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殷商三十年》雄才大略第232章歼灭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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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孟津的士兵获得了一顿丰盛的晚餐。
    夜幕临近。
    孟津防线的营地内升起了一团团篝火。
    孟津的士兵每十个人围着一口大锅,充满期待。
    这些大锅的口径很大,个个都在一米左右。
    锅比较大的话,就能煮更多东西。
    今天,孟津士兵吃的是自助餐。
    简单来讲,就是自己烹饪食材。
    这是子仲的主意。
    子仲的这个想法来自于在朝歌和帝辛一家聚餐时的场景。
    这么多年过去了,那次聚餐还是让人怀念。
    那是他来孟津之前,在朝歌的最后一次聚餐。
    那一次的聚餐地点,是在朝歌王宫的摘星楼。
    帝辛、红梨花,和子仲一家吃了个团圆饭。
    饭菜很丰盛。
    香喷喷的红烧肉、筋道爽口的卤肉、冒着热汽的鸡腿、外酥里嫩的烤鸭、酱香葱香牛肉、烤羊肉、羊杂碎汤、烙饼卷葱、韭菜盒子、清蒸桂鱼、小葱花拌豆腐、菠菜拌土豆、苹果酸楂汤、酱香熟鸡蛋……
    另外,金稻香的白酒、葡萄酒,以及果汁应有尽有。
    值得一提的是,帝辛特地为孩子们点了朝歌大饭店的甜点和小吃。
    总而言之,这一顿饭,没有人不满意的。
    这一顿饭,吃的时间很长。
    直接从半晌午,吃到了夕阳落山。
    到了晚上,他们就在旋转餐厅吃夜宵,欣赏朝歌夜景。
    晚上,子仲一家也没有离开,就被安排在旋转餐厅楼下的套房内。
    傍晚的晚些时候,在红梨花和子仲的家眷鼓捣摘星楼奇葩活动的时候,帝辛与子仲进行了一段单独谈话。
    他们走到旋转餐厅的角落,远远地望着欢笑的女人们、孩子们,围着一个火锅坐了下来。
    一个女侍卫推来两个小餐车,一车蔬菜、素食、肉食,一车酒水。
    整理好火锅之后,女侍卫离开,就剩下帝辛和子仲两个人。
    锅里的底汤,很快就沸腾起来。
    帝辛倒进去一盘藕片,子仲到进去一盘菠菜。
    他们盯着锅里的藕片和菠菜上下翻腾。
    夕阳的黄金光辉洒进来,把所有的桌椅都变成了黄金。
    就连他们两个人,也成了金身。
    遥想当年,子仲感觉到了记忆中柔软的地方。
    他看着面前沸腾的大锅,对飞廉说:“上将,多年以前,我也是这样和一位伟大的人物一起进餐。”
    飞廉微笑道:“这么一说,我也是伟大的人物咯。”
    “当然,上将是殷商战神,必然伟大!”
    “嘿嘿,二爷同样是殷商战神。”
    “不,你才是真正的战神!没有你,很可能就没有殷商的今天。”
    听到子仲这么说,飞廉当即怔住。
    他知道,子仲在说什么?
    子仲在说三王之乱。
    帝辛即位之初的三王之乱。
    叔侄系发动的政变!
    诚如子仲所言,那场政变,堪称殷商当代最危险的事件。
    那一战,帝辛处于非常不利的境地。
    比干一伙甚至都已经杀到了帝辛面前!
    当时的情况,真有可能是比干创造历史。
    但幸好,不是比干。
    飞廉没有说话。
    都说他在那场政变里捍卫了天子。
    但实际上,他并没有赶上王殿前的那一战。
    他没有来得及护卫天子左右。
    当以比干为首的叛乱分子冲击王殿的时候,他这个御前上将,还在南门厮杀。
    他也想早一步赶去王殿。
    但是,反贼太多了。
    他的兵又太少。
    六百人,就是他手里全部的筹码。
    而反叛的军队,多达三千!
    他是在以天子的信仰作战!
    他没有考虑过自己的生死。
    因为,当他看到叛军的时候,就已经没有任何需要考虑的东西。
    他是一个殷商人。
    他是天子任命的东门裨将。
    他不会放弃自己的忠诚。
    数倍于己的叛军,并不能让他害怕,反而让他热血陡涨!
    他的几乎所有战斗,都是以少打多。
    他习惯了。
    这是从一个殷商大兵、殷商小队长的无数次战斗中磨练出来的。
    他相信手里的长戈!
    他相信,天子的威严!
    为殷商而死,死得其所。
    纵使敌军千百倍,也不能阻挡他捍卫殷商的信念!
    他,是殷商的捍卫者!
    他,是殷商忠诚的保卫者!
    最忠诚的人,是不惧死亡的。
    越是不怕死的人,往往越不容易死。
    飞廉一生的征战,证明了这一点。
    每战必全力以赴,倾尽所能。
    他没有死。
    他成了殷商战神!
    如今,子仲再提那场惊心动魄的政变,飞廉是比较诧异的。
    因为那场政变是叔侄系组织起来的,而子仲,当时就是叔侄系的一员。
    这位殷商的王子,竟然敢直面他自己的黑历史吗?
    一般人,恐怕是避之唯恐不及吧。
    飞廉不禁对子仲又佩服了几分。
    子仲说,没有飞廉,就没有殷商的今天。
    那就是说,要不是飞廉努力平乱,帝辛就会命陨当场。
    然而,飞廉比较惭愧。
    那一战的情况,他自己是再清楚不过了。
    他的确打出了惊人的战绩。
    用区区六百人,消灭了数千叛军。
    但是,这都是在朝歌城门上的战斗。
    距离帝辛的王殿,远着呢。
    要知道,当时的比干一伙,已经带队杀到了王殿。
    在那种情况下,飞廉发挥不了任何作用。他根本就不在那儿!
    要说,比干一伙最终被擒,政变被挫败,那还是要归功于帝辛的英勇善战。
    可以说,不是飞廉救了帝辛,而是帝辛自己救了自己。
    非要说的话,恶来发挥的作用,都要比飞廉发挥的作用大。
    至少,恶来当时已经带领少将营赶至王殿,与反贼交战。
    当时的恶来,只有八岁,带领的少将营,也是一群孩子。
    他们的战力非常有限。
    公平地讲,他们最大的作用,就是鼓舞了帝辛侍卫队的士气。
    其实,能起到这样的作用,也就够了。
    总之,那场政变被完美镇压,有飞廉父子的舍身相救,也有帝辛的天命所归。
    不过,帝辛比较低调。
    飞廉和恶来倒是成了忠诚典型。
    子仲旧事重提,更多的,就是在赞许飞廉的忠诚典型。
    飞廉没有继续在讨论这件事。
    他不想触及子仲的黑历史。
    于是,他就把话题拉回到面前的火锅聚餐。
    “二爷,当年与你一起进餐的大人物是谁?不会是天子吧。哈哈哈。”
    “上将言之不差,正是天子。”
    “嗯,放眼天下,能够称得上大人物,并且还有资格与二爷一起进餐的人,除了天子,还真没有更合适的人。”
    “那是一次持续时间很长的聚餐。仿佛,我们又回到了孩童时期,围着父亲捉迷藏。”子仲脸上露出幸福的微笑。
    他始终保存了纯粹的感情。
    即使历经风雨,他也还是那个少年。
    “那一定是一次非常愉快的聚餐。”飞廉说道。
    “非常愉快。”子仲点了点头,“孩子们玩得很开心。那是我来孟津之前,咋朝歌的最后一次聚餐。”
    “天子还是重感情。”
    “我知道,他在王座上的不易。看见他,我仿佛看到了当年父亲的身影。虽然父亲经常开怀大笑,但他叹息的时候更多。帝辛,也越来越像先王。”
    “是啊,殷商的家不好当。殷商贵为天下之主,要为全天下的事情操心。”
    “一开始,我以为他仅仅是累了。我能想到,他在王座上感受了先王同样的压力。他或许只是想进行一次家庭聚餐。是这样的。不过,在聚餐的后半段,我就感觉到,他在筹划一件大事。而我,可能就是为他办这件事的人。”
    “孟津自贸区。”
    “对,孟津自贸区。他亲自把这个任务交到了我手上。”
    “事实证明,天子选对人了。有二爷在孟津,一切欣欣向荣。”
    “我也因此,实现了自己的价值。”子仲笑了笑,“实际上,当时我还不够自信,不敢接下这个任务。但是,天子却很有信心!他很有信心,于是我也有信心了。”
    子仲一边说,耳边想起了当年帝辛的话语……
    “子仲,孟津要成立自贸区了。”
    “好事!”
    “孟津自贸区,需要有一个得力的人去坐镇。”
    “想必天子已有人选。”
    “嗯,我的意思是,你去。”
    “我?”
    “对。”
    “我去,担心有些镇不住场面啊。我又没有什么战功,也没什么政绩。孟津那群大兵,恐怕不服我啊。”
    “那要我去嘛?”
    “天子当然行!天子文武兼备,天下莫敢不从!”
    “嘿嘿嘿!”
    “嘿嘿嘿。”
    帝辛和子仲都笑了。
    帝辛摆摆手,道:“不要扯没用的。我自然也是想去孟津转转的。但你也知道,梨花怀孕了。我要陪在她身边。”
    “天子是个好男人。嘿嘿。”
    “嘿嘿。是啊,我也这样认为。所以,就派你去孟津咯。”
    “天子,我觉得,派我去,不如派费仲去。孟津那家伙,军事、经济,事儿很多。费仲去了,也能锻炼能力,以后也可以为虞典分担工作。”
    “嗯,这一点,我早就想到了。费仲,会去。你,也要去。”
    “为什么?”
    “因为,孟津,需要一位能代表我的人。”
    帝辛的话,至今都萦绕在子仲的脑海。
    “他说,孟津,需要一位能代表他的人。”
    “二爷,就是那个能代表天子的人!”
    子仲和飞廉碰了一杯。
    “我非常喜欢这句话。他让我来代表他。连我自己都没有想到,我能代表谁。”子仲吃了一片白菜,继续道,“我能代表谁?从那个时候起,我就在想这个问题。”
    “二爷已经做得很好了。”
    “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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