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轻侯的故事》第六章神话[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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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昂贵的黯红嵌金锦袍,外披一件纤尘不染的银色披风,双手十根手指戴满了异彩纷呈的宝石戒指,加上背后寸步不离的八名彪型大汉,怎么看怎么像一名出外游玩的纨绔子弟,谁都无法把他和狴奴族里最凶狠狡诈的“天狼星”达姆-布尔曼联想到一起。
    时间慢慢地流逝,闲逛了近半条五角街的达姆-布尔曼一行人,在经过某栋毫不起眼的建筑物时,忽然集体消失。抬望眼,从积满灰尘的木制匾额上,隐隐约约尚可分辨出三个古老斑驳的狂草——仙踪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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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咚!咚!”达姆-布尔曼的小牛皮靴踏在木质地板上,发出一阵清脆悦耳的敲击声,嘎然绞碎了室内的宁静气氛。他身后如影随形的八名彪型大汉却并未跟上来,仅是习惯性地守住入口,以及通往二楼的楼梯。
    达姆-布尔曼漫步前行,一双刀锋般犀利的眼眸,缓慢而凝重地巡视过面前所有景物。
    这是一间普普通通的小酒吧,和新阿吉姆市内其它一千两百四十七家酒吧一样,以椭圆形吧台为中心,四周壁橱和天棚上摆放悬挂着数以百计各式各样、五颜六色的空酒瓶,十余副原木座席散置其间。
    由于时值忙忙碌碌的上午,所以整座酒吧内空空荡荡的,仅有一名酒客面墙而坐,一杯接着一杯喝个不停。在他身畔桌面上,已经摆满了整整一桌空酒瓶,粗略数去竟然不下五十余个,而且全部是半斤装的著名烈酒“英雄血”。哪管在一贯豪迈善饮的狴奴族人中,此等酒量也算惊世骇俗了,但当达姆-布尔曼触及那人雄阔如山的背影时,却连眼神都被狠狠地灼炙了一下,就像被人用烧红的针尖刺痛一般。
    “我的天,此人好强的气势啊!”达姆-布尔曼不禁倒吸了一口凉气,为避免遭至对方误会,赶紧收回眼神,继续朝着吧台走去。
    不知何时,吧台闪出一名青衣小帽的年轻伙计,双手合什高高举过头顶,彬彬有礼地打招呼道:“拉卡斯马纳!愿天尊赐福给您!请问您需要什么酒水啊?”
    达姆-布尔曼温文尔雅地双手合什回礼,口中也说了一句拉卡斯马纳后,微笑道:“呵呵,我不是来喝酒的,是来找人的。”
    年轻伙计明显愣了一下,随即大摇其头道:“我想您恐怕弄错了,仙踪林是一间酒吧,提供的服务仅限于物美价廉的酒水,并不包括找人。如果您需要找人的话,我可以免费告诉您一个好去处,从店门口出去右转,前行两百步左右,就可以看到一栋门前挂着斑斓猛虎旗帜的大型建筑。那是高唐八岛赫赫有名的‘猛虎’佣兵团土珠岛分部,只要您出得起相应的价钱,他们什么人都能找得到哩!”
    达姆-布尔曼极富耐心地一直听他说完了,才淡淡接口道:“不,我找的人就在‘仙踪林’酒吧。如果你知道的话,请告诉我好吗?”说着覆盖在吧台上的手掌缓缓移开,露出了下面一枚半只手掌大小造型奇异的黄金五芒星徽章。
    那枚徽章在抹得光可鉴人的吧台上闪闪发光,映射出难以形容的瑰丽彩芒。尤其引人瞩目的是,在五芒星中央,栩栩如生地凸现着一尊人像。它不是镌刻的,更不是雕镂的,而是运用了某种神妙无方的工艺,把光线折射投影形成的海市蜃楼,永久保存下来的杰作。那是一名英姿勃发的青年人,头戴纶巾,身披鹤氅,手握羽扇,一副仙风道骨,洞彻世情的模样,让人为之倾倒。
    年轻伙计双眸一凝,陡然射出两道凌厉电芒,伸手就向那枚勋章抓去,速度简直快逾闪电,好像生怕慢一点,它就会凭空消失一般。
    达姆-布尔曼不动声色地瞅着对方的一举一动,本来有机会却并不阻止,反倒任由他取走那枚徽章,双眸内更连半点焦虑的神色都没有。
    凑到阳光下,年轻伙计用一枚放大镜仔仔细细翻来覆去地审视了良久,最后把那枚勋章重新搁回原位,深吸了一口气后,脸容严肃地道:“好吧,既然你拥有这枚代表‘先知’的黄金五芒星徽章,那么根据‘神话’佣兵团团规,你可以任意提出一项要求。当然这项要求必须是,‘神话’佣兵团力所能及范围内,并且不违反人族千年公约的事情,否则我们有权力拒绝,同时收回这枚徽章。另外我要提醒你的是,不论事情成败都要收取全额的正常交易费用和这枚徽章,所以请你异常谨慎地提出那一项要求,因为只有一次机会。好了,现在你准备提出那项要求吗?”
    达姆-布尔曼慎重地点头,随后从怀里取出一方香囊,缓缓地放到吧台上。
    年轻伙计拿起香囊,看也不看地收入怀中,同时收起的还有那枚徽章。然后,他迅速弯腰从另一侧吧台钻了出来,转身向通往二楼的楼梯口走去。
    此时,达姆-布尔曼眼眸中倏地露出一抹奇怪的神色,与此同时,把守楼梯口的两名彪形大汉心领神会,丝毫没有避让之意,两堵门神般拦住了他的去路。
    年轻伙计微微皱了皱眉头,淡淡道:“借过!”
    两名彪形大汉咧开大嘴哈哈一笑,一副轻蔑表情,岂料眼前突然一花,随即觉得天旋地转,“砰!砰!”两声脑袋重重地倒贯在地板上昏迷不醒。
    整个过程快如电光石火,待别人反应过来,年轻伙计早已上楼而去,取而代之拦截在楼梯口的,正是刚才那名独自喝酒的酒客。包括达姆-布尔曼在内,愣是谁都没看清他是如何出手撂倒两名彪形大汉的。要知能够追随达姆-布尔曼南下者,莫不是族内一等一的好手,谁知在那人面前,居然连一个回合都没扛住,对方武功之高简直到了骇人听闻的地步。
    “荷!荷!”其余六名彪形大汉见状,不约而同地从东南西三个方向闪电般包抄上去,手中甚至擎出了明晃晃的刀剑。
    达姆-布尔曼目不转睛地盯着那人一举一动,毫无阻止手下进攻的意思,他要彻底伸量伸量,对方的武功究竟高明到什么地步。
    “嘶!嘶!”六柄锋利无比的刀剑,顿时化作漫天精芒,铺天盖地地紧紧劈刺那人周身要害。
    哪知对方这一次却是纹丝不动,仿佛迎面而来的不是刀光剑影,而是好看的风景似的。
    达姆-布尔曼眼力高明之极,此时不禁大惊失色,急声喝道:“前辈手下留情!”话音为落“蓬!蓬!”劲气交击声连绵不绝,但见那人浑身冒出一层淡淡红光,竟然把六柄武器一齐震得支离破碎,六名彪形大汉也被同时弹出数丈远近,一个个面如土色,万幸的是周身毫无损伤,显然达姆-布尔曼最后那句话起了作用。
    战斗倏起倏落,开始结束都显得那么突然,仙踪林酒吧,再次回复了往昔的安宁静谧。
    此时,窗棂间射入的一缕灿烂的阳光,才把那人的轮廓完整无损地勾勒出来,让所有人触目间都吓了一大跳。因为那简直不是一个人,而是一头猛兽。
    那人无疑是六名狴奴族一流高手和达姆-布尔曼所遇见过的,拥有最强壮肉体和精神的家伙。他高大的体格,强健的肌肉,处处体现着天生神力。犀利的眼神,哪管面对再凶猛的野兽也绝不会退却一步,他的存在仿佛就是为了证明自己能够战胜一切似的。
    最令人感到触目惊心的是,那身露在衣服外面的古铜色肌肤,包括寸发不生的光头、以及刀削斧凿般轮廓鲜明的脸膛上,都镌刻着某种远古符咒组成的巨大红色图腾。虽然只能窥视部分画面,但是已有一股庞大无匹的压迫迎面扑来,害得他们像是上岸的鱼类般,把嘴巴拼命张大至极限,却仍难以摆脱那种快要窒息的可怕感觉。
    片刻后,那股致命的压迫感突然消失得无影无踪,原来那人已经坐回原位,继续一杯接一杯,好像永远不会停止般喝着“英雄血”。
    达姆-布尔曼和众手下这才齐齐松了一口气,暗叹:“家山有福!”
    蓦然间,一缕金铁交鸣般刺耳之极的嗓音,悄然映入了达姆-布尔曼的耳鼓,饱含丰富情感地问道:“希鲁达还好吗?”
    达姆-布尔曼大吃一惊,随即幡然省悟对方定是刚才那人,当下赶紧恭谨地传音回复道:“不知前辈所说的希鲁达是谁?”
    那人显然没料到会有这样的回答,略微顿了一顿后,不禁没好气地道:“你拿了他的徽章到仙踪林来,居然连他叫什么名字都不知道吗?简直是糊涂头顶的蠢材!”
    达姆-布尔曼被骂得狗血淋头,心中自是委屈之极,可惜和眼前这位无敌猛男,根本就是秀才遇到兵有理说不清,于是婉转地道:“哦,您指的是先知大人吧?他老人家一向贵体安康,相貌与徽章上显示亦毫无差别,甚至还要更年轻一些哩!”
    那人听罢沉默半晌,忽然叹了一口气,无限缅怀地道:“唉,当年的‘神话’佣兵团是何等人才济济,兴旺鼎盛,哪像现在这般凄凉,做的都是一些鸡毛蒜皮的小事,再也不复往日纵横大陆,睥睨天下的风光啦!……闲来无事最从容,睡觉东窗日已红,万物静观皆自得,四时佳兴与人同。道通天地有形外,思入风云变幻中,富贵不淫贫贱乐,男儿到处是豪雄。呵呵,希鲁达偶尔还会念这首诗吗?”
    达姆-布尔曼茫然不知所措,以沉默代替了回答。
    那人也不生气,自言自语道:“这首诗是当年我们八人在‘死神镰刀’战役后,俱都饮得烂醉如泥,一人一句凑成的。现在不知道他们还记不记得啦?色狼、狗头、老秦、大寺、小关、燕子、阿痕,还有我……也不知道能不能在有生之年里,再重见一面哩!”
    达姆-希鲁达乍听不觉如何,只当作老人回忆往事时的唠叨,可当他仔细品味这番话的时候,心底却猛然掀起滔天巨浪,整个人都被震撼得差点魂飞魄散。
    因为刚刚那人嘴里念叨过的七个人,虽然他无法猜到全部,但是凭借蛛丝马迹,达姆-布尔曼还是清楚掌握了至少其中四个人的来历,那莫不都是当今深蓝大陆上跺跺脚天下乱颤的主儿,想不到他们居然都曾经是同一个战壕的战友,更隶属于同一支佣兵团。
    “我的娘,这‘神话’佣兵团当时到底得有多恐怖的实力啊?它怎能囊括到如此众多声名显赫的大人物呢?”达姆-布尔曼有一种马上就要晕倒的冲动,因为这个秘密实在是太惊人了,不,简直就是惊天动地啊!
    心神恍惚间,达姆-布尔曼突然听到那人豪情万丈道:“哈哈哈,他***熊,老子怎么突然像个娘们儿般多愁善感起来啦?嘿嘿,小子,你给我记好了,等回去见到希鲁达的时候,替我转告他一声,铁锤十分想念狗头,非常希望他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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