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轻侯的故事》第十章雷霆[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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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练成过的古今难题。
    这座马车是特制的,由十二匹神骏般的黑马来拉。车厢的样式就像是棺材,只是至少要比棺材大十倍,可以容纳十五个人同时进餐而不嫌拥挤。由于车身和轱辘的设计异常科学严谨,对道路的适应性达到空前的地步,所以速度比起普通的骏马还要快两倍左右。这是慕容世家的最新研究成果,好像他们找不到试验的人,所以正好给需要最快捷的交通工具的我们使用。而且上万里包括沙漠地带的检验,正是此次试验的真正目的。
    驾车的兄弟并不是慕容世家的人,据慕容无忧说这两兄弟应该是塔卡玛干沙漠的异族人,是她某次在帝都街头拣到的,当时他们身受重伤几乎毙命,而且都伤在内家最阴毒的“噬魂剑”之下。由于怜才,(中‘噬魂剑’本该马上毙命,两人居然可以挺上半个月,而且还在其中击退过至少三十次的狙杀。)所以就一直收留到今天。
    由于是秘密进行这一切,所以他们再未遭到暗杀,只是一直隐藏在慕容无忧的秘密制造工厂,协助生产马战武器。因为慕容无忧无意中发现两兄弟简直堪称马战大宗师,慕容家的专家和他们比起来简直是还在吃奶的孩子。
    更令人意想不到的事情居然是龙克缍那么冷静克制的人,见到兄弟俩居然克制不住地泪流满面,原来这两个兄弟居然就是龙克缍失散多年的亲人。他们都是龙克缍的子侄辈,而且是塔卡玛干沙漠被塔卡玛干盗联灭族的金狼族最骁勇善战的“天狼星”龙万里的儿子。他们曾经是横扫大漠最强大的金狼族骑兵——“狼牙”最锐利的两道箭芒,曾任金狼最精锐军团——“狼群”左右先锋大将,是五万金狼骑士排名稳居前三的尖峰高手。
    如此意外的惊喜真是让我喜从天降,仔细地观瞧二人,发现简直就像是一个人。同样颀长硕壮的身材,四肢粗壮得胜似雄狮,宛如小山似的肌肉块块隆起,古铜色的肌肤宛如铜墙铁壁,那是某种护体罡气已经练到极致的最显著标志。骨骼粗大轮廓分明,眉宇间始终洋溢着强大无匹的自信。宛如刀削的棱角五官分明,充满了个性。哥俩都姓龙,那是当年龙王朝的皇帝赐姓。惟一不同就是,哥哥龙之息脸上还遗留着一道永远无法磨灭的,深刻无比蜿蜒崎岖的剑痕,给人留下难以遗忘的酷厉印象。弟弟龙之吻则温和得多,但曾经和他为敌,且小看他的人,今时今日已经没有一个还活在世界上。
    龙之息缓慢而清晰无比地说道:“金狼族是崇拜力量的种族,作为一个领袖必须战胜我们。”我早已预料到了,他叔叔龙克缍何尝不是这副鸟样。于是,我淡淡地道:“那么你们兄弟谁先来呢?”龙之息慎重地道:“他先!”话音才落,龙之吻已经化作无数龙卷风暴从前后左右一起袭来。
    我深深知道这是金狼族的镇族绝技——“啸月”十三式。据说除了神秘的原创作者外,很少有人可以练成“啸月”全部心法。但是即使是这样,凭借只有十一式“啸月”,天狼星龙万里仍然奠定了大漠第一高手的无敌盛誉。我和龙克缍闲聊的时候得知,龙万里如不是遭到盗联所有精锐高手的联合打击,绝对可以东山再起。那一役虽过多年,但无论敌人还是朋友,从来都没有人忘怀过那曾像噩梦般的恐怖招式。
    我丝毫不为所动,任凭风沙吹打脸颊,甚至索性闭上了我的眼睛。“锁魂”宛如天网恢恢笼罩住战场,一丝一毫变化都无遗漏。我惊心动魄地看着这式“龙魔旋风斩”的真面目,不得不由衷地感叹。难怪哥舒嫩残说大漠金狼族“啸月”可怕无比,当年和金狼族族长龙荒楼打了十天十夜仍不能奈何对方,称对手是大陆最坚毅忍耐最值得尊敬的敌人。
    不过根据那个不要脸的家伙的说法,如果决斗地点不是沙漠,龙荒楼绝不是他的对手。哥舒嫩残说,沙漠对金狼族族长武功的增幅高达数倍。尤其是每当到了夜晚月亮出现的时候,他功力会暴涨十三倍(因为龙荒楼练成了啸月全部十三式)。所以,那一战堪称是哥舒嫩残这辈子最窝囊的一战。依*练成于大漠的独特气功来控制风沙走向,迷惑对手视线听觉,把对手变成瞎子聋子,把每一粒细小沙粒,都变成致命暗器,自身隐藏在龙旋风或者是莽莽黄沙下,这种武功难怪连哥舒嫩残都感到头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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