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个极品儿子跪在我面前叫妈》正文第二百六十一章王晓月回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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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酒鬼哭声不见,取而代之的,是响彻山林的大笑。
    回去的路上,简休南意外的没有喋喋不休。
    像是沉浸在自己的世界里。
    众人一路歇了好几脚,才把三头狼,抗回营地去。
    如今秦小莲死了,张猎户家三口人跑了。
    张酒鬼被吊在了树上当诱饵。
    张喜银得到林桃的许可,离开了。
    只剩下王晓月的男人——张宝山。
    放下肩上的东西,张宝山自己拿了绳子,把自己捆在树上。
    众人见着抗回来的东西,惊得下巴都掉地上了。
    李美荷没见到墩子,又不敢问林桃。
    把张大海,拽到一旁。
    “大海兄弟,墩子和我爹娘呢?”
    “挣脱了绳子。”
    “人呢?”
    “那、那个……跑、跑了!”
    “跑了?”李美荷质疑。
    林婶子的本事这么大,怎么可能让人跑了?
    “你给我说实话!是林婶子放了他们吗?”
    张大海犹豫,要不要把那血腥的场景,告诉李美荷。
    左思右想,点了点头。
    他可没撒谎,如果他娘不想放走人,天涯海角也能把人追回来。
    “那,秦氏呢?”
    李美荷又把张大海问住了。
    “秦、秦氏她……她……她装疯,然后趁机跑了。然后墩子他们就追她去了。你也知道,墩子娘昨天就喊着,要杀了秦小莲,给凳子报仇。所以,他们追秦小莲去了。”
    李美荷长舒了口气。
    点着头道:“好,能活着就好。”
    李氏心里清楚,秦小莲就算跑到天涯海角,公婆也会硬拉着墩子,给张凳子报仇的。
    想到这,李氏又落下泪来。
    张大海手忙脚乱的,不知道该怎么安抚。
    只好跑去把大嫂许氏找来。
    在许氏的安抚下,李美荷这才平静下来。
    同为母亲的两个女人,往往一句话,就能说到心坎里去。
    众人因丰厚的收获,一扫阴霾。
    手忙脚乱的打理着猎物,恢复了以往的有说有笑。
    林桃屁股刚坐下。
    简休南就奉承的递上温水。
    “滚一边去。”林桃接了竹筒。
    “好勒!”
    简休南跑开,找张小胖去了。
    林桃这边盘算着。
    森林狼体型不算大,重量一般在六十到八九十斤的样子。
    这三头,差不多都是五六十斤一头的。
    这一百多斤肉,怎么着,也能撑个大半个月了。
    将近两个月,外面的战乱,也该有个结果了。
    想到这,林桃总算是松了口气。
    肉类只能烟熏成肉干,便于保存。
    林桃让众人把狼处理好,挂在火上熏起来。
    剥下来的狼皮,林桃细心处理起来。
    大妮跑过来蹲在旁边,认真看着。
    祖孙两这样的场景,已经共同经历过许多次了。
    “这样的皮,是生皮。不能直接使用。”
    林桃说,张大妮就点头。
    拿了张狼皮,选了石块,学着林桃打磨起皮上的脂肪。
    “想要皮毛能一直柔软舒适,不变形。我们就需要把它鞣制,变成熟皮。”
    张大妮点头。
    “方法有很多种。比如,可以将应动物的脑浆,脂肪等油脂,涂抹然后细细捶打。这叫方法,叫油鞣法。”
    “奶,可是我们也需要动物脂肪。您说过,在野外,但凡能用在自己身上的,绝对不要浪费。”
    林桃满意弯起眉眼。
    “所以,阿奶今天教你另外一个方法。草木灰水浸泡的水鞣法。”
    草木灰对于野外求生者来说,简直就是万能神挂。
    它不仅能清洁,还能提炼出钾盐,和鞣制皮毛。
    之所以她没有选择用草木灰制盐,一是因为草木灰含钾盐极低。
    别说提炼十多人食用的量,就是一个人的量,也费时费事。
    旱厕,算是事半功倍的。
    一张羊皮,三张狼皮。
    经过两日草木灰水的浸泡后,被林桃制成了‘皮鞋’。
    还是‘毛筒皮鞋’。
    包括张宝山在内,人脚一双‘皮鞋’,再搭配上‘皮衣’、石斧。
    嗯……完美成为石器石代的兽人部落。
    被王晓月丢弃的张宝山,这些日子,不但老实。
    甚至生出感激。
    感激林桃,愿意不计前嫌的接纳他。
    这种每天有肉的生活,众人都很满意。
    尤其是李美荷母女两和张宝山。
    战乱前,他们啥时候,这样吃过肉。
    小丫蛋也因吃得好,长得肉嘟嘟的。
    也不知为啥,有事没事,就爱往张大海怀里钻。
    “这熏肉!简直了!”张大山撕着手里的肉干。
    “可惜,再有点小酒配着,那才叫一个美。”简休南入乡随俗。
    张宝山给围在火边的众人,递上‘热茶’。
    返回小溪边正烧着的锅炉,烧水供大伙沐浴。
    这些天,他们的肉食,不仅没有间断。
    甚至还得加油吃、使劲吃、拼尽全力的吃。
    不然肉放着就会坏掉。
    这个功劳,自然要归张酒鬼了。
    自秦小连死后,张酒鬼这个诱饵。
    可谓是,非常给力。
    他们这些日子,把三道山的食肉动物都吃了个遍。
    也因为有动物血液补给盐分。
    旱厕的硝盐,已经不怎么需要了。
    营地后面的山坡,已经被种上许多植物。
    大妮二妮,甚至还弄起了药园子。
    种了些平常用的止血的,治拉肚子的,治感冒的。
    食物充足的情况下,林桃也把掌勺的活,交给了张小胖。
    一开始,张小胖热情满满。
    可半月过后,惰性使然,张小胖开始研发懒人食谱。
    比如,把肉块包上各种植物,再裹了泥,直接丢进火里烤。
    看着‘叫花鸡’版的肉块,林桃眼角直抽抽。
    这小子,甚至都懒得烧水。
    从小溪里捡了些鹅卵石,成天放在火堆里烧着。
    要喝水的时候,直接夹几块,丢在陶罐里,冷水两秒沸腾。
    这人一懒出天际,也是能激发出潜质的。
    什么血肠了!腌野菜了!烟熏排骨啊!
    几乎都是饿了取来就能直接吃的。
    众人觉着舒适安逸的日子,就这么过一个月。
    直到某一天,二道洼里,出现了王晓月的身影。
    和她一起来的,有百人之多。
    他们身着铠甲,手持利剑、弓弩。
    “前面带路!敢耍花招,小心人头不保!”
    男人把王晓月往前推。
    猝不及防的倒在一堆腐尸上。
    早已习惯腐败恶臭气味的王晓月,面无表情的扫过地上尸堆。
    这些都是张家屯子的村民。
    她追着林桃进三道山时,他们选择在二道洼躲战乱。
    终是没有躲得掉。
    王晓月艰难起身,把披散的头发,别在耳后。
    “我带你们找到那小子,你们就真的放我走?”
    为首的将领,从腰间拿出一块黄灿灿的金子。
    “不仅放你走,本将还会重重赏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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