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末世手记之黑暗》正文第二百九十四章凶兽降临!浙和市机场之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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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们在蔷薇的主张下,于临时落脚的荒村埋伏了一波青洋的追兵,获取了新的食物和载具离开那里,继续向西前进。我能预感到,这里有个姑娘想要离开了。
    “主席,我想回老家。”
    深夜,上金市西部县城的一家废弃药房中,连晓梅站在柜台前对我表露了她的想法,烛光映照着她质朴的脸蛋。
    我并不意外,友善地问道:“你老家在哪?”
    “浮光市。”
    “浮光市在…”
    邵思晨坐在不远处的问诊桌子后面,冷淡的接道:“在东北边。”
    我点点头,继续问道:“可是你要去那里,我记得必须就要经过东边的东洋市或者北面的天广市吧?丧尸就不说了,两个城市驻扎的部队对我们可也不会友善的。”
    “我,”连晓梅打了个磕巴,还是用力说道:“我一个人的话,就应该没问题。”
    我听了愣一下,随后笑呵呵道:“也对,他们的目标不是你,我们几个不一块行动就行。”
    “不不!主席!我不是那个意思!”
    “那你是什么意思!”邵思晨突然的质问道:“大难临头各自飞,不是么?”
    说完邵思晨甩手就走出了店门,隔着落地窗我见她在外面来回踱步,还忍不住踹了一脚树干撒气。
    “主席,我不是像她说的那样……”
    “我明白,”我摆出一个尽量不留给她压力的姿态,“我之前就有预感你要走,也没想过拦你,只是你回了老家,那边能有人接应么?”
    连晓梅点了点头,有点小幸福的答道:“我男朋友之前就在浮光市,本来在这世道都没指望能联系上了,可半年前我突然收到消息,他在那边建立了一个小据点,当然没有咱们玉天这么……不过还可以勉强过日子。”
    “哦,是这样,半年前就收到消息了,怎么现在才想走?”
    “我,舍不得大家,就一拖再拖,我男朋友也一直托人来催我去找他,不过我一直没想好,直到前几天被青洋的人抓了关起来以后,我才发现我特别想他,就想一定找机会回去。”
    我点了点头,叹息道:“唉,怎么好姑娘都这么快有男朋友了,我又没机会咯。”
    “啊?”
    “哈哈没事,我开玩笑的。”我站起来活动了一下筋骨,说道:“天一亮你就走吧,需要带什么东西就跟我说,咱们分一下,也让你路上有个防备。”
    “谢谢您,主席。”
    “都沦落到这样就甭叫主席了!”
    休息了半宿,天刚亮时连晓梅就准备离开了。她没有要多少东西,连我给她一把手枪她也不收,带了几口吃的和一瓶水就出门了,情报组的姑娘就算赤手空拳的闯出去倒是也不会轻易死掉的。走的时候连晓梅回头向我挥了挥手说再见,我站在药店门口也挥了挥手,同时看见了她脸上溢于言表的兴奋,随后她就迈起步子跑远了。
    “归心似箭!”邵思晨站在我身边冷冷的吐出这几个字,随之继续道:“她知道就算拿了枪我也不会让她带走的。”
    我瞄了女孩一眼,赞许道:“还是你靠谱。”
    晨光并没有如约回归荒废的大地,阴霾的乌云笼罩整片天空,带来了淅淅沥沥的小雨,好在这种雨量对行程还不构成影响,反倒为空气中更添加了潮湿的气息。不知道青洋的追兵还会什么时候找上来,我与邵思晨驱车载着蔷薇很快就继续向浙和市进发。
    高速路上并没有多少报废的车子,空出的道路足够我们顺利通行,没用一个小时周围停滞的车辆号牌就从上金市变成了浙和市的了,接着又过了十几分钟我们就看到了路边耸立着浙和市的大字牌。
    “过了浙和市再往西就是熊北市,”邵思晨这次坐在了副驾驶,说道:“那边有很多外籍人建立的势力在互相争斗,是个麻烦的地方,我们要脱离麻烦,目前来看最好的就是在浙和市里找个僻静的地方了。”
    我开着车时不常都会瞄一眼后座的蔷薇,嘴里对邵思晨回应道:“要说僻静,那哪都比不上山里了吧,我记得浙和市北面好像有很多野山。”
    邵思晨向北望去,答道:“没错,那是一个大山脉的分支,绵延了很多个城市,不过据说就是浙和市这一段山脉的动植物资源最丰富。”
    “要是去那儿我们不就有肉有菜吃了?”
    “或者被吃了。”邵思晨一盆冷水泼下来,道:“深山老林里鬼知道会碰上什么玩意,再说我们能想到别人也能想到,那里面指不定有多少幸存者在抢食呢。”
    我叹了口气,“那还是去郊区找个没人的小村子好了。”
    “村子也都在山里,”邵思晨撇了撇嘴,说道:“还是先走着看吧。”
    前面的路段忽然出现很多的报废车堵住了整个路面,只在我们右手边有个下高速的匝道,我拐弯沿着匝道下至辅路,路旁是一望无际的大荒野,野草的个头都要比一般十一二岁的孩子还高。
    顺着路有百米开外的立交桥下是雨水没能淋到的地方,不过低洼的地势还是产生了一些积水,看着倒不觉得深,可我们的两个前轮刚到这里压进去,忽然咯噔一下子就同时泄气了。
    车一停还不等我们下去检查,桥墩子后面的野草地里立时闪现出一辆黑红相间的大皮卡,越野的轮子毫不费力的开到面前堵住我们的去路,除了驾驶员之外其他车门下来三个破衣烂衫的壮年男人,两个手里拿着刀棍,还有一个拿手枪的。
    我扭头看了一眼蔷薇,她随口说了一句‘换车’,紧跟着副驾驶的邵思晨就开门下去了。
    两个拿着刀棍的男人上来把邵思晨围住,另外那个拿枪的站在靠后一点的位置,先对我比划比划他手里的枪,又招呼我也下车,我开门下来看了一眼轮胎,被爆.胎.器扎废了,于是直接打开后车门去收拾东西了。
    持棍的男人上下打量着邵思晨的身材,忍不住还要绕到旁边去看看她后面的紧俏,凶神恶煞的脸也变得十分猥琐,开口问道:“小妞,你们这车里都装了什么呀……”
    砰!邵思晨根本没给对方说第二句台词的机会,突然从后腰掏出手枪甩臂一击,准确无误的打死了站在最后的持枪男,随即邵思晨迈步上前,用手肘猛砸在刚刚说话的持棍男脸上,横着枪又打翻了保持着震惊表情的持刀男,接着邵思晨躬身将握枪的手缩回右腹,开枪打在持棍男的腿上。
    一转眼放倒了三个大男人,邵思晨没有杀这最后这位,而是用枪抵住他的脑袋,目视皮卡车里的司机,听着同伴发出的哀嚎,司机马上就投降被邵思晨从驾驶室拽出来扔在了地上。
    “别别别杀我!我们这几个人就是靠运气吃饭的,走到哪就在哪布置陷阱,然后等路过的人陷在这儿了我们再抢.劫!我们不知道这次碰上了几位大哥大姐!求求你们饶了我吧!饶了我吧!求求你们了!”
    我和蔷薇把物资转移到皮卡车上,我还在皮卡后面的货厢里发现了一些干涸的血渍和凝固的肉渣,恐怕这些人也靠杀人越货也潇洒过一段时间了。
    待到邵思晨废了司机和持棍男,拿了他们的武器上车之后,我们就开着皮卡继续出发了。
    雨水渐渐停止,但乌云并未散去,我们在泥泞坑洼的道路上颠簸了好一阵子,后来误打误撞的开进了一排倒塌的围栏里面,起初踏上这片开阔地我们还不知道自己身处何位,不过很快我们就看到了远处那一架架废弃的飞机,还有更远一些的航站楼。
    我隐约记得小时候有次被爸妈带出去玩的时候到过浙和市的机场,虽然早就记不清具体的样子,但一定和眼前的景象相差甚远,遍地的杂草几乎找不到跑道的模样,深一脚浅一脚的路面比起刚才走过的泥土地甚至还要陡峭,还好开来的车轱辘够大,可悲催的是很快车子没油了。
    “啧,刚才光顾着换车忘了看油表了。”这是我的问题。
    邵思晨四下打量着周围,说道:“现在再说没所谓了,我们得去找辆新车,或者弄点油。”
    就在我们陷在原地时,前方大概几十米外的草地里忽然蹿起几只高头大马,没有马鞍傍身的它们露出光滑美丽的毛色,似乎是受到了我们的惊动,它们往这边望了一会,接着马上向北边低速奔了出去,路上先激起一片地上积潭的水花,接着又哄散一大群自由的鸟儿飞上了天空。
    我望着这一副和谐的生态景象,微笑道:“要不咱骑马走吧。”
    “别胡扯了。”邵思晨翻了翻白眼,忽然又指着航站楼的方向说道:“机场里有电车也有油车,我们可以去看看。”
    “我去吧。”我拿起了那把步枪,又抽了一根棍子,“思晨你陪蔷薇在这等着。”
    一开车门拨动了外面的杂草,较高的草尖直接反扭到车里来了,上面的虫子不用费力就跳上了驾驶座,我赶紧跳到草丛里关上了车门,可邵思晨也跟着下来了。
    “你觉得蔷薇姐需要我保护么?”
    我耸耸肩,“好吧,我需要,咱走吧。”
    我往前走两步又回头看了一眼车里的蔷薇,她摆摆手示意自己没事,邵思晨一副嫌弃我磨磨唧唧的样子,拉着我就往航站楼走去,脚底下的草地中似乎有不少水分,软软的草面走起来很快就把鞋子和裤脚打湿了。
    邵思晨拿着把刀左右劈砍着草地开路,我在身后也用棍子捅一捅这儿打一打那儿,步行穿越这段机场跑道是个耐力活,嘴巴闲着也是闲着,我就开口问道:“都到现在这种情况了,他们都走的走散的散,你呢?为什么还不离开?”
    邵思晨一开始没回答我的问题,她看见一辆陷在草地里的牵引车,绕过一个积水坑,上去就检查了一番,似已经锈的没了模样,还被草腾捆的结结实实,于是邵思晨只好放弃去找下一辆,也从这才开始和我交流道:“其实我不是为了你。”
    这我并不意外,道:“那是为了蔷薇咯。”
    邵思晨又摇了摇头,草丛里的积水也弄湿了她的脚踝。
    我嘴巴一咧,质问道:“这总共就咱们三人,你不为了我不为了蔷薇,那你怎么还跟我俩一块浪?”
    邵思晨叹了口气,说道:“我是为了七哥。”
    “恩?”
    “如果七哥还活着,他一定会竭尽全力保护蔷薇姐,现在七哥不在了,只有你一个人是不够的,所以我要留下,哪怕因此而死,也不能不管。”邵思晨的话语里可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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