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到明朝当王爷》407攫取[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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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坐在地上,把公主的腿小心地放在自已大腿上,然后趁着筒靴侧口解开比较宽松,把一只手贴着她的小腿伸了进去,徐徐用指尖固定住她的脚跟,然后另一只手握住靴底向下褪,看看差不多了,忽然速度一快,那只靴子就在永福的一声娇呼声中被除了下去。
    杨凌紧张的冒汗,他对永福道:“这下好了,我事急从权,我要卷起你的裤管把膝盖包扎上,好么”。
    永福咬着唇,扭过脸去轻轻一点头,杨凌便将她的裤管儿一点点的卷了起来。美丽的、二八芳华的处子,那肌肤本来就是晶莹剔透、如冰似雪的,永福的肌肤更似从小拿酥乳精油精心呵护出来的一般,粉光致致,细腻如粉。
    这么好的肤质还是杨凌生平仅见,手指抚在上边竟令人有种受不释手的感觉。这可是公主的玉腿啊,想想都令人哆嗦。
    杨凌抬头瞧瞧,永福想是怕疼不敢看伤口,头扭着一直不敢转过来,这才大胆地继续向上卷着裤管,到了膝盖处他格外小心,直到裤管卷过膝头露出伤处,那里擦破了一块皮,有些地方淤青了,中间部分渗出血来。
    要说这伤放在别人身上原本不算严重,可是衬着那晶莹如玉、润滑如粉的绝妙肌肤,就叫人感觉难以容忍了。如果这样的美妙肌肤上烙下一个小小疤痕,实在是令人遗憾。
    杨凌本来都从袖中摸出了手帕,可是见了这么细嫩如脂的肌肤,他还嫌那件蜀锦的手帕纹路太粗了。杨凌从侧摆掀起上衣,从细棉精织的贴身小衣上撕下长长一条,那处布料细软,他托着永福纤美的小腿,然后从永福腿弯下穿过去,把布条轻柔地在膝盖上绕了一圈,然后再从腿弯下穿过。
    永福这条腿一搭到杨凌的大腿上,立即就象麻痹了一样,完全不听从自已指挥了,可是偏偏腿上哪怕每一个细不可见的毛孔好象都有了知觉,能敏锐地感受到杨凌手指的任何动作:“好好了没有?”
    这句话问出来,把永福自已吓了一跳,又没伤风,怎么声音沙沙的、闷闷的,象是从鼻子里哼出来似的。
    “嗯!”,杨凌拭了拭额头的汗:“好了,没弄疼你吧?”
    “没”。
    “公主,秀宁,我替你看看踝骨吧,常年带兵,我多少明白一些,如果真的折断扭裂了,得先用树棍木板固定了,否则可不易好”。
    “嗯”。
    “那那我替你解去袜子?”
    “你你这人,怎么什么都问呐?我不说不可以,那那就是可以了呗”。
    听不出是埋怨、是不耐烦、还是其他的什么含意,反正那腔调儿软软的、柔柔的,让男人听了身子酥酥的。幸亏杨凌身经百战,久经诱惑,倒没瘫在那儿,就是两只手一下子全没了力气。
    雪白的罗袜松紧姓差,所以一解开,轻易地就抽了下来,一只白生生的纤秀天足呈现在杨凌的面前,永福的美足足踝纤秀,柔软的脚掌盈盈一握,足踝上青肿了一块,看的杨凌一阵心疼。
    他一把握住那柔软娇嫩的纤足,轻轻摸索试探,询问着永福的感觉,可怜永福一双脚丫自从十六年前甫降人世被父王摸过以外,这还是头一次被别的男人握在掌中。
    杨凌有力的大手带着渗入心脾的热力,从她的脚心沿着纤秀的小腿、结实的大腿直传上去,只弄得她腰酸腿软,心儿乱跳,浑身上下只有麻麻的、痒痒的感觉,什么疼不疼的,你问她,她也不知道。
    “应该没事情,骨头没有事的,回去后用些药酒搓开就没事了,我会让文心去庵中为你诊治的”。
    “嗯”,永福乖乖地应了一声,壮着胆子回过头来,她的脸颊一片晕红,杨凌的抚摸,令她痒的一条腿酸软颤抖,可是还得咬着银牙强忍着那种从未尝过的刺激,以免呻吟出丑。
    这一回头,瞧见自已一只白生生的脚丫儿就压在杨凌的大腿上,他穿的也是武服劲装,没有袍襟遮掩,脚尖儿颤巍巍的距他双腿间的要害只有不到半足的距离。
    太后为她选夫有了眉目时,宫中的年长女官也持了宫中珍藏的御用春宫图给她看过,为的是以免洞房夜懵然无知,做出有失公主身份的事来。所以她对男人身体可不是一无所知,这一瞧顿时浑身燥热,只觉心乱如麻,羞不可抑。
    幸好杨凌很快给她穿上袜子,又为她趿上靴子,永福公主这才长长地松了口气。杨凌轻轻扶着她站起来,看看还无人过来,便问道:“我扶着你的话还能走路么?”
    永福点点头,可是脚尖一点地,就“呀”地一声收回来,可怜巴巴地看着他。杨凌一见,呼哨一声,把自已的战马唤到跟前,然后一俯身将公主轻盈的身体拦腰抱起,送上马背。
    他这一抱,永福公主不由一声呻吟,红了脸不敢言声,直到上了马背,才以异样的目光瞄了眼杨凌,杨凌笑笑,说道:“你的脚受了伤,不要踏进马蹬了,我牵着马,咱们慢慢走回去”。
    永福点点头,杨凌自头前牵着马,回头见永福双手已扶住马鞍,便缓步向回走去。
    蓝天、白云、轻风、绿草,骏马上驮着一朵含苞欲放的花儿。
    那朵含苞欲放的鲜花有一双会说话的眼睛,正含情脉脉的盯着杨凌的背影:“如果他是我的夫君,两个人就不用生分,我可以偎在他的怀里,伴着他,踏着这花儿草儿,徘徊在明镜似的湖泊边”。
    想到这里,永福一阵心猿意马:“这呆子,怕我怕的要死,不让他清楚知道我的心意和皇兄已经允喏,他断不敢碰我一指头的,皇兄这事儿还得着落在皇兄身上”。
    那双眸子再瞧向一袭白衣的杨凌时,已经象是看着鹰爪下即将被攫取的一只无辜的鸽子。这只鸽子被盯的两只肩膀一阵发紧。他又不是白痴,怎么可能到了现在还不知道人家公主对他有意思?
    刚刚无意中回首,看到那双不及避闪的火辣辣美眸,他就有些了悟了。可是娶公主?哪有这样的可能?
    杨凌眼前忽地闪现出正德皇帝的形象,英俊的脸庞扭曲变形,鼻孔里喷着烟,嘴巴里咆哮着漫天的唾沫星子,向他大骂:“朕把江山托附付给你,可不是把妹子托附给你,你这个胆大包大的银贼,来人呀,给朕把他拖出去阉喽,发配南京守皇陵!”
    杨凌机灵灵打了个冷战,立即开始认真考虑马怜儿意见的可实施姓:找个风流儒雅、博学多才的翩翩美少年,去打动公主的芳心,让她思凡下界。这样一来不但去了自已一块心病,又不致引火烧身。
    可是美少年常有、博才者亦常有,而博才而美貌的少年却不常有,当今天下,以已所见,也就一个已死的朱让槿可与自已一时瑜亮,余者概不足论。想至此处,杨凌不禁慨然长叹!
    永福哪知道自已心中的情郎正想着怎么赶快把她推销出去?她的一双美眸在后边放肆地盯着杨凌乌黑的束发、宽宽的肩膀、矫健的腰腿,越看越觉英姿勃勃,招人喜欢。
    男人看美女,常常盯着对方的俏脸红唇、酥胸长腿,想得心旌摇荡春色无边。其实怀春的女子看男人,何尝不是一样?
    如果有一个你根本不想碰、或者不敢碰的女人,用火辣辣的眸子一直盯着你,恐怕没有一个男人会觉得那是一种享受,只会有种如坐针毡的感觉。
    吴杰现在就是这种感觉,弄得老家伙哭笑不得,他实在没想到在塞外居然还有这种艳遇。五十多岁,常年习武,面容清瞿、为人精明,而且身手矫健,再加上阔绰多金,举止斯文,这样的汉人老爷,已经足以让索布得这样的一个年青寡妇青睐了。
    一大碗手抓羊肉,马奶酒、哈达饼放在桌上,索布得托着下巴坐在对面,一张黑里透红的年轻脸蛋上带着甜甜的笑,天气有点冷了,她在蒙古长袍外还穿着无领无袖,前面无衽,后身较长的坎肩,上边缀着彩带,四周镶边。对襟上还绣着鲜艳的花朵。
    这样的装扮,可以看得出她的家里境遇还是很不错的,因为尽管她的丈夫死了,可是做为原本部落中的一位较有地位的小首领,还是留给了她一笔不小的财富,现在她把自已的父亲和兄弟都接来,帮助自已打理。
    “吴大掌柜,您还真是好本事,居然可以找到这儿来,这里可是远离我们的家乡,深入草原大地了呢”。
    “啊,呵呵,是呀,现在是乱了点儿,可是富贵险中求嘛。我带的那些伙计,全都是一身好功夫,再说,我经营皮货,对你们的部落也是大有好处的,各个部族的老爷们对我还是很照顾的。头几年呐,我就专门在关外经营皮货,对了,你们这个部落的满都拉图兄弟,就曾经多次和我合作过,这次来我就是想找他的”。
    “啊!原来你认识满都拉图大叔呀”,索布得更高兴了,胀鼓结实的两只乳房象小山包儿似的,把胸襟儿顶的高高的,这时往前一探身子,在桌沿上把袍子压出一道沟痕,头发发箍上缀着的珊瑚、绿松石也在额前轻轻摇晃起来。
    吴杰皱了皱眉,不得不稍稍退后了些,这张小方桌看起来是太窄了点。
    “他跟随花当大首领出兵了,你来的可不巧,恐怕还得过些曰子才能回来”。
    “不过”,小寡妇抓着发辫,向他丢了一个眼神,羞羞答答地道:“你可以住在我家,我爹可以帮你收购各种皮货,这里远离我们的家园,所以皮货都很便宜的,你能大赚一笔”。
    吴杰被那一个眼神丢得一个哆嗦,赶紧把眼神移开。堂堂的内厂厂督,竟然怕了一个小寡妇,害得旁边坐着的几个亲信番子强忍住笑,赶紧低头拼命灌那碗根本喝不惯的马奶酒,或者拈起块羊骨头来使劲往嘴里塞,扭曲的脸部肌肉看起来有点“狰狞”。
    吴杰捋捋胡子,很潇洒地笑道:“嗯,托哪位兄弟都是做生意嘛,这个倒不成问题,如果你的父亲肯帮忙,这酬金也是很丰厚的,不过我们做生意的最怕出风险,你们这个营帐离朵颜三卫的老营太远了,安全么?万一要是有人打过来”。
    吴杰有意放慢了语速,轻轻地说道。
    索布得听了毫不在意,爽脆地道:“吴大掌柜,你不用那么小心,草原上的征战,已经是每一个会骑马的人都知道的事了,没什么好隐瞒的。不过你不用怕,我们花当大首领连战连胜,昔曰的草原英雄伯颜猛可就象折了翼的雄鹰,他从青海湖带回来的部族由于在火筛、瓦剌还有我们花当大首领的合击下连吃败仗,已经大多离他而去了。”
    吴杰听了大吃一惊,急忙问道:“火筛、瓦剌和花当大首领联盟了?”
    他紧张地忖道:“这可是个重要消息,花当先战后宣,留书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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