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来自缪星》正文卷第1112章正道永恒(大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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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盛王国,彩云镀。
    和煦的阳光轻轻的洒落,春日的微风拂过如同面纱一般轻柔,令人感觉十分愉悦。
    阳光下成片成片的星织草地连绵起伏,五彩斑斓的颜色点缀着这片美丽的故土,丁蒙踏着柔软的乡间小路在步行,星织草的香气令他沉醉,因为这里才是他的故乡。
    圣蝶就在他的旁边飞舞,他已经进入了最后一扇星际时空之门,回到阔别已久的大盛王朝。
    “如果按照你所处的极限时间点计算,你担任圣殿之主只有一百年的时间了,你不觉得太短了吗?”圣蝶提醒他。
    丁蒙道:“我并不觉得短啊。”
    圣蝶悠然道:“历届圣主都至少存在了上亿年的时间,可是你却选择了短短的几十年。”
    丁蒙目光落向一处堆满碎石的山坳,目光显得有些出神:“多年前就是在那个山坳里,有个女孩结束了自己的生命,那一年她才十三岁,她的生命是那么的短暂,却让我这个圣殿之主铭记了一生。”
    小女孩和护民官在冰天雪地中护送一群孩子,他们的存在微不足道、他们的故事也无人知晓、可是他们的精神却永世长存。
    圣蝶绕着丁蒙飞舞了一圈,然后发出了笑声:“生命的意义在于,它有没有曾经发出过光彩,而不在于你能活多长的时间?”
    丁蒙微笑:“你明白就好!”
    “好了,我不打搅你了,我先回圣殿了,你慢慢溜达,这段旅途还挺长,步行过去恐怕要花点时间。”说完它扇动几下翅膀,身形立即消失。
    丁蒙沿着山路慢慢前行,午后的阳光正浓,已让人感觉有些闷热,恰好前面有几户人家,其中一户居然还是一间小小的饭铺。
    小饭铺里充满了猪油炒菜的香气、割草农户身上的汗臭,以及劣酒辣椒大葱大蒜混合成的一种难以形容的奇怪味道,在这种午后的天气闻到这种味道,换个人来简直会被熏晕过去,但丁蒙却喜欢这种味道,因为这才是真正的人间烟火,或许他更喜欢的是这家小铺子。
    因为他已经看到了,很多穿着破旧、腰别镰刀的农户正说说笑笑、开开心心的进入饭铺,他们辛勤的割了一个上午的星织草,这会正是需要进食的时候,这小饭铺简直就是为他们量身打造的。
    丁蒙忽然很好奇这间饭铺的主人,他一定是个为这些农户吃喝操心的老板。
    饭铺不大,一共就两层楼,一层就是大厅,厅外还搭了几个棚户,都是供人吃饭的地方。
    丁蒙一进门,立即就有个皮肤黝黑的农家姑娘迎了上来:“兄弟面生啊,快快请进。”
    农家姑娘的穿戴显然也很破旧,但却洗得很干净,她笑得很大方,整个人看起来既朴实又热情,可丁蒙的眼眶却一下子湿润了,这个在小饭铺当店小二的姑娘,正是他的大姐丁文赫。
    丁文赫显然不认识丁蒙,但却十分友好:“兄弟这是从很远的地方过来的吧,是不是赶了一上午的路?瞧你这累的,脸都花了,先坐下喝点茶吧,来个清油白肉炒饭怎么样?又便宜又可口?”
    她显然把丁蒙当作了那种远道而来的贫穷少年,而丁蒙却只能哽着喉咙点头:“好!”
    丁文赫立即扭头大喊:“巧姐,一个白肉炒饭,多肉多饭。”
    里面的厨房传来了一个脆生生的声音:“好勒!”
    招呼完丁蒙,丁文赫很快就忙碌去了,因为不断有农户进来买饭,看得出丁文赫依旧很勤快、很认真,她本身就属于吃苦耐劳的那类人。
    热腾腾的炒饭很快也端了上来,这完全就是一个小盆,足够下苦力的人们吃饱了。
    丁蒙拿起勺子,一口口的咀嚼着,这炒饭的滋味就是这一路行来的酸甜苦辣,滋味未必见得有多好,却足够回味一生了。
    吃得一半门口又响起了一个闷雷般的声音:“文赫,文赫,我来了,快快快,我饿了,先上壶酒,再来盘白面馒头。”
    进来的人是个大胡子军官,腰间挂着一把破旧的朴刀,大咧咧的样子令人感到十分亲切。
    丁文赫立即上前、笑着伸手:“大人来了啊,快请进快请进。”
    丁蒙呆住了,这一位也不是别人,居然就是当年的护民官,没想到在这里遇见了。
    护民官一进门,连后堂的掌柜都惊动了,年迈的老者也是一路小跑迎到了门口:“大人,好几天没见你了,这是巡线去了么?”
    丁蒙再度呆住,年迈的掌柜正是当年舍身阻火掩护自己和郑明大哥离开的——牛伯!
    牛伯笑呵呵的,全然已无曾经的颓废形象,看起来就是一个精于算账的账房先生。
    护民官爽朗一笑:“进城去了,有公务在身,上面这次要派新的巡官来咱们彩云镀了。”
    这个消息一下子就让小饭铺热闹起来,大家都有些兴奋,彩云镀太穷了,就护民官一个光杆司令愿意呆在这,其他的公职人员哪会来这穷乡僻野?现在居然多了个新的巡官,这可是大好事呀,起码安全更多一份保证。
    丁文赫也显得很高兴:“大人,新的巡官大人在哪呀?怎的不见人呢?”
    护民官嘿嘿一笑:“丫头别急,已在赶来的路上,最多一刻就到。”
    他这么一说,所有人都眼巴巴的瞧着外面的乡道,很快一匹快马就朝这边奔来,马上的骑者马术高超,马都没停下脚步他直接飞身而起,空中一个鹞子翻身稳稳的落在大门口,然后收起马鞭一边进门一边拱手:
    “各位父老乡亲,小妹今天刚刚到职,还请父老乡亲们以后多多照顾。”
    所有人都愣住了,这赫然是一位眉清目秀的年轻姑娘,若不是一身醒目的军装,哪会有人相信她是新的巡官?
    一看众人目瞪口呆的样子,年轻姑娘再度拱手:“各位,可是遇上什么难事了?”
    “哪里哪里?能有啥事?”
    “大人,您初来乍到,如不嫌弃的话咱们大伙请你吃个便饭吧,您看行吗?”
    “是呀是呀,咱们这穷怕了,大人能来真是咱们的福份?”
    “就是嘛,大人风尘仆仆的赶来,这一路上她老人家辛苦,咱请客是应该的,饭管饱,酒也管够,文赫快去拿酒,算我账上……”
    听到这些大汉称自己为老人家,年轻的巡官也是苦笑不得,再度拱手致谢:“多谢各位叔伯抬举,大家不用称我大人,我就是个小小的巡官,来这里是为大家保驾护航的,我叫姜离,生姜之姜,离别之离,叔伯们喊我小姜或是阿离即可……”
    见她一本正经的样子,丁蒙的勺子一下子就掉在了木桌上,这一次他不是感到惊讶,也不是感到唏嘘,而是一股无法形容的暖流,瞬间流遍了他的全身,甚至温暖了他的灵魂。
    眼前这新来的姜离巡官,赫然就是当年那个奋不顾身的小女孩,她如今已经长大成人。
    而旁边这些叔伯汉子,不就是当初小女孩护民官拼死护送的那群年幼孩子吗?他们也长大成人了,原来冥冥中是真的有缘份存在的,上一世他们几乎全死了,被杀害、被砍死、被饿死、被冻死……可是这一世,在这个阳光明媚的春天,他们重逢了,他们活得好好的,也许有些辛苦,但他们至少活着。
    小女孩护民官的情义,在这一世化为了现实。
    姜离,离别之离,离别不就是为了今天的重逢吗?
    今天不再有严寒肆虐、不再饥饿病痛,小女孩和护民官又回到了众人的身边,依旧守护着大家,有些缘份是永远不会消失的,正如有些信仰是永远存在的,正道的光辉,它会永远的闪烁下去。
    丁蒙低下了头,他早已热泪盈眶。
    后堂的布帘被掀开,丁文赫搬了一个大酒坛出来,放在了中央桌子上。
    护民官不解:“文赫,你这是干嘛?这么一大罐子酒谁喝得完?”
    丁文赫开心的笑了:“这酒是老板送的,今天巡官大人愿意来我们彩云镀,老板说请所有人喝酒。”
    “哇好————”
    小饭铺里顿时就爆发出了一阵热烈的欢呼。
    护民官伸长了脖子也朝内堂喊去:“老郑,你这躲躲藏藏的有啥意思,都愿意请客了,还不出来陪父老乡亲们喝两蛊?”
    厨房的布帘也被掀开,一对年轻的夫妇微笑着走了出来,他们的年纪都不大,约莫三十上下,男子面容憨厚朴实,穿着掌勺师傅的布衣,显然就是饭铺的老板,女子同样农家打扮,但长相甜美,是这彩云镀少见的漂亮女子。
    丁蒙霍然起身,他差一点就喊了出来,这不就是郑明大哥和巧姑吗?如今他们已成为夫妇,共同打理着这间小饭铺。
    “多喝几杯,多喝几杯!”郑明友好的大着招呼。
    巧姑居然也开口说话了,不在是那个聋哑姑娘:“大家吃饱喝好,今天这顿午饭当家的说了,统统只收一半的价钱,欢迎巡官大人来我们彩云镀,今后巡官姜大人就是我们的亲人了。”
    “好!”众人纷纷鼓起掌来,“多谢郑老板了,多谢嫂子了。”
    望着这一团和气的情形,丁蒙只是默默的扒拉着炒饭,他没有过去参与他们的吃喝,但他却感到格外的温暖,或许多年前自己的愿望,就是今天的这个场面。
    安得广厦千万间,天下寒士俱欢颜,这不就是梦想吗?如今这个愿望终于实现了。
    这顿午饭吃得很是热闹,但在临近结束的时候,外面响起了一阵车轮滚动的声音,门外又来人了。
    进门的依旧是一个年轻人,这是一个衣着光鲜的女子,约莫二十岁上下的年龄,但从亮丽闪烁的穿戴配饰来看,她肯定不是穷苦人家,而是出身于富贵家庭,同样不是这地方的人。
    尽管人很年轻,但却已是一个美人胚子,长相甜美比巧姑都还漂亮,而且腰间还别着一柄镶着各类名贵宝珠的短刀。
    丁蒙默默的凝视着她,这就是纪尘雪年轻时的模样,相貌完全一模一样,但气质已从根本上发生了改变,她不再是那高高在上的女神,而是一位雷厉风行的刀客。
    因为丁蒙一眼就看出来了,纪尘雪居然是一位高级源力战士,在大盛王朝在这个年纪能达到这种修为,可说是天赋卓绝。
    纪尘雪进门就是非常礼貌的拱手:“老板、掌柜的,门外有伤者,能否提供些淡水和肉食,我必有重酬。”
    牛伯见她气度不凡,赶紧回应道:“姑娘多礼了,先看看伤者如何?”
    纪尘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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