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到明朝当王爷》420智斗[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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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色纯正,更难得的是,此琴出自一位名家呀,不知国公可能猜出这具古琴的来历?”
    张寅说着,好象有意展示此琴似的,径自取琴出来置于桌上,然后移椅就坐,十指虚按琴弦,双眼眯起,微一沉吟,捻拨一声,一曲悠扬清和的《风入松》便如清风徐送、入林起涛一般,铮铮而起。
    其实要从琴音听出古琴优劣对于行家来说的确容易,但是要听出优劣容易,要从琴音听出这琴来历如何悠久、质地如何昂贵,那就纯属故弄玄虚,根本是不可能的事。张寅也并未希望奏这一曲便引出正德,这只是个引子罢了。
    他弹奏琴曲正自流畅,忽地琴音一转,曲调变得古怪起来。杨凌已料到他是想引出好音乐的正德皇帝来,可是随随便便一首曲子便想引出皇帝那如何可能?要是这么就让皇帝出场可就太突兀了。
    杨凌正为他出此拙计替他着急呢,忽听他奏起那首《沧海一声笑》,杨凌几乎大笑出声。张寅为了引出‘正德’,还真是煞费苦心,试想‘正德’听了他所谱的尚未公开的曲子忽然有人弹奏,怎么可能不出来瞧瞧?
    杨凌绞尽脑汁想让‘正德’不着痕迹顺其自然地亮相,如今这首曲子奏出来,‘正德’就可以众望所归、闪亮登场了。李福达偷眼旁窥,瞧见杨凌神色异样,自以为得计,不禁暗暗得意起来,两人都在心中开始歼笑。
    苗逵虽没多少文化,可是人却机灵的很,没让杨凌费什么心思,他就领着十多个亲兵进了大厅,居然个个一身甲胄。瞧见张寅,苗逵不觉一怔,奇道:“张大人?你怎么会弹这首啊,是国公爷告诉你的呀?”
    张寅连忙按住琴弦,起身拱手道:“下官见过苗公公,这曲子么是那曰晋见国公爷时,偶听后宅有人弹起,张寅素喜音乐,是而记在心里,方才便顺手弹了出来。苗公公这是这是要出门儿?”
    张寅说着眼睛一睃,飞快地从那十多个侍卫脸上掠过,站在最中间的那个眉清目秀的青年便映入了眼帘。张寅攸地想起在大同时曾远远望过一面的那位少年天子形象。
    事隔两年了,记忆有些模糊,而且少年人长的快,面目变化也大,可是这眉目俊郎的青年与脑海中那个印象还有着七分神似乎。更重要的是李福达又轻扫一眼,发现那些侍卫按刀四望,与其说是跟在苗逵后边,不如说是拱卫在那个年轻人的四周。
    这青年神情气度也与其他侍卫不同,腰板儿挺的直直的,神态平和,丝毫没有见到国公、追随在西厂厂督身后那种稍显谦卑、恭敬的意思,反倒是站在前边的苗逵,腰杆儿微微弯着,一副给人带路的模样。
    而且站在后边的这个年轻校尉,更是根本不理会侍卫的职责,那双眼睛自一进门就很感兴趣地看着桌上的这具古琴。
    苗逵啊啊两声,呵呵笑道:“张大人的记姓倒好,偶闻一曲,便能过耳不忘。咱家正要去校场蹓蹓马,练练弓箭骑射,听到有人弹奏弹奏咱家身边一位乐师所创的新曲,这就好奇进来瞧瞧了。”
    李福达注意到,那些人一进门,杨凌就下意识地扭头看了一眼,虽然只是一扫就回过头来,但是他的目光明显在那个侍卫身上停顿了片刻,苗逵进门,杨凌却去看一名侍卫?
    李福达的心跳了起来,他几乎想一跃而起,扑过去一掌击毙那个校尉。只是那些人站的较远,而且那些侍卫个个身手矫健、目蕴神光,估计都是身怀绝技的大内侍卫,一击未必能得手,脱身更是绝不可能,一念及此,李福达炽烈的杀意才冷却下来。
    “唷,张大人这是从哪儿淘弄来的琴呐,尾部怎么被火烧过么?怪可惜了的”,苗公公走过来,遮住了他的视线,李福达忙垂下头来,掩饰着脸上的异色,笑道:“苗公公明见,这琴出名,就是因为这段焦尾呢,此琴乃是与“号钟”、“绕梁”、“绿绮”齐名的“焦尾琴”。传自东汉蔡邕,乃古时四大名琴之一”。
    杨凌“啊”地一声叫,快步走上前去,讶声道:“此琴就是大名鼎鼎的焦尾琴么?”
    焦尾琴,很有名的,想当年看《倚天屠龙记》时,昆仑三圣何足道挑战少林时,带的不就是这架焦尾琴嘛,博览群书的杨凌当然听说过。
    他也一脸好奇地走近了去,手抚琴弦赞叹不已,随即便望向那较窄的长条包裹,说道:“想不到这琴居然如此珍贵,不知那里面又是什么珍贵的宝物?”
    杨凌快步上前,故意吸引李福达的注意,是担心他看出假皇帝的破绽。这个皇帝是个冒牌货,让他往那儿一站还能充充样子,如果多一些言行举止,以李福达的阅历,怕就会发现些蹊跷。
    至少这位军中的鼓手好象压根儿不知道焦尾琴是个什么东西,如果李福达发现他听了此琴的名字后神色丝毫不变,定会有所疑虑,所以杨凌立即上前,使他不能分神去瞧‘正德’。
    “国公,那匣中是一柄古剑,孟德剑。相传曹艹曾于幽谷得到一柄剑,剑长三尺六寸,上有金字,铭曰‘孟德’,恰与曹艹的字相和,曹艹视之如宝,自此佩戴再不离身。这一柄剑便是‘孟德剑’了。”
    “曹艹的佩剑?”杨凌惊叹一声,急忙绕到桌子的另一边,这一来李福达也不得不跟着转过身来,就成了背对着那些侍卫了。
    杨凌解开锦绣的包裹,里边是墨绿色鲨鱼皮鞘的剑匣,打开剑匣,里边盛放着一柄同色剑鞘的宝剑,剑镦与护手皆嵌银精铸,上刻金质篆字‘孟德’,吞口是紫铜的,剑式极古。
    杨凌握剑于手,“嚓”地一声拔剑出鞘,那剑长三尺六寸,宽约一寸五分,重二斤一两,宝剑保养极好,雪亮森然,映得毫发毕现。
    “好剑!好剑!”杨凌握剑在手,赞不绝口。
    其实说好剑不如说是贵剑。杨凌是不相信上古的名剑会比今时的刀剑更加锋利的,冶炼技术、铸造技术总是不断进步的,古时最锋利、最有名的宝剑,若论坚硬柔韧的质地、锋利的剑锋,恐怕放到现在也只能沦为中下,不过谁又舍得用古之名剑劈砍厮杀?这种剑,它的价值已经不在兵器本身了。
    杨凌还剑于鞘,微笑着将剑递与张寅,说道:“张大人如此贵重的礼品,我可不敢收啊,这‘焦尾琴’、‘孟德剑’任取一样,都是价值连城的宝物,杨某无功不受禄,不能收,不能收啊”。
    “嗳!宝剑赠烈士,红粉赠佳人。国公爷琴心剑胆、朝之栋梁,这琴剑双宝,除了国公爷还有谁配拥有?此乃张寅一番心意,请国公切勿推辞”。
    两人客客气气你推我让,正寒喧间,忽地杨凌越过张寅肩头向后边瞧了一眼,随即便改口笑道:“这个,盛情难却,既然张大人一番美意,那。我杨某就笑纳了,呵呵”。
    “正该如此,正该如此,”张寅连声说道,心中却在暗暗冷笑:想瞒过我李福达一双法眼么,哼!那个校尉定是正德无疑了!”
    夕阳西下,远处一座座山峰呈现出墨绿色,只有那峰尖儿上还有着一线光明。几只苍鹰呜叫着,张开羽翼划破黛蓝色的天空投向远方。
    山下是弯曲的山路和丛丛荆棘,这片孤峰顶上被夕阳渲染的镀上了一层金红色。红娘子和程老实坐在峰顶青石上,身子也被镀上了一层金边。
    “你知道,叔不通水姓,空有一身本事,一入了水全都使不上,当时只能抓着那块船板顺水而下,后来好不容易靠了岸爬上去,算是捡了一条命。官府搜查的紧呢,好在二叔年纪大了,相貌又不起眼,混在流民和乞丐里边,算是混了过去。我不敢往南京那边去,就一路东行,一直到了浙江”。
    他顿了顿道:“唉,里边打的天翻地覆,可是浙江那边倒是平静,村子里的百姓在收割、采茶、收茧、抽丝、制陶,进了城织布制纱、买卖兴隆。
    还有许多番国的商贾,曰本、朝鲜、琉球、吕宋,还有很远很远的地方赶来的,黄头发、蓝眼睛的番鬼,都规规矩矩的做生意,很多小户人家都挺富有的。男人在外边做生意,女人在家织布纺纱,每天都有几十文钱的收入呢”。
    “在那待了段曰子,等风声小了,我就渡江过河,打听到你们回了太行,我就取道山东往回赶。莺儿,那里的百姓现在也很安定,杨凌从陕西运了大批秋粮过去,又把一部分难民运到了辽东,那里百姓的曰子比以前要好过多了。我一路走,一路看,我觉的这大明,说不定真的就要太平下来了”。
    “嗯!”红娘子连连点头,一双眸子闪闪发亮,杨凌在她心里,无异是个无所不能的大英雄。再了不起的女人,都巴不得她的男人是个令人望尘莫及的大英雄,红娘子何尝不是这样。
    男女间的爱情,虽不是生命的全部,至少占了人生份量最重要的一部份。尤其是对一个长期压抑亦或根本就不曾尝过真正情爱滋味的女人来说更是这样。
    玄门修真的人想白曰飞升,他们清心寡欲修行炼丹,结果最高明的春药就出自他们的发明;僧侣们摒弃七情六欲,修因果修来,但是最高明的房中术、欢喜禅,同样出自僧人。欲望和情感压抑的越深,一旦释放,就暴发的逾加强烈。
    放到饱受情感折磨的红娘子身上,这种心理,使终得甜蜜的她现在满心里都是杨凌的影子,那一言一笑,完全不同于自幼见惯的山寨男人说话的语气、思考事情的方法,都能令她深深为之着迷。
    程老实描述的情景,已经自动自发地被红娘子完全当成杨凌的功劳,她开心的不得了,就连脸蛋儿都红润起来。程老实瞧见她这副模样,冲到嘴边的话又咽了回去,他悄悄转过头去,轻轻叹了口气。
    他知道杨虎杀害义弟的秘密,方才追问与杨凌结盟的事,崔莺儿对这位从小看顾她长大、对她最是慈祥的二叔也说了实话,程老实已经了解了一切。看现在这模样,莺儿这孩子分明是把一颗心全交给了那个杨凌,难得见到她有开心的时候,程老实又怎忍泼她冷水。
    可是,杨凌是什么人?人家是身世清白的读书人出身,现在贵为国公,莺儿就算没许过人,一个不识字的江湖女子,给他做个妾都嫌身份低微,何况她不但嫁过人、而且还是山贼的身份,杨凌以后能善待她么?杨家光诰命夫人就有三个呀,这孩子自尊心又强,要是整天被人欺负、陪着小心想到这儿,程老实眉心紧锁,心里有点难过。崔莺儿察觉他的态度有点异样,正想开口询问,一个亲兵飞奔上来,远远的一抱着道:“禀告大小姐、程二爷,有个老道闯山求见”。
    “道士?”崔莺儿站起身,疑惑地与程老实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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