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天生反派》113陆小凤传奇[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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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接受了什么事情,就不会再为此盘桓不定的人。他甚至像是什么事都没从乔衡这里听到一样,再也没提起过这件事。
    因为事情已经发生了,说再多都已经没有意义。
    叶孤城看着自己手中的剑,他只知道一件事,即便乔衡无心杀皇帝也无妨,因为他会替他杀了皇帝。
    ………
    乔衡修习过多如繁星的剑术、内功心法,然而认真算起来,反而是他忘了在哪一世时,无意间得到的半部独孤九剑用得次数最多,原因很简单——它对使用者的内力不作任何要求。这让他即使是在内力被废的情况下,仍然能保有一丝生机。
    不过有得必有失,独孤九剑这种单纯的剑法,对身体的滋养功效,还不如乡间老人练的五禽戏。对乔衡而言,这个缺陷大到他甚至懒得去推演补剑谱。
    但是这并不能否认独孤九剑在剑术上的造诣。
    原著中曾说叶孤城是一个喜欢速度的人。与他相处过的乔衡觉得这一点还是比较中肯的。
    很少有人知道叶孤城不仅是剑术好,他的轻功同样高超,他享受那种在月白风清的夜里施展轻功的感觉,享受月色下的速度带给他的平静。
    乔衡见识过叶孤城出剑,叶孤城对速度的偏爱同样体现在他的剑上。他的剑是轻盈灵动的,好似穿过白云的一缕风,却又是震撼的,好似一道转瞬而逝的闪电,无人能完美的形容出它的速度与光辉璀璨。
    独孤九剑看重的是无招胜有招,致胜要诀则是乘虚而入、料敌机先,简而言之就是唯快不破,它是身为金庸中少有的重意不重形的剑法。
    这种对于快与准的追逐,根本无法瞒过叶孤城的双眼。
    叶孤城知道自家弟子身体不好,但是他愿意为乔衡压制下自身的内力,只用单纯的剑法与对方切磋比试,没有太多的剑与剑的相击碰撞,也没有过多的金属摩擦而过带来的刺耳之声,因为只需要一个破绽就足以结束比试了。
    体力上的发泄,往往能带来精神上的放松。乔衡对这种沉浸在速度里的感觉不太讨厌,唯一惋惜的是,他身体素质不行,无法真正酣畅淋漓的宣泄一场。
    ……
    在南王眼里,乔衡一直以来都对剑术有一种偏爱。然而他不知道的是,与其说乔衡是对剑法更为喜爱,还不如说练剑只是一种习惯。
    这种一世又一世积累而成的习惯,比单纯的喜爱更为恒久。
    南王只是想着,乔衡既然喜欢剑,那就练着玩好了。
    虽然世子拜叶孤城为师这件事,是由南王亲自派人搭桥牵线弄出来的。不过从一开始,他就没指望乔衡能成为江湖高手,真要是成了那当然幸上加幸的好事,不成也没有关系。
    南王身上体现出来,是再标准不过的封建社会统治阶级思想,正所谓学会文武艺,货与帝王家。
    除非一个人的武功真的能登临绝顶,成为能与木道人、西门吹雪、大悲禅师等这六人比肩的人,否则的话,武功再高,哪怕是江湖中的一流高手,对于南王来说也没有什么值得畏惧的,在王府里供职的都不止一两人。当初给乔衡挑选授业恩师的时候,更是直接跳过了他们。
    然而无论是乔衡还是叶孤城都不是敷衍的人。
    叶孤城没来南王府时,南王还能见到世子在闲暇时间在花园里散个步,偶尔父子两人还能凑在一起听个曲。但是现在,有时候他问起仆从来:“世子现在在干什么?”
    下人多半只会回答:“世子在白云城主那里。”
    南王迟疑了一会儿,最终没有选择把世子叫过来。
    当初他选择叶孤城成为世子的恩师,不止是出于教授武艺方面的考量,里面还涉及了一些朝政之事。如今看来叶孤城没有把“师徒”这个关系只当做名义上的事情,而是真的对世子上了心,这样一来也没什么不好的。
    叶孤城是一个能够把己身视作剑的人,在无须处理白云城内务的时候,只要他想,他可以把一整天都用在习剑上。
    但是,出于主观意愿的不想外出走动,与被动的无法外出,这是两回事。
    习武从不是闭门造车就能登临巅峰的,叶孤城能有现在的境界,经过了不知多少生死比斗。他偶尔会独自离开平南王府,过上一二十天又会孤身回来。
    有时候他回来时正值夜里,还会见到乔衡的院落里亮着星星点点的灯火。
    叶孤城知道,除了他外,王府里还有一些夫子为乔衡上着课,他现在很有可能是在完成对方留下的文章课业。
    他站在那儿看得久了,乔衡自然发现了外面有人。
    乔衡起身打开门,看到了从黑暗中走出来的叶孤城。
    “原来是师父。”乔衡见是他,说,“师父这是刚从外面回来吗?”
    叶孤城颔首,他说:“早些休息。”说完,他转身离去,白色的衣角在夜色中轻轻划过,没有带起一丝响声。
    这种感觉很奇妙,在南王联系他以前,叶孤城从未想过会收这样一个徒弟。在他心以前的设想中,他的徒弟至少该同他一样诚于剑,有一颗百死不悔的向剑之心,为人不落窠臼、不受拘束。
    却不曾想到当他真正收徒后,曾经的设想都被推翻,真要形容的话,他只能用“笼鸟槛猿”这四个字来形容对方了。然而奇异的是,对方的剑并没有因此而变慢,或许对方手上的剑被层层束缚着,但是藏在心里的剑,却无法被任何枷锁缠缚。
    叶孤城觉得,哪怕南王的筹谋功亏一篑,也不会比现在的这种笼中飞雀、槛中野猿似的生活更糟糕了。
    这种想法其实也不算错。
    因为乔衡知道,别看现在朝廷对藩王过分管制,但是这依然只是个开端。
    据他对《陆小凤传奇》的记忆,以及真正身处此世后对这个时代的了解,本朝既然与他熟悉的明朝极其相似,那么就如明史中记载的那样,朝廷对藩王的辖制只会越来越严格。
    到了最后,很有可能就会像《明史·诸王传》里写的一样:“贤才不克自见,知勇无所设施。防闲过峻,法制日增。出城省墓,请而后许,二王不得相见。籓禁严密,一至于此。”
    就是说,即使你德才兼备、智勇双全也不能有所建树。就连出城扫个墓,都要先进行请示,并且要得到允许才可以。若是不想被视为串通谋反,藩王之间一辈子都不要见面。
    南王世子由于这张脸,几乎提前过上了明朝中后期的藩王才会“享受”的生活,现在换作了乔衡,的确是再糟糕也糟糕不到哪里去了。
    乔衡目送着叶孤城离开,然后又回到房间里在书桌前坐下。
    他写的不是什么夫子布置下的课业,而是在给花满楼写回信。
    他离开封地不太容易,花满楼过来找他也不太方便,但是两人要是真想联系还是可以写信的。
    花满楼寄给他的信中,说的大都是一些琐碎小事。
    比如说乔衡居住在百花楼时,替他移栽的两盆花终于再次开花了,香味清新,闻之忘俗。这种不知名的花,凋零的时候不是片片掉落,而是一整朵一整朵的坠落在地,花满楼在把信寄过来的时候,随手拿起一朵夹在信纸中间,轻轻压扁,附在信封里一同寄了过来,并调笑道,这样子的话,乔衡就能看到他当初亲手栽的花了。
    当信寄到乔衡手里后,那花已经成为了干花标本。
    这等生活小事,被花满楼一经手,也变得极具风雅文趣了。
    乔衡思考了一下,竟有些拿不准自己这边有什么事情值得大书特书。
    他每日做的事情都极其规律,就像是在走固定的程序一样,要不是为了写回信,他自己都没意识到这有多么乏味。
    一成不变的生活,虽然不会轻易带来坏的结果,但是同样也乏善可陈。
    幸而乔衡文学功底还可以,再枯燥的内容都能描写得趣味横生,要是深究下去的话,那被笔墨矫饰的真相就掩盖不住了。
    他在下笔的时候取了一张不洇墨信笺,又特意加重了落笔的墨量,使得墨迹在晾干后,花满楼能够用手摸出微微凸/起的字迹。
    乔衡把写好的信叠得整整齐齐装进信封里,拿过一个镇纸压在桌上。
    他走至窗前,看向天空。
    外面除了虫语嘶鸣,已经没了其他声音。
    真是安宁啊,但是他清楚,这不过是暴风雨前的平静。
    作者有话要说:南王:搞事!搞事!搞事!
    皇帝:呜哇你要干什么!
    南王:你马上就能知道了(冷漠.jpg)
    :下一更稍微晚点,很有可能在星期三qaq
    谢谢每一个投喂□□的小天使!你们就是我的金手指金大腿!你问我爱你有多深,马里亚纳海沟代表我的心!捂脸,虽然有时候作者偷懒没有回复评论,但其实每条评论都有看的,垫脚尖每个人啾一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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