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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写了一章半,觉得基本完成任务,所以来写写书评。写书评有一个非常严重的用意,那就是想要依靠某某人的名气来赚一点小钱。而且我这个某某人还不止盗版一个,基本上是我认真看下来的,没有半途夭折的,我都打算写一下书评。
当然,原本我的第一篇书评是打算给楔子的。不过刚刚看了《网游之亵渎》中有关第一人称的说法,所以就特别在意盗版这部。算是一个导火索吧。
说来寒茄仿佛是一个预言家,最近几个月,盗版的书已经暂时打败NB,成为游戏频道最受欢迎的书了。当然盗版的成功不仅是因为第一人称的关系,但毕竟这对于我辈使用第一人称的家伙是一剂强心剂。有了第一个,第二个也是可以混出来的,虽然不一定是我。
其实读了盗版的书,就知道盗版的成功不是偶然的。一方面是因为他的文笔,另外一方面恰好是因为他的人称。我不知道盗版从前是否成功过,但这次的成功却是显而易见的。当然,根据我的猜想,我以为盗版以前是写过不成功的书的,也许不成功的原因之一就是没有用第一人称。这无关文笔的事情,文笔再好,人称不对,也是白搭。例如楔子的书,如果她使用第一人称,也许就不会那么冷静,冷静到失去一部分读者。
我以为,盗版的书,从价值上来说,跟楔子不相上下。但在目前来看,还是盗版更成功。这里不是说楔子,所以打算先略过楔子。不过我要补充一点,楔子的书只能写成那样,跟文笔无关,甚至楔子的文笔非常非常好,这已经毋庸置疑了。但楔子就是没有盗版成功。说到底,还是人称问题。
书不能总是冷静,没有足够的激情就不能把书“拱”起来。这个字是我自己发明的,正式的说法叫做感情的张力。在使用第一人称之后,正如寒茄所说,作者有了代入感,在写作的过程中,不仅是作品的始作俑者,也是作品的第一个读者。站在自己的立场写“自己的”书,远比站在旁观的立场写“他”的书,要来的更有激情。不知不觉之中,就会将自己当作第一个读者,加入自己希望加入的东西。
盗版的书很好地印证了这一点。盗版显然是抱着挑剔的态度来写自己的作品的。首先必须要征服自己,才会放过自己的章节。通篇读盗版的书,几乎找不到什么废话,每一个情节都事出有因,每一个情节又都有所照应。与严谨的情节相比,那些游戏中恢宏而瑰奇的设定,倒反归于次要。在这样的设定之下,我们仿佛走进了一个怪石嶙峋的山岭,心中充满了期待。这里不得不再次说到楔子,两人在这方面是异曲同工的。
但是世界上再美丽的公园,离开了一些激荡人心的故事,只有几部正史的流传的话,立刻就会黯然失色。所以楔子的书看上去更像《创世纪》,而盗版的书则不折不扣是小说。
看小说的人,习惯了用眼睛去看,用耳朵去听,用鼻子去闻,用舌头去尝。真正让读者动心的不是描述,而是感觉。在这方面,盗版的书可谓色香味俱全,全面调动了作者和读者的感觉细胞。这种写作态度不是那些老学究义正词严的责备就可以抹煞的。其实楔子也想做到这样,但因为她使用了第三人称,就难免要认真去构筑一个完美的建筑。我怀疑楔子从前是学理工的,对于建筑的完美有着异乎寻常的追求。不幸她又使用了第三人称,这让她吓跑了一部分走马观花的读者。而事实上,在评楔子的文中我还会继续论证,那些走马观花的读者如果能够继续咀嚼,可能会很快发现,楔子的小说是能够跟盗版并驾齐驱的。
第一人称能够最充分地调动起一个人的感觉细胞。很多作者追求一下子说得很明白,其实这样是不对的,那样反而会更不明白。有的作者追求条分缕析,不让读者难受,那样也是不对的,那样反而会让作者更加难受。
写小说就像远处疾驰而来的火车一样,最初我们只是听到隆隆的声音,然后慢慢看见火车的轮廓,最后我们把火车完全看清楚了。无论是小说刚开始的时候还是写到中间写到后来的时候,都不要害怕留下那么一点小小的不圆满。因为那点小小的不圆满会一直提醒着你,让你去小心翼翼地慢慢揭开,慢慢圆润。这就像做爱的前戏一样,搞得太猛会造成早泄的,大家都不能达到顶点。
甚至有的时候可以故意留下一个漏洞,如果你觉得你的小说太单薄的话。在你补漏洞的过程中,你再留下更多的漏洞。然后再去补漏。慢慢下来,你会发现你不再急于完成一部小说了,你的小说中内容越来越多。这一点楔子目前做得比盗版好。但就是这个优点也被楔子浪费了。那就是楔子在补漏的过程中仍然回到了自己的理性。一个作者,一旦完全做到凭借自己的感觉就能够把一切弄明白,那么读者就是赶也赶不走了。
写到这里,我再举一个寒茄曾经提到的某个大虾教训新人的例子,说金庸黄易这些大师基本不用第一人称。给我的感觉,那个大虾越往后面,一定越混得不好。因为他太执着于某些经验性的东西了。一个人一旦迷信经验,就会固执起来;而一旦固执起来,就很难进步;没有进步,就会跟读者渐行渐远。
实际上金庸不用第一人称,是因为金庸的写作习惯比较古典。在中国古典小说中基本是没有第一人称的。金庸解决这个问题的办法是尽量把自己的激情往主角身上靠。慢慢读者就把他的第三人称当作第一人称了。可以说,金庸的成功,不是因为他使用了第三人称这个“先进武器”。恰恰相反,正是因为金庸把第三人称这个常规武器改造成了第一人称这个真正的先进武器,才抓住了更多的读者。
金庸用第三人称写主角的时候很少拖泥带水,往往很朦胧地交代了主角的心态。这样做下来,尽管没有了某大虾所津津乐道的清楚明白。但这样正好能够让读者切入主角,顺利进入金庸设计的这个游戏,成为一个游刃有余的玩家。
至于黄易,我看的比较少,从有限看过的几部《大唐》《寻秦》《破碎》看来,跟金庸有异曲同工之妙。以《寻秦》为例,应该是最早写穿越写的最成功的。如果我们把他的穿越当成游戏来看,也可以当作游戏小说来看。这其中,作者对项少龙强烈的感情投注,以及小说中以人物的恩怨情仇作为主线,矛盾冲突弦绷得很紧的写作方式,让读者在不知不觉之中,已经把项少龙换成“我”了。黄易在这里不是不想使用第一人称,而是香港的读者习惯了金庸式的第三人称的写法,口味已经那样了,换了就没意思。但现在的香港读者恐怕也变了很多。让黄易再来写一次《寻秦》,难保他就不会用第一人称。
另外,《大唐》、《破碎》等,如果加上游戏的外壳,使用第一人称来写,相信直接换掉人称之后,读者同样会感到淋漓尽致,甚至感觉更好。
还有一个问题,黄易跟金庸一样,取材于古代,为了古典,还是使用第三人称更加好一些。
我以为,第一人称的小说,往往较第三人称更能坚持下来。因为作者投注感情之后,认为那是写的“我的书”,所以倍感珍惜。而第三人称写下去,很容易让作者变得更加功利。激情一去,作为以激情为支撑的连载小说,维持起来就不容易了。
这里我再举一个例子,《搜神记》,典型的第三人称,说是有下文,结果后来没有下文了。因为是用第三人称写的。如果把拓跋野换成“我”,相信狐狸不会那么懒散的。
说回盗版。根据盗版自己的说法,他写作的原动力来自于某次奇遇,碰到了某种类型的女人,发现人们罪恶的目光已经将这类女人在人类文明中集体上从精神中枪毙了。所以盗版感到不忿,要为这类女人投入感情来写小说。
盗版的这个独特的原动力造就了他今日的成功。无论写什么小说,形式只是载体,原动力才是根本。有了原动力,没有形式可以造就形式,没有故事可以造就故事。所谓“生活”,那都是扯淡,每个二十多岁的人都有了生活经验了。很多成功的网络作者都是写的狭小空间的故事。故事就是故事,不是历史,不需要形形色色,只需要真真切切。尤其是穿越、游戏这类的小说,范围越是小,越是能够绽放光芒。
于是在我们面前,就呈现了一个惊世骇俗的工作室。其实这样的工作室的前身,也就是某个行业的某个经济单位,在我们的世界里实在太典型了。由南到北,从东往西,到处都是男人的欢场和女人的刑场。
人类啊,你们的目光太高傲了!你们总是用自己的灵魂来杀死那些冒犯你们的灵魂,最终你们杀死的是你们自己的灵魂。
这个世界上只要存在杀人,尤其是普遍的杀人,就是不对的。而几乎全人类都为这种杀人叫好的时候,这就是变态。跟我们的目光相比,那些跟某类女人有生意往来的人是更有人味的。毕竟在某个时刻,他们还能记起人中的某一部分还是有价值的。而我们的目光,却将她们完全埋葬。我们无顾她们的血泪史,无顾她们的绝望。正如迟早有一天,也会有人无顾我们的血泪史,无顾我们的绝望一样。也许那些残忍地将某类女人践踏在自己灵魂的脚下的人,正是被人弄到绝望的人。只适合于做一个小丑。
盗版在他的小说中写的比较温和。他没有我这么多谴责。但他能够表达的含义,显然比我在这里写的这些东西要多。这种执拗的原动力撑起了他的良知,撑起了满怀希望和阳光的纯洁的心灵。他没有象人类通常做的那样对于给他人泼脏水乐此不疲。他要在他的小说里溶解自己的良知。
盗版笔下的女主人公群都是被鄙视的,或者离经叛道的。那些被鄙视的女人在其中之一的带领下终于集体做出了消极的战斗姿态,并付出了行动。在这里,盗版又是跟中国古典文学中源远流长的从良文学一脉相承的。在中国古典文学中,其实已经提出了一个很重要的问题,那就是从良之后,命运如何呢?玉堂春和杜十娘,谁碰到谁的命运,那都是命运。但时光已经是现代,主人公的精神世界里多出了新的元素,她们虽然普遍被践踏,但她们的姿态是昂扬的,她们用坚挺的胸部挑战世人,用鄙视的目光回敬鄙视。在沉痛的回首中,她们看见了未来。
有此一笔,盗版的小说已经脱离了网络小说的普遍域限,正如金庸古龙琼瑶等辈义无反顾坚定不移不折不扣地终于将文学殿堂劈得血光四溅一样,盗版完成了他的黄钟大吕。虽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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