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刁蛮医妃不好宠》134:小日子[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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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健的媳妇而欺负她,这样她们的日子才能平静些。要知道在华夏国,一个被休的女人是让人不齿的,所以女人情愿守寡,也不会让丈夫把自己休了,因为被休了的女人,将来死后无法入祖坟,只能随便的找个地方葬了,魂魄会无所归,成为孤魂野鬼,所以没有哪个女人能有勇气在丈夫要死的时候,让他写下休书,而少夫人这么做,却是有一番苦心的。”
    夜千寻听独孤傲世这么说,很是敬佩少夫人的勇气,却也感慨道:“少夫人倒是一个好媳妇,只是她识人不淑,才会感情错付,爱上了程健这样的男人,可是她却还是坚持着自己的爱,即便被程健误会,被所有人误会,她也要默默的坚守这份爱,真的让人很感动啊!”
    “时辰已到,行刑。”周大人看时辰到了,大声宣布道。
    “儿啊!我是儿啊!”程夫人嚎啕大哭。
    衙差们将二人拉走。
    少夫人扶着婆婆,看着这一幕,眸中有伤心,却强忍着自己不让眼泪流下,因为从这一刻开始,她和婆婆无人可以依靠了,她们只能靠自己,所以她要坚强,这样才不会被人欺负。
    程夫人亲眼目睹自己的儿子行刑,有些受不了的昏了过去。少夫人却坚强的挺了过来,并让官家找人把少爷的尸体拉回家。
    回到程府后,少夫人有条不紊的操办着后事。
    程夫人醒来之后,看到少夫人的身影还在程府忙碌,立刻气愤的上前,怒斥道:“你这个女人怎么还在这里,你已经不是我们程家的人了,你可以离开这里了,我们程家的事情,以后和你没有任何的关系了。”
    少夫人却突然跪倒在程夫人的面前,由衷道:“婆婆,虽然我不再是你的媳妇了,但是我答应相公的话我一定会做到,我会照顾你,孝顺你,的今天我便认你为母亲,从今以后我就是你的女儿了,女儿会一辈子照顾母亲,不离不弃,不再嫁人,母亲,请受女儿一拜。”
    下人们见状,纷纷为少夫人点头。
    程夫人现在什么都没有了,所以她无依无靠的,而最喜欢的儿媳,却在儿子行刑前逼着儿子签下了休书,所以她心中对她有怨气,可是这一刻,看到儿媳认她做母亲,要照顾自己一辈子,她真的很感动,其实这一切都是儿子的错,她让儿子写休书没有错,所以立刻上前拉起她,欣慰道:“好孩子,好好好,以后我们就是母女了,我们相依为命。”
    少夫人坚定的点点头。
    而此时,少夫人的娘家派人来了,说是少夫人既然已经被程家休了,那么他们奉老爷和夫人之命,来接小姐回家,却被少夫人拒绝了,她要留下来,兑现自己的承诺。
    待程员外和程健下葬后,少夫人关闭了程记的店铺,因为这次粮食投毒的事情,百姓是不会再到他们程记买东西了,所以趁早关门,可以减少损失,然后把店铺卖掉,把程家最后剩下的一下钱拿出来,分给了程记的伙计和府里的下人,让他们都离开了。
    最后,把程家的宅子买了,因为程家犯下的错,而这么大的宅子却没人愿意买,最后只能低价卖掉,然后带着婆婆离开川州,找个没人知道这件事的小村子住下来。
    关于程府的一切,从今以后都成了川州百姓茶余饭后的一个议论的话题,程府的荣辱,会慢慢的在川州城内烟消云散。
    程员外的事情解决了,下面便是另一位不肯放手粮食的华员外了。
    他不像程员外抬高粮价,想从中发国难财,而他手中虽然有很多的粮食,却不愿向外买一粒。
    华记其他的生意都在照常运行,唯独粮店,是关着们的,众人纷纷不解华员外为何会突然这么做,这开门做声音,既然手中有粮食,为何不趁着现在的洪灾,好好的销售呢!若是等这次的洪灾过去,百姓不再受粮食的困扰,那他手中的那么多粮食,岂不是砸在手中,亏大了吗?
    独孤傲世已经派人查得了华员外和夫人住的地方,在城外的一个小山村了,所以他打算带着夜千寻过去。
    “九叔叔,你真的要带我去吗?”夜千寻听独孤傲世说要带她一起去城外找华员外,喜出望外。
    独孤傲世宠溺的点了下她的鼻尖道:“九叔叔什么时候骗过你?华员外住的地方,很少有人知道,因为他在那里隐姓埋名过普通百姓的生活,这次我们过去,也要隐姓埋名,假扮成普通百姓。”
    夜千寻点点头,却又担心的看向独孤傲世道:“可是九叔叔你——”上上下下的打量了下他。
    独孤傲世不解的看向她道:“我怎么了?”
    夜千寻傻乎乎一笑道:“九叔叔,不是我夸你,而是你这与生俱来的高贵气质,和不怒而威的威严,只怕就是普通百姓,也不会觉得你是普通人,而华员外,能做到这么大的家业,这眼力应该是极好的,你觉得你就是乔装成百姓,他会信吗?你就不怕他看出破绽?”
    独孤傲世淡淡的笑道:“他一个富甲一方的员外都能隐姓埋名做普通百姓,我为何不可以呢!放心吧!我们去的目的是他手中的粮食,至于他会不会识破我们的身份,只是其次,就算他能猜到我们并非一般百姓,但定不能猜到我是摄政王,你是王妃。”
    夜千寻想了想,赞同的点点头:“九叔叔说的对,他怎么会想到摄政王会和自己的王妃到小村子里过普通百姓的生活呢!九叔叔,我们什么时候去啊?”
    独孤傲世道:“现在就去。”
    “现在,那我去收拾一下东西。”夜千寻转身便要去忙。
    却被独孤傲世伸手拉住了:“寻儿,不用忙了,东西我已经让人都准备好了,我们的那些东西都不需要带了,因为那些衣服和东西,很容易被人看出破绽的。”
    夜千寻立刻敲了下自己的脑袋道:“对啊!我们是要去隐姓埋名做百姓的,不是去游山玩水的。好吧!我不用收拾了,可是我们要以什么身份住进村子呢?我们到了要住在哪里呢?”这都是她担心的问题。总不能莫名其妙的住下吧!那样太引人注意了。
    独孤傲世宠溺道:“这些你都不用担心,只需跟我走便可。”话落,牵着夜千寻的手朝外走去。
    “等一下,九叔叔,东西可以不收拾,但是我行医用的东西,我想带上,说不定能有用呢!”夜千寻指向桌上的一个小木盒。
    独孤傲世点点头,上前拿过来,带着她走出了房间。
    墨风已经准备好了马车,独孤傲世和夜千寻坐上马车,朝城外驶去。
    在离小村庄还有几里路的时候,独孤傲世让宁铁停下马车,准备和夜千寻步行进村,这样才不会太引人注意。
    宁铁不放心道:“王爷,让属下跟您一起去吧!”
    独孤傲世却淡淡道:“不需要,和墨风一起,好好的帮川州百姓打通被山体阻断的道路,让来往川州的道路早日畅通。本王的安危无需担心,这里都是纯善的百姓,不会有事的。”
    “王爷,万一——”宁铁还是不放心,万一那些想要对王爷不利的人知道王爷进了小山村,偷偷的过来刺杀怎么办?
    独孤傲世沉稳冷静道:“不会有这种万一的,本王的身体已经恢复了,想要伤本王,没那么容易,回去吧!”牵起夜千寻的小手,朝小村子走去。
    宁铁看着王爷和王妃离去的背影,虽然担心,却不敢违抗王爷的命令,就像王爷说的,想要伤他没那么容易,王爷的寒冰掌一出,无人能招架。目送一会儿后,驾着马车离开了,不能陪在王爷身边保护王爷,一定要把王爷交代的事情办好。
    夜千寻和独孤傲世走在乡间的小路上,看着美丽的风景,呼吸着清心的空气,心情异常的开心。张开双臂,在小道上开心的蹦跳着,开心的像只小蝴蝶。
    独孤傲世看着她开心欢快的小模样,心情也大好起来。
    夜千寻好奇的问:“九叔叔,我们要去的村子叫什么名字?”
    “菊花村!”独孤傲世淡淡的回到,看着他嘴角的笑容却是温暖的。
    “菊花村?那村子里是不是有很多的菊花?现在是秋天,如果真的有很多的菊花,正好是菊花盛开的日子。”夜千寻美美幻想道。
    独孤傲世却淡笑道:“这个九叔叔也不知道,就叔叔还没去过呢!”
    夜千寻点点头:“也是!那我们要以什么身份到村子里呢?叔侄?情侣,还是夫妻?”
    独孤傲世看着她问:“那你想以什么身份进村子呢?”
    夜千寻想了想道:“我也不知道,若是让我们演叔侄,我怕我演不像,虽然我叫你九叔叔,可是你却不是啊!”
    独孤傲世摇摇头笑了:“那就以夫妻的身份吧!至于称呼,可以不用改,让他们自己去猜,若是一切都做的太正常了,反倒会让人怀疑。”
    夜千寻明眸一转道:“寻儿明白了,九叔叔这样做,是故意想弄混别人的判断吧!我叫你九叔叔,别人会觉得我们是叔侄,可是我们的关系又这般亲密,不像叔侄,所以别人又会觉得我们是为情私奔的情侣,既然是私奔,肯定是家人不同意,而九叔叔一看这气质,就知道是有钱人家的孩子,而我,定是家庭不好的出身,所以才会遭到男方家人的反对,所以我们才会私奔出来,这样你高贵的气质便会得到很好的掩饰,看似我们遮遮掩掩的关系,其实却正好能打消别人的怀疑。”
    独孤傲世看向她夸赞道:“寻儿就是聪明。”
    夜千寻开心的笑了,一抹鼻,自豪道:“那是,不聪明怎么能配得上九叔叔这样的大人物呢!”
    很快二人便来到了菊花村,还未进村,便见村外便种满了各种各样的菊花,此时正盛开着,非常的漂亮。
    夜千寻立刻自豪的看向独孤傲世道:“九叔叔,寻儿是不是很厉害,我猜对了,原来这菊花村,果然有很多的菊花。”
    独孤傲世点点头。进了村子,放眼望去的更是美不胜收的菊花,只见家家户户门前种满菊花,房子盖得很整齐,很漂亮,虽然不是什么琉璃瓦的华丽房子,却是用竹子,木头做的房子,一栋栋小竹屋,小木屋,屋前有个小院子,漂亮极了,远处有山又水,鸟语花香,夜千寻立刻开心的感慨道:“这个村子好美啊!外面遭受了洪灾的伤害,满目疮痍,可是这里,却丝毫没有被打扰到,虽然这里远离城里的华丽,却也避开了喧嚣,自成一块悠闲的乐土。我好像走进了陶渊明写的‘世外桃源’里。九叔叔,我好喜欢这里。”
    夜千寻毫不掩饰自己的心情,把自己的想法说给独孤傲世听,比起京城的华丽,她更喜欢这里的安静,虽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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