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化末世的幸福生活》第六百五十九章变化[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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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全身舒坦,正迟疑着是不是再捞块肉吃--吃得太多了,明天没准会被冯臻臻埋怨。
    突然,他的动作一愣,转过头,四下抽着鼻子,绕到了灶台后,在垃圾筒里,翻出了几样东西。
    一块兔皮,以及一团内脏。
    血淋淋,带着腐烂的气息。
    但是,王路盯着这团腐肉,却如盯着人世间最美味的佳肴,他吞了口口水,缓缓地将兔皮凑到了自己的嘴边,伸出舌尖,小心翼翼地舔了一口已经凝结变黑的血迹。
    黑暗中,他的脸上呈现出无比满足的神情;天才蛮妃太难追。
    王路举起兔皮,一把塞到嘴里,大咬大嚼,只不过,那兔毛实在太厚,哪里是他咬得动的,王路正在撕扯着兔皮,突然,他顿住了身形,向外侧了侧头。
    有动静,楼外,有什么人正在过来。
    王路,悄悄退后了几步,缩到了灶台后的yin影里。
    农家宅院的篱笆门先开了,接着,是小楼的门,一阵脚步声直向厨房走来。
    是冯臻臻,她的肩上背着一只角麂,却是四明山常见的外形似鹿的野兽,角麂的身上有好几个洞,血正滴滴答答地落到地上。
    却原来是冯臻臻在外面的山林里挖了几个陷阱,削了几根竹签,运气颇好,坑住了一只角麂。角麂是四明山除野猪外,较常见的野兽,王路以前在梁弄等堤焐访时也没少吃,角麂炒咸菜是道名菜。
    躲在灶台yin影里的王路,看到一滴滴还温热的血液从角麂身上滴落,嗅到那诱人的新鲜血液的味道,喉咙情不自禁吞咽了一下,他扯出了嘴里的已经有点发臭的兔皮,舔了舔嘴角。
    冯臻臻将角麂放到地上,抬起胳膊看了看自己的身上,皱了皱眉--角麂滴落的血不少都沾到了她的身上,更糟糕的是,在爬下陷阱弄角麂出坑时,连衣裙破了--老化的窗帘实在是不够结实。
    冯臻臻叹了口气,手一抬,轻手轻脚脱下了连衣裙--她想将裙子连夜洗干净,晾干,缝好,明天好穿。王路昏迷沉睡时,她倒不介意赤身[**]--事实上,她原本就是这样做的,要不然,穿着窗帘裙子在密林里穿梭,枝杈早就将衣服勾破了--但如今王路已经清醒了,她自然不能再这样做。
    虽然说,王路和自己已经做了那件事--但他似乎并不知晓,如果自己在他身前[**],他一定会以为自己疯了。
    其实,白天王路偷看冯臻臻sè迷迷的样子,全落在了冯臻臻的眼睛里,她倒并不恼,只是有点难过--难过于王路完全忘了和自己在水池边的那一晚。如果王路还记得,又何必偷看自己。我已经是你的人了,你却不知。
    也许,这样也好。
    那一晚,“他”在突然出现,并从[**]和灵魂粗暴地占有了冯臻臻后,就再一次消失。
    王路,并没有变成智尸。
    冯臻臻知道,自己永远失去了王路,因为,人尸殊途。
    冯臻臻叹了口气,不过,自己并不是一无所有,在经历过那一晚后,自己的觉醒进化突飞猛进,许多深藏的记忆完全恢复,自己已经知道了“我是谁”、“为何而来”、“该往何处去”--只不过,那是自己身为人时的记忆,现在自己是智尸,曾经的一切,都让它顺风而去吧。
    除了记忆,自己的身体也有了不少意外的惊喜,更多的感觉正在恢复,而最让自己震惊的是--冯臻臻不由自主弯腰摸了摸左腿,那儿,有个小小的疤。
    这疤是冯臻臻背负着王路翻越崖山后山电网时,被入侵者击中的。幸运的是,这是个穿透伤,一枪两个洞。
    原本对智尸来说,这样的伤并不算什么,无碍于它们的活动,惟一讨厌的,是无法愈合。
    然而冯臻臻却发现,这个伤,以比正常人伤口愈合时间更快的速度恢复着,也就短短半个月,一个贯通伤,已经愈合成了一个不起眼的小疤,而且这个疤还在持续缩小。
    冯臻臻是智尸,但她也是个女人,她抚摸着疤上ri渐平滑的皮肤,嘴角弯起了一抹浅笑,看起来假以时ri,连这个疤都会消失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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