱一”即统一于道;也有人认为“一”可以当“专一”解释,此句译为人要安居于常居之所,专一慎独,须臾也不能受物欲的诱惑。本书依从前种观点。
    在现实社会生活中,一般人只注意实有的东西及其作用,而忽略了虚空的东西及其作用。对此,老子在本章里论述了“有”与“无”即实在之物与空虚部分之间的相互关系。他举例说明“有”和“无”是相互依存的、相互为用的;无形的东西能产生很大的作用,只是不容易被一般人所觉察。他特别把“无”的作用向人们显现出来。老子举了三个例子:车子的作用在于载人运货;器皿的作用在于盛装物品;房屋的作用在于供人居住,这是车、皿、室给人的便利。车子是由辐和毂等部件构成的,这些部件是“有”,毂中空虚的部分是“无”,没有“无”车子就无法行驶,当然也就无法载人运货,其“有”的作用也就发挥不出来了。器皿没有空虚的部分,即无“无”,就不能起到装盛东西的作用,其外壁的“有”也无法发挥作用。房屋同样如此,如果没有四壁门窗之中空的地方可以出入、采光、流通空气,人就无法居住,可见是房屋中的空的地方发挥了作用。本章所讲的“有”与“无”是就现象界而言的,与第一章所说有“有”与“无”不同,后者是就超现象界而言的,读者应注意加以区别。
    在《道德经》一开始,老子用大部分篇章,通过认识天地、刍狗、风箱、山谷、水、土、容器、锐器、车轮、房屋等具体的东西去发现抽象的道理。他的学说往往是从具体到抽象、从感性认识到理性认识,而并非总在故弄玄虚。冯友兰先生曾说:“老子所说的‘道’,是‘有’与‘无’的统一,因此它虽然是以‘无’为主,但是也不轻视‘有’,它实在也很重视‘有’,不过不把它放在第一位就是了。老子第二篇说‘有无相生’,第十一章说‘三十辐共一毂,当其无,有车之用。埏埴以为器,当其无,有器之用。凿户牖以为室,当其无,有室之用。故有之以为利,无之以为用。’这一段话很巧妙地说明‘有’和‘无’的辩证关系。一个碗或茶盅中间是空的,可正是那个空的部分起了碗或茶盅的作用。房子里面是空的,可正是那个空的部分起了碗或茶盅的作用。如果是实的,人怎么住进去呢?老子作出结论说‘有之以为利,无之以为用’,它把“无”作为主要的对立面。老子认为碗、茶盅、房子等是‘有’和‘无’的辩证的统一,这是对的;但是认为‘无’是主要对立面,这就错了。毕竟是有了碗、茶盅、房子等,其中空的地方才能发挥作用。如果本来没有茶盅、碗、房子等,自然也就没有中空的地方,任何作用都没有了。”(《老子哲学讨论集》第117页)未完待续。手机用户请浏览阅读,更优质的阅读体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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