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猎王权》第三百七十四章御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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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鼓山城是图米尼斯南部的大城,作为一位公爵的居城,它拥有着四通八达的方便交通。而从西北方向的廖顿通往这里的路线是其中最为繁盛的要道,鼓山作为连接东南良港的深水和罗曼蒂的枢纽,也是因为这条道路的作用。
    佣兵大路,是旅者们为这条通往鼓山城最近的一条大道取的通用名字,原因不过是这条穿过了林间的大路宽敞平整,即使在炎炎夏日里也有凉风吹拂,因此最适合佣兵一类需要全副武装的人物前进而已……
    而事实上,这里也确实经常可以看到佣兵的身影……毕竟在这个世界,人类还远远没有成为自然的主宰,致命的魔法、恐怖的怪兽是旅行者们时时刻必须准备应付的的险情,而那些远离干路和城市的乡村,比城市中人所能想象中的更为险恶。哪怕是那些离城市只有一天路程的农场或田园,都有可能怪兽横行——周期可能是一年半载,也有可能是十年八年。
    所以总有些幸运儿可以在这样的遭遇中从平凡的农夫升格成为佣兵,为了获得财富和名声,每年都有成百上千的“淘金者”们奔走在那些可能令他们扬名立万的地方,寻找机遇。哪怕这种遭遇仿如大浪淘沙,将大批懵懂年轻人怀揣着的美好梦想和他们的身体一起撕成粉碎,或者戳个大洞。
    现在,佣兵大道上,便又迎来了一众佣兵。
    繁盛的植物在道路两旁汇聚成稀疏的树林,道路两侧的林荫。白桦和高大的山毛榉错落有致地生长,茵茵树冠遮天蔽日,让接近正午的太阳也在林叶间若隐若现,清凉的微风里,十余骑佣兵拥簇着一辆四人马车正悠然的穿过这一片宁静的美景,在散落一地的光斑中穿行……
    实际上,除了周遭那十几条全副武装的大汉,这辆马车外表并不那么起眼——白漆的板壁显得光滑平整,张贴在壁沿上的那些复杂的花边,似乎是刚刚褪去了流行的款式。两匹拉车的马儿皮毛驳杂。只有乖顺从灵巧可取。车轮碌碌地压过碎石的路面,和马蹄声应和成为一种轻巧的节奏,倒有几分动听。
    “爱德华,我们不是应该雇佣一辆更豪华的马车么?如果你想要摆足了派头的话?”
    马车中,半精灵小姐伸手剥开了一个橘子,将一瓣橘子肉塞进嘴里,然后将剩余的向对面递出去,咯咯地笑:“你现在可是个国王陛下的御史呢”
    爱德华随手接过水果,目光却只是在车窗外停留了一下。
    相对于荒芜的西封邑地。这里显然要繁荣得多了,或者水是生命之母的说法。不管是在哪个世界都是通用的,靠着光辉海越近的地方,人类的城邦也就越繁荣和富强。所以
    这一路上也没碰上什么麻烦。毕竟传闻统治这一带的瑞特格家族,拥有个评价不错的家长,这位格陵兰瑞特格公爵治下极严,即使在他领地中最为偏僻的地方也很难看到类似西封邑地那种兵匪一家的场景。
    ——
    “真无聊。何必在乎这些小虫子?碾死就是了。”达赫妮插嘴道。然后伸出手臂,长长的伸了个懒腰:
    卓尔小姐并没有用秘银链甲和厚重的祭司袍来伪装自己,而是穿了一件用上好的蛛丝丝绸剪裁的女装,轻薄贴身。慵懒的动作,让那曲线优美的身体完全展露出来。即使用一张银色的面具遮住了她的面孔,也并不会让那种治艳的魅力有丝毫的减少……
    尤其是那巍巍轻颤之处,足够让世间大多数男人的目光都被吸引过去,难以离开。
    不过有点儿可惜,这马车里的男人,并不包括在那大多数里……
    爱德华的目光在那里停留了一瞬。不过却并没有安定下来,对于他来说,那**已经格外熟稔,用不着再去过分关注……
    至于说坐在爱德华身边的福兰特?猎德特尔?莱恩……
    目光仅仅是在那光滑的衣料上扫过。这个小家伙的面孔便如同火烧一般通红起来,忙不迭地垂下了头,事实上,他不垂下头也不行,因为就在不远的地方,一双灵动的眸子正瞪的大大的,恶狠狠地地盯着他的脸,凶狠的目光足够让他想起某些不愉快的感觉了。
    “那个,那个……丽莎小姐,我……我什么也没有看到……”顿了顿,他偷偷抬起视线,用细如蚊呐的声音辩解道。
    这个此地无银三百两的举动,自然引来了卓尔一阵咯咯的娇笑。也让半精灵的怒火更盛:“真是个蠢蛋……爱德华说的没错……胸大没脑!”
    半精灵的服饰,是她初见爱德华时的那一身翠绿和洁白相间的精灵服饰……长长的,垂到脚踝裙摆的精致长裙,带着花纹精美的刺绣纹样,将她衬托成为一位分外可爱的小小名媛——如果不是她现在鼓起了腮帮,虎灵着眼睛,那么说她是一位纤巧可爱的小小公主也并不过分。
    嗯,或者闹别扭这个词儿用来形容她也确实恰到好处……目光在不远处,那惹眼的绸缎包裹的两团上扫过,这位小姐的冷笑立刻就高了一个档次。
    “喂,烂香瓜,你就不能收敛一下你那放荡的样子?别忘了这不是在勃艮第,让人看出了什么破绽来,我们可都是要惹麻烦的,不是把你这家伙拿出去烧烤了就可以了事!”
    “有什么关系,这不是还没到人类密集的地方吗?我又不是你,这点小事难不倒我的。”
    卓尔懒洋洋地应声道,目光却在窗外的景色上停滞……对于一个黑暗精灵来说地面上的一切都足够令她感到新奇,尤其是那几乎数之不尽的植被。还有活跃其间的千变万化的生态形式。借助面具上那烟色的水晶片,她便可以毫无阻碍的观察这一切,那种兴致勃勃让她完全忽略了那个小对手的言辞攻击。
    “真是白痴,我看你早晚会死在你那一堆烂肉上。”对方的心不在焉,显然会令小丫头更加恼怒:“明明那么显眼却非要跟来,不知道在想些什么,胸大无脑!”
    “胸大没有啥不好吧,女人的身材虽然不是最重要的,不过没有身材的女人恐怕也没有人要啊,你就没想过为什么到现在爱德华都不肯摸你一下的原因?”
    “胡说八道!重视感情所以才珍惜的。算了,反正你这种卓尔也不可能理解这其中的差异,都是野兽一样互相勾搭,吃腻了说不定哪天就会被抛弃……可怜的烂木瓜。”
    “你说什么?嘴巴恶毒的小鬼!小心我撕烂你那张嘴!”
    “没想到已经连通用语都不懂啦,是所有的养分都被那对木瓜吸收了么?你这发情的母牛?喔噢,对了,我都忘了是在跟一位一百多岁的老人家说话,记忆衰退也是正常的啊,老奶奶?”
    “你们两个安静一会儿不好么?”在言辞更加富于攻击性之前。爱德华介入了这场毫无营养的争执,拍了拍身边一脸通红的小贵族。他给这两个无聊的女人找了点事情:“丽莎,紫衣派的人,对于鼓山城的事儿,就没有半点的办法了?”
    “混血会的棕衣派,拥有的只是声望而已,大部分只是商人和普通乡绅的组合,并不具备很强的力量或者影响,你领地中的这些人,已经是我那个老爹能能够动员的极限了。”
    撇了撇嘴。半精灵小姐做出一个‘算你运气’的表情,然后无聊地解释道:“现在的混血会上层决议基本上是由十二名长老进行表决的,棕衣派只有两人的席位,根本就不可能成为真正的助力。而这些所谓的长老就算做出了决定,对于那帮泥腿子们也没有啥太大的约束作用,人家大不了就当他们放……嗯,反正没用。”
    “他们的长老没有一个首领?”
    “他们是所谓的公开议事的。那帮老家伙很喜欢这个……”
    “白痴。”爱德华用一个干脆的词语评价道。
    这个评价有些武断。不过,显然并没有错……因为有的时候,一堆聪明人聚在一起,办出来的事情可能比一个白痴还要白痴。
    比方说混血会。
    而且作为领导人。这个组织拥有十几个上层,多年来一直如此,所有事情都要商议行事……权利没有集中,也没有分散,一直被掌控在有限数量的人的手中,大概他们注意的事情,就是保证势均力敌互相牵制,可这样做的结果就是多年以来一事无成……其实不管是民主也好独裁也罢,都不过是组织的一种结构,但让它干扰了组织的正常运行那就是很白痴的一件事情了,如今这个名为混血会的主旨已经四分五裂,下层基础都快没有了,他们还在争夺者上层那些所谓的名誉,这样只能带来败亡——
    “没错,就是白痴,就象这一次,我那个老爹在鼓山城里面忙了一阵,动员这帮蠢蛋离开,可是却偏偏有些人在他们之中挑动不安情绪,宣传故土难移之类的说法……几句话就让那帮家伙拿了他的钱却一动不动……他们怀疑同样有着一个组织已经开始在混血会内部形成,正是他们一直在进行破坏的活动。”
    半精灵小姐露出一个‘英雄所见略同’的表情。
    “什么样的组织?”
    “不知道……半精灵里面比较好的,信仰陛下的几乎都已经到了你的城里,剩余的家伙们,哼,走私,绑架,勒索,窝脏,高利贷,赌博和抢劫……他们什么不干?其实我一直就劝我家那个老头放弃他们,但他却一直也不肯。
    黑帮本就是人员混杂的地方,不讲求身份,只追求能力,正适合作为半精灵们这种身份上较为尴尬的存在,安身立命的场所,所以混血会之中的荆棘一派,从事的事情也相差不多,
    这一次的事情说不定会有些麻烦。
    毕竟是要带走相当数量的人,对于任何一个领主来说。人口都是极端重要的资源,不可能轻易让人带离,毕竟人口就是税收,那是领主们的根本,若是零星的三头五百人的迁徙,或者地方上还可以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地混过去。可这一次不同。
    两万人啊,其中还不仅仅是半精灵而已,还有一些和半精灵有关的人类,即使全部都是平民,那也是一笔财富。可现在还有一些是商人和手工业者。
    爱德华确实是拥有名正言顺的资格的,他只是动用了一下通讯水晶就从詹姆斯那里弄来了一张国王陛下签署的敕令,不过在这个时代,国王陛下这个头衔,可并不一定就那么光辉万丈,天子之令,天下莫敢不从,那可不仅是封建制度就能办到的,起码还要加上一个极端中央集权的**政体。还有几千年的时间潜移默化根深蒂固才行。
    对于一位神祇而言,信徒是很重要的。
    有一个简单的比喻,就是信徒之于神祗,就像是金币对于商人。
    神祗数量极多,这似乎是由于这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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