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主》正文卷第一百一七节最后的古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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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天浩注视着他,眼睛里是怜悯和讥讽:“怎么,你觉得现在还有资格跟我谈论这些?”
    停顿了一下:“我给过你机会,从一开始就给了你够多的机会。”
    “不,你不能这样。”詹建华从他的话里听出冰冷杀意,不顾一切发出尖叫:“我们是同类……不,我们是一起的,我们来自同一个地方,同一个时代。”
    “没错,这就是事情的真相,你的确足以自豪。”天浩的声音不大,却足够清晰:“你以为我什么都不知道?你觉得我看不出正在谋算什么?脚尖顿地,反蹬力加上身体惯性,就能爆发粗最强大的冲击力量,标准的近身格斗动作。你想趁我不备杀了我,然后彻底转换局面?呵呵……别做梦了,你大概忘了我是将军,是你的长官。还有,我给你喝的药很特别,四十八小时内肌肉萎顿,你应该明白我的意思。”
    “我可以……不,我愿意服从你的命令。”詹建华的反应很快,立刻换了一种哀求方式:“将军,别扔下我,给我个机会。”
    最后看了他一眼,天浩沉默着转身走出房间。
    身后传来詹建华绝望的呼喊。
    “我可以告诉你一些秘密,这个世界有神灵存在……真的……我没骗你。”
    天浩已经什么也不想听。
    濒死者总会说出一些他们自以为有价值的事情。也许是真的,更多的却是编造。这一点儿也不奇怪,为了活下去,谁都会孤注一掷。
    他对等在外面的天狂使了个眼色,后者立刻带着几名副武装的彪悍战士冲进去,屋子里顿时传来一声尖叫,随便变为低沉的,被某种物体死死捂住嘴唇的“唔唔”声。
    夜色下的磐石寨,到处都闪耀着星星点点。那是从各家各户透出来的火光,映照出一个个活动的人影。
    鹿庆东睡了很久,他在毫无知觉的情况下变成了詹建华。
    天浩一直想弄明白一件事:保存在干缩人头里的那颗遗传孢子是否真的有效?
    它所产生的造物,究竟是以细胞方式复活久违的死者?
    还是让自己得到一位来自相同时代的盟友?
    无论如何也不能冒险。
    必须安排并制造一个令他相信的特殊环境,才能真正看穿詹建华的内心。
    鹿庆东是个合适的宿主人选,如果换成一个普通人,天浩觉得窥探詹建华内心真实想法的可能性不大,甚至极有可能弄巧成拙。
    细胞直接寄生在体内,复活者直接对宿主进行记忆搜索,任何谎言都无法欺骗他。唯一的机会,就是麻醉药,以及人为制造的紧迫感。
    困顿的大脑会成倍降低搜索速度,没有外部提示的情况下,短时间内复活者很难从宿主脑海中找出相关记忆。
    我杀了王后,你是负责追索的王子,为了活命我抓住你并将遗传孢子用在你身上。这解释合乎逻辑,变相逼迫着詹建华跟随自己的思维方向寻找记忆。他不可能从大脑里找到关于谋杀的任何信息,以往经历会让他觉得这是寄生时间太短所导致。天浩无比急迫的催促致使他没有时间思考,为了掩饰,只能跟随自己的步调勉强附和。
    至于阿慎和凯博……进犯的所有鹿族人不是被杀就是被俘,不是每个人都会为了上位者坚贞忠勇。只要他们提出要求,天浩就能予以满足。虽然不可能收买鹿庆东身边所有的亲卫,但从中挑出几个想要活命的家伙加以培养,让他们按照自己规定的剧本参演话剧,这种事情没有任何难度。
    詹建华是一个野心很大的家伙。
    其实天浩只想试探。
    他理解这种野心,也理解普通人对权力的渴望。杀人的念头没有那么强烈,他自始至终都抱着宽容的念头。
    我们可以共同分享一切。这个世界很大,足以容得下你和我,两个完不同的国家。
    即便是同族、同国,也可以存在两位国王,一正一副。
    天浩提出沉睡的建议并非偶然。他的确认真思考过这种可能。就算詹建华容不下自己,我可以再次进入沉睡状态,成为一枚新的干缩人头,一枚遗传孢子。他终究会老去,面临死亡,到那个时候,我再醒来,步入这个陌生的世界。
    因为我们是同类,来自历史的同一个时间段。
    夜风带来了干燥寒冷,吹散了天浩的感慨,卷走失望。
    身后传来天狂沉重的脚步声。
    他手里拎着一颗带血的人头:鹿庆东双眼睁圆,惊骇恐惧永久固定在那张脸上。大张的嘴里有一颗木塞,几颗暴露在外的牙齿被挤压着离开原位,脖颈断口边缘带着少量皮肤,应该是用刀斧之类的武器从肩膀上砍下,然后用力撕扯造成。慢慢滴着血,包括一些半凝固状态的液体,在屋子与天浩之间连成一条鲜红色小路。
    天狂把抓在手里的人头举高,以便让天浩看清楚。这动作使他臂膀外侧三头肌绷紧膨胀,显露出令人羡慕的力量曲线。
    “他说他不是这儿的人。我不明白这话是什么意思。”天狂瓮声瓮气地问:“老三,这家伙的尸体该怎么处理?”
    不等天浩回答,天狂建议道:“我觉得还是不要浪费。鹿庆东跟别人不一样,他是王子……大人物啊!则啧啧啧,这样的机会可不多,以后说出去,咱们磐石寨的兄弟也脸上有光。”
    有身份的人平时很少劳作,他们皮肤光滑,肌肉细腻。
    “架个火堆,烧了吧!”天浩淡淡地吩咐着。
    别开玩笑了,鹿庆东的尸体怎么能随便处理?
    天知道他的遗传细胞有没有在鹿庆元尸体内部留下新种子?
    干缩人头就是最好的例子,如果将尸体随便埋了或分散,说不定以后还会出现更多的詹建华。
    也许只是猜测,但是天浩不敢冒险。
    最好的办法,就是一把火将尸体烧成灰,一了百了。
    高温是消灭菌体的最佳手段。
    木架很快搭建起来,中间夹杂着散碎的沥青。高贵的鹿族王子被劈成碎片,从身体到毛发一丝不漏,部放在架子上。
    天浩手持火把,在众人目光注视下,点燃了熊熊大火。
    对外,他宣称鹿庆东在逃跑中被杀,为了给予鹿族王子足够的尊敬,特地举行这场火葬。
    只有他自己才知道这是一个时代的终结。
    我很孤独。
    但我再也不用面对同一时代自己人从背后刺来的匕首。
    ……
    半个月后,雷角城。
    国师巫彭与雷牛族长同时被浩浩荡荡押解入城的鹿族战俘惊呆。
    前天就收到从磐石寨紧急送来的消息,知晓了这次战乱的过程。按照原定计划,国师巫彭昨天就应该结束对雷牛部的视察,今天一早离开雷牛城前往野牛部落。为了亲眼看到急报中提到了数千名俘虏,他特意改变行程,专门留在这里耐心等候。
    身材高大的牛伟邦精心打理过头发,编成几十条细长的辫子。发梢部位用打磨光滑的钢制珠子卡住,只要身体晃动,这些漂亮的金属物件就会相互碰撞,发出“叮呤当啷”的清脆响声。
    很有文明时代嬉皮士的味道,如果把身上的皮袍变成黑皮夹克,配上一副墨镜,与那个时代的飞车党没什么两样。
    “这么多的鹿族人,他究竟是怎么办到的?”
    狂喜、震撼、惊愕,当然也少不了深深的嫉妒……复杂心理在牛伟邦脑海里纠缠,他不顾一切从多名侍卫簇拥下大步走出,抓住距离最近的一名鹿族战俘,不由分说,狠狠扯下对方的左臂,看到了一块拇指大小的鹿角形状刺青。
    各部落的成员都会用刺青来表示身份。牛族和鹿族的角、鹰族的翅膀、虎族与狮族用牙和爪子……孩子出生,这项工作由所在城寨的巫师负责,永远跟随一辈子。
    国师巫彭比牛伟邦要仔细得多。他看了一眼那名鹿族人胳膊上的刺青,微微颌首:“所有人部脱掉衣服检查,看看其中有没有混进来充数的人。”
    等到排查结束,天浩带着广胜与建平也来到内城门前,三名寨子头领同时单膝下跪,向国师与大王行礼。
    “都起来吧!”心情大好的巫彭一一将他们扶起。特地改换顺序,先左右后中间,把天浩扶起的时候,老国师用力拍了拍他的肩膀,连声赞叹:“很不错,你们做得非常好。”
    牛伟邦从旁边走过来,深深地看了一眼天浩,紧绷的面孔忽然笑了,冲着他翘起大拇指。
    “我这里昨天才得到消息,原本打算让赤蹄城出兵,没想到你已经把事情解决了。六千多牡鹿族的军队,被你活捉了一半还多……走,我安排了酒宴,给我好好说说,你们到底是怎么做的?”
    说是酒宴,其实酒的数量很少,是真正的米酒,人均只有三杯。
    巫彭特意选定一个不算宽敞的房间,只安排了两名侍者。酒虽少,食物品种与数量却很丰盛:来自北面湖里的胖头鱼,秋天摘下来在地窖里储存至今的枣,冰冻化开的梨,从宰杀时就特意混合鲜血灌成的肉肠,切成长条风干的肉,几只野鸡,还有一头当场宰杀的猪。
    侍者将生猪切成大块,按照排骨、肥肉、瘦肉与外皮的比例分割装盘。每个人面前都有一个火塘,吃法也很简单:用铁钎叉上肉块,直接在火山烘烤,吃的时候蘸盐,肉块大小和数量随各人喜欢。
    很粗野的吃法,管饱,味道其实并不怎么样。
    喝过一轮酒,看着三名寨子头领吃了几块肉,国师巫彭用敏锐的目光在他们身上顺序扫了一遍,微微笑道:“都说说吧,这一仗你们是怎么打的?”
    广胜与建平一直在说话,天浩发声的时候不多。这并非提前演练,而是他清楚在这种场合最好是别人描述比自己说的效果更好。
    “五千多鹿族人进攻磐石寨,就这么败了?”牛伟邦听得连连倒吸冷气。他下意识想起在磐石寨见过的那些高塔,以及巫彭曾经说过“这里是一座迷宫”。
    “你们掌握的时机非常好。”国师点头赞叹:“如果没有趁夜烧掉庆元寨,鹿族人也不会因为缺粮直接进攻磐石寨。就算是锁龙关的将军也不会比这做得更好……那么,现在说说吧,献上这么多的俘虏,你们自己一个也没有留下,呵呵,都想要些什么赏赐?”
    满心期待的建平一路上都在想着这个问题。他丝毫没有身为胜利者的矜持,巫彭话音刚落,他就迅速离开座位,双膝跪倒在牛伟邦与国师面前,重重磕着头,连声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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