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幻之盛唐》第四百零三章后手[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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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取私利,乃至伪造名册收容投奔的同乡亲党,甚至私自容留庇护一些被官府追查捉拿的人,
    由于唐代初期,对军人相当优待,不但授永业田,还免各种租、庸、调,阵亡或失踪军人的家属享受同等待遇,残疾军人待遇不减。
    而士兵服役在外的期间,其家人也要按照服役距离的远近,减各种比例赋税,甚至可以直接免徭役的,由于唐律规定士兵服役的年龄,在18-60岁之间,因此这种恩及家人的优待,理论上也可以终身的。此外,早期唐代对外的开边战争一直不断,同事也不缺乏获得战利品和功勋的境遇。
    因此唐代早期军人是一个让人羡慕乃至趋之若鹜的职业,许多浪荡子和游侠儿远赴边关投军,也是为了类似的理由,虽然高风险却也是高回报。
    这种优待却也是后世所罕有,要知道在宋明那些所谓的“与士大夫共天下的时代”,只有拥有功名的士人阶层,才能够拥有免税赋除徭役的特权,在大多数时候,地位低下的军人很可能只是长官变相的奴仆和财产。
    但到后来,这种优待,随着时间的推移和土地兼并的日益严重,而逐渐变得名存实亡,许多将领通过隐瞒阵亡士兵的名额,吃他们的空饷,而地方上士兵的家属,由于失去了土地,变成士门豪族的附庸,优待也变成了一句空话,当兵也就变成一种畏途,府兵制度也因此彻底崩溃。
    不过在龙武军中,这种制度却被比较好沿袭了下来,事实上只要龙武军存在一天,就没有人敢对数量庞大军属提出赋税徭役的要求,因此成为龙武军的军属,竟然成为某种逃避繁重赋税徭役的捷径,甚至在一些地方出现冒充顶替的情形。
    现在变成另一项弊端,有动机不良者,花大价钱买通关节,凭这个身份对抗官府,虽然龙武军内部监管严密,但是对于军属这一块,就有些模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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