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睡万年》210重逢(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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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钱这东西,大部分的人都会喜欢,这和生长环境有关。打个比方,如果陈贤颂生活在二十世纪末,从小穷苦着长大,连买双鞋都没有钱,喜欢的女朋友还因为钱的关系跟了干爹,那么他多半也会成为一个爱钱如命的人。
    所以说贪财这种姓格,并不算错,错的为了钱而做出一些有损亲情或者友情的事情。杰德拉看到他的朋友居然带着人来抓自己,躲在几个佣兵的后面大喊道:“里林,你以前母亲病重的时候,是谁给你钱去药剂师那里买药,你快破产的时候,是谁借了金币给你周转,你儿子出生时,我还千里迢迢放下生意跑来你这里给你祝贺,你现在居然出卖我,你这样对得起朋友?”
    里林身子缩了一下,有些尴尬,但他很快又挺起胸膛说道:“杰德拉,不错,你是帮我很多,但你知道这个黑发黑眼的震旦人值多少钱吗,一千金币,是一千金币,只要报告上去就有一千金币,如果能活捉,能有两千。你得干多久,才能有两千金币。”
    陈贤颂在后边听着这商人的大喊,冷笑了一下,小声说道:“这家伙死定了。”
    众人的耳力都不错,杰德拉和莫利都惊讶地看着他,不知道为什么他突然间会冒出这样一句话来。莫利毕竟是小孩子,心姓不太淡定,正要询问,却听叫啊地一声惨叫,里林的胸口冒出一道剑尖,他嘴中吐着血,艰难地回头,发现剑的主人正是他带来的宪兵头子。
    “为什……”里林话都没有说完,就倒在了地上,死不瞑目。
    杰德拉看着里林犹在大睁着的眼睛,有些伤感,说白了,其实还是他害了里林,只要他不来这里,里林就不会为了钱财出卖朋友,也不会
    宪兵头子哼了一声,一脚将里林的尸体踢到小道的角落中,他回头和自己的部下淡淡地说道:“大伙记住了,这个黑发黑眼的男人是我们兄弟发现的,事后胡索大人发下赏金来,我拿四成,剩下的六成你们平分,没有意见吧。”
    嘿嘿嘿,一干宪兵发出冷笑,看着陈贤颂的眼神犹如看着一枚枚可爱的硬币。而宪兵头子更是对着四个佣兵微笑道:“你们佣兵们辛辛苦苦地打拼,还不是为了钱。这次胡索大人追捕你们,没说你们值多少钱,估计你们也不值钱。所以我有个想法,我可以让你们离开这里,当作没见过你们,只要你们将那个震旦小子交给我就行了。”
    几个佣兵有所意动,特别是缪拉,一脸喜色。
    而在此时,陈贤颂却说话了:“他能在背后偷袭杀了带他们来这里的里林,也能等你们转身的时候,再杀了你们。他说你们不值钱,或许你们是没有我值钱,但贵族交待下来的事情,他们可不敢违抗。而且他们是宪兵,就算有二十多人也未必能稳胜过你们四个人,这事情怎么看都有些猫腻在里面。”
    这话一出,几个佣兵动摇的神色立刻没有了。
    “别听那个小子胡说,他一个震旦人懂什么。”宪兵头子脸色大变,其实他就是打着这样的主意,但没想到居然被陈贤颂揭穿了:“我说过不追杀你们,就是不追杀你们,绝不食言。”
    “你说话能代表你身后的贵族?”陈贤颂呵呵地笑了几声:“你是可以让他们走,可问题是,现在全城都在搜捕着我们,他们能走到哪里去,你可以让那位贵族饶恕了他们吗?无非你们就是不想受伤,能不劳而获就能得到两千枚金币罢了,这对你们来说的确很有好处,对他们来说……嘿嘿,可就不是什么好事了。”
    宪兵头子举着长剑,对着陈贤颂一指:“我让他们走,还不是好处?”
    “他们走了,却依然不能逃过贵族的追捕。”陈贤颂笑了笑:“而且如果他们私自走掉,还会得罪我,可不是什么好事情。”
    “得罪你,你以为你是谁!”宪兵头子哈哈大笑,正要继续讽刺陈贤颂的时候,却发觉对面四个佣兵犹豫的神色完全不见了,正觉得奇怪的时候,对方已经抢攻过来。
    他仓促一剑将对方的武器格开,正要再继续说话想说服对方离开,却发现四个佣兵全攻了出来。宪兵是乌瓦王国特有的兵种,属城主府调度,主要用于城市治安管理,虽然比一般人厉害不少,但因为平时也就是用于调解市民纠纷,或者用于镇压贫民闹事,没怎么经历过大仗阵,对付一般人还行,对付佣兵的话,就弱了许多。
    宪兵头子已经是这群人中实力最强者了,他格开了中年佣兵的阔剑,却被震得退后两步,他大喝一声,站在他后面的二十多名宪兵立刻抢攻过来,和四人打成一团。虽然佣兵比较厉害些,但毕竟宪兵占着人数优势,双方打了个势均力敌。
    陈贤颂皱眉,他们现在已经在被追捕,如果在这里耽搁得太久,肯定会引来大批敌人。他想了会,直接召唤了奥丁神圣衣,然后毫不犹豫地举着长剑冲了出去。
    胡索正坐在椅子上,欣赏着桌子上华丽的盔甲,他在等,等抓到那个穿着这身盔甲的人,从他的嘴里拷出这套盔甲的秘密,这样这套盔甲就完全属于他了。只是当他正想着开心的时候,桌子上的奥西神圣衣却发出微弱的绿色萤光,接着消失在空气中。
    暂短的失神了约三秒后,咚地一声,胡索拍着桌子猛地站了起来,他红着双眼大喊:“我的盔甲呢,去哪里了……啊,谁偷了我的盔甲。”这声怒嚎,至少一百米开放都能听得清清楚楚。
    奥丁神圣衣着身后,在杰德拉和莫利惊讶的目光中,陈贤颂冲了出去。一个宪兵冲过来想阻挡他,却被他一剑连人带武器砍成了两半,仿佛就像是切一片豆腐,四脏全流到了地上,泼天的鲜血淋上他的盔甲,却又流了下去,根本沾不上盔甲的表面。只是他的脸上和身体里,倒是瓢进去不少。
    陈贤颂看得出来,这些宪兵很弱,别说和白敏,芊心姐相比,就连和巴尔夫等人比,都弱得不行,所以他觉得自己穿上盔甲,应该能和他们打一打,减轻一下四个佣兵的压力,只是他低估了自己,或者说低估了他所锻造的盔甲和长剑的威力。
    在场所有人都愣了片刻,又有一个宪兵大叫着冲过来,陈贤颂从自我震惊中清醒,反手一挥,对方的武器应声而断,但这个宪兵有了准备,反应相当快,身体刷地一下就往后缩,陈贤颂不擅长剑术,这一剑挥动的速度并不够快,只切掉了对方的两支手指。
    这下只要是个人都知道陈贤颂手中奥丁圣剑的锋利程度了,宪兵头子看到这种情况,故意大叫一声,用个以命拼命加势吓退了中年佣兵,然后转身就跑,看到长官跑了,其它宪兵也跟着逃跑。
    这里是市集的中心,本来人很多的,但看见发生了命案,要不就是躲进了家中,要么就跑了,周围一片空荡荡,陈贤颂擦去脸上的血迹,对杰德拉说道:“带我们去找下一个可以躲藏的地点,我想你应该知道很多这样的地点。”
    沉默了几秒钟,杰德拉点了点头,转身就走。众人随着他离开,在经过那两半的尸体时,每个人都忍不住打量了好一会,伤口实在太平整了,连骨骼断茬处也是如此,由此能看出陈贤颂手中武器的威力,四个佣兵忍不住偷偷地打量着他身上的装备,眼中都是羡慕和占有的神采。
    杰德拉带着众人在市集又东拐西拐,一路上躲过了很多搜查宪兵队,然后居然不知道怎么就走到了一处偏僻的居民区中,然后进到了一间荒废的大院子里。
    陈贤颂将手中的长剑插在地面上,然后就径直走开,众在了离剑很远的地方,干瘦的少女跟在他的身体,嘴唇动了动,似乎想提醒他什么,但还是没有说出来。
    这把插在院中正中的乳白色长剑吸引了除陈贤颂以外所有人的眼光,阳光下的它是如此耀眼,反射着水晶特有的光芒,四个佣兵的目光尤其为甚,陈贤颂心中叹了声,闭眼休息,没过多久,就听见啊地一声惨叫,他睁开眼,只见缪拉站在长剑的前面,不停地甩着手。
    缪拉垂着脑袋,坐回到中年佣兵的身边,陈贤颂明白,他这么做,肯定是中年佣兵的授意。只要是武人,没有人不喜欢神兵利器,陈贤颂做出这套装备的时候,并没有将它看得多重,也没有测试过锋利度,但是现在看来,驱邪石有着很多奥妙等着他挖掘。
    “这把剑,还是这套盔甲,只认两种人。”陈贤颂知道在场所有人都等着他解答,便站了起来,解释道:“它第一只认自己的创造者,就是我。二它只认实力非常强大的人,比如说太阳神仆之类的强者。”
    众人都一幅明了的神色,这是黑暗文明时代,他们有着各种信仰,也有着各种关于神兵利器选择主人的传说,因此陈贤颂的话,他们并没有想太多,便信了。
    陈贤颂走到院子中间,拿回自己的长剑,眼睛余光发现院子的角落里有块驱邪石露在土地外边,他心中一动,走过去挖了出来,这是一块只有拳头般大小的元素水晶,他当场用绿色的火焰将其快速融成了一把短剑。
    因为是仓促间的作品,无论品质还是形状都不可能完美,比他手中的奥丁圣剑差得远,完成后,他将短剑扔给了中年佣兵,后者握在手里坚持了数分钟后,便松开了,然后摇摇头。
    另外三个佣兵也试过了,想拿直把武器,但时间都没有中年佣兵长,这间接证明了陈贤颂的话没有骗人,确实是实力越强的人,越能得到武器的认同。中年佣兵用包将短剑包了起来,然后在经过陈贤颂同意之后,将这玩意占为己有。
    半个小时后,某个贵族府邸中,胡索红着双眼,听完了宪兵头子的报告,他大怒道:“既然知道找到了人,还看见他穿着华丽的白色盔甲,为什么你不跟踪他们,居然还逃了回来。来人!把他拖出去,给我活活打死!”
    “大人,你不能这样,我是城主府的人,你不能这样做。”宪兵头子脸色苍白地喊道。
    “死个奴隶而已,城主还不至于和我翻脸。”胡索看着部下将宪兵头子拖走,他哼了一声,继续说道:“管家,你去将所有的私兵都派出去,务必要找到那个人,一定要活着将他带回来,明白了吗?另外,你再送三万金币到城主府去,让城主继续封锁城市,造成的损失,我来赔偿。”
    当胡索下达了全城搜索的命令后,陈贤颂所处的落脚点,不到两个小时就被人找到了。他们仓惶出逃,这次冲在最前面的人,不再是四个佣兵,而是陈贤颂。有了奥丁神圣衣,一般人根本不是他的一合之敌,一冲之下,对方不是武器断了,就是身体断了。
    而陈贤颂用的又是以命搏命的打法,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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