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霍格沃兹之我的同学是伏地魔》历史学家第三百七十七章一只嗅嗅[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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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纳尔逊说道,“即便有你那镜片的帮忙也很痛苦,每次从苗圃出来,我看太阳都是绿的!”
    “还有这种事?”阿尔法德望向太阳,似乎在想象绿色的太阳是什么样子的。
    “但是纳尔逊,”桃金娘忽然说道,“天文学呢?”
    “什么?还有这门课,”纳尔逊挠挠头,“你不说我都忘了,这个也不选,有一张好用的星图就够了。”
    “不过你可能是我们这一届学生当中唯一选择魔法史的人。”汤姆笑道,“不知道宾斯教授看到教室里只有你一个人会怎么想。”
    “他习惯了。”纳尔逊耸耸肩,“1664年的时候,只有格兰芬多的一名学生选了宾斯教授的提高班,他读了两年,到毕业的时候才告诉宾斯教师,他选错了,原本想选麻瓜研究的。”
    “哈哈哈……”看太阳看累了的阿尔法德捶着桌子笑。
    “我也选了。”桃金娘忽然说道。
    “太惨了……嗯?什么?”汤姆惊讶地望着桃金娘,脸上写满了“何苦来哉”。
    “纳尔逊,我可以看看那块蛋壳吗?”海格盯着桌上的碎片说道。
    “蛋壳?”纳尔逊顺着他的目光望去,捏起碎片递到了海格手中,“这是一块蛋壳吗?”
    “我想是的,”海格点点头,小心翼翼地接过蛋壳,“它应该很大,以至于弧度并不明显。”
    这对纳尔逊倒是意外之喜,他眯起眼睛,双眼中白雾涌动,灵魂竟悄然地沉入了迷离幻境之中,站在亚历山大的头顶向西眺望,一道直冲云霄的银色光柱在一览无余的白色平原尽头闪烁,那是他留在乔昆达身上的信标,在平淡无奇的迷离幻境中,它就像黑暗中的萤火虫一样耀眼。
    信标的光辉在匀速向西,谨慎的乔昆达似乎是打算直接飞走,忽然,信标停下了。
    他睁开眼睛,冷饮店的版等下,一只小狗似的动物正在撕咬着他短靴上的金属铆钉。
    “欸,是一只嗅嗅!”
    “真可爱!”
    众人很快注意到它,纳尔逊弯下腰,双手像闪电一样把嗅嗅抱了起来,它的四条小短腿在空中不住地扑腾着,但并不像野生的神奇动物那般慌乱。
    “能吃吗?”
    “应该不行,”纳尔逊从口袋中掏出一枚闪着规律红光的小银球,用手指悄悄抹过红点,将光点封闭起来,把小银球塞到嗅嗅的怀里,“加隆可一点儿都不亮,带着它去找你的主人吧。”
    说罢,他把嗅嗅往地上一放,用清水冲了冲手。
    “主人?这是巫师养的?”
    “嗯,”纳尔逊含着勺子,点了点头,“毛皮的状态和纽特学长的那只一模一样,它在替自己的主人观察情况呢。”
    “从来没有见过这么逃跑的人。”汤姆的脸上露出奇怪的笑容。
    “勇气十足呢。”纳尔逊点点头,大声说道,“她跑得急,怕是把什么东西落在了对角巷吧!可是我马上就就要去上学了,可怎么办呢!”
    已经跑到街对面的嗅嗅转过头,望向纳尔逊的方向,解着钻入了一旁的小巷中。
    “你可真坏,连嗅嗅都骗,”汤姆放下圣代,揶揄道,“不过真的好蠢。”
    末了,他又补上一句,“甚至有点儿可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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