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夫子养成记》第二卷:九转地府第三十四章: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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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纳闷的问:“你挤进来干什么?外面不是还有很多卜棺吗?”
    罗小姐急着说:“来不及了,那些发光的蛇来了,快点帮忙盖上!”
    我下意识往外看,却见到一颗颗散发朦胧青绿色光源从那些溶洞里飞快的往这边涌进来,这些光源汇集起来,还挺梦幻的,在这黑暗空旷的地底下,瞬间让人有种身处星空的错觉。
    我还没来得及多看两眼,罗小姐一发力就把棺盖盖上了,瞬间让我回归黑暗中。
    “现在怎么办?刘三眼岂不是更危险?”想起刚展现出牺牲自我精神的刘三眼,屁股后跟着紧追不舍的尸魈,这头又涌现出无数的怪蛇,后果我都不敢去想。
    罗小姐说:“他那德性,没点把握肯爽快引走尸魈吗?”
    这到是符合刘三眼的行事风格,看似有些不着调,但永远给自己留有一条后路,连重岭的三龙护主穴都敢孤身一人去闯,肯定是有保命手段的。
    我又问:“尸魈到底是什么?有那么厉害吗?”
    罗小姐扭了扭身体,这具卜棺太小了,如果我一个人还算宽敞,两个人就挤了些,几乎是肉挨着肉,让我有些尴尬又有些激动,虽然我心她的行为很反感,但怎么说她也是个大美女啊,正常男人的生理反应还是有的。
    扭了一会儿,估计是找到让她舒适的方式了,说道:“你听过粽子吧?”
    我点点头,下过次古墓后,有些事多多少少还是知道的,粽子就是尸体产生变异,像之前九窍玲珑转里的血尸,被尸鹘钻入体内的二财叔,都算是粽子,说简单了就是失去生命体征后又拥有行动能力的尸体。
    “粽子分僵、傀、行、活四种,也就是僵尸、傀尸、行尸和活尸,僵尸是最长见也是最容易对付的,它们一般形成时间快,生前的人体特征还没完全转变成尸,就像重岭你二财叔,尸鹘虽然遍布他全身,可他没彻底融合尸毒,否则那天我们也不可能全身而退。”
    “我们在迷宫里遇上的血尸重傀尸,这种粽子是生前中了尸毒,在特制棺材中倒满一种铁松汁,静养很多年,等吸收完后尸体会如同石化,刀枪不入,防御非常强。多凶险你也经历过了。”
    “僵尸和傀尸虽然凶险,但毕竟行动迟钝,而且无智慧的乱来,一切都是依靠本能的攻击对方,但行尸就有目的性了,仿佛是开了灵智一般,懂得避凶趋吉,而且行动很灵活,关节基本没有僵化,尸魈就是行尸的一种。”
    “至于活尸,我没见过,告诉我的人也没见过,甚至到底有没有也不确定,听说活尸跟常人无异。自古追求长生的人不少,想尽一切法子,有没有人成功我不知道,但失败的人都试过最后一个方式,那就是死而复生。”
    “这些人生前都渴望埋葬在最适合自己的风水宝地上,利用大地脉气滋养肉身,使肉身不腐烂,经无数年的滋养重新复活过来。如果有活尸,这种应该就是活尸了吧。也有人推测粽子也是会一步步进化修行的,从最初的尸变,然后到僵尸、傀尸、行尸,最后成为活尸,也是另类的重生,只是到底是不是原来的自己就不得而知了。”
    罗小姐一堆话听得我目瞪口呆,这简直是无稽之谈,可我又解释不了二财叔和那具血尸的情况,如果说人死后尸体还未僵化前,刺激关节或按压脏腑什么的,能引发尸体跳动和尸啸,这些正常人都能接受,可尼玛都不知道死多少年的尸体了,没腐烂就算了,跳出来追着揍你还不算鬼吗?
    罗小姐可能知道我有些不信,对我说:“张远,我知道你接受起来比较困难,但入了这行就得信些东西,因为你信了你才会更谨慎,这样你才能避开更多的未知危险。”
    “古墓通常都处于常年无人活动的地方,这些地方终年黑暗阴冷,自然而然的就会滋生一些没人知道的生物,我们都知道动物包括人都是进化而来的,可谁又敢确定这些地方不会进化出一些未知的生物呢?或许粽子就是尸体通过腐烂而产生某种生物的进化,吸收完尸体腐烂的物质后又凝聚成原来尸体的样子,我们生活中没见过也许是因为它们不适应外面有光的环境,只是活动在古墓里。”
    她这样说确实增加不少说服力,千奇百怪的事数不胜数,人们也只是用一些相对更让人容易接受的解释使自己以及别人去信服,真正到底怎么回事恐怕只有自身经历过才知道吧。
    这卜棺空间逼近太窄,没一会儿我就感到气闷,不得不移开一些空隙,我把匕首插在棺盖下面,留出一条细小的缝隙。
    我们不清楚外面到底什么情况,也不敢弄出太大动静,缝隙太小,也看不到一丝外面情况,但能看出面外比之前亮了不少,甚至那青绿色的光都照射进来。
    我很奇怪,为什么这里摆八具空棺?之前他们说这叫卜棺,有是什么讲究吗?
    罗小姐说卜棺是用来镇压地脉的,使地势平缓的汇集到一处,通常都是双数,分阴阳,我们躲的这具方方正正,属于阳棺。
    卜棺不一定会葬人,也有葬动物或其他物件的,但不会有空的,一定会有些东西。
    还好这具卜棺没葬人,否则跟一具尸骸躺一起,多多少少还是有些嗝应的。
    罗小姐是背对着我的,卜棺的宽度是够了,但不够长,我缩着脚都难受,两人不得已只能双腿相互叠加,这姿势就很暧昧了。
    为了转移这尴尬的气氛,我想用脚把脚那头一件像铁的东西勾过来,那东西我早就发现了,脚踢在上面硬硬的,感觉是金属的。
    我一动罗小姐就紧张的问:“张远你干嘛?”
    我无奈的说:“我想看看那头的是什么东西,你别紧张。”
    “古墓里一般金属的明器都不太适合我们,一来太笨重不好携带,二来金属工艺不是很好,小型的价值差些,大型的带不走。”罗小姐说:“说了你还动?”
    我说:“这可不一定,刘三眼那个金牛不就很值钱?说不定这也是金的呢。”
    罗小姐没好气的说:“你见过黄金做成这么一大条的?”
    “孙悟空那根不就是?好了好了,勾过来了,反正闲着也是闲着,不值钱再扔了就是了。”说话这会儿我已把那东西挪了上来,手已经能够着了。
    “好重!”我用脚勾时以为是个大件,但一入手发现并不是很大,至少手拿的这一端菜刀把手差不多粗细,拿手里凹凸不平,上面坑坑洼洼的。
    我用力拉,以为是锤子之类的一头大一头小,但感觉又不像,用手慢慢摸过去,整体都是坑坑洼洼的,大概也就一米左右的长度,宽也不过三指,两侧面都很锋利,这竟然是把剑形状的金属。
    体积虽然不大,但初步估计起码有四五十斤,如果是铁的话,这最多不超过十斤吧。
    难道真是黄金做的?可也不像啊,我虽然没拿过这么一大陀黄金,可黄金的密度没铁的三倍高,也就是说同体积的黄金不会超过铁的三倍重量,可这根金属都快五倍了。
    “你手电呢?”我问罗小姐。
    “干嘛?”
    我说:“这东西比铁重四五倍,我想看看是什么。”
    “四五倍?”罗小姐惊讶起来,连忙转过身用手去摸,我急忙提醒她两侧很锋利。
    等她试过那金属后,也慎重起来,可她手电留给罗今了,我们冷光棒也没有,一时也看不清这东西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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