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锦绣中华》第三卷第6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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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珍知道曾直元正是巧妙而灵活地运用了营销法中,著名的“毒品法则”,真正做到了把商品当成“毒品”,在他精心编织的网中畅销着。从某种程度,某个角度上来看,他那张不可界定的,网链上的每一个组成部分(抑或称消费者),无异于一个个嗜毒成瘾的患者,在无间无断地、身体力行地履行着并有所增益、有所变更地重复复制着曾直元制定的行业规则规范。与他相比,向左、樊琼、抑或霍群,在这方面,是绝然不可望其项背的。
    通过团队的生活实践,文珍知道更加知道大多数顾客购买商品,不在乎有形的商品本身,而是商品后面那无形的感觉与价值。正如一朵鲜花并不值多少钱,但一个少女会把恋人赠送的鲜花,百般珍惜——这就是感觉。
    名牌服装并不一定全都是比一般高档的衣服要好很多。但人们要的是品牌,要的是穿在身上的那种尊贵的感觉。正如某些烟民一样,不管名牌烟盒中装的是啥烟——哪怕是用干荷叶卷成的,却照样可以叼在嘴里,在人前做出傲人的吞云吐雾状——这样他可以兼收自欺欺人之双效。
    文珍目前的状况恐怕比自欺欺人有过之而无及之势。她原本是满怀改变别人之志,从而让自己有所改变的。可曾总曾直元在“宴宾楼”就餐时的一句戏言,起到了“说者无意,听者有心”之效。向左当时听到“宁可男大一世,不可女长一春”的话时,鬼使神差地看了文珍一眼。她的心顿如打翻了五味瓶:“他曾直元有“老牛吃嫩草”的命,我文珍恐怕要成枉然······因为······所以······”
    他知道“老夫少妻”——男人脸上有光。她也知道“少夫老妇”——女人脸上同样带彩。据其中之一者,都可以视为人前炫耀的资本。
    晚宴过后,文珍将曾直元,邓红红夫妇安顿妥,便建议向左不必直接回翡翠山庄,而是重游旧四合院。
    范婧滋当然知道其中究里。樊琼的心里就更亮堂了。只有那小市民样的向兴、霍群夫妇,作事不关己,高高挂起状,一声招呼,打道回俯了。“电四杰”显然是因为存在着文化熏陶的差异,只知道他们的哥嫂仅仅是为了去故地重游,寻回一丝旧日的温馨。
    不管怎么说,他们都知道,目前的文珍和向左,就象“冷战”时期的苏、美俩国的首脑,表面的文章做得非常到家——让人有礼貌过剩之感。
    在这种环境和气氛下的樊琼——作为一名身份特殊的角色,她不可能象局外人样地去规劝其中的任何一方。否则就会生出居心叵测之嫌。
    范婧滋颇为俏皮地对樊琼说:“琼姐!你难道没有发现向左大哥和文珍姐,相敬如宾的程度比梁山伯和祝英台还要礼数到位吗?”
    “还不完全!他们恩爱的程度比董永和七女还有过呢。你不是法律知识丰富吗?灵活运用一下,给他们俩建议建议,仲裁仲裁。”
    “给他们建议个屁!我那生就了一副没棱没角睥性的哥哥,真不知怎么说他才好。让我站在珍姐的角度,真还不知道如何做出取舍······”
    “你不知道的是——珍姐一度心生消极遁世的想法。想逃避曾经的一切——包括——不瞒你说,包括她着意腾出时间和空间让我在XX情感世界信马由缰的。我并没有领她这份情······”
    “你说的——怎么让我越来越糊涂了?你说此话的依据是什么?”
    “你是局外人,自然无法理解。珍姐在《中国直销之我见》一文中,对业务员的人生观作阐述时。重点对行业的五大杀手之一‘感情萌芽’作了精辟的论述。”
    “哦!因此,你就把她当成神一样地尊敬了!把向左当成······”
    “我们暂时不论向左。重要的是珍姐觉得对他的付出——包括异性之爱,母性之爱等太多太多······光有付出,而没有索取(指精神)时日一久,便可生厌,甚至心态失衡······她知道他是一个长有反骨的人,目前只是还没有‘显山露水’罢了,一旦暴露,就不可名状了······她认为一直以来,他都是被她拴在裤带上长大的,一有脱缰的机会,套马绳就难以套得住他了。因此,那结果可能是让他成为一匹离群的野马。”
    “啊!那么他们今晚不会是最后的——晚餐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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