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谜》第0774章狠批苏东坡[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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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真骨面目与天下相见,随意吐属,自然高妙’……”
    花仙子拍了拍阿玛尼的肩膀,说:“尊贵的意大利公主,虔诚的天主教徒,你天真了。没错,苏轼的造诣,已趋登峰造极。但诗品好,不等于是人品好。纵观古今中外,有多少人,昨天还是缉毒战士,今日却因贩毒入狱;昨天还是先进教师,今日却因与学生开房革职;昨天还在做反腐报告,今日却因不明收入双规;昨天还是学习的榜样,今日已成谴责的对象。我们在座这么多人,好象没有一人否定过苏轼的诗词,我们现在批判谴责的是他在为政时的弄虚作假和相伴的经济问题等问题。对于苏轼这个人,我这样说,大家不知能不能认可?我说,我手里有只大肉包。白白的皮,鼓鼓的形,香香的味,盈盈的汁,美美的馅,我一大口,就吞食了一大半!这时,我突然发现,在肉馅中,有一只大苍蝇。这时,如果我有洁癖的话,我会吐出口中还没吞下去的肉包,我甚至会干呕,要反出已经吃下的部分。
    更多的人,可能会咒骂几句,吐几口口水,把剩下的肉包一扔了之,也不想被别人发现自已的狼狈,低着头,走路。
    还有可能,我已经看见了有苍蝇,但,我就是这馒头店的厨师,这肉包是我自已做的,或是我参与做的,比如,我是拌肉馅的;比如,我是包肉包的;或者我就是这馒头店的老板。反正,这肉包中有苍蝇,与我有干系。那么,因为众目睽睽,我完全可能,对肉馅中的苍蝇,视而不见,一口,把余下的肉包,合着苍蝇,一起大口吞下。
    还有一种可能,而且是概率比较大的可能,而且是百分比比较高的可能。就是,那个肉包中的苍蝇,因为食者不注意,或在看书、走路、想心事,那个苍蝇就根本没发现,这苍蝇和肉馅就一起很自然地入肚了。
    在这里,我把苏轼比成那肉包,我把五六里谎说成三十里比成苍蝇,我把三教九流、各消费层次的食客,比成当下的朝廷、官员、百姓和与苏轼有共同利益者。
    那只肉包,无疑是优质产品,但有了苍蝇后,无疑就成了该扔弃的食品了。当大多数人没发现肉包中的苍蝇时,尽管有苍蝇,还是吞食了,他们对这家馒头店的肉包是点赞的。有些人,与肉包有共同利益者,有苍蝇也只能吞了,吞了也不会说有苍蝇。这些就是现在杭州官衙里的大小官吏和对于苏堤猫腻的知情不报者。也有些人发觉了苍蝇,看看馒头店老板的凶神恶煞样,自认诲气,也就敬而远之,也仅此而已。所以,对于这只包子,对于这个苏轼,你不在乎苍蝇,或你没发觉苍蝇,你就继续点赞吧!如果你干呕了,你有道德心,你就告诉别人;你怕惹麻烦,你就走远些。苍蝇是客观存在的,但对待它,因人而异,可以无视,可以吃进,可以回避,可以反胃。这是顾客的自由……”
    玫瑰花心比较直。黑白分清,爱憎分明:“仙子姐,你说这么多干吗?我说,这苏轼,五六里谎说成三十里,就是不对,就是犯罪!既然有罪,还念叨他的那些诗词干吗?常言道,王子犯法,与民同罪。那,一个人有特长,有才华,犯罪了,就没罪?就仍继续只秀白的,不曝黑的?一个人当汉奸了,就是他有才有貌还有光辉历史,又怎么了,他还是汉奸!一个人才华横溢,状元及第,可谋财害命了,也就是个杀人犯了。在这里,判断一人是非汉奸,看其言行。若有言行,必当殊之。人既逆变,何必论其曾经的怎样怎样。判断一个人是否是杀人犯,是看有无人证物证,这跟这杀人犯的才华荣誉无关。所以,对于苏轼,那个五六里说成是三十里,就是其人生的一个逆变,就是他逆变的一个物证。证据确凿,其诗词上的光辉,不能影响其违法的本质,最多是做案件聚焦节目的,办法制报刊的,比别人多了些话题和填充版面的文字而已。”
    因为受过宋江诬陷迫害,对宋廷的文官系统颇有微词的扈三娘说:“我说啊,这个大宋啊,文官们,忘形了。他们骂了皇帝都不砍脑袋地,在宋,刑不上士大夫;又,扬文抑武。他们的违法成本太低,他们的贪墨胆量越来越大。这个贪图享受,好卧花丛,好醉春风的放浪官。他的风花雪月,他的声色犬马,都是要用金钱支撑的,若没有个灰色收入,哪里能日日笙歌,夜夜莺舞?”
    扈北说话最简单:“我们打铁的,就知道,要打铁,就要自身硬。苏轼这厮,一看就知,不是办实事的,就是营小利的。”
    知道历史的完颜焘萍说:“唉,可人家就是能风光千年,苏粉成堆,气煞秦桧,气煞w精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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