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捡到个女帝》正文卷番外:店小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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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客官!您打尖儿还是住店?”
    我是一个跑堂的店小二。
    当然,在成为店小二之前,我是一名混迹江湖的剑客。
    之所以来当店小二,并非师门家族被灭因此忍辱负重。
    单纯只是因为没钱。
    混江湖,也是要钱的啊也不知道那些话本故事中的大侠平时都靠什么赚钱。
    “愣着干嘛?还不快上酒!”
    “来嘞!客官您的酒~”
    唉,生活不易,江湖我是没钱来闯荡你了。
    当夜,一道人影拎着一把破剑悄悄溜到客栈外的小树林内练剑。
    那当然就是我。
    在成为店小二之前,我是一名剑客。
    虽然只有半本残破的剑谱,上面也只记载了一招。
    但我仍然是个剑客。
    每天晚上我都会重复练这一招,我敢肯定,江湖上再没有人这一招会比我用的更熟练。
    因为他们大概不会去练。
    江湖啊,原来一直在我身边。
    最近客栈中来了位年轻的说书人。
    他喜欢讲江湖上的故事。
    还有那些来来往往的江湖客,他们也喜欢聊江湖上的故事。
    那是我一天中最喜欢的时间。
    虽然忙碌,但很充实。
    我喜欢听他们讲江湖上的故事。
    他们说,有和尚千里追杀采花贼,终将其毙于掌下。
    他们说,有一人名为“桃花仙”,从未有人见过他的剑,因为见过的人都死了。
    他们说,江湖上年轻一辈最出色的四位仙子,被人称作“朝花夕拾”。
    其中就有我们东离的“枪神”付朝颜。
    据说她还是郡主殿下呢。
    今天那位女枪神约战刀圣,他们比试的地点就在城外苏河上。
    那些有钱有地位的人都坐在船上观战。
    那天客栈没有生意,掌柜的带着我们一起去了河边,就站在人群中。
    他说:“这就是江湖。”
    我看着那位郡主殿下手持长枪踏浪而来击败刀圣。
    人群中的我,忽然心动了。
    原来,这就是江湖。
    日子继续过。
    那位说书人走了。
    我曾远远看过一眼,他走在那位女枪神的身边。
    那位仙子的眼神变得与以往不同呢。
    哈~没想到那位说书人原来也是大人物。
    也只有这样潇洒不羁又有才华的人才配得上那位女枪神吧。
    我打了个哈欠,照例晚上出门练剑。
    练完剑后,我听到有人在悄悄说着事情。
    这种地方经常有人说些见不得光的事情,我也习以为常了。
    毕竟是江湖嘛。
    可我却听到他们提到了“女剑仙”。
    于是我停下脚步,偷听到了他们的谈话。
    原来他们打听到那位女剑仙要和说书人一起外出游览,他们要找机会给他们下毒。
    我没有说话,只是记住了他们的样子——他们是客栈的三个住客。
    第二天,我磨亮了满是锈迹的破剑,将它藏于腰间,一如既往的当一名跑堂的店小二。
    那天晚上,他们照惯例要了酒菜回屋里吃。
    我照惯例端着酒菜为他们送进屋内。
    很奇怪,原本一直跳的飞快的心脏,却在进门的刹那安静下来。
    也许我是天生的剑客,我练了数年的那一招,便是为了今天吧。
    果然,他们没想到一个店小二竟然会剑法。
    我偷袭杀了一人。
    但终究,我是个只会一招的店小二。
    见两人拖着尸体离去,我躺在血泊中,却并不觉得难过。
    原来我一直都身处江湖。
    也许那位女枪神和说书人的故事中从来不会有店小二的存在。
    但能与你处在同一个江湖,店小二也心甘情愿。
    :忽然想写一个店小二的故事,就是这篇了。
    灵感来源有B站鬼畜的白展堂之歌,还有B站改编翻唱的一首歌的歌词。还有上架那天一位舵主在评论区的那番留言。
    最后推本书吧,《我真没想出名啊》,作者巫马行。是一本略有些的奇特风格的文娱作品。
    有兴趣的可以去看看。
    码番外纯属码字累了的时候调整状态休息用的。
    番外已码完,我接着码正文去了。
    告辞!
    。偷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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